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琳琅大大方方表示她绝对相信自家的男朋友,倒让一些对她观感不好的同事渐渐改变了态度。
围在她身边说话的人越来越多。
自然,也有始终看她不顺眼的。
谢珧华对她依旧抱有一种警惕的态度,虽然说身边很多的兄弟倒在琳琅那一边了,他还是不冷不热,该嘲讽的嘲讽,该甩脸子的甩脸子,耿直得很。
傅熙隐晦说他好多回,希望他能与女友和谐相处。
谢珧华是怎么回应的?
他说,“老大,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觉得计琳琅她肯定是有目的来接近你的,你想想,以她那么优秀的履历,什么大公司找不到?还非得来我们这儿,应聘的还是你的助理。总之,我是不会喜欢这种功利性的女人!”
见他态度坚决,傅熙只好去做琳琅的思想工作了。
“你说谢珧华?唔,很可爱很能干的一个小伙子呀。”
可爱又正直,让她忍不住想逗弄呢。
琳琅给出的是截然不同的赞赏。
不但是在傅熙的面前,与其他人交往的时候,琳琅也毫不吝啬赞美他。
谢珧华认为她太虚伪了,有一次两人出差当面就说,“你犯不着这样恶心我。既然老大喜欢你,我也没那么卑鄙要插手。只不过有一点你要注意了,要是你敢再次伤害老大,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看着那一张皱成包子的娃娃脸,琳琅忍不住伸手捏了两下,果然是粉嫩又有弹性。
“你、你干什么?”
谢珧华吓得直接摔了一跤,活像被强迫的小媳妇。
“逗你玩而已。”
琳琅弯腰伸出手,别在耳边的头发松松滑落到脸颊,柔美如池边新荷。
“小伙子干嘛这么紧张,你女朋友又不会吃了你。”
路过遛鸟的大爷随口来了一句。
“她才不是我女朋友!”谢珧华憋红了一张脸。
“那就是老婆喽!床头打架床尾和嘛,你是个男人,就不要那么斤斤计较了!”热心肠的大爷滔滔不绝传授起绝招来,“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和谐相处,还要松弛有度……”
脸皮薄的谢珧华没法继续待下去了,拉着琳琅就跑。
“哎,小伙子,这就对了嘛!”大爷的声音在风里变得模糊。
对了?对了什么?
谢珧华满头雾水,压根没意识到自己抓了女孩子的手,等他回过神来,呆成了木头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禽兽。”
那双皎然生辉的眼眸控诉道,“我要告诉傅熙,你今天牵我手了。”
“别别别!哎哟,我的姑奶奶,有事好商量好商量啊!”谢珧华下意识就抱住了要离开的人,女孩子柔软的身体与幽幽的香味令他大脑一片空白。
琳琅低头忍笑,“我还要告诉傅熙,你还抱我了。”
谢珧华快要哭了,他特么的真不是故意的啊!
至此,男主的兄弟团被琳琅完全搞定。
与此同时,琳琅与傅熙的感情飞快升温。
傅熙不再把琳琅看得很紧,他专心投入到游戏的研发当中,常常好几天不见人影。男人为了补偿女友,周末的时候跟她出去约会,只是还没走上几步,电话就响了。
“抱歉,琳琅,公司那边出了点事,我要赶回去了。”傅熙低头在琳琅的头上吻了一下,“我让阿华过来陪你。”
“好,工作要紧,你也要注意休息。”琳琅表现的很大度,等男人的身影消失在街角,她以指作梳,轻轻理着被风吹乱的长发。
谁打通了那个电话,她心知肚明。
游戏越来越有趣了呢。
原本的情侣约会,变成了琳琅跟谢珧华。
夜色渐黑,两人沿着江边一直走,远处的灯火闪烁,倒映在江水里,泛着锦鳞似的金光。
“今天好不容易见着他了。”琳琅幽幽地说。
“那个,公司刚刚上市,老大他是挺忙的。”谢珧华干巴巴地解释。公司最近的流言也是漫天的飞,实在是傅熙跟他的秘书杨露走得太近,虽然说是因为业务这一方面,但难免叫人猜测。
看得多了,谢珧华对老大也有些意见。
女秘书娇俏可人,娇娇软软靠在俊美男人的身边,不时替他整理衣服,那种幸福的笑容怎么看都特别的刺眼。
琳琅可真是佩服女主的勇气呢,顶着全公司人愤慨的眼光,她还能一脸“天真无辜”,若无其事的“勾引”男主。
她难道不知道,傅熙的爸妈跟兄弟都是站在她这边的吗?
