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碎成粉末的种子,竟然全部都是火红色!
弥影赶快把这一丁点儿粉末,都倒在了少年的伤口上。
接下来,让弥影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
少年腿上那血流不止的伤口,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她要疯了,只觉得自己大概是傻了吧。
这样的事情也能发生?未免太离谱了!
弥影情不自禁地揉揉自己的眼睛,再次去看,反复几次,她甚至还掐了自己一把,最终才确定,她没傻也没疯,那一粒小小的火红色的种子,是真的能让这少年的伤口,快速愈合!
很短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五分钟,少年腿上的伤口,就已经完全愈合了。
除了地上的那一大滩血,还有少年那因为失血过多而苍白且冒着冷汗的脸,弥影真的没办法想象,这个少年刚才还伤重致命!
她惊讶万分,但是又想到自己的手……
弥影深吸口气,她的手上能凝聚出玉露这种逆天的东西,为什么就不能存在另外的同样逆天的东西?
她本来还想跟少年说两句话呢,结果,刚才一直没晕的少年,这会儿见伤口已经愈合了,竟然撑不住,晕倒了!
弥影无语望天。
少年这状况,绝对是失血过多。
她用自己那还算是丰富的理论知识,给少年做了个检查,同时又看了看地上的血,估算下失血量。再看看少年的体型!
其实对于正常人来说,这些失血量不算太多。但是对于这个很瘦很瘦的少年来说,这失血量就有点儿大了。
不过,也不至于致命!
对于失血的人来说,输血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食补,让身体自己造血,才是上上策。
弥影很想报警,但是看少年的样子,还有他手心的那火红色的种子,以及种子那诡异的效果……
思来想去,弥影还是决定不报警了。
如果报警,警察问她,他哪儿流血了?
她难道要说,他腿上的大动脉破裂,流了一地血,然后一粒小小的种子粉末,就把他的伤治好了?
警察不把她当成是神经病才怪!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是警察比对地板上的血迹之后,认定她说的是真的。
那她又要怎么解释,少年去哪儿不好,怎么就偏偏去了她的院子?
还有,少年手里那诡异逆天的种子到底是什么?
这么诡异的事情,是肯定要上报国家特殊机构的。到时候,她和少年这两个知情人谁都跑不掉!
幸好少年瘦弱,弥影把他拖到了房间里。
拖少年的时候,弥影甚至觉得,这个少年还不比她重。
把少年放在床上,又给他喂了一碗糖盐水之后,弥影赶紧到院子里,把院子里的血迹冲洗掉。
再然后,她出门去了菜市场,买了些补血的食材。
她知道少年的来头肯定不小,但是没办法,她已经沾染上了。
如果她现在留着少年,就当是正常交往,不知道少年的秘密的话,说不定还不会引起什么人的注意。而她若是把少年丢出去,那么,若少年碰巧被伤了他的人抓到的话,那些人为了秘密不被人知道,肯定要顺藤摸瓜,找少年接触过的人!
到时候,她就更危险了!
相对而言,她还是收留这个少年,比较安全一点。
前世的时候,为了讨好俞清致,她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她更相信那句话,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俞清致爱吃的所有东西,她都会做,而且厨艺不比一级厨师差。因为她是跟特级厨师学的厨艺!
同样的,俞清致不喜欢吃的、过敏的,她也清清楚楚。他的禁忌,就是她的禁忌,即便是那些东西其实是她最爱吃的!
一想到这些,弥影就觉得可笑。
她是抓住了俞清致的胃,俞清致曾经说过,她做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还说过,她是世界上最懂他最理解他最爱他的……
可是,那又如何?
弥嘉晨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来我行我素任性至极,只要男人爱她,她却不爱任何男人……
她和弥嘉晨就是两个极端。
她也以为俞清致一定是爱她的,可结果呢?
所以,女人从来都不必为了男人失去自我。你先爱了,你就输了。
而且,如果你为了男人改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连自己都不爱自己了,又怎么能奢望男人爱你?
自尊自爱,才值得被爱!
可惜她弥影,前一世知道得太迟了。
微微一笑,弥影拿着食材到了厨房。
这里虽然是老城区的房子,有土灶,不过却没有柴。幸好还有煤气灶,房东之前没用完。
她把锅碗瓢盆全都用开水煮一个小时,深度消毒。
她做的东西也很简单,红枣乌鸡汤。
用小火慢炖三个小时。
好了之后,单独把乌鸡红枣之类的盛出来,再盛出来一碗汤。剩下的汤下面条。
很快,两碗面条,还有一盆红枣乌鸡汤就好了。
弥影端着食物进屋,少年还在睡。
她叫了几声,少年才睁开眼睛,一脸的疲惫。
“先吃点东西吧,不然你会饿死的。”
少年看了弥影一会儿,又伸开握紧的手掌,看到一粒火红色的种子还躺在他的掌心。他好像是松了一口气。
少年虽然瘦弱,但是吃的可不少。
一只乌鸡大半都是他吃的,还有汤。嗯,那一碗面条也没剩。
吃完之后,少年那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弥影,目光柔和了很多,用生硬的语气说道:“你的手艺很棒。”
弥影微微皱眉,少年说话的音调,像是很久没说话了的样子。不过这等秘密,她也不想多问。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
“谢谢夸奖。”弥影吃饭的速度慢,依旧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
少年靠在床头,盯着弥影看。
弥影也不避讳少年的目光,他看他的,她吃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