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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深入敌营
    “江哥,有人闯进来了。”一名大汉对沙发上坐着的江子扬低声道。



    “是吗?”江子扬淡淡的说一句,眼神瞟一下坐在对面的西蒙。



    西蒙神色徒然一紧,连忙道:“怎么可能?我这一路上可是确认了无数次,不可能有人跟踪!”



    江子扬没理会他的话语,耳边似乎戴着一枚小型通讯器,听到里面的声音后,他淡淡的说道:“把门打开,迎接我们的老朋友。”



    在场的六个佣兵都愣了愣,随后一个佣兵醒悟过来,打开了房门口,外面果然站着一个穿着连帽风衣的神秘男人。



    刘轩瞥一眼里面的所有人,面色平静的走了进去。



    就好像江子扬早就和他约定好见面,然后刘轩迟到了一样。



    可在场的佣兵们知道不简单,因为眼前这个家伙是他们做梦都想杀掉的人,西方第一杀手无名!



    西蒙见到刘轩脸色顿时大变,站起身刚想掏枪,却被江子扬打断道:“不要轻举妄动,先坐下。”



    西蒙冷冷瞪一眼刘轩又坐回沙发上。



    江子扬又看向刘轩淡淡说道:“没想到你真敢来这里。”



    刘轩冷笑一声道:“你故意留这家伙一命不就是为了引我出来么?”



    “不错,你能一路顺畅走到这里都是在我布局之中。”



    说完江子扬瞥一眼旁边的佣兵,那佣兵点头迅速从兜里掏枪,只不过目标不是刘轩,而是坐在沙发上的西蒙!



    “砰!”



    没有一丝预兆。



    西蒙都没反应过来,胸膛一阵剧痛,他吃痛得捂着胸膛,棕色的真皮沙发被溅得一滩热血。



    西蒙困难的出声道:“为,为什么?”



    尽管西蒙就坐在面前,可江子扬看都没看他一眼,默默玩弄一下手,轻描淡写地说道:“你剪完指甲还会随时带着指甲剪吗?”



    西蒙瞳孔收缩一下,哀求道:“我还能帮你,我可以无条件提供许苑的情报,甚至主动帮你抓她……”



    “不需要了。”



    “我们只是交易关系,你想得到钱,我想得到许苑的情报,就这么简单,只不过我顺便再利用你把我想找的人引出来而已。”



    江子扬看向旁边的佣兵又说道:“你还在干什么?不知道留别人一口气才是最残忍的吗?”



    那佣兵连忙再抬枪对准西蒙的头开了一枪。



    “砰!”



    西蒙的额头上多了一个血洞,他瞪大眼睛满脸不甘的倒在沙发上。



    江子扬的表情很平静,好像死一个人就跟死一只蚂蚁那么自然,他抬头看向刘轩,说道:“你知道你现在在哪吗?”



    “皇家**,獠牙的分部。”



    “既然如此,你又哪来的勇气敢来到这里?”



    刘轩笑了笑,伸手拉开身上的大风衣,周围的佣兵见状立即掏枪对准他,只要刘轩再有什么动作,保证他的身上多出十几个枪眼。



    刘轩对他们的举动不闻不问继续敞开大衣。



    当江子扬和佣兵们看见他的身上时,脸色无不变了变,前者的表情还算平静。



    刘轩身上居然满满都是一捆捆炸药!



    江子扬轻描淡写的瞥了一眼,好像刘轩身上的不是炸药,而是一包包糖果,他淡淡说道:“你这是在吓唬我吗?”



    刘轩盯着他说道:“要不试试?”



    “你以为我不敢吗?”



    “恩。”



    江子扬看向旁边的佣兵冷声道:“开枪。”



    那佣兵心里一惊,紧紧握着冲锋枪半天没敢按下扳机,他很清楚,一旦真开枪了,那么所有人都会死在这里。



    那一捆捆炸药可不是闹着玩的,它要是被引爆,这一层楼的所有人都别想活。



    江子扬皱一下眉头,二话不说站起身从旁边佣兵手里夺走冲锋枪,没等他朝刘轩开枪,后者率先动了。



    在所有人注意都瞬间移到江子扬身上的时候,刘轩突然双手一抬,两把乌兹微型冲锋枪突兀地出现在手里。



    “哒哒哒哒!!”



    一眨眼功夫在场所有佣兵纷纷中枪倒地,江子扬旁边的佣兵反应最快,一个扑身把江子扬扑倒在沙发后面。



    尽管刘轩已经非常快了,奈何也只能命中那个佣兵,而江子扬毫发无伤的躲开了。



    什么是冲锋枪?



    顾名思义就是冲锋陷阵的枪械,它具有射速猛,火力强的特点,尤其在近距离的情况下威力倍增。



    乌兹微型冲锋枪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而且它的射速比寻常冲锋枪更加迅猛,不过这也成为它的缺陷。



    因为射速大增,不足一秒的扳机时间就可以把二十发子弹倾倒完毕,导致枪身变得极难控制。



    也只有经过基因药强化过的身体,才能驾驭得住两把乌兹微型冲锋枪的后座力。



    在这个房间所有人的距离再远也不超过五米,而在这种近距离下,乌兹微型冲锋枪的扫射足以让佣兵们完全反应不过来。



    除非能提前察觉出刘轩掏枪的动作,在还没开枪前躲开。



    就像刚才扑倒江子扬的那个佣兵,但饶是如此,他还是慢一步,替江子扬中了好几枪。



    拔枪这个动作对刘轩来说就好像呼吸一样,曾经在训练营的时候拔枪是每日基础训练之一。



    如同两个西部牛仔对决,比的就是谁胆量大,谁拔枪快。



    慢一步就是死。



    这一点刘轩做得非常完美,所以在场的佣兵们尽管实力超群,可在刘轩这个已经不属于人类范畴的家伙面前显得毫不够看。



    刘轩早知道会有这样的场面,所以在跟踪西蒙出来的时候提前做好了准备,炸弹,冲锋枪全部用上。



    这些装备武器也是通过源代那里从黑市买来的,价钱也是非常的黑。



    不过这次带的东西真的很多,刘轩为了减轻负重,携带的弹药并不多,几分钟的扫射下来,他的弹药就耗尽一空。



    大厅里已经满目疮痍,到处都是弹孔,空气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硝烟味,还夹着一丝血腥味。



    刘轩扔掉乌兹冲锋枪,枪管已经热得发红,也得亏是他,换作别的士兵,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开这么多枪。



    先不说这会大幅度缩减枪械的寿命,单是强大的后坐力都能把士兵的肩膀和手震得脱臼。



    这时候大厅里面的一个房门被打开,两个佣兵神色冷漠的走出来,与此同时,沙发后面中枪的佣兵也爬起身来。



    江子扬跟着站起来,他面无表情的看向刘轩,平静的说道:“杀了他,不惜任何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