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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白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反倒是睡不着了,手上的伤不算重,或者是说,那个医生医术高明,才过了多久啊,不到一个星期吧?

    手上的伤,居然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手指头白皙滑嫩的样子,哪里像是有伤,跟没事人差不了多少。

    也不习惯躺在床上做娇小姐,吃过早餐,看到一屋子的脏乱,干脆搞起了卫生。然后洗澡洗衣服,只差是将屋顶和电视机都给洗一遍了。

    忙完一切之后,抬头看墙上的挂钟,已经过了十二点。

    难怪,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虽然早上吃了林白做的一顿丰盛的早餐,经过这一上午的消耗,身体里面已经没剩下多少能量了。

    民以食为天,没有什么大志向的小女人,开始在心里盘算着,中午吃点什么好呢?

    女人要补气养血的,林白的工作看起来很忙碌的样子,也应该滋补一下的。早餐是他为我准备的,干脆晚上,我做一顿丰盛的来犒劳他一下吧。

    是炖鸡汤好呢,还是,煲排骨汤?

    这个时候,手机铃声却响起来了,是林白打过来的电话。他告诉我,晚上有点事情,可能回来的会很晚,怕打扰到我的睡眠,就不过来了。

    有事请,回不来?老大,我这里可不是你家也不是供你歇息的旅馆,任意来去的。就算你回来的早,我家的大门也不是可以让你随意出入的啊。

    不过又有什么事情呢,需要很晚回来?早上他走的时候,不是说过了,尽量白天把工作都做完,尽量不加班的吗?

    也许是我长久的沉默感染了林白,他的声音里,居然,透露出些许的不安:“晓晓,你,你生气了?今天晚上我是真的有事情,我要去接倩倩他们出院,帮他们安排住处,还要给他们买车票。他们已经决定了,要去北京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也许以后都不会再到这里来了。倩倩觉得麻烦我很多,很不好意思,他们两口子一定要请我吃饭,推辞不了,我想,就当作是给他们践行吧。”

    那个倩倩,终于要走了吗?还真不容易啊,不过我觉得更不容易的是林白,借钱给前妻的男人治病,接他出院,安排住处,还要给他们买车票、践行,等等等等。

    真是的,二百五。

    然后说,太晚了,怕影响我的睡眠,就不过来了。

    “呃,以后,你还是不要过来了吧。”不是我故意胡思乱想,只是很多事情堆在脑子里,我想不清楚。

    索性,放彼此自由,清静一些的好。

    “晓晓,你这话,什么意思?”林白的声音马上就飘了过来,带着些许的紧张。

    “字面上的意思。”我故意以一种沉重的语气缓缓地说道,略带了一些忧伤和不耐烦。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某人,急促的呼吸声:“晓晓,你——你不要这样,我跟你解释过了的,帮助倩倩只是因为可怜她罢了。放心,她的男人也在场,我不是跟她单独相处的。或者,你要是不放心,我,我不去,总可以了吧?”

    听了他这些紧张的话语,我的心理稍微平衡了一点,才咯吱一下笑出声来,“好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看起来,像这种小肚鸡肠的女人吗?”

    像,其实我就是这种女人的,我一点都不想你跟前妻再联系的。

    可是表面上,我却只能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笑着对林白说,你去帮他们吧,没关系的,你人真好。

    何晓啊何晓,你真是越来越虚伪了。

    可除了这样我还能怎么样?如果我严厉制止,不准林白再去见任倩倩,除了在林白心里留下我是一个不讲道理的坏女人的印象,还间接地把他往任倩倩那里推了。

    只会让林白更加的,内疚可怜同情他的前妻。

    我又不是没有头脑的女人,才不会做这种傻事的。

    “那,那你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

    “林白,不要误会,我是说,这几天我们就不要来往了,等周末,我们再见面,好吗?”电话那头的人,开始沉默起来了,我不理会那么多,继续说道:“虽然我们那么有缘的做了邻居,这就够了,同居这么前卫的事情,我暂时还不想赶这种潮流。我们才刚刚彼此熟悉,距离产生美,我怕真正住到一起之后,认清了对方的本质,反而失望了。也许,我们都在心里把对方想得太完美了,再说了,我们的工作也都忙,应该给对方留一个私人空间的。平日里各忙各的,只要通通电话就行了,等到周末,我们再在一起,可以吗?”

