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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四章: 住一起
    墨大总裁心知肚明,他在笑:“这么说来,你是乐意签下这份工作了?”

    “嗯,我愿意,真的非常感谢。”

    夜离歌冲着墨冰殇深深地鞠了个躬,她真的很感激。

    若不然现在,她此刻真的就像是无头苍蝇乱撞,一无所有从零起步是最艰难的。

    关键是王梦也就是女鬼的能力太弱,没有知识没有学历,想要在这世界生存,只能是卑微得犹如蝼蚁。

    而木森的出现,可以说给了夜离歌尊严。

    现在一份工作,她每个月那一万块钱,简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那我们签合同,你可以选择预支一个月的工资。”

    墨冰殇一本正经的开口,说出来的话,简直就像是个天大的惊喜,夜离歌双眸直接就瞪大了。

    简直像是有无数颗星星在闪烁:“真的?”

    “当然!”

    墨冰殇微勾的唇角透着暖意,他家离歌怎么能这么可爱,这样就满足了。

    那接下来,他将要带她去的地方,她不得吓死。

    “但是有个条件,既然是我的贴身秘书,你就得跟我住在一起,负责我的饮食起居。”

    “啊?”

    这话一出,夜离歌直接就傻眼了。

    这一刻,她是拒绝的,因为她要照顾小胖子啊。

    跟他住一起,小胖子怎么办?

    “当然,我知道你的条件,加上我住的地方也很大,有很多佣人房,所以你儿子也是可以跟你一起的。”

    简直是……不可思议。

    夜离歌从未听过,请秘书是要把她的全家都一起照顾了的。

    但她不敢往别的地方想,要知道坐在她跟前的可是堂堂大总裁。

    人家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就刚才那个什么慕容小姐,论样貌身材气质,比她好不要太多。

    穆总裁没理由要她不要慕容小姐的吧,所以唯一的解释,那就是她运气实在太好。

    既然机会来了,那应该抓住的对吧。

    对!

    夜离歌经过一番考量,很是认真的点头:“好,谢谢木总对我的关照。”

    又是一次鞠躬,夜离歌表示出她最大最大的敬意。

    “你~妈呢?”

    此刻幼儿园外,肥头大耳满脸横肉,甚至还有酒糟鼻的李启明就站在门口,冲着幼儿园里的李文筝开口相问。

    此刻,他可是有重要任务的,那就是找借口暴打王梦一顿,顺便毁了她的容。

    他想得很清楚了,反正他是王梦的老公。

    只要人没打死,那些警察不会管,顶多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就好了,那可是一百万啊,简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

    “我妈还没来。”

    李文筝很怕李启明,在他的印象中,这个爸爸每次出现,妈妈都会被打,都会挨骂。

    每次他来,妈妈都会哭得眼睛红肿。

    所以李文筝不希望看到李启明的出现,对于这个爸爸,他甚至希望不存在于这个世界。

    随着这话音落下,一辆豪车停在路口,夜离歌从车上走下。

    远远地就看到李启明站在幼儿园门口,想都不想,就朝着他冲过去。

    “你来干嘛?”

    质问出声,在夜离歌的记忆中,就今天早上。

    他出现了,然后把她的出租屋砸了,所有电器被砸的稀***迫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