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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台前幕后。祸国殃民。
    哈大全喝醉了,这一夜他梦到了父母,还有高中里的同学。

    当他醒来时,躺在自己家里,婉儿睡在旁边,窗外的天色已经有些放亮了。

    一缕清香飘过,是婉儿身上的幽香。忍了几个月,这香气让哈大全的下半身一下子顶了起来,老婆终于回来了,不用再忍了。

    要去征求婉儿的同意,哈大全是不指望了。

    一直以来,哈大全都是直接上的。哈大全伸手摸着一把的温柔,那软软的感觉,真是叫人无比的兴奋与怀念。

    所以哈大全直接上了,一大清早就这么精神,哈大全还是第一次。

    婉儿迷迷糊糊的被弄醒,看着压在身上的哈大全,突然使出一招两腿一勾,把哈大全夹住,这可是出来没有过的,就这么一下就把哈大全解决了。

    “我靠。”哈大全只好垂头丧气的爬起来。

    婉儿也不说话,下了床到里间去了,做完了洗一洗,比较卫生。

    哈大全郁闷啊。郁闷啊。大概是憋久了,怎么就这么快呢?唉。憋了这么,虽然不是小伙,也跟小伙差不多了。

    哈大全很郁闷的走了。

    香草从侧房钻出来,蹑手蹑脚的进了正房。“夫人。夫人。你们做了吗?”迎接香草的是一击拳头。

    “疯丫头,你胡说什么。”

    “别打。别打。我不是怕老爷冷落您吗?我们这都离开几个月了,看老爷这速度,肯定没找过其他的女人,夫人可以放心了。”要是哈大全听到,绝对会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

    婉儿淬道:“好你个疯丫头,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偷听,你不怕长针眼啊。”

    “我才不怕呢。”

    哈大全过的很郁闷。

    尚可喜却过得很爽,能遇到流苏这般的女人,尚可喜可就有福了。不会的妹妹教你,花样翻新着玩,离开客房的时候,尚可喜脚都软了。连呼:“温柔乡,真是英雄冢啊。”

    哈大全笑眯眯的说:“喜欢就带回去吧。对她来说,也是个好归宿。”

    “是。”

    对哈大全的建议,尚可喜欣然的答应了。没想到的是流苏竟然不同意。“将军好意。流苏心领了,像我这般卑贱的女人,实在佩不上将军。”

    流苏说着,眼神中满是悲凉。

    这时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从后院跑出来,抱住流苏的腿,轻声的唤道:“姐姐。姐姐。”这小姑娘和流苏有几分相似,十分的可爱,一看就是美人坯子。

    哈大全蹲下身,笑哈哈的问:“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怯生生的躲在流苏身后,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哈大全,她是有些害怕。哈大全又问:“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

    流苏拉着妹妹的小手说:“圆圆。快回大人的问话。”

    有了姐姐的命令,小姑娘才怯生生的回答:“我叫圆圆。陈圆圆。”

    “……”哈大全心里冒出一个成语。“祸国殃民”,可不管怎么看,这个可爱的小姑娘都无法和祸国殃民的陈圆圆联系在一起。

    哈大全问身边的尚可喜。“可喜啊。现在吴三桂多大了。”

    “哦。吴三桂?”尚可喜努力的想了想,“是吴襄将军的公子吧。今年应该十岁了吧。哈将军怎么想到问这个。”

    “没什么。没什么。”

    尚可喜走的时候,带走了这二十万两白银,他没有带走流苏,因为流苏不跟他走。

    哈大全很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难道流苏甘愿过着卖笑卖身的生活吗?跟到真的有人甘愿堕落吗?

    既然她选择这样的生活。

    哈大全也不愿意继续爱心泛滥。

    还是那句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流苏不肯跟尚可喜离开,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不甘心被男人摆布的女人。

    女人不会忘记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男人也不会忘记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尚可喜临走是给流苏一笔钱,流苏用这笔钱在大凌河畔买了块地,盖了一座十分别致的听音楼,作为义州复兴以来的第一座妓院,听音楼的名声一时无两。

    有因为听音头牌姑娘流苏的名字是哈大全起的,在辽东哈大全爱妻是出名的,辽东的将领官员三妻四妾属于正常。只有哈大全坚守一个余婉儿,一直都没有纳妾,在辽东战事吃紧,余婉儿到皮岛避难期间,哈大全连一个暖床的都没找。

    特别是在蒙古公主诺巴桑朵儿倒追哈大全被拒绝的事情传出之后,哈大全爱妻、专一的事情便流传开了。

    心里嫉恨的,说哈大全是“气管炎”,不是个男人,不够爷们。

    心中羡慕的,说哈大全专一忠贞,是个好男人。

    说什么的都有,现在哈大全突然对一个女人“感兴趣”起来,还给对方起了名字,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好奇心。

    到听音楼想一睹流苏尊荣的人是越聚越多。

    天下间的人,不分古今,都是爱凑热闹的。

    哈大全听了有趣,还特地给听音楼送了一副匾额,当然了字不是哈大全写的,是徐士安持笔带来。哈大全那手毛笔字,写出来七扭八歪的,比象形文字还要象形。哈大全穿越之后,也练过几天毛笔字,后来发现太难,干脆不练了。

    哈大全想的是,什么时候遇到弗朗机人,进口支羽毛笔回来用。

    哈大全的一副匾额换的回报是一份情报,有一个叫萧启的南方商人,想走私一批铁锅到后金去。

    努尔哈赤那边比较惨,虽然打下了大片的地盘,可科技跟不上。现在人都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古代也一样,后金的地盘,很多地方连铁锅都造不出来。获得高科技产品(如:铁锅、瓷器、丝绸、菜刀、农具等等)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抢劫,一个是走私。

    补充一下,南方的茶叶、南洋的香料都需要走私。东北是不产茶叶的,而烹饪用的香料,比如胡椒、肉桂皮、沉香、樟脑等等,多产自南洋诸岛,大明朝都要进口,后金人想要吃美味的肉食,就只有走私了。

    为了抑制后金的发展。

    明朝制定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走私货物去后金,被抓到是要砍脑袋的。

    这个叫通敌。

    所以哈大全和毛文龙走私,大多卖给蒙古人、朝鲜人和日本人,后金想要只能高价从这三个国家商人手中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