    终于,一鼓作气的将我要说的话全部表达完毕,现在静静地等候,林白的回答。

    这是我一个上午的劳动成果,手脚不停忙碌的时候,大脑也不是空闲的。我想了许多许多,不仅仅是想了和林白之间的关系,更多的,不知道为什么,却想起了那场失败的婚姻。

    人都是很奇怪的动物,尤其是女人,矛盾的个体。用唐芳芳的话来说,在这个方面,何晓可以说是个中翘楚了。

    从小到大,为了不让父母失望,为了赢得何先生何太太更多的关注和爱,我总是在他们面前装出温顺乖巧的模样。三好学生,五好模范青年,周围不知道有多少人夸张,羡慕我爸妈生了一个好女儿呢。

    可是无论我做得多好,在父母心里,最重要的那个始终是何聪。

    在他们心里,我这个女儿是可有可无的,如果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空间,才算得好女儿。

    渐渐地,我会开始失望,内心深处其实不像再扮演好女儿了。其实真正的何晓是一个脾气不好的姑娘,而且很有点控制欲的样子,容易暴躁不安,情绪很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情影响,一点也不算得温婉好姑娘。

    这些在外人面前都遮掩起来了,给别人看到的总是一副假象。

    和程一飞结婚以后,时日多了,慢慢地我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

    两个不同的男女突然生活在一起,自然会有许多摩擦,从小,他们的价值观是非观生活理念生活习惯都不一样。

    表现在各种方面,特别是在居家过日子的时候,程一飞有些地方跟我做的不一致。可是在我看来,就是他错了,我总会要求他改变,总是去念叨,希望他能够按照我的习惯来。

    男人,无论多么的温柔体贴儒雅大方,骨子里,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一点大男人主义的。尤其是像程一飞这样的,外表温文实则强势腹黑的宁愿放弃家里安排好的优渥环境独自艰苦创业的男人,肯定不喜欢我凡事对他过多的指责。

    所以才会在仅仅结婚一年之后,就会让他觉得我们的婚姻索然无味,更多的以出差为借口,逃避跟我的相处,是不是?

    只是可惜,我领悟的太晚了,我们的婚姻已经完蛋了。

    既然决心要重新开始,再一次的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我就不能重蹈覆辙。

    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就应该认真的改正,记得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爱情和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感官上的冲动,更多的,是需要两个人的细心呵护,是要好好经营和守候的。

    而且男人都很贱,太容易得到了,就失去新鲜感了。保持一定的距离,若即若离,让他随时有抓不住的感觉,才会更加的紧张在意,这样,我们之间的爱情才能够更加长远稳固一点啊。

    如果最终,我能再收获一个老公,不管他原本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我要努力的去改造他,努力打造出一个完美的好老公来。

    不过显然,林白却不是这样认为的,“晓晓,两个人如果不多多相处,如何能够去了解、增进感情呢?你一定是在怪罪我,这样吧,下班之后我去接你,我们一起去给他们践行,这样你总可以相信我了吧?好了,不多说了,下午我还要出去办事,你自己中午记得要好好吃饭哦。”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将电话挂了,独留下我一人,对着手机那头传来的忙音发呆。

    独自一人呆在屋里,会更加的胡思乱想,家里也没什么食材,既然晚上不用给他做饭了,我才懒得去准备大餐。干脆,中午出去吃吧。

    谁知道,才出了电梯,走出大楼的时候,却看见门外花坛边站着一个人。看她那个样子,应该是在等人,而且站在那里已经不止一会儿了。

    我高兴地跑了过去,想要牵着她的小手,“芳芳,你,你还没出发吗?嘻嘻,真好,我要去吃饭,走,一起去吧,我请你吃大餐。”

    唐芳芳却是条件反射的,立马就往后退了一大步,之后,才似乎察觉到我脸上尴尬的笑容,马上对我摆手,”我,我感冒了,不想传染给你。”

    是这样的吗?因为你感冒了,所以不让我拉你的手?心里觉得怪怪的,以前就算我感冒了,我们俩也会同吃一碗饭同喝一杯水,唐芳芳从来不会介意的。

    我没有想太多,只是问她:“你在这里是等我吗?芳芳,你说今天去丽江的,几点的火车?”

    “下午四点。”

    “正好,我今天休假没有去上班,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来,只是有句话想要问你,何晓,你——”唐芳芳突然顿住了,一脸怪异的盯着我的脖子看。

    意识到她在看什么,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伸手捂住脖子,“哎,不知道怎么回事,晚上睡觉的时候,蚊子满屋子飞。把我叮了一身的疤,早上起来才看到,脖子上居然还有红痕呢。”

    说完之后,我嘿嘿的,干笑了两声。

    我在撒谎,在掩饰自己的心虚,这个理由太蹩脚了。

    可是除此之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理由去解释了。

    洗完澡换衣服的时候,我才看到,镜中的那个女人,脖子上好几处吻痕,林白那个家伙,那么用力干什么,这大热天的,我不可能穿高领衣服或者戴丝巾遮掩住啊。

    刚刚在楼上的时候还在想,要是别人看见了,该怎么圆说,没想到,第一次需要面对的人居然就是,唐芳芳!

