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傅熙的生日在七月初九。
贴心的女友想要给傅熙准备一个盛大的生日宴会,得到了兄弟团的迅速响应。
一群人瞒着傅熙筹划起来。
“嫂子,哥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傅熙的兄弟打从心底认可了琳琅的身份。
一开始,他们是十分排斥琳琅的。可是后来在相处中,发现这妹子人真的不错,亲和友善,能力惊人,在择偶这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成熟标准。嫂子更欣赏的是睿智冷静的男性,老大那种自杀的挽留方法只会把人家推得更远,好在两人有缘,兜兜转转又走在一起。
大概是琳琅表现的太完美了,傅熙老是扔下女友去工作的事就让一些兄弟比较不满,他似乎还跟秘书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大伙纷纷替琳琅打抱不平。
而琳琅始终耐心安抚他们,不急不躁,宛若春风一般,不知不觉成了众人心目中的主心骨,她的人格魅力甚至隐隐要盖过工作狂男主。
而在这一年中,谢珧华嘴上讽刺着琳琅,却是护得最厉害的那一个。
由于杨露总是出错的缘故,傅熙为了给她收拾烂摊子,经常不能陪在琳琅的身边,作为他的得力干将的谢珧华理所当然充当了护花使者,负责来逗琳琅开心。
他长得嫩,眉清目秀,就像邻家弟弟一样,围在琳琅身边装乖卖俏的,整个世界都因此明媚阳光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美好的姐弟恋。
他还陪着琳琅一起去傅家看望二老。
虽说是替哥哥照顾嫂子,可看着又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傅熙打电话说,回头让他记自己的账上。
谢珧华当时笑着应了,但堆成小山似的账单一直在他那边。
后来忙着,傅熙也就忘了这回事。
他也没说,依旧打着傅熙的名头给琳琅买各种奢侈品。
谢珧华几乎成了那几家品牌女装的vip常客,一出新品,店主会打电话通知他,他就过来把适合的挑回去,一件又一件仔细拆了吊牌,整齐挂在琳琅的衣帽间。
他对琳琅的品味与喜好是了若指掌。
这一段时间,谢珧华又迷恋上了下厨。
琳琅是他的唯一品尝者。
美曰其名是为了捕捉厨艺灵感,谢珧华拉着人到处溜达。
他们去的是那些并不出名却格外惊艳的小店铺,藏在一些古镇深巷里,粉墙黛瓦,抄手游廊,有岁月亲吻过的味道。
托他的福,琳琅遍尝了不少的偏门美食。
亏他神通广大,连一些没有标记在地图上的神秘地方都能找得到。琳琅听说这家伙以前还是一个路痴呢,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可以说,比起整天忙得脚不沾地的男主,弟弟般撒娇毒舌又贴心的谢珧华更像是她的恋人,两人打一通晚安电话的时间都比傅熙陪在琳琅身边要长。
看在眼里的傅母觉得不得劲儿,可她又不能说谢珧华做的不对,毕竟他也是奉了傅熙的“命令”来照顾琳琅。
难道骂人家说你做得太好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好在儿子也跟她说了,两人的感情稳定,等毕业就扯证结婚。
心里七上八下的傅母总算心安了下来。
琳琅是个知书达理的美丽姑娘,跟傅家相处融洽,傅老爷子就盼着孙媳妇进门,两人好痛痛快快杀上几盘。
她虽然是傅熙正在交往的女友,未来的变数也多,可傅家人是铁了心认她做未来女主人。
至于被一些人议论的杨露,两老压根不放在眼里。
傅熙生日的当天晚上,琳琅发号施令。
“现在十一点,也差不多了,我去见面会偷偷把人带出来。阿华,你负责通知伯母他们,记得把人安全接到这里,不然有你好看。”
“我好怕呀,嫂子你还能吃了我啊?”谢珧华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受惊的龙猫,萌态十足。
“别闹,信不信我打你啊!”女孩笑着横了他一眼,那眼波在灯光下愈发熠熠生辉。她挽着头发,细薄的耳垂饰着一串精致的红宝石,衬得脖颈雪白修长。
“知道了女王陛下,保证完成任务!”谢珧华看着他前日挑的坠子在主人的耳边柔媚乱晃着,轻笑了一下,乖乖做了个军礼。
一些哥们就取笑谢珧华太怂了,在嫂子面前一秒变温顺大猫,他之前可没有这么好合作呢。
谢珧华笑眯眯的,也没有生气。
现在是现在,从前是从前,那怎么能一样?
琳琅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到时候就看你们的了,可不要给我掉链子!”
“没问题,嫂子!”
“姑奶奶放一百个心!”
谢珧华陪着她下楼,很熟练把外套给她披上,侧过身拦了一辆出租车。
“等一下,你口红弄到脸上。”
“是吗?可能是下楼的时候蹭到了吧。”
琳琅不以为然,打算翻包用湿纸巾跟镜子擦一下。
谢珧华笑,“哪用得着这么麻烦?别让师傅等久了。”
他略微弯下腰,刘海细碎掩着眉眼,用拇指指腹压了一下她的殷红唇角,那触感柔软轻盈,仿佛飘荡在云端里。他眼神微暗,轻轻拭去了那道痕迹,露出一个爽朗的笑脸,“好了,路上注意安全。”
人畜无害的美少年,总能叫人轻易放下防备。
谁知道他心里住了一头虎视眈眈的恶狼呢。
江起云愣住了。
他应该算是一个“熟人”。
那个在奶茶店里教琳琅玩游戏的大神。
那个为他姐姐拭泪的高大男生。
以及……那个即将抢走他最心爱之物的强盗。
好不甘心。他好不甘心。
不想认输。
不想把她让给外人。
少年喉咙眼里堵着一股火气,热辣辣的,又很呛。他几乎是以一种仇视的眼光瞪着这个镇定自若的强盗。
任由对方的手僵在半空。
老管家看到这火药味十足的一幕,为难着,一边是他照顾了五年的小少爷,一边是他颇有好感的“未来姑爷”,都不知道该帮谁。
打破僵局的是从头到尾在沉默的琳琅。
“我弟他不懂事,你别计较。”
这话虽有责怪的成分,但偏袒回护之意很明显了。
江起云为这个发现感到小小的窃喜。
她仍是在意他的。
可接下来的发展,却叫他整个人都懵了。
女孩轻柔拉住了那只伸在半空的手,十指交扣,冲着恋人投去一个安抚的眼神。她浑然不知面前站着的俊俏弟弟对她抱有一种并不正常的心思,膨胀的野心里装着男人对女人的渴望与占有。
她不知道,所以那般天真而幸福。
那样残忍的,冷酷的,将他推向了白骨累累的深渊。
她说,“我跟阿礼商量过了,等爸妈回来,我们就订婚。”
她说,“等我毕业了,去维罗纳举行婚礼。”
她说,“我们还想去希腊的小镇看看,那边的落日很美。”
她说了那么多,未来的规划那么美,圆满无缺。
独独,没有他。
他的无理取闹伤透了那个曾经将他视若珍宝的人,于是她把自己从未来的世界里驱逐了。
永远的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