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豪将这当宾馆,还是当家。当宾馆是说不过去的,那可说他对红莠太随便了,无所畏才有这样的举动。
如果是当家也能说得过去,潘志豪名义上还是潘启海的儿子,红莠正是胖小姨的女儿,他喊胖小姨子叫姨;红莠管叫潘启海为叔;这一扯一拉,她们俩还是姐弟呢。
虽然没有血缘,但算是很亲的了。
这还得看潘志豪如何理解。不是理解,是如何想的。
尽管红莠心里不痛快,可潘志豪在她的身边,心有一种踏实感。
红莠轻手轻脚走到房间里,拿了一件毛巾被将睡着的潘志豪轻轻的盖上,看上去真的是太疲劳了。
潘志豪睡得很沉,红莠在床面前一把小椅上坐了下来,就这么看着看着志豪。
她想到了她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是在潘炜炜家里,潘炜炜给他介绍,他早就知道是红莠,可是那时红莠伪装成方红,后是炜炜解释,红莠是红莠,她不是红莠,她是方红。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太大的反应,感觉就红莠。
潘炜炜还开了句玩笑,你对美女记忆真的好。潘志豪有一句对自己的辨解,不是你常在他面前提起红莠。
红莠对这事记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记得如此清晰,当时她就对潘志豪有了好感,这种好感不是爱情,可说是一种情缘。
好像就是从那时起,志豪就住在她的心里了,他的影子时而挥之不去。
就是炜炜同他结婚出国了,她仍然对他有好感,那时他也想过,这仅仅是好感,并不是爱,对一个人有好感不是一种罪过吧。
人的生命是很奇特,也很奇妙,明知是得不到了,总还是喜欢,喜欢就是喜欢,喜欢是自由的,她是绽放在心里一朵鲜花,是每天看日出感觉。
别人若是把喜欢都说成是一种过错的话,在这个世界活着那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红莠与潘志豪没有陌生感,好像又太熟悉的那种,又好像从来就没有认识过。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没有尽头,没有来路,就这么走着,默默走着“......”
可是,可是,好像是什么东西在推着她向前走,如果省里接受了她的上访材料,如果说她这事早一点解决,她都不可能来北京上访的。她就不可能想到了潘志豪,这一切是天注定的,还真的是缘份未了呢。
红莠看着潘志豪睡着的样子,想着过往。不一会潘志豪翻了一身,脸朝里,红莠吓了一跳,生怕他醒来,看到她正坐在他的身旁看他。
红莠起了身,转身离开,就在这时,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红莠心头一热。
“志豪你是装睡的。”红莠说这话时,脸扫得通红。
“睡着了,睡着了,而且睡得很沉。”潘志豪坐起身子说。
“莠,坐会吧。”一只手还攥在志豪手心里。红莠只得坐了下来,心情稍稍平静了些。
“莠,我是睡着了,只是我一翻身时,眼睛睁一下,见到一美女坐在身旁,我只身转身向里,想你在我身边安安静静地坐着。没想到你却起身要走,所以抓住了你的手。”
“你也太坏了。”
“哈哈。”四对视都没有想离开的意思,最后还是潘志豪败下阵来,移开了。
“去洗洗吧,我们今天就在家里吃,我来烧饭。”
这句话潘志豪听格外舒服,是红莠有意这么说,还是平常说话就是这个样子的。
好像潘志豪就是她家里的人,‘我们在家吃饭’。潘志豪为这句话晕了半天。
“去洗脸呀。”红莠又摧促了一声。
“哦,好。”潘志豪思维不在这里,还在那句话上。
这种感觉太好了,他从没有过的亲切,气氛好容恰,没有一点生硬,风是细细的,话是软软,思想都是柔柔的,嘴里甜甜的。
她的情,她的爱,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没有多余,都到位得不得了。
潘志豪真的想一下子将红莠紧紧的抱住,可是理智告诉他不要太冲动,可他的手还握着她的手,她也没有争脱的意思。
后来还是志豪松开了手,他不是放,此时此刻,他有点不知自己身在何方,这世界就是他的。
