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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人若为己
    梅棣说不出话来,但是想到了一个人,水千奕。

    “你有没有想过,如何你让高小姐也成为了吸血鬼,那么你们不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高道初惊讶地看着梅棣,防止血族肆意地把人类变成吸血鬼,也是杜兰特家族的管理使命之一,梅棣说出这样的话来,当然令人不解。不过,算了,梅棣这个人,本来就不能用平常人的标准来衡量。

    “若是高小姐愿意的话,我也并不反对。只是……我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她以后,是会恨我的吧。我想我们之间,还没有牵绊到那么深厚。你说高小姐喜欢我,大概也是一时兴起,她以后,终是会遇上一个她真心去爱的男人。”

    高道初说完之后,发现梅棣一直低头沉默着,不免有些担心,正要试着去询问,梅棣突然转过头,揉着眼睛说道:“高道初,我好感动啊,没想到你虽然看起来笨笨的,可是人那么好那么温柔。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孤单的,你的终生大事,就包在我身上吧!”

    “不是公主这……”高道初人一急,话就说不顺了。

    “好了好了,你的忠心我也是知道的。皇上的事情我早就不怪你了,听说你和伊儿进展得也很顺利。你就不要操那么多心了,安心地待在连云堡,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梅棣拍拍他的肩,高兴地回房去制定新的计划了。

    高道初也只能望着他尊敬的公主殿下无语,幽幽叹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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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筝送走了莫伊儿,也回到自己住处,还没进门就觉察到了异样。

    “韵清,你先下去吧,我想自己待会儿。”青筝停住了脚步说。

    等到韵清已经走得听不到声音,青筝才小心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高三爷从内间里走出来,语气有些不悦。他明明已经收敛了气息,青筝这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怎么会发现的。

    “我在门窗上做了些手脚,有人进出过我都知道。我想这个连云堡里会这么进我房间的,也只有三爷你了。”青筝淡淡地说。

    高三爷立刻没话说,青筝的那颗七窍玲珑心,可不是一班人能猜得透的。不过,若不是如此,他也不会来找他。

    “听你的话,我让人去查了那个梅棣的背景,完全没有头绪。这个人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不过,从大哥那边来的消息,说这个梅公子,可能是和朝廷有什么联系。”

    “朝廷?”青筝皱起眉头,看梅棣那细皮嫩肉的样子,倒也像是哪家的公子偷溜出来玩的。谁家的公子,能够让莫伊儿那样的高手跟在他身边端茶送水做婢女呢?

    高三爷看他陷入沉思不再说话,觉得沉闷便在旁边问道:“你呢,问道什么没有,不是说想让那个莫伊儿为我们所用么?”

    青筝无奈地摇摇头,略带羡慕地说:“那梅棣和高道初关系很好,她对二爷的印象,比对你的好多了。而那高道初对二爷又是一条心,这两个人,恐怕是挖不过来了。而那个莫伊儿,看起来对梅棣忠心得很,可是我总觉得,她那样的人跟着梅棣简直是浪费,这里面,一定是有什么理由的。”

    “你的意思是,只要知道那个理由是什么,就可以把莫伊儿拉来这边?”

    “当然,而且就算不能让她成为我们的人,也决不能让她站在那一边。高雁蓉对高道初念念不忘的,若是他二人结合,就等于堡主和二爷一起联手,到时候三爷要斗的可就是他们两个人。计策上我有自信赢过他们,但是我们需要莫伊儿这样的高手来助阵。不然,不止得不到连云堡,就凭你和二爷过去的恩怨,你还很可能失去立足之地。”

    高三爷一听说赢过二爷夺得这连云堡,一下子又来了士气,拍拍胸膛说:“我知道了,莫伊儿是吧,我马上让人去查她的事情,一定要把她搞到手。”

    青筝略微颔首,高三爷虽然脑子不聪明,但是人却很好利用。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他的理由,连云堡,只是他报仇的一把利剑而已。

    “对了,我让你拉拢百里寻的,现在情况如何?”

    高三爷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说:“那个人,亏你还说他如何了得呢,一见女人就没了魂。他现在,整天地想着要讨好雁蓉,却是回回都吃了闭门羹。”

    “百里寻……”青筝低声念着,“他和高小姐?那还真不像是他的作风。不过也好,不知道高堡主是什么意思,让高小姐和百里寻在一起,总要好过让她和高道初在一起。你不如也做做这媒人,日后,好向他讨这个媒人红包。”

    “好,我会去跟大哥提的。”虽然也不喜欢百里寻,但是想到能把人从二爷手下的高道初那边抢过来,高三爷还是很乐意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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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莫伊儿进门看到梅棣换了衣衫正准备出门,不由问道,“您要去哪里?”

    梅棣脸上写着被发现了,然后用很严肃的表情告诉莫伊儿:“嘘,你不要说哦,我是要去爬墙角。”

    “公主,让我和你一起去吧。”看梅棣兴奋过头的样子,莫伊儿总觉得,有些不太放心。

    “不用不用,伊儿你白天和高道初在外面跑了一天,应该很累了吧,快点休息去,我一个人就可以了。”梅棣逃跑似的赶着出去了。

    既然梅棣说不让跟,莫伊儿也只能叹口气,望着她去的方向道声菩萨保佑了。

    梅棣仗着自己鬼魅一般的身形,在守备不逊于皇宫大内的连云堡里来去自如,几下就来到了高雁蓉的房间。

    大半夜的,竟然还凉着灯。梅棣奇怪着,从屋檐上倒吊着先侦察里头的情况。

    “小姐将属下引来此处,到底想说什么?”冰冷的声音,竟然是高道初。梅棣差点惊叫起来,连忙捂住自己的嘴。想不到他们两个的发展,竟是意外的,迅速?

    “道初哥,你就这么讨厌我,连和我在一起共处一室都觉得厌烦吗?”高雁蓉无比幽怨地说。

    高道初仿佛就是受不了这一招,口气立刻就软了下来,道:“小姐,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若是传了出去,对小姐的名声不好。”

    “名声?我还在乎什么名声。”高雁蓉想起那个书生,愤愤地说。“不过道初哥,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你若是现在离开了,我立刻尖叫,你猜周围的侍卫,会怎么想从我房间出去的你呢?”

    “你……”高道初气急,果然高雁蓉不是好惹的角色,刚刚还那么幽怨,现在突然又气势汹汹地威胁他了。梅棣倒是暗中向高雁蓉竖起了大拇指,这个方案,比她能想到的要好得多了。

    高雁蓉换了只手撑脑袋,又转回幽怨的模式,看着高道初说:“你现在是不是心里在骂我,说我不知廉耻说我卑鄙?”

    “没、没有。”高道初慌了慌,然后立刻又转回正常,“小姐到底有何吩咐?”

    “生米煮熟饭!”

    这么兴奋的声音,当然只属于梅棣。更当然的,是在她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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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舞上火上得很严重……傻舞讨厌秋天……的火……不过天气真的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