在杨露使出百般招数要拿下傅熙,琳琅上门拜访了傅家的长辈。傅熙自杀的那件事,也只有他那几个好兄弟知道,死守严防的,这给她很大的便利。
对于如何讨长辈欢心的命题上,琳琅驾轻就熟,很快同傅母成了“忘年之交”。
傅熙放她鸽子的时候,琳琅就约傅母出来一起聊天逛街,有时盛情难却留在傅家吃饭,被傅老爷子拉着下棋,把老爷子虐得哇哇惨叫,赶紧叫傅爹出来救场,结果一老一壮继续悲剧。
琳琅成功赢得傅家人的好感。
杨露的处境可谓是岌岌可危,如果她还不能把傅熙牢牢抓住,日后就算成功上位,恐怕也免不了诸多的非议与责难。
那就有好戏看喽。
如何不着痕迹的挖坑,也是一门技术活。
毕竟干女配这一行,不留几手怎么行
有人见不得琳琅对他们老板这种轻慢的态度,当即发难。
“计小姐不是要留学两年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还有,顾泉学长怎么没跟你一起?”
向她开炮的是队伍里唯一的女孩子,上了妆,打扮得很性感。
她对琳琅的语气很厌恶。
仿佛对方就像是水蛭一样,肮脏恶心。
当然,如果这女孩没有刻意模仿琳琅的穿着打扮,可信度也许就更高了吧。
琳琅几乎是玩味似的看她一身的打扮。
吊带长裙,小露香肩,波西米亚风,还是特别明亮的色系。
这可是计琳琅钟爱的风格呢。
将这样一个初恋女友的高仿品放在身边,不碍眼吗?
琳琅觉得,自己可能高估了对手。
“顾泉呀,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
傅熙一愣。
队伍里好几个人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个女孩掩了掩翘起的嘴角,很惊讶地说,“怎么会这样呢?计小姐可是我们s大的第一校花呀,多少人追呀,以你的魅力……”
她接下来的话没说全,但大家都自动补足了。
是不是因为计琳琅太喜欢招蜂引蝶了,私生活放荡,所以才引得顾泉的不满,转而爱上别的人?
大伙都这么想。
韩术也忍不住看她,心里有着失望。
自己看走眼了?
这完美女神的外表下,是个不知检点的妖艳货?
“你说这个呀……”
琳琅端着高脚杯,轻轻啄了一口,唇色嫣然饱满。
“我想要爱情,顾泉想要炮/友,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不是很正常的吗?”
计琳琅有城府,更明白清白对一个女孩子的珍贵性,再拜金,她也憧憬爱情,希望在两者之间兼顾,不想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给交出去。
跟傅熙交往那会,俩人还是高中生,至多也就亲一下脸颊罢了。升了大学,都有各自的学业要忙,就更谈不上什么亲密接触了。
本来她打算考验顾泉,没想到这厮表面正经,出国后追了她才半个月就不耐烦了,要占有她,计琳琅自然不肯。他自诩绅士,不强迫女性,很快就跟开放的洋妞打得火热。
随后顾泉断了计琳琅每月的生活费。
男人也想教她服软,谁料到这女孩这么硬气,硬是靠打零工在人生地不熟的m国熬了半年,直到熬不下去了,这才回国。
幸运的是,琳琅来得时间挺早,就在半年前。
她在街上看见顾泉同一个女生勾勾搭搭,也不姑息,随手用一杯热腾腾的卡布奇诺泼了对方满身。
当场宣布分手。
毫无回旋的余地。
在新欢面前顾泉还想要脸,很是大方给了琳琅一笔不菲的分手费。
以及某天晚上追到宿舍楼下,问还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琳琅只是优雅地说一句。
“走好,不送。”
她用这笔巨款置办了一身行当,凭借着精通多国语言的优势,在一家大公司当外聘翻译,收入可观。
若不是为了顺应剧情主线,琳琅估计自己现在还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喝着椰汁,欣赏帅哥们那健美的身材与小麦色的性感皮肤,或许还能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剧情中,计琳琅回国一身狼狈。
还是走动了多方的人脉,才拿到s大晚会的请帖。
而琳琅,是以成绩全优、表现出色的优秀留学生代表被请来出席这次的晚会。
性质截然不同。
所以她有足够的底气站在男主面前,漫不经心谈起两人的过往,没有丝毫的尴尬与可惜。
他傅熙是少年俊才,年纪轻轻就成了游戏公司的董事,可是她计琳琅也不差,没了男人一样可以活得顺风顺水、肆意漂亮。
就算放弃了一只黄金潜力股又怎样?你当年挫,姐就是看不上眼,不行吗?
