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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株魂尘贵几何
    每座历史悠久的城镇都是饱具顽强韧性的,尽管昨夜发生那等骇人听闻的血案,但在急雨之后重新迎来和熙日光的南陵原,又欢喜地恢复了往常的人声鼎沸。



    尽管酷热离开夜色会更加难熬,但丝毫不影响那香车宝马的川流,与此起彼伏的叫卖。



    将小乞丐平安送入之后,沈桐儿便收起纸伞,若无旁人地走在街边闲逛。



    她看到粼粼的河水之上横着座雕刻精美的石桥,不由快步上前凭栏眺望,然后抬头嗅了嗅空气里弥漫的荷花清香,喃喃感慨道:“果然还是白日好风光。”



    然而路边行人见了她,却没有这般轻松惬意。



    大家表现出的情绪又是惧怕、又是敬佩、又是好奇,纷纷侧首偷看窃议。



    “这不就是那个杀了异鬼的小姑娘吗?”



    “她到底是谁,来咱们这儿做什么?”



    “异鬼还会再出现吗?”



    ……



    沈桐儿不是听不到,但她似无半点反应,享受够了送香的荷风,忽然转身走向河边的商铺行街,拦住位路过的公子,笑嘻嘻地问道:“不知南陵原最大的当铺在哪里?”



    公子是南方人长身玉立的模样,有些紧张地后退半步:“前、前方有家通财庄,便是什么奇珍异宝都收的,姑娘不妨到那里瞧瞧。”



    虽然沈桐儿长得格外娇小,一张圆脸粉雕玉琢,但她用金线吊起异鬼活活抡出去的怪力,已然震住此地百姓,如此文弱书生自然更是不敢造次,匆匆回答完问话,便步伐凌乱地逃跑了。



    “通财庄……听名字倒是不错。”沈桐儿丝毫不在意对方的无礼,摸着下巴思索片刻,便款步前往。



    ——



    倘若有什么地方能看尽人生百态,当铺定算是其中之一,每个进门而来的主顾,恐怕都曾体味过失意之味,眉眼间多少要带些憔悴之色。



    然而沈桐儿却不同,她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笑容也依然乐观活泼,径直走到高大的柜台前,踮起脚来问道:“你们这里什么都可以拿来典当吗?”



    正在拨弄算盘的掌柜失笑:“小姑娘此言差矣,我们当然只收抵得上价的宝贝。”



    “宝贝?”沈桐儿眨眨眼:“我这儿有些东西,也不知在你看来算不算得上宝贝,不仅有用,而且极难得到,但就怕你不识货。”



    胖掌柜眯起眼睛:“姑娘且出门打听打听通财庄的名号,莫不是不相信在下的眼光?”



    “所以,魂尘你们收吗?”沈桐儿露出大大的笑意,伸手将腰间的锦袋放在桌上,随着系带的拉开,立刻冒出奇光四射,照得店铺内亮亮堂堂。



    片刻前还胸有成竹的胖掌柜顿时站起身来,险些把椅子撞倒,瞪着眼珠子说:“这、这是……”



    “没错,就是异鬼死后留下的精脑,有解百毒之功效,特别对于那些感染了鬼瘟的病人,可谓是千金难求。”沈桐儿终于慢慢放下了踮起的脚,因为掌柜已经搓着双手从柜台后绕到了她的面前,笑成了朵谄媚的花。



    很快,一盘果食,两杯清茶就被店仆端了来。



    沈桐儿半点不客气,立刻落座挑拣着吃了起来,追问道:“收的话您开个价,不收我去别家问问,这东西在北方好卖的很。”



    “其实姑娘昨夜威名小的早有耳闻,虽然南陵原一直太平无事,但这东西的金贵小的还是听说过的,玉京在最惨的时候传出过一首童谣,其中有句‘异鬼魂,三圭三’,说得就是这异鬼死掉只留下三圭三的魂尘,小的看姑娘拿出的锦袋小有重量,不知是装了多少魂尘?”胖掌柜擦着汗、说着话,就连称呼都自谦起来。



    沈桐儿细嚼慢咽地吃了块酥饼,然后回忆道:“十圭重一铢,加上昨晚的,这一路我少说也攒了十铢吧,若不是南陵事事都要银子,才不愿意贱卖呢。”



    “十铢?!”掌柜分外震惊,而后紧张道:“魂尘价值连城,我通财庄自然是愿意收的,只不过小的长这么大连异鬼都未见过,又怎可识得甄别魂尘之法,所以姑娘稍安勿躁,带我去请教下金银岛的陈掌柜,改日再商议也不迟。”



    沈桐儿十分大方,听明他的意思便拿出手绢擦擦手指,站起来道:“那你便拿着魂尘去问吧,我改日再来取银子,留个字据便好。”



    “这……姑娘实在是光明磊落之人,就不怕……”掌柜显然没遇到过如此随便的顾客,表情稍显哭笑不得,写字据也是写得哆哆嗦嗦。



    沈桐儿又朝他露出开朗的笑脸:“没什么好怕的,曾经有个老货郎跟我讲过,做生意自来讲得都是一个‘诚’字,遇到守信用的我也会一言九鼎,遇到不讲信用的就让他尝尝背信弃义的后果,异鬼可诛,人且难杀?”



