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两人似乎没想到江起云会突然回来。
“你好,我是陈青礼,你姐的男朋友。请多指教。”
上门拜访的青年穿着得体,雪白衬衫略微挽起袖口,戴了只深黑色皮质的男士石英表。冷静稳重,是与他完全不同的类型。
江起云愣住了。
他应该算是一个“熟人”。
那个在奶茶店里教琳琅玩游戏的大神。
那个为他姐姐拭泪的高大男生。
以及……那个即将抢走他最心爱之物的强盗。
好不甘心。他好不甘心。
不想认输。
不想把她让给外人。
少年喉咙眼里堵着一股火气,热辣辣的,又很呛。他几乎是以一种仇视的眼光瞪着这个镇定自若的强盗。
任由对方的手僵在半空。
老管家看到这□□味十足的一幕,为难着,一边是他照顾了五年的小少爷,一边是他颇有好感的“未来姑爷”,都不知道该帮谁。
打破僵局的是从头到尾在沉默的琳琅。
“我弟他不懂事,你别计较。”
这话虽有责怪的成分,但偏袒回护之意很明显了。
江起云为这个发现感到小小的窃喜。
她仍是在意他的。
可接下来的发展,却叫他整个人都懵了。
女孩轻柔拉住了那只伸在半空的手,十指交扣,冲着恋人投去一个安抚的眼神。她浑然不知面前站着的俊俏弟弟对她抱有一种并不正常的心思,膨胀的野心里装着男人对女人的渴望与占有。
她不知道,所以那般天真而幸福。
那样残忍的,冷酷的,将他推向了白骨累累的深渊。
她说,“我跟阿礼商量过了,等爸妈回来,我们就订婚。”
她说,“等我毕业了,去维罗纳举行婚礼。”
她说,“我们还想去希腊的小镇看看,那边的落日很美。”
她说了那么多,未来的规划那么美,圆满无缺。
独独,没有他。
他的无理取闹伤透了那个曾经将他视若珍宝的人,于是她把自己从未来的世界里驱逐了。
永远的驱逐。
江起云一脸恍惚,琳琅见状,又犹豫地开口,“如果可以,如果不算麻烦和冒昧的话……我希望你能来,还有……那位程小姐也来吧,我会劝劝爸爸的。”
多么客气、礼貌的用词!
彬彬有礼到叫人害怕!
少年唇色苍白,竭力忍住那一股从背脊里涌起的悲凉。
哦,祝你幸福。
他双手插着裤兜,满不在乎的,看上去那么潇洒。
“哎?少爷?外面好像要下雨了……”老管家追出去,但人影早就消失不见了,与之而来的是一场倾盆大雨。
雨中的他跌跌撞撞。
“喂——臭小子你不要命了?”
紧急的刹车声混杂着男人的骂声。
但少年只是冷冷瞥了一眼,阴郁之状十分恐怖,司机不自觉就住口了。
程欣系上围裙,美滋滋打算为确定关系的两人来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钥匙拧动门把的声音一响,她就忙不迭洗了洗手,像一个标准的贤惠妻子,向归来的“小丈夫”表示关心。
“起云,你今天回来的真早!我去买了你最喜欢吃的小龙虾——”
女人的话语戛然而止。
江起云一言不发走进来,浑身湿透,衣角滴滴答答垂着水滴。
前所未有的狼狈。
十六岁的少年在洁癖的姐姐影响下一向把自己拾掇得齐整,即便是激烈的妖精打架过后,这人也是二话不说就跑去洗澡。
程欣偶尔也感到失落,因为他没有在温存后以一种怜惜的姿态将她拥入怀里,轻吻她的额头。
他从来没有抱着她入睡。
躺在她身边,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玩手机。
她只能在对方高涨着说要她的情火里找回些许安慰。
程欣安慰自己,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大多还没学会要如何疼惜爱人,江起云又帅气得一塌糊涂,睡在玫瑰园里的王子,都叫那些女生们给宠坏了,更别说家里还有一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
说起那个姐姐,程欣又是一阵脸红。
那小姑娘比她还要小几岁,自己却是她初中生弟弟的女友!
也难怪人家找上门来!
她当时也是慌乱极了,怕江起云扛不住压力,向家里服软。可没想到的是,这个男孩子比她想象中还有魄力,竟然当众向她表白!哎呀,一想起那个时候,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吻,程欣觉得脸都臊红了。
这个小坏蛋腹黑得很,还总是那么乱来!第一次见面就敢……
“你怎么淋湿了?没带伞?干嘛不给我打电话?”程欣一颗心都系在这个小坏蛋的身上了,冷不防见他淋了雨消沉的模样,就像一只初生的小奶狗,还没睁开眼,被全世界抛弃了。
怎么会有家伙狠心伤害他?
