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渐渐好了,扑鼻的香气,氤氲而至,实实在在的勾起了几人肚子里的谗虫。
尤其是三个男夫,更是彼此之间相视一眼,继尔眼睛大亮……很久都没有吃过一顿好饭的他们,如今居然会有鸡又有鱼,有酒又有菜,这更让他们顿时就生出一种神仙般的感觉来。
娘子,果然是脱胎换骨了吧?
凤和与凤爻相视,交换一个彼此心知肚明的眼神,锦朝早已乐呵呵帮着洛水晶摆放食具了。夙和抿了抿唇,眼底闪过一丝无奈。
老实人也有老实人的好处吧?至少,现在的锦朝,很真实,很开心。
“等一会儿马上就好。到时候,会让你第一个试吃,尝尝味道怎么样。”
洛水晶手拿了小棍,扒了扒火,又对着一脸惊奇的锦朝说道,“看看吧,这是叫化鸡,以前吃过吗?”
黑乎乎的裹了泥的野鸡肉,原本是不用脱毛的,可洛水晶嫌脏,硬是让锦朝劳动了大半晚上,将几只野鸡都洗得干干净净的,又抓了一把三指宽的苇子叶包了,这才裹了泥,又扔进了小火里去慢慢烤着。
等着泥渐渐干了,里面的鸡,也便差不多了。
这整个过程,锦朝一直在旁边像是看猴戏一般的看着她操作,满脸的惊讶,满脸的崇拜,那其中的种种满足感,洛水晶简直就是飘飘欲仙,无所不能了。乐滋滋就将锦朝四郎的身份地位,更将夙和前面排了一排。
在她心里,四郎突然就取代了三夫的位置,变成是对她最好最亲近的人了。
唔!
果然是吃货啊,以吃养出的情份,一般人都比不上的。
不过,这其实也不能怪她太得瑟,关键是被人崇拜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她想不得瑟都不行,无论如何都压不下她那股心气。
“娘子,这个……真能让我第一个吃吗?”
锦朝闻着这味,口水就出来了。两眼放光的盯着那堆快要烧灭的火堆,恨不得想一口气吹过去,直接吹飞了拉倒。
嗷嗷嗷!
这味道好香,这肚子好饿……能不能先吃啊先吃啊!
洛水晶“噗嗤”一笑,“瞧你那着急的样儿,饿死鬼投胎的吗?再怎么急,也不差这一会儿。去,将咱们自家的水酒搬过来,这古人有言,还“对影成三人”,今儿咱们也小酌一杯,怡情一下。”
小娘子小手一挥,乐呵呵开了金口,锦朝立时屁颠屁颠就去办,夙和在一边眯着眼笑:“娘子,夙和也想先尝为快,可以吗?”
洛水晶看他一眼,傻乎乎呵呵一笑,并不接话。夙和便知道,这小女人是记仇了。
唔!
娘子啊娘子,在这个世界上,难道夙和不是对你最好的人么?这怎么说变就变啊,这还有木有天理了?
闪闪发亮的目光,隐隐便揉进了一些或浅或淡的痕迹,便又随着夜风,很快而散。
看着不停忙碌,又笑得很开心的锦朝,夙和终于相信了一句话,叫做“傻人有傻福,各人自有各人缘”。锦朝能入娘子的眼,其实也是他的造化,夙和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去拈酸吃醋。
但他心里,却硬生生一种异样惆怅的感觉,又是为那般?
“一起坐吧!”
凤爻推着轮椅过来,总算说一句公道话,夙和心念一转,也便趁机也跟了过来,洛水晶张了张嘴,再没有多说。
心里一阵阵的怨念加吐槽啊。
偶日!
为什么每见凤爻,总是有种隐隐的惧怕之感呢?
凤爻是老虎,难道会吃了你不成?
酒菜摆好,叫化鸡上桌,说是水酒,也不过就是清水一杯而已,这种酒谁家都会有。
“来,都尝尝吧!看看做的怎么样,味道如何?”
洛水晶挖出了鸡,将泥敲开,里面三指宽的一包苇子叶,带着一种新鲜出场的青草芳香,首先飘了出来……鸡的香味,再加上这苇子叶的香味,顿时又揉和出了一种非常另类的清香味道,让人食指大开的同时,又恨不得能马上扑过去,撕巴撕巴先吃了再说。
而至于这味道嘛,三只男夫,却都是未尝先醉,俱都深深吸了一口气,细细品味着这种从来不曾见过的人间香味,一时之间都有些怔忡,倒是谁也没有先动作。
最后,还是洛水晶看一眼三人,拿了小刀先切了一块鸡腿,又洒了一些调料道,“其实这吃法还不算太正宗。这个时候,并没有大片的荷叶,只能先用这苇子叶暂代。而这叫化鸡最真正好吃的时候,是用荷叶包了,香料塞满肚子,然后再用泥巴裹了来烧成极品。那样的味道,才叫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