    听闻这句话,掌柜不由脖颈发凉,不自在地咳嗽了起来。



    “暂且告辞了。”沈桐儿拿起纸伞便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下回头:“大叔?”



    掌柜一个激灵:“姑,姑娘有何指教?”



    “南陵原有什么好吃的?我尝了口酥,肚子饿了,好想吃肉。”沈桐儿讲这话时,就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一样简单。



    掌柜松了口气,道:“出门右拐百步远,有座食阁叫云座,烹的是南国一等一的美食,姑娘入到里面提我通财庄的名号,自然可成座上宾。”



    沈桐儿顿时满意离开。



    恢复安静的当铺内还燃着悠悠的檀香,掌柜回到桌前迟疑地捧起那袋泛光的魂尘,面色如纸,随意嘱咐了店仆几句,就从后门偷偷地溜走了。



    ——



    三只面盘大的鲜红和乐蟹被摆在盘中,衬以黄的姜、绿色葱和五彩碎椒沫,热气腾腾地端到沈桐儿面前,立刻引得她鼓掌欢笑:“好好好!看起来就很好吃!”



    说完也顾不得再等别的菜,立刻摘下手上十指套着的奇异戒指,兴奋地剥了起来。



    云座中的客人们全都因为她的出现而频频侧目,使得许乔背在暗处也不算明显。



    他已然偷偷尾随过桐儿许久,端起白瓷酒盅浅浅地抿了口酒,嫌弃道:“这吃相,真是粗鄙之人。”



    抱怨完毕,又忍不住盯向桌上的戒指:看起来不过是一串金光闪闪的小玩意,各自挂着红豆般精致的哑铃,拉出的线怎么会坚韧锋利到那种地步?惊虚师父称之为金缕丝,想必是价值不菲之物,如果能把它偷偷带回永乐门,岂不是功事一件?



    许乔琢磨到这里,不禁暗下决心,伺机而动。



    刚巧店小二又引了几位新的客人进来,沈桐儿正坐在他们要经过的路线旁边。



    许乔喜上眉梢,顿时感觉老天相助,马上站起身来凑了过去,故意在靠近金缕丝的时候假装被撞倒,捏着假声哎呦哎呦的叫起来。



    “客官您小心!”店小二慌张搀扶。



    许乔已经眼疾手快地把金缕丝捏到了手里,咒骂着快步离开。



    谁晓得他还没踏到楼梯上,背部就毫无预兆地遭到重重一踹,连提气平衡的机会都没有,就如离弦之箭般飞了出去,一头扎进楼下的木墙里,震得尘烟四起,几乎将他的五脏六腑都摔碎。



    痛苦地咳嗽了半天,许乔终于狼狈地捂住胸口半坐起来,抬眼望向边咬螃蟹腿边盯着自己的沈桐儿,窘的说不出话来。



    “还给我。”沈桐儿伸出手,径直跳到他面前。



    许乔坐着往后挪:“你、你说什么?”



    他本想着拖延一下琢磨出逃离之术,谁想到握在手中的金缕丝却像有生命般震颤起来。



    沈桐儿眨眨眼道:“这暗器机关很多,我也是从小学习才方得要领,你若按错了什么地方害金线飞出来,到时候扎进你的脑袋里都有可能。”



    她话音刚落,愚蠢的许乔就被吓得把东西扔到地上。



    沈桐儿用脚轻轻勾起接住,然后叹息:“想安生地填饱肚子都不成,这个废物门的除了偷鸡摸狗,还能有些什么作为?”



    “你、你少口出狂言!”许乔知道自己惹了麻烦,回去免不了要受一顿责骂,却仍忍不住狡辩道:“南陵原能在这四面群山中安享太平,都是我永乐门镇护有方——”



    “哈哈哈哈!”沈桐儿忍不住大笑起来,蹲到他面前一字一句的说:“你们没有一个能看到异鬼,你们根本不知道我眼里的南陵是何模样,明明已经血迹斑斑了,还在傻傻的歌功颂德,不觉得讽刺吗?离这里向西北一百一十八里地,有个俊平府,那也有如你们一般的骗子,结果啊,异鬼成群袭来的时候,都还在沐浴更衣,准备花天酒地呢,真的到死都没看清楚它们到底都长了副什么面孔。”



    许乔哽住喉咙,半晌想不出回答的话。



    这时忽有个年轻小厮从围观人群里扶着帽子挤出,急急忙忙地拱手说道:“沈姑娘,原来你在这里,我家黄知府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