她走上前,忍不住把人抱住,好给他一点儿的安慰。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别怕,有我在呢。”被那雾茫茫的大眼睛一瞧,程欣的母爱要泛滥成河,只想摸摸这孩子的脑袋,再好好亲吻疼爱他一番。
这位程老师甚至忘了,就是因为班上某个女生不长眼,自以为亲昵摸了摸江起云的头发,被他暗地里整得哭了,不得不以转学告终。
从此以后,女生们仍旧如同飞蛾扑火一般爱慕他,可也不敢靠得太近,怕招了校草的厌弃。小姑娘们天真安慰自己,对方只是不喜欢肢体接触,校草嘛,高冷一点很正常。
直到有一回,在省级的篮球决赛时,作为一高王牌的江起云被三四个对手围追截堵,投篮时不幸发生了意外——小腿骨折。
受伤的主人公轻描淡写拒绝了女生们的关心,坚强隐忍得不需要人同情。然而,当观众席那边跑下一个女孩时,他的态度立马就变了,说这里疼了那里又痛,全身没有一处不是毛病,可能就要死了的云云,对手愧疚得差点要剖腹谢罪。
那黑发女孩儿也慌得不得了,摸头杀,埋胸杀,倒把十五岁的男孩子闹了个大红脸,可某人还是很无耻在博取同情。
到最后,专家们的白眼忍不住的要一翻再翻——就没见过这么会碰瓷的人!
有的人看明白了,也心碎了,原来她们的高冷校草不是讨厌肢体接触,而是讨厌与某个人以外的肢体接触!
“啪——”
响亮的声音惊住了程欣。
他挥手挡开了她的手,厌恶地说,“别碰我!”
女人不可置信瞪大眼。
以性为纽带的关系,犹如着火的干柴,初时一发不可收拾,但燃烧过后,冷了冻了,只余下薄薄的灰烬。
年轻男孩会迷恋一具成熟完美的胴体,沉溺征服的快乐,大多是生理的渴望作祟,亦或是……对某个人求而不得,想在相似的人身上寻求某种幻想的实现。
很卑鄙,却也很现实。
“啪——”
新买的手机摔到地上。
杨露连忙捡起来,“师傅,你怎么了?”
男人粗暴夺回了手机,按下了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
对方一直都在通话中。
他眸色暗了暗,转头打给谢珧华。
一样的结果。
不对劲。
难道真的像傅母所说的那样?
一个是从小相识的兄弟,一个是深爱眷恋的女友,他完全不敢相信这两人竟然——
不,也许是误会!
他拼命说服自己,可心底的幽暗不由自主蔓延出来。
因为傅熙突然想到谢珧华说的一句玩笑话。
“老大,你要是不珍惜嫂子,可是会被别人抢走的哦。”
当时的谢珧华正大大咧咧搂着琳琅的肩膀,两人看起来那么亲密无间。他没怎么在意,琳琅跟他复合之后与他这一帮兄弟都玩得挺好,他还担心他们不喜欢琳琅,这样的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的。
但他没想到谢珧华是话中有话、包藏祸心!
傅熙面无表情拨开人群,挨个搜索每个路人的面孔。
由于一个女成员的身体不适,他们更早一天结束了旅途,降落地点就在云虹机场。
要不是这样,他根本无法想象后果!
一群人面面相觑,不明白刚才有说有笑的帮主怎么突然就阴沉起来?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一向无忧无虑的杨露也不安起来。
十分钟后,疯狂找人的傅熙停住了脚步。
12点钟的方向站着一个高挑纤细的女郎。
一袭波西米亚风的孔雀蓝长裙,她颈上和手上戴着亮眼精致的饰品,像是画报里的唯美模特,一个侧脸足以秒杀众生。
“哇塞,这妹子美得是要逆天了么?”
队伍里有人不住惊叹。
然后他们惊愕看着自家帮主突然跑上去,一把将人抱在怀里,当作失而复得的珍宝不住亲吻。
众人懵掉了。
帮主跟杨露难道不是一对吗?
在这趟游玩中,傅熙跟杨露这对师徒cp可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大家一直拿他们两个打趣。
傅熙说自己早就有了女朋友,大伙才不信呢,毕竟他对杨露那么宠溺,也许是脸皮薄,不好意思说破而已。而杨露呢,虽然矢口否认,但脸上的红晕又怎么能瞒得过大家的“火眼金睛”呢?
