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嗯?
这么快就有好戏了?
琳琅听到声音,想探身去看屏幕。
眼前突然漆黑一片。
男人伸手掩住了她的眼睛。
即便是她是主谋,他也不愿意让她看到如此血腥的一幕。
“现在结果出来了。”他平静地说,“后续的事情,我来。”
女孩纤长的睫毛颤动着,缱绻般扫过傅熙掌心,给他一种柔弱的、纤细的、需要人呵护的美感。
“阿熙?”
琳琅像是不解问了一句。
她略微扬着脸,姣薄的唇红得润了,微微咬着出一道印子,就算是银夜下以歌声惑人的海妖,也比不上这半分的风情。
他就这样捂住她的眼,低下头,与她亲吻。
“啊!救命——”
“杨露你这个贱人!”
凄厉的呼救在耳边响起。
而男人闭上眼,温柔舔舐着他怀里的共犯。
郑思游废了。
这个在游戏里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大神,现实世界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承受了三天三夜的屈辱,绝望到一度想要自杀。
而杨露连夜跑路。
火车驶过大山开凿下的暗长隧道,明灭的光照在她憔悴苍白的脸上,眼里布满了红血丝,像是刚刚从鬼窟里逃出来。车上有个好心人看她太瘦弱了,怪可怜的,好心给她打了一盒饭。
杨露看着红色的爪子,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哇的一声直接吐到对面乘客的身上,一股恶臭弥漫开来。
在乘客愤怒不已的骂声中,逃亡的女主两眼一黑,咕咚一声栽倒下去,不省人事。
在剧情崩盘到无法挽救的时候,顶着罪魁祸首的名头,琳琅穿着一身舒适的居家服,半靠在傅熙的身上,慵懒翻阅从不同地方送订过来的婚纱插画。
她跟男主要结婚了呢。
就在放了郑思游跟杨露的那一天晚上,这男人不声不响的,在荒郊野外,一个废弃破旧还死过人的工厂里,用最简陋的方式向她求了婚。
琳琅答应了。
书页被女孩轻轻翻动着,傅熙斜着身子靠在橘红色的坐垫上,他的手搁在她的肩膀上,指尖从她那绸缎般的秀发穿过,一遍又一遍的,不知厌倦,像是玩着什么有趣的游戏一样。
明澈的落地窗折射过午后的阳光,细碎的光影在风中摇摇晃晃,映在琳琅纤细雪白的足踝。
旁边是一盆翡翠欲滴的绿萝,是他跟琳琅逛市场的时候相中的。两人当时刚好经过花市,琳琅看得那盆绿萝生得精致可爱,便停留了一下,却并不打算买回去。
老板看这男俊女俏的一对儿,还得知他们即将结婚了,这下好了,他立马就说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带回新家也算是增添一点儿情趣,为贺新婚,他还打了个八折。
就冲着老板的祝福,傅熙二话不说就付钱了,打算搬过去装饰新居。
琳琅就笑他,说他不像是一个成熟出色的商人,这么乖巧就被老板给套牢了。
在人来人往的花市,开满了鲜花,姹紫嫣红的一片,她就站在花海里边,湖绿色水鸟纹的系带长裙,露出纤细的肩头,然后歪着那张晒得红润诱人的脸,笑嘻嘻说,傅熙,你是不是傻。
傻吗?
因为是陪着人去看新婚家具,傅熙对这件事很上心,当天穿了一身考究笔挺的西装,格外的帅气俊朗。
只不过,当他手里多了一盆稍有重量的绿植,站在猛烈的太阳底下,这份翩翩风度就化成了泡影——他的后背全湿透了。
车子是停在花市的另一边,距离还不远,两人是一路走过去的。
那一天他狼狈惨了。
回到车上,他发觉underwear也难以幸免。
最尴尬的时候,偏偏琳琅还发现了,一直笑得乐不可支。
傅熙又好气又好笑,就把人抓过来,用汗味熏了她一通,还微笑着威胁说,要是她再闹,他就当场将人就地正/法,然后再换新衣服,他也不亏。
反正,最后她是住嘴了。
傅熙漫不经心看了那枝叶缠绕的小玩意一眼。
令他讶异的是,它居然开花了。
绿萝是一种很难开花的植物。
虽然那花并不算漂亮,甚至还有点儿丑,可他心里莫名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
开花结果。
瓜熟蒂落。
他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些词。
心里就柔软的一塌糊涂。
他朦朦胧胧想着那个小身影,刚出生,脸蛋儿皱得像个猴子一样,红扑扑的,又小的可怜,软软的连脖子都立不起来。
小脑袋瓜啊,就蹭呀蹭的,拱呀拱的,使劲儿要挨到他。
“呐,琳琅,你喜欢孩子吗?”
他将嘴唇贴在她的耳边,亲吻了一下。
“怎么问这个问题?”琳琅从精美绝伦的婚纱插图里抬起头,仰着脸看着男人绝美出尘的轮廓,他的眼里盛着一种粼粼的柔情,像是撒了糖的蜜,已经溢出来了。
“你先回答我。”男人说。
“那当然是——”
讨厌咯。
一群麻烦的讨债鬼。
就她家那个破系统,完完全全的小屁孩一枚,胆子那么小,竟敢背着她离家出走,现在还下落不明。
既然不回来,那就永远都别回来了。
就当死了吧。
“喜欢呢。”她报以微笑。
喜欢的恨不得想要掐死。
傅熙很高兴,“那我们以后生一个!”