何况……
谁说傅熙对她一点也不在意?
琳琅将高脚杯拿开,对方正失神看着她的眼。
她想要爱情?所以才跟顾泉分开?
那是不是,她对自己还有几分留恋?
傅熙企图从那双如星辰般闪烁的眼睛看出答案,对方似乎不喜自己过于赤/裸的眼神,往旁边走了几步,裙摆微微款动,才对之前那个女孩说,“对了,我记得我出国之前,李学妹还发了喜帖,真遗憾,我没能到场呢,祝你们百年好合。”
琳琅向来奉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她回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校园论坛。
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傅熙回校演讲的新闻,连带他的几名得力手下都被洋洋洒洒赞扬了一番,其中就有这个女孩子的,叫李雪梅。
这人在新生时就传出跟教官的绯闻,果其不然,好上了,还听说是奉子成亲。
只是看她现在跟在傅熙身边献殷勤,就知道那婚事肯定告吹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李雪梅跟在男主大神的身边,沾了光,也被人奉成了女神,之前那黑历史说成了“至情至性”、“年少轻狂”。
谁还没几段过往呢?
不过,对方既然想黑她,她不回敬几句怎么好意思呢?
那女孩子的脸色骤然煞白。
不敢再说一句话。
她怎么还有脸说?讽刺对方私生活不检点,可却是自己最先跟教官闹出了绯闻,还被搞大了肚子。偏偏对方嫌她之前私生活混乱,怕戴绿帽子,结婚当天就逃了。
所谓蛇打七寸,琳琅一招就让她躺尸。
韩术看琳琅的目光不同之前,有些火热,时不时低头凑趣。
那是一个男人传达对女人心思的特殊信号。
比起那些温顺的大家闺秀,他更喜爱像琳琅这种带刺的玫瑰花,处处都充满着神秘与惊喜,就像是一座等人探寻的宝藏。
他渴望得到那把珍贵的钥匙。
而琳琅一旦与人有意攀谈,旁人想插话都不行。
于是某人的脸色渐渐变得铁青。
周边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偏偏琳琅还谈笑风生。
眼底下,那如蔷薇般娇妍的女孩儿被逗得乐了,眉眼弯弯倚在男人的肩上,眼波潋滟含情。
“韩学长懂得真多呢。”
她舌尖微绕,吐出的声音甜蜜动人,如新开的花蕊。
事情突然就失控了。
有一股血冲到了傅熙的脑里,沸腾了,又嗡嗡地响。
男人想起琳琅对他那副冷漠神态,心头就是一阵绞痛,全是他的错,让她陷入这么危险的境地!
本来,他的手机要是没有关机的话,他肯定能接到琳琅的来电啊!
傅熙浑身一阵冰凉。
是啊,如果他的手机没有被杨露给摔坏的话。
杨露一向冒冒失失的,他当时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他不愿深想,继他的好兄弟背叛、爱上了自己的嫂子之后,他宠爱的徒弟也在欺瞒着他!
“那你为什么不找我?”
傅熙突然觉察到另一件事,谢珧华既然偷拍了这张照片,说明他当时自然也是在场的!他明明可以直接告诉他!