众人的眼神都微妙起来。
杨露难堪咬住嘴唇。
“啊!你谁啊!变态啊!快放开我!”
那个被傅熙抱住的女孩猛地挣扎起来,对着来人拳打脚踢。
傅熙呆住了。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琳琅顺势从他的身边逃开,捂着胸口,脸色苍白,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仿佛刚才遭遇了强盗掳掠一样狼狈。
“琳琅,你……你怎么了?”
傅熙第一时间发现了她的异常,下意识就想握住她的手。
女孩被他的举动狠狠吓了一跳,转身就跑。
傅熙自然要追过去。
机场的旅客目瞪口呆看着两人的你追我赶,不晓得发生了什么。
傅熙眼看就要追上了,琳琅的脚下突然拐了个弯,一头扎进某人的胸膛,紧紧抱着他的腰,嗓子因为害怕而嘶哑,“阿华,后面有个变态在追我!他刚才还亲我,简直神经病啊!”
变态?
神经病?
这是新的恶作剧?
傅熙的脑子乱成了浆糊。
他不明白琳琅为什么对他视若洪水猛兽,还装出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他们明明是最亲密的人!
女孩恐惧抖动着眼珠子,浮现一层薄薄的水雾,强忍泪意的模样看得谢珧华心疼极了,他连忙抚摸她的脑袋,“没事,有我在呢,琅儿别怕。”
琳琅闷闷应了一声,将脸埋进他的胸口,甚至都不想转头看那个对着她又亲又抱的“变态”了。
这一幕深深刺痛了傅熙的眼睛。
琳琅的情况明显不对劲。
所以,“主谋”只会是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谢珧华!
这个二十一岁的大男孩脸庞清秀,眼神透澈,就像一束干净明媚的阳光,可他现在当着自己的面,温柔抱着他名义上的嫂子!
傅熙强迫自己冷静,但妒火剧烈燃烧着,恨不得上前就撕了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
“我跟他有点事情要说,你现在这边等我,不要走开。”
谢珧华安抚了惊慌的人儿,率先走出外面。
傅熙抬腿跟上,又犹豫了片刻,转头看向琳琅。对方没料到他会突然回头,那张不施粉黛的漂亮脸庞怔了一下,旋即冷漠转身,似乎连看他一眼都觉得肮脏。
他抿了抿薄唇。
“我想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琳琅是我的女朋友。”傅熙冷漠睨着谢珧华,“你可别告诉我,你爱上了有夫之妇。”
“你都看见了,不是吗?”谢珧华倒是很干脆承认了,气势一点儿也不输给他,“在她没有结婚之前,我都有权利追求她。我也早说过了,你若是不懂得珍惜她,我绝不会手软的。”
傅熙的神经被他这话挑的不住颤栗,牙齿紧咬,“我哪里不珍惜她?”
“喏,证据。”
谢珧华的手机里还保存着那一张他跟杨露的照片。
傅熙皱着眉解释,他只是把杨露当作妹妹一样,见她单纯可爱,不自觉就亲密了一点,这很过分吗?
谢珧华嗤笑一声,“你说这女的单纯可爱?那你又知不知道,见面会那天晚上,琳琅召集了我们这帮兄弟,想要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她一个人去找你,发生了什么?”
“怎么会那么巧呢,有人给了你房间的钥匙给她,里面等着却是一个陌生龌龊的男人,她害怕的向她的保护神求救时,你的手机却偏偏关机了呢。”
“你说什么?!”傅熙一把抓住他的衣领,眼珠血红,“琳琅她怎么了?”
谢珧华被他摇得脑子发昏,喘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你放心,我赶过去了,把那个家伙收拾了。不过琳琅,她显然不愿意再回想起那晚的梦魇,所以——她失忆了,完完全全的,把你驱逐了。”
傅熙一个踉跄,脸上血色尽失。
她忘了自己?