琳琅:“哈?”
然后,这个高级精英型的男人兴致勃勃跟她讨论起了以后的养娃日常,比如说如何胎教,以后小公主的房间要怎么布置。他要当个全能爸爸,教她读书认字、穿衣吃饭,教会她足够生存的能力。
“你就那么确定是个女孩儿?”琳琅挑眉。
“我希望是个女孩,她必须是个女孩。”他无比严肃地说。
这样,总有一天她长大了,要出嫁,去到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而琳琅,就是他的了。
他可以尽情独占这个人一辈子。
逃跑的杨露被郑家的人抓了回去,逼迫她嫁给郑思游。
两人互相折磨,时常弄得伤痕累累的。
郑思游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报复琳琅,是她毁了自己的一生,他也要这个恶毒女人尝尝他受到的耻辱!在长辈的痛心疾首下,他卖掉了郑家大部分的股份,花了重金去收集那天的绑架证据。
但很明显,证据早被清理过了,人也死了。
始终没找到是谁动手的。
因为他消失的地方正好是摄像头的盲区。
于是郑思游又四处搜寻那座山以及工厂。
琳琅故意留了一丝破绽,在那家废弃的工厂里掉了一条手链。
接受委托的警察找上门来了。
他们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她松松扎着一个丸子头,居家服上印着一只慵懒揉眼的小黑猫,一双纤细笔直的腿,正光脚踩在地板上。
眼眸水雾朦胧的,好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我说,你怎么又不穿鞋,是想着凉么?你就这么喜欢惹我生气?”后头是一道低沉清冷的男声,他俊秀的轮廓在逆光中若隐若现。
男人宽肩瘦腰,低领的白色毛衣穿出了性感的味道,锁骨优美蜿蜒着,显得细长精致。
然后,越过琳琅的肩膀,他看到一身制服的警察。
“麻烦先等一下。”
傅熙说着,将琳琅抱起来安置在沙发上,单膝跪地,将她的小脚塞进那双毛绒绒的拖鞋里。
“乖乖的,等我回来。”
他倾尽所有的深情,在她的额头留下一吻,滚烫的。
等我回来,我们就举行婚礼。
就在你最喜欢的那个开满鲜花的小镇。
你一定要替我生个女孩。
她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傅不遇。
然后,他去了。
再没有回来。
他杀了人。
无期徒刑。
男人想起琳琅对他那副冷漠神态,心头就是一阵绞痛,全是他的错,让她陷入这么危险的境地!
本来,他的手机要是没有关机的话,他肯定能接到琳琅的来电啊!
傅熙浑身一阵冰凉。
是啊,如果他的手机没有被杨露给摔坏的话。
杨露一向冒冒失失的,他当时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他不愿深想,继他的好兄弟背叛、爱上了自己的嫂子之后,他宠爱的徒弟也在欺瞒着他!
“那你为什么不找我?”
傅熙突然觉察到另一件事,谢珧华既然偷拍了这张照片,说明他当时自然也是在场的!他明明可以直接告诉他!
“为什么要找你?”
这个面容还稍显稚嫩的大男孩歪了歪脑袋,却十分恶劣地说,“既然你怀里都有了一个,想必琳琅的死活你也不在乎吧?那我抢走她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你这个混蛋!”
傅熙的忍耐已到了极限,想起之前他还满心信任将琳琅交给他照顾,现在看来就像个天大笑话!
这个小兔崽子一早就打琳琅的主意!
他额头青筋暴起,犹如愤怒的暴龙,抡起拳头就往谢珧华那张俊秀的脸上招呼。
“呸!”
男孩吐出一口血水,不怕死挑衅道,“忘了告诉你,我还趁着她失忆的时候,说我是才是她的男朋友。”
“我对她的一切了若指掌,她的喜好、品味、审美。”
“比起你这个跟秘书暧昧的正牌男朋友而言,我更合格不是吗?”
“对了,她耳廓后面有一粒朱砂痣,很美。”
“她喜欢我温柔摸她耳朵,说是这样有被宠爱的错觉。”
谢珧华笑得很张扬肆意,眼睛里仿佛洒落着光,“傻,真傻,那怎么能是错觉呢,我愿意比你好千百倍的宠着她,疼着她,像女王,像公主,我是唯一忠实的臣民。”
“老大,你配不上她。”
“嘭——”
血肉碎裂的声音。
男人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冷酷的,轻蔑的,俊美的面孔透着深渊的煞气,大概魔鬼看到他这副模样也会害怕吧。
“我配不配,你以为你这个满嘴谎言的骗子说了算吗?不过是手下败将!”
他冷笑。
鲜血从谢珧华的额角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眉眼,可他还是在笑着,看着他身后,笑得干净而柔软,“老大,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么?”
傅熙身体一僵。
女孩站在他身后,那冰寒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冷酷的屠夫,手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