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醒来时,婉儿发现哈大全不在,她照常起床收拾屋子,准备早饭,然后继续给哈大全补袍子。
这时王张氏笑呵呵的领着六个婆子进来。
“恭喜夫人。恭喜夫人。”
“王姐。您这是。”哈大全叫王张氏王姐,现在整个寨子的人都这么叫,婉儿也不能例外。
“少爷吩咐了。让我们筹备一下。择吉日,正式迎娶夫人过门。恭喜了。恭喜了。”
“啊……”婉儿愣住了。
婉儿是被余芥送给哈大全的,也就是一个妾室。因为没有明媒正娶,没坐过花轿,如此和男人媾和了,地位和丫鬟一般,甚至比丫鬟还低一档。能有一个正式的身份,是婉儿没有想过的也不曾奢求过的。
王寡妇在替婉儿高兴,婉儿却高兴不起来。
哈大全同样高兴不起来,他要娶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一个爱着别人的女人。但强烈的占有欲让他不甘心放弃,他一大早莽莽撞撞的跑到王寡妇那里。还好王寡妇习惯起的早,才没有出现无比尴尬的局面。
哈大全找王寡妇唯一的目的,就是让王寡妇帮忙筹备婚礼。
“王姐。我要娶她,明媒正娶。”
“少爷。你想好了吗?”王寡妇也看出了些眉目,女人的直觉往往很准。
“这种事情不用想。从余芥把她送给我那天开始。她就注定是我哈大全的女人。我不会让她逃走。我绝对不准许这种事情发生。”
“少爷。”
“不要说了。准备婚礼吧。我要让全寨子的人都我为庆祝。”
哈大全说完转身离开,走到院门口时,身子晃了晃差点撞到了墙上,王寡妇隐约听到了哈大全苦涩的笑声。
苦的叫人心疼流泪。
苦的叫人不知所措。
“少爷。您这是何苦呢?”
王寡妇无奈的摇摇头,哈大全安排了就要照办。她找来了朱敦,安排朱敦准备婚礼所需的用度,便带着使唤婆子来见婉儿。
婉儿不敢相信的看着王寡妇。“他要娶我。”
“对。少爷说了。要娶婉儿夫人做正室。恭喜夫人了。”
婉儿摇摇头。“你去跟他说。不必为了我浪费寨子里的钱银。我这样挺好的。”
王寡妇示意使唤的婆子下去,房间里只剩下两个女人。“夫人。少爷虽然心性张狂,却是个很认真的人。也是一个好人。绝对不会委屈了你。我们女人啊。出嫁从夫。就应该认命。你不要再有别的念头了。对你。对少爷都不好。”
“谢谢王姐的忠告。”
“我下去了。您准备准备。少爷的决定是不会改的。”
“知道了。”
那苦涩中不知何候才能品到甘甜。
为了筹备婚礼,整个山寨都热闹了起来。
哈大全派人去广宁通知便宜老丈人余芥,还带了一份丰厚的聘礼,大概值一千两银子,至于来不来就是看余家人的意思。
吉日是朱敦翻书选的,就在四月十六日。
这段时间山寨就好像过年一样,到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哈大全是个比黑疯子大方的寨主,从来不会亏欠手下人的用度。黑疯子做寨主的时候,手下底层的小喽啰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能不饿死不冻死就不错了。哈大全要结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寨子上下每人发一段布做一套像样的新衣服。
仓库里有许多土布,都是黑疯子积攒的家底。既然是白来的东西,哈大全一点都不心痛。可有人心疼,仓库里的财富,都是朱敦和黑疯子一点一滴积攒下来的。看他按名册发放布匹的时候,那痛苦无比的表情,就能了解他的痛苦。
“太败家了。”朱敦小声的嘟囔,好像是自然自语。声音刚好可以让哈大全听到,他不敢正面提建议,只好从侧面提一下了。
哈大全理都没理会他。
哈大全欢天喜地的挨家挨户的查看各家的厨房,这绝对不是闲的吃饱了没事干。因为经过了解,黑疯子挖辽墓,除了金银珠宝,还出土了大量的辽代瓷器。黑疯子和朱敦当不值钱的东西发了下去。农户家穷轻易买不起几件瓷器,分下来的瓷器,不管有无损坏都能派上用场。这批瓷器几年来的命运,就是充当咸菜坛子,酱油坛一类的物件。
哈大全很有耐心的把所有的瓷器一件一件的收拢了回来。托寻宝节目的福,哈大全对古董的价值有一定的了解。虽然这年头古董,不算很值钱,也是送礼行贿的宝贝。这东西往外送也有讲究,送给乡下农民只能被用来装咸菜酱油之类的事物,只有送给那些读过大书的才能体现出其价值。
哈大全平时不读书,不看科教节目,就喜欢看看寻宝节目。看这电视上出现的一件件价值连城的珍宝,哈大全做梦都想捡一件,卖笔巨款过上衣食无忧的美好生活。哈大全甚至还专门找了许多盗墓的小说回家看,让哈大全看考古书籍是不可能的,小说里写的悬了点,确很适合人们拿来YY。
时间过得很快,这段时间时间里。哈大全正常回家,婉儿正常做家务,该干的事情一件都没拉,婉儿一开始还反抗几下,后来也就认命了。
两人却一句话都不说,甚至连对视都很少,很难想象这是一对要举行婚礼的夫妻。
婚礼正在筹备,冷战依然在继续。
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他们都不知道。
苦酒饮下后,何时才能品尝到甘甜。
四月十三日一早,余家的人来了。
来的人是哈大全的大舅子余信和二舅子余义。两个人年纪都不大,四月天气已经转暖了,余家兄弟都穿了一身青蓝色的大褂,貂皮帽子狐狸围脖,见到哈大全十分的热情。
余信读过书,比他爹余芥强得多,举人的出身是自己考的。
余信一上来就抓住哈大全的手说:“妹夫。几天不见想死我了,这次我带了十坛广宁最好的烧锅,一会我们兄弟一定要痛饮几杯,不醉不归。”
余义在后面故作豪迈的笑着,眼神里确闪过不屑的目光。他是看不起哈大全的,这次出席妹妹的婚礼,是为了那一千两银子的彩礼,还要送一个想女儿的女人过来。
余义没读过多少书,从小娇生惯养,经常和市井中的无赖混迹在一处,和哈大全是一种人。虽然都是混混,余义却瞧不起哈大全。认为哈大全不过是个得势的莽夫,把妹妹嫁给这个莽夫,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婉儿应该嫁给更有权势的人,为余家获得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