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过头来,好像说的这事跟她都没关系,“那百分之五的股份,是对我成绩的肯定,也是我应得的。我只取自己认为应得的。知遇之恩,我懂得怎么做,只要留在圣瑞的一天,我会认真干好本职工作。但是,我景琂一旦决定离开,就会决然地离去。不属于我的,我不会带走分毫。但是我应得的,我会受之无愧。”
这么多年,她始终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只要她认准一件事,旁的就不会再要。就像她手里持有百分之五股份,对于她来说,拥有也没觉得任何的欢喜。至少现在,她用三百万就将冉东林赶出圣瑞,让霍氏伯侄轻易拿回百分之十的股分,她自己的百分之五股份已经是受之无愧了。
“你这女人还真是没心没肺,我伯父那么器重你,可你还不领情。”
“股份,就像是件漂亮衣服。别人都说得了一件好衣服,这是好事。可是我不喜欢,而且穿在我身上,也不太合适。就因为别人说好,我就得认为这衣服好,就必须得穿?我为什么要去在乎别人的看法,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不能因为这事,就强加给我,因为你喜欢,就要求我喜欢。”
股份是漂亮的衣服,这恐怕是霍天宥听过最有意思的比喻。
“衣服最大的功效就是蔽体卸寒,既然股份是件很好的衣服,你为什么不用来卸寒遮体呢?”
“它是件衣服,是件很华丽的貂皮大衣。可我景琂就喜欢蹦蹦跳跳,穿着廉价而自在的衣服,太贵重的衣服会让我觉得反而受到束缚。我宁愿身上的衣服是合身的,可以由我去折腾、嬉闹和玩耍。”
他算明白了,虽然话没有挑明,可她的意思他懂:圣瑞就是那件华丽的貂皮大衣。虽然华贵、好看,但不是她要的,也会束住她的心。
霍天宥承认景琂的才华,足可以在更大更有实力的公司得以施展。但并不是所有的老板,都能像他伯父那样会赏识她。
未来的去与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他们相处的时日并不算长,霍天宥舍不得离开,这个女人身上有一种独有的魅力,外表给人的印象就是清丽秀雅,而个性又很另类,是他以前未曾遇到过的,用好或坏,很难形容。
“明天是12日,皇甫烨和金颖小姐喜结良缘,我要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到时候你可以……”
“我不去!你带林秘书去吧。”景琂打断他的话,说得很肯定。
既然已经放手,她不会去参加皇甫烨的婚礼,依然可以做到很坚决。可皇甫烨呢,那是他的婚礼,如果自己出现,真的能让他的心依旧无波?他受过的伤已经够了,如果她的出现于他是一把刀子,她希望不要出现在那样的场合。
霍天宥苦笑了一下:“前男友就要结婚,而新娘却不是你……”
“副总裁,如果没有别的事,我想去其他部门看看!”
这是她自己放手的,放手的原因是她明白自己与皇甫家族的距离有多远。皇甫烨的母亲,曾直白地表示过:不会接受一个出身寒门的女孩为儿媳。而她,最不愿再给皇甫烨增添伤痛。
既然放手,又何谓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