红莠满心欢喜的去烧饭了。
志豪还是坐床*,他感到还在做梦,是一个真真实实的梦。
他晕了一阵,也去洗脸去了,看看自己的脸,今天真的是不好看,眼角上也有了鱼尾纹,当初的双睛皮,也叠在一起,也叫眼袋,他真的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快就老了。
怪不得母亲一同我说话,必然就说到我的婚事,有时嘴上不烦,心里还是有些烦的,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他也不知道红莠是如何想的,她对他好,不是像炜炜对他的那样,红莠是一种温情,是慢慢的渗透,让人的血液沸腾起来。
又像是一张大网,你可在里自由自在,可你又走去思念的牵绊。
“还没有洗好,吃饭了。”红莠在唤他。
“来了。”潘志豪才从纷乱的思绪中走出来。
桌上的菜并不多,两菜一汤,两双筷子,两碗,还备了一瓶红酒,若不是白天再点上蜡烛,不知有多么的馨温和浪漫。
红莠按排潘志豪坐在上位,她坐在旁边,这就是向往的久违的二口之家氛围。
其实,潘志豪和红莠都有一个想法,只要一两人在一起坐着,那怕一句话也不说,都特别特别的好。
无论恋爱的男女,还是对异性有好感的男女两个人,真的好并非都是想着其他。
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让人心里暧。这种暧是会流入血液里的暧,她是渗透人的思想的暧。
爱一个人对方的缺点和过去都是可以不计较的。
当你觉得对方对你有好感时,实在是你在对方有好感。
当你觉得对方讨厌你时,实在是你讨厌对方。
这种反射作用经常会发生,喜欢和爱也有反射作用。所以爱上不爱自己的人,究竟是比较少的。
感慨感染不到爱,却仍旧去付出爱,可以说是傻也可以说是伟大。
当然潘志豪感对方对自己有好感,红莠也感受得到。她都未将爱说出来,这种爱都是能体会到的。
不知是哪位伟大的诗人说过:两颗星重合在一起,谁也看不到谁的发光点,一旦遥遥相对,就可见其耀眼的光辉。
是啊,春风也够温柔的了,你瞧!冰冻的河面只要它走过,裂缝竟神奇地展现了。
女人的温柔何等奇特微妙,你几乎看不见,听不出摸不着,甚至体会不到。
只有离你一段时间,你才会有更深的体验,这股温馨足给你的潜在智慧奔泻出来,能给你生活增添更加美丽的色彩。
她们走到一起,并不要有同常人一苦苦的恋情,她们对这事都很成熟,很容易找到一个切合点,是年龄,是社会阅历,是她们都有结婚的愿望,是两个人都很般配。
志豪看上去对红莠挺随便的,可是他内心不是这样的,今天表现超出了红莠以前对他的一种想象,来得有些突然,这个突然,红莠还是把持得挺好。
她去烧饭,叫志豪去洗脸,这样就避开了两人在一个房间里,将要有下一个动作,这是轻年男女,都能想像出来,这可是干柴烈火,一旦燃烧起来不是一般的事,有时可能后悔,有时感到还没有准备好,总之,避免这么一次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里还得是红莠,红莠是喜志豪,但是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以身相许就喜欢,由着你怎样就怎样,这就是喜欢,这种喜欢,大多数都是悲剧结尾。
红莠这样做,志豪没有不高,或者说太没有意事了,因为,红莠不是马上离去,而是继续为志豪在做饭,为他在做着,为他服务,这也是一种爱,爱的形式不只有种。
并不是不给你身体时就是不爱你了,也不是给了别人,一直给你留着,要到合时的时候,就是合法了,也要到一种气氛和氛围下,举行一种仪式。
别认为仪式不重要,仪式是相当的重要,仪式是一种人的心理的准备,也是在这样的氛围之下,一对新人登场,就有意义,也是向亲戚朋友,她们是合法合理,双方都是自愿的走到一起的。
现行的社会也是有不少是地下的婚姻,这些婚姻是见不得光的,一些小三小四在网上暴光被打,她有没有爱情,应该是有的,正因为她们没有仪式,她们也不敢有仪式,只得被打,打了还不敢还手。
婚姻也是有阳光的,没有阳光的婚姻必然是走向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