“嫂子,哥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傅熙的兄弟打从心底认可了琳琅的身份。
一开始,他们是十分排斥琳琅的。可是后来在相处中,发现这妹子人真的不错,亲和友善,能力惊人,在择偶这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成熟标准。嫂子更欣赏的是睿智冷静的男性,老大那种自杀的挽留方法只会把人家推得更远,好在两人有缘,兜兜转转又走在一起。
大概是琳琅表现的太完美了,傅熙老是扔下女友去工作的事就让一些兄弟比较不满,他似乎还跟秘书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大伙纷纷替琳琅打抱不平。
而琳琅始终耐心安抚他们,不急不躁,宛若春风一般,不知不觉成了众人心目中的主心骨,她的人格魅力甚至隐隐要盖过工作狂男主。
而在这一年中,谢珧华嘴上讽刺着琳琅,却是护得最厉害的那一个。
由于杨露总是出错的缘故,傅熙为了给她收拾烂摊子,经常不能陪在琳琅的身边,作为他的得力干将的谢珧华理所当然充当了护花使者,负责来逗琳琅开心。
他长得嫩,眉清目秀,就像邻家弟弟一样,围在琳琅身边装乖卖俏的,整个世界都因此明媚阳光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美好的姐弟恋。
他还陪着琳琅一起去傅家看望二老。
虽说是替哥哥照顾嫂子,可看着又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傅熙打电话说,回头让他记自己的账上。
谢珧华当时笑着应了,但堆成小山似的账单一直在他那边。
后来忙着,傅熙也就忘了这回事。
他也没说,依旧打着傅熙的名头给琳琅买各种奢侈品。
谢珧华几乎成了那几家品牌女装的vip常客,一出新品,店主会打电话通知他,他就过来把适合的挑回去,一件又一件仔细拆了吊牌,整齐挂在琳琅的衣帽间。
他对琳琅的品味与喜好是了若指掌。
这一段时间,谢珧华又迷恋上了下厨。
琳琅是他的唯一品尝者。
美曰其名是为了捕捉厨艺灵感,谢珧华拉着人到处溜达。
他们去的是那些并不出名却格外惊艳的小店铺,藏在一些古镇深巷里,粉墙黛瓦,抄手游廊,有岁月亲吻过的味道。
托他的福,琳琅遍尝了不少的偏门美食。
亏他神通广大,连一些没有标记在地图上的神秘地方都能找得到。琳琅听说这家伙以前还是一个路痴呢,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可以说,比起整天忙得脚不沾地的男主,弟弟般撒娇毒舌又贴心的谢珧华更像是她的恋人,两人打一通晚安电话的时间都比傅熙陪在琳琅身边要长。
看在眼里的傅母觉得不得劲儿,可她又不能说谢珧华做的不对,毕竟他也是奉了傅熙的“命令”来照顾琳琅。
难道骂人家说你做得太好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好在儿子也跟她说了,两人的感情稳定,等毕业就扯证结婚。
心里七上八下的傅母总算心安了下来。
琳琅是个知书达理的美丽姑娘,跟傅家相处融洽,傅老爷子就盼着孙媳妇进门,两人好痛痛快快杀上几盘。
她虽然是傅熙正在交往的女友,未来的变数也多,可傅家人是铁了心认她做未来女主人。
至于被一些人议论的杨露,两老压根不放在眼里。
傅熙生日的当天晚上,琳琅发号施令。
“现在十一点,也差不多了,我去见面会偷偷把人带出来。阿华,你负责通知伯母他们,记得把人安全接到这里,不然有你好看。”
“我好怕呀,嫂子你还能吃了我啊?”谢珧华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受惊的龙猫,萌态十足。
“别闹,信不信我打你啊!”女孩笑着横了他一眼,那眼波在灯光下愈发熠熠生辉。她挽着头发,细薄的耳垂饰着一串精致的红宝石,衬得脖颈雪白修长。
“知道了女王陛下,保证完成任务!”谢珧华看着他前日挑的坠子在主人的耳边柔媚乱晃着,轻笑了一下,乖乖做了个军礼。
一些哥们就取笑谢珧华太怂了,在嫂子面前一秒变温顺大猫,他之前可没有这么好合作呢。
谢珧华笑眯眯的,也没有生气。
现在是现在,从前是从前,那怎么能一样?
琳琅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到时候就看你们的了,可不要给我掉链子!”
“没问题,嫂子!”
“姑奶奶放一百个心!”
