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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母亲(三十二)
    44、为戳谎言自揭疤

    1998年1月6日上午,王淑祥去原单位时,城关社纪书记对她说:“前十来天,申无限拿着写好的一份证明,让盖城关社的公章。我一看,写的竟是给王淑祥盖房批地的假证明!我未给他盖。并对他说:‘我单位没给王淑祥安排住房,也没给她批地盖房。因王淑祥有石矿家属院195号房住。如果需要,我们会按实事求是写证上报的。你这公章不能盖!’”

    被申无限蒙骗,为他写了个人证明的一位单位职工对王淑祥说:“我没写给你房。是申无限说他们矿里有点用,与你买自己住多年的房没关系。”

    申无限的恶行让王淑祥气得浑身颤抖,领导和同志们的安慰才让她稍稍舒缓些。

    不料,等她回来,申无限正站在大门口狠狠地瞪着她。王淑祥吓得打了一个冷战:唉!真凶呀!有啥法儿啊!看那样子,恨不得一口吃了我……

    申无限的狰狞面目让家属院的其他住户非常气愤。1998年1月7日,大家主动对王淑祥说:我们写个证明材料,大家签字,您拿着往上边找找,让领导快把这房子卖给你。他们相互得大利欺负您这老娘子,让人气愤,心不平!领导没有对干坏事的不管的道理呀!10日,邻居写好了证明;12日,各家分别签了字。

    应该说还是好人多呀。王淑祥含着眼泪向大家表示感谢。

    虽说很多好人都只是普通百姓,起不了多大作用,但大家的善举还是让王淑祥得到些许宽慰。

    然而,打击一个接一个。1998年1月6日,穆晶下班回家后告诉王淑祥,听说房子的事又要不给办了。

    有什么办法好想?王淑祥又一次病倒了。就算经老年大学保健班调理得再好的身体也经不住这一次又一次的沉重打击呀!

    1月14日,稍见好转的王淑祥找到经贸局,新任书记在收下她的材料以后说:“我到房改办、产权办、城建局去过,说了你买房的事,人家说先放放。你还是向法院起诉吧。”我说:“你们有权起诉,比我强。”书记说:“我们起诉不行,那成了往自己脸上打嘴巴了……”我说:“有法院终审判决对此认定,有县处理文件,还有国家文件、政策都不行吗?”

    书记无语地摇摇头。

    对于王淑祥,石材厂始终是强硬的拒绝态度。而禾县经委与地矿建材局合并为经贸局后,石材厂和经贸局的个别人给予申无限的,则是极大的同情和坚定的支持。

    1998年1月,王淑祥的日记里这样记载着:

    申无限拿着拒不交回的产权证,复印多份、到处散发,还大肆宣传我说过“我没儿子,还没钱”的话,博得了一些人的同情。

    经贸局的副书记、主管科长,无视县禾政(1995)51号文件中关于“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一套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政策的规定和县96年1月3日对申无限购买食品罐头厂公房处理的文件,在1996年4月食品罐头厂和石材厂并厂交账时,命令把申无限于1994年9月交的10,800元账外款,作为申无限购买两家、两院共六间公房款入账,转到石材总厂账上。并说我的三间房已经卖给申无限了,加紧逼我让房。

    经贸局房改领导小组负责人、主管房改的领导云端书记,还专门找到城关社主任说:“王淑祥住的房,已卖给申无限,款收账了,得叫她给人家让出房来。”

    程主任说:“不符合政策呀!王老娘子没住处,那你得给老娘子安排住房。”

    这事云端书记才不管呢!

    申无限编造的王淑祥说过“没儿子、没钱”的话,让王淑祥不由得想起了往事。

    说一九四七年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没有钱,简直是睁眼说瞎话。因为王淑祥的工资总是高于同龄人,这个谎言好戳穿。可是,王淑祥是烈士遗孀,和张利烈士有儿子,如今孙子都十八岁了。这段历史王淑祥从来没和别人说过。

    申无限的谎言刺痛了王淑祥的心,想起她和张利的儿子以及那从未见过面的孙子,王淑祥的内心像揭开多年的伤疤,简直能滴出血来。

    1998年1月24日,她强忍悲痛,向石材厂递交了补充材料。

    补充以下方面材料:

    1、1989年初学了国务院1988年2月公布的11号文件规定:“旧住房有计划地优先出售给原住户”的政策后,我们全家都盼着房改到出售旧房阶段,好购买自住二十来年的195号房,没任何人对我说买卖我住房的事。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居住房的产权被窃别人名下,剥夺了我房改中的购房权利。我更没说过“没儿子、没钱”的话,因为早准备了买房的钱;我同前夫、烈士张利有儿子,年青时为革命需要送给老乡了,孙子现在18岁。人家为养活我儿子,自己儿子死了,我不能相认。这是我为革命付出的代价之一,是应当这样做的,是我为革命的贡献和光荣。凡提起此事,我就很受刺激的死去活来。虽然大部分老人知道,我也不愿提起(附:军队给我的信、信封,我年青烈士牺牲时的照片和国家发的烈属证)。

    2、因我有坐落在禾县三街北新片195号自住房,过去叫石矿家属院,我单位供销社便没安排我住房,也没盖新房。到1996年底,我单位城关社已出售完旧住房,根本没我的份(附:县社、城关社证明)。

    总之,我相信有共产党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是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希望领导在百忙中,保护我购买自住公房195号的合法权益,支持我办理购房手续,使我同大家一样购买到自住房。(附:县96年1月3日下达的处理决定,我购房申请书和市、县人民法院的三份有关判决书)。

    王淑祥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递交这份材料前后,王淑祥的内心极为痛苦。但面对谎言,她不得不再次回忆那曾有过的锥心疼痛。为了说明情况,她还附上了军队寄给她告知张利牺牲的信和信封、年青烈士牺牲时的照片以及国家发给她的烈属证。至今,这些珍贵的历史资料一去不复返。特别是国家颁发给王淑祥的烈属证,连个复印件也没能留下。

    但石材厂的严词拒绝态度丝毫没有改变。

    王淑祥却觉察到了自身处境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