    我的最好的朋友,那个对林白一往情深的女人,更觉得心虚难堪了,瞧瞧,我都将自己陷入什么两难的境地了。俗话说的好,天作孽犹可恕,我这叫做,自作孽,不可活啊。

    唐芳芳盯着我的眼睛看,慢慢的,我觉得她的双眼好像湿润了许多,好像,多了许多我看不懂的东西。

    “你没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啊?这天外飞来的一句莫名其妙的问话让我感觉到十分的诧异,芳芳这是怎么了,昨晚上没睡好吗?“你不是说有一句话要问我的吗?芳芳,你要问什么尽管问吧,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是我的真心话,不是早就下定了决心,要把林白的事情对唐芳芳一五一十的和盘托出吗?就算,她听了可能会不高兴,甚至会不原谅我的欺瞒。

    特别是现在,我和林白的关系更近了一步,芳芳会不会觉得,我是故意的,抢了她心里的男人?

    无论如何,坦白说出来勇敢面对,总比藏在心里,每次面对她的时候都要提心吊胆的好啊。

    没想到,唐芳芳望着我,目光渐渐的凌厉,却依然只有那么一句话:“你没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我——”在她这样的注视下,我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两个人就这样默默的深情对视,我在心里想,要如何对她说呢?

    过了一会儿,先松懈下来的,反倒是唐芳芳她自己,“好了,你既然现在不想说就算了,我要走了,去坐火车。希望,等我从丽江回来,我们还可以是朋友。”

    说完之后,唐芳芳转身离开,步子迈得很大,她走得极快。

    我心里隐隐的觉得不对劲,很不对劲,尤其是她说的最后那一句话,什么意思,难道是她已经发现了?“芳芳,我——”

    刚准备将她叫回来,干脆将事实全部对她讲清楚的时候,等我抬头看,唐芳芳已经不见了,消失在我眼前了,走得还真不是一般的快啊。

    既然如此,我也只能将全部想说的话咽回肚子里了。还是等她从丽江回来再说吧,也许出去游玩散心之后,唐芳芳的心情会改变许多,对林白的感情也放下了。

    到时候,我再跟她好好的解释一下,应该还是可以挽回我们之间的姐妹感情的。

    抱持着这样的鸵鸟心态,我慢慢的踱步,往小区门口走去。决定了,今天要去吃冰,去麦当劳吃巧克力新地,破除以往惯例的连吃三个。

    纪念我和林白之间的开始,希望,这段关系可以好好的延续下去;给自己心理安慰,我对唐芳芳的爱就如同钟情巧克力一般,我们之间的友情万古长青,不会出问题的;麦当劳的巧克力新地最好吃了,不过我的肠胃不太好,以往都只敢吃一个,要是吃多了很容易肚子痛。

    希望今天破纪录,就算吃上三四个,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于是我就坐在麦当劳里,一个接着一个的,吃着冰淇淋,浑然忘记了,自己还没吃中饭,这样就吃冰是最伤身体的。

    只是觉得,冰淇林的口感极好,入口即化,吃进去之后,幸福甜蜜的滋味包围着我的心田。

    像极了我和林白之间的感情,慢慢的沁人心肺。

    只是心里,慢慢的竟然会涌上许多的悲伤,冰淇林再好,却不是长久之物,即使没有被我吃入口中,在太阳底下放一会儿也就会烟消云散,完美的没有了。

    是不是,美好的事物我们都无法拥有,无法永远的保有下去?

    不知不觉的,我竟然忘记了克制,连吃了五个。摸着鼓涨涨的肚子,我才后知后觉的开始担心起来,吃了这么多,等一下会不会肚子痛引发什么病的要去医院啊?

    现在,却是连中午饭也不想再吃了,推门走出麦当劳大门的时候,太阳光照射在人的身上,懒洋洋的,我眯缝着双眼,一时之间只想着沐浴在这温暖的阳光中,什么事情都不想做。

    不对劲,一道七彩的凌厉的光芒透过阳光的折射映入我的眼帘,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一把匕首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中。

    紧跟着,就只看见,那明晃晃的利刃对着我迎面刺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