“为什么要找你?”
这个面容还稍显稚嫩的大男孩歪了歪脑袋,却十分恶劣地说,“既然你怀里都有了一个,想必琳琅的死活你也不在乎吧?那我抢走她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你这个混蛋!”
傅熙的忍耐已到了极限,想起之前他还满心信任将琳琅交给他照顾,现在看来就像个天大笑话!
这个小兔崽子一早就打琳琅的主意!
他额头青筋暴起,犹如愤怒的暴龙,抡起拳头就往谢珧华那张俊秀的脸上招呼。
“呸!”
男孩吐出一口血水,不怕死挑衅道,“忘了告诉你,我还趁着她失忆的时候,说我是才是她的男朋友。”
“我对她的一切了若指掌,她的喜好、品味、审美。”
“比起你这个跟秘书暧昧的正牌男朋友而言,我更合格不是吗?”
“对了,她耳廓后面有一粒朱砂痣,很美。”
“她喜欢我温柔摸她耳朵,说是这样有被宠爱的错觉。”
谢珧华笑得很张扬肆意,眼睛里仿佛洒落着光,“傻,真傻,那怎么能是错觉呢,我愿意比你好千百倍的宠着她,疼着她,像女王,像公主,我是唯一忠实的臣民。”
“老大,你配不上她。”
“嘭——”
血肉碎裂的声音。
男人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冷酷的,轻蔑的,俊美的面孔透着深渊的煞气,大概魔鬼看到他这副模样也会害怕吧。
“我配不配,你以为你这个满嘴谎言的骗子说了算吗?不过是手下败将!”
他冷笑。
鲜血从谢珧华的额角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眉眼,可他还是在笑着,看着他身后,笑得干净而柔软,“老大,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么?”
傅熙身体一僵。
女孩站在他身后,那冰寒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冷酷的屠夫,手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
与琳琅复合之后,傅熙一直小心翼翼扮演着完美情人的角色,他就是怕她会抵触自己,厌恶自己的不择手段。
每个男人都想在心爱人的面前保持一种干净、明朗的形象,令她们觉得自己挑选的伴侣是可靠的、健康的,有能力给她遮风挡雨,未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可傅熙知道自己并不是那样完美的人。
他的身体里流淌着暴戾杀戮的血液。
就像那天,他成了一个卑鄙的强盗,残忍的掳走女孩的清白。
就算她与自己亲密,也还是害怕的吧?
察觉到这一点的傅熙对她愈发彬彬有礼起来,强迫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最矜持最儒雅的绅士。
可现在,他性格里最不堪的一面被她知晓了。
傅熙这才意识到——
他上当了。
谢珧华故意将自己伪装成纯洁无害的小羊羔,引他大动肝火,好让琳琅亲眼目睹自己实施暴力的野蛮过程。
“傅熙,你是要将人打死吗?”
女孩轻飘飘地问,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肤如凝脂,尤其是大病初愈的病人,脸上透着一种病态的雪白,偏偏她的唇红汪汪的,浸润了最美丽的鲜血一般,竟隐约有几分祸水妖姬的风华。
傅熙看得着了迷,不自觉就松开手。
谢珧华哑了嗓子,“你、你恢复记忆了?”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眉眼之间透着摄人的容光,像是倾倒众生的妖精,那股天真烂漫的神态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谢珧华觉得自己应该是懊悔的,因为这就意味他之前做的一切都白费了。可是怎么回事呢,看着她嘴角似笑非笑勾起,仿佛魂魄都要被吸附进去,再没有翻身的余地。
神魂颠倒,颠倒神魂。
谢珧华心想,他这辈子是休想摆脱这段令人沉沦的“禁忌之恋”。
“我叫了救护车,傅熙,你把人抬上去。”
琳琅一点也没客气指使人。
可那人倒也心甘情愿任她驱使,尽管前一分钟他是差点想要杀了他。
救护车上,医生正在给谢珧华做一些简单的止血包扎,傅熙就坐在琳琅的身边,微微犹豫,伸手握住了她。
对方斜睨他一眼,干脆利落的将手心抽了回来。
果然,她还是没有原谅自己。
谢珧华垂在琳琅那边的手微微扬起。
他侧过脸看她,带着某种祈求的意味。
女孩细长如蝶翅的睫毛轻轻颤动,将自己的手伸了过去。
那一瞬间,即便全身痛得抽搐,但是男孩使出了所有的力气,冲他的心上人露出一个大大的爽朗的笑容,就像得到了整个世界。
傅熙眼里的星光一点一点陷落进去。
男人脸色苍白,比起重伤的谢珧华,更像是无药可救的病人。
后悔吧,心疼吧。
这一切,都是拜你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徒弟所赐的呢。
琳琅一手支着下巴,现在男主这颗心已经柔软到随她任意伤害的地步,她不做点什么,好像不太符合她恶毒女配的身份呢?