谢珧华陪着她下楼,很熟练把外套给她披上,侧过身拦了一辆出租车。
“等一下,你口红弄到脸上。”
“是吗?可能是下楼的时候蹭到了吧。”
琳琅不以为然,打算翻包用湿纸巾跟镜子擦一下。
谢珧华笑,“哪用得着这么麻烦?别让师傅等久了。”
他略微弯下腰,刘海细碎掩着眉眼,用拇指指腹压了一下她的殷红唇角,那触感柔软轻盈,仿佛飘荡在云端里。他眼神微暗,轻轻拭去了那道痕迹,露出一个爽朗的笑脸,“好了,路上注意安全。”
人畜无害的美少年,总能叫人轻易放下防备。
谁知道他心里住了一头虎视眈眈的恶狼呢。
那搂腰的力劲太大了,压得皮肤生疼,琳琅想也不想就挣扎起来。
“唔,混蛋——”
青年当众吻下来,蛮横按着她的后脑勺,完全挣脱不得。
琳琅被亲得根本喘不过气来。
一阵天旋地转。
头顶上刺眼的舞台灯光逐渐变得模糊,眼睛眨出了泪水,她仿佛被抽空了浑身的力气,只能软软趴在傅熙的胸膛上。
而在旁人看来,她是被亲得害羞了,不得已,才将脸埋在男友的胸前,羞于见人。
表白的男孩儿十分失望,但还是大方对两人表示了祝福,随后拨开人群走了。
琳琅迷迷糊糊的,感觉一直被人抱着走,指尖突然触到了冰凉。她伸手一摸,是滑溜溜的墙壁。
沉重的喘息,混合着男人阳刚的汗味。
薄薄的窗纱在月色中旖旎着轻扬。
将人困在身前,他伏在她颈边舔舐,大掌在身上放肆游走,薄茧磨得那幼嫩的肌肤一阵战栗。
“傅、傅熙,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咬住舌尖,勉强让自己清醒一些,伸手推开这个失去理智的男人。
唔,好像玩脱了呢。
真刺激。
剧情中从头到尾冷静从容的男主,被她逼得成变态了。
“啊,做什么……”他慵懒舔着女孩的耳垂。
“一个夜晚,一个男人,还有一个中了迷药的女人,你说我在做什么?”他低沉的声音因情/欲变得嘶哑,锋锐的牙齿在细腻的粉颈间来回摩挲,似是考虑哪处的鲜血更可人。
伸手抽走她发间的蜘蛛宝石簪子与红带,满头青丝倾泻下来,衬得这个只到他下巴的家伙是那么的柔弱、无助。
仿佛一捏就碎。
傅熙那双深邃的黑眸渐渐沾染了邪佞的色彩。
“计琳琅,你该高兴的,你成功了。”他叹息的,轻不可闻。
成功——把他弄疯了。
像头择人欲噬的野兽,想要一口咬断这人的喉咙。
他野蛮扯开女孩的衣裳,雪白圆润的双肩顿时暴露在空气,张嘴就咬了上去,溢出血来。
好香,好甜。
铁锈的味道蔓延开来。
这个疯子!
上辈子是属狗的吗?
琳琅痛得抽搐,一只手在墙边摸索了半天,终于挨到了个细颈花瓶,一把抓住瓶口,朝人狠狠砸过去。
“啪——”
清脆的破裂声在黑暗中炸开。
男人闷哼一声。
从她身上缓缓滑落。
琳琅已经没力气将人踹开,一个劲儿冒着冷汗。
她意识还算清醒,可身体却不算听话,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在没有灯光的阴暗房间内撞倒了无数次,才摸着了门的把手。
“咔嚓——”
开了?
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喜的获救声,身后蓦然覆上了一具冰冷的身体,有液体滴答流淌进她的脖子里。
门,被上锁了。
计琳琅,我给过你机会了。
“但可惜,我还活着呢。”
既然这样,那我只好——弄死你了。
皮带被主人随手扔到一边,发出金属碰撞的响声,辗转滚落到血红的地毯上。
“傅熙,你这是犯,呜——”
“呵……我聪明的前女友,也许你更该想想,今天晚上,该怎样活下去吧……我呀,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阴冷的低笑声,犹如潜伏的毒蛇,在黑暗中缓缓吐出了鲜红的血信子。月光打在男人清隽冷淡的侧颜上,美得出尘,可那幽深看不到底的眼睛,却叫人从心头冒出一股寒气来。
他成了欲望的门徒。
无所不用极其,掠夺一个女孩的清白。
琳琅几乎昏迷了三天。
浑身青紫,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抄了桌面的台灯,往人脑袋砸去。
那本该熟睡的男人抓住了她的手腕,如同鬼魅般,幽幽睁开了眼睛,“怎么,想要杀我?”
他直起身体,盖着的薄被滑落,露出一大截的胸膛,而左肩膀上那道狰狞的伤口本就没有包扎,现在更是随着他的动作裂开,鲜血直流,与白皙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轻轻一捏,琳琅手腕猛然一痛,台灯被他随手抢过砸地上了,一个翻身,又将人压在身下。
“呐,你好像,还没搞清状况呢。”
傅熙单手撑着身体,细长的手指轻轻梳过女孩濡湿的头发,她倔强偏过头,也不恼怒,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打量着自己留在猎物身上的烙印,着迷地触摸着,“真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