那么,就先拿女主开开刀?
她玫瑰色的唇瓣像月牙儿轻轻弯起,是那般的甜蜜迷人。
最后的屠杀,才刚刚开始哦。
江父压根没把这回事放在心上。兴许是那次的事给江起云留下了阴影,当时姐姐又是唯一陪伴在身侧的人,依恋一点也不过分。
这男人似乎忘了,他们是一个再婚家庭,姐弟之间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姐,你的小妹妹又大了。”
黑暗之中,少年那双猫儿似的眼睛亮得惊人。
“啪——”脑袋随后结结实实就挨了一巴掌。
“绅士不能随便议论女生的身体。”琳琅说,“把你的眼睛闭上,不然就滚回去睡。”
“好嘛,我不说就是了——”他立马撒娇,将脑袋埋在她颈窝里乱蹭,忍不住又抱怨了一通,“你上大学后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你是不是忘了家里还有只小可怜虫眼巴巴等着你的垂怜啊?”
琳琅只是笑。
十六岁的美少年功课全优,家世良好,还长了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那群小女生不迷死他才怪,还“小可怜虫”?
“姐,你怎么又笑了?我难道不值得你同情吗?”
江起云挪过身子,视线就落到眼前这人的身上,她散着一头柔顺的乌发,肌肤雪白,在黑夜中都仿佛发着光,宛如西方油画里的绝美少女。
他低下头来,按住对方的后脑勺,熟练索吻。
“唔——”
琳琅被吻得喘不过气来,朦胧之中,那抚着脑袋的手渐渐往下移,手指摩挲着颈后的肌肤,甚至还想钻进薄薄的睡衣里。
“江起云!你再胡闹,我可就生气了啊!”
女孩有些恼羞成怒,“谁叫你把舌头伸进来的?”
“我看电视都这样演的啊。”他无辜地很。
“这、这种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做的!”女孩涨红了脸。
“原来……我不是姐最亲密的人啊……”
少年失魂落魄喃喃道,眼中泛着水光,好像要强忍着痛苦。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亲你的时候能伸舌头吗?”他小眼神里满是渴望。
“……”
最后,他得偿所愿抱着人又来了一遍深深的舌吻。
真是好骗呢,我的姐姐大人。
江起云低头凝视这张纯净的睡颜,视线顺着那雪白的脖颈,一直蜿蜒到那松垮的领口,淡淡的阴影掩着那处神秘而甜美的地方。
他喉结耸动了几下。
“云云……”
熟睡中的人不自觉喊着他的小名,亲昵又温柔,嘴角带了一点儿的笑意。原本想要袭向胸口的魔爪犹豫了一下,最终缓缓落到她的腰上。
“这次……暂且放过你。”
少年清澈的声线略微沙哑,透着致命的性感。
他像八爪鱼一样,长手长脚,将娇小的女孩儿完全拢在怀里,这才掖了掖被子,满足睡去。
当旁边细微的鼾声响起,琳琅却睁开了眼睛,面无表情提了提被扯到手肘的肩带。
这只小狼崽子越来越不安分了。
春天到了,这家伙也蠢蠢欲动,精力充沛的少年,对异性的身体往往有一种朦胧的渴望与探索精神。
剧情中,江起云是把江琳琅当作十五岁的生日礼物,把姐姐变成了自己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