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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 又一具死尸
    与此同时。



    离众人营地数公里外的一处沼泽附近。



    刘轩正在这里采集驱虫草,这种原始森林的蚊子很猛,虽然不会致命,被咬到肯定是奇痒难忍,生不如死。



    尤其是许苑这个漂亮大明星,若是俏丽动人的脸蛋被自己抓破,恐怕除了整容否则也只能黯然退出歌坛了。



    虽然许苑等人在昨晚就涂抹了驱虫水,可就连刘轩也不敢保证现在那些驱虫水的药效是否还在。



    所以以防万一,刘轩只能在天黑后蚊虫袭击前,尽可能多采集一些新的驱虫草回去。



    刘轩挥着野战刀,“唰唰”两下割下大片的野草,他将割下的驱虫草堆放在一起,然后抱在怀中往回走。



    只是没走多久刘轩就忽然停下脚步,好似听到了什么动静,他侧着头竖起耳朵仔细聆听起来。



    倾听了片刻,刘轩立刻改变方向,展开身形速度极快的窜进旁边的丛林里。



    刘轩抱着一大捆驱虫草跑了一阵路后,终于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在前面不远处,一头野狼正低着头使劲的往地上怼,在它的嘴下躺着一具尸体,是人的尸体。



    野狼正在吃这个人的肉,嘴里发出的咀嚼声正是刘轩刚才所听到的。



    这个岛上还有野狼吗?



    刘轩心里缓缓想着,野狼是群居生物,可眼下只有一头野狼在那里。



    谨慎的观察了一会儿,刘轩这才确定只有一头野狼,于是悄悄掏出牙刃,运足臂力投掷出去。



    牙刃撒破空气发出“咻”的刺耳声,以极快的速度,在野狼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已经“噗”一下刺穿了它的左眼球并深深的插进脑袋里面。



    野狼高仰起头发出凄厉的叫声,霍然抬足往前窜出去。



    可是刚跑出五六米,它忽然身躯一颤,之后轰然摔倒在地,四肢抽搐着却没能再爬起来。



    刘轩抱着驱虫草走出来,从野狼头上抽出牙刃后又给它补上两刀,虽然这头野狼没有野猪那般皮糙肉厚,生命力惊人。



    不过野兽毕竟是野兽,何况是生存在这种环境恶劣的岛上,这里的野兽比一般平原森林的野兽更壮更猛,之前的大野猪就是最好的证明。



    刘轩补了好几刀,直到确认这头野狼已经彻底死透了才走到刚才被野狼啃食的尸体前面。



    不管是面对人还是野兽,刘轩都不会留有余力,不会让对方有趁着他大意时突然在背后发动攻击的机会。



    刘轩都记不清有多少个经验尚浅的学员在击毙对手后以为他们已经死了就没再放在心上,大大方方的将背后露出来给人家。



    结果他们以为死了却还没死透的对手,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在他们背后放了一记冷枪。



    稳占上风的人就因为这一时大意,白白把自己的性命送掉,这种事情在自相残杀的训练营里已经屡见不鲜。



    刘轩走到尸体旁边,这是一具男性尸体,身体早已经被野兽啃食的面目全非,连森白的脸骨都露出来了。



    半边的身子血肉模糊,一条腿和一只胳膊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刘轩看了看地上留下的痕迹,地上有一道拖行的痕迹从这具尸体的身下一直延伸到森林深处。



    估计是死后被什么野兽发现才将他一路拖到这里,而刚才死的那头野狼大概只是纯属路过,只是恰好偷偷分了一杯羹而已。



    否则不可能腿和胳膊会不见了,刘轩可不相信那头野狼能把一条腿和一只胳膊啃得连骨头都不见。



    这只能说明有其他的野兽捷足先登,而这头野狼碰巧路过才来偷偷分一杯羹。



    这个人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碎不堪,不过还能分辨出是迷彩野战服,只是被野兽撕咬后夹层里面的海绵都掉了出来,散落的满地都是碎海绵。



    刘轩粗略检查一下这具尸体的伤势,除了被野兽啃咬过的地方,没有什么明显伤痕。



    接着,刘轩毫不客气的扒光这具尸体的野战服,虽说是扒,可实际野战服早就破烂不堪,只需要一拉就彻底撕碎了。



    果不其然,刘轩发现尸体的胸膛有一个明显的拳印,拳印是在心脏位置处,打得连肋骨都震断,表面肌肤发紫发青,皮肤凹下去一大块。



    一拳毙命!



    要不是皮肤上面清晰烙印着拳头的纹路,很难想象这会是一个人爆发出来的力量。



    当然,这些想法都是针对普通人来想的。



    刘轩很清楚有那么一群人真的能爆发出这种力量,先不说什么佣兵,单是那些打黑拳的拳击手就能轻松做到。



    高级拳师、中级拳师的爆发力就已经很惊人了,更别说在他们上面的拳王,拳王的一记重拳连一头成年牛都能打死。



    刘轩定定神,打消脑子里的一些胡思乱想,杀死这个人的凶手毋庸置疑就是那些佣兵。



    思索了一会儿,刘轩无视这具尸体,站起身一手抱着驱虫草,一手扛着那头野狼顺着地上留下的拖行痕迹,反方向往回追寻。



    刘轩要去找第一案发现场,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以刘轩的追踪能力和敏锐的观察力,要搜索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并不是什么难事,很快他就找到了第一案发现场。



    位置是在尸体的千米之外。



    可惜的是这里除了凌乱的脚印以外就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留下。



    刘轩微微眯起眼睛扫荡着地上的脚印,这些脚印真的非常凌乱,甚至有不少脚印都重叠在一起,哪怕专业的破案专家看到也会觉得眼花缭乱。



    最后刘轩大概判断得出有不下七个人的脚印,从脚印的鞋子底纹来看是一种战斗靴。



    这两天内来这个岛上的只有他们这些野外生存游戏的玩家,而他们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穿着登山鞋或者战斗靴。



    但是……



    从眼下这些脚印的鞋子底纹来看,绝不是刘轩他们现在穿的这种便宜货,而是真正用于部队所配备的战斗靴。



    这种靴子的鞋底很厚,穿着很舒服,而且底胶是特制的,吸附力很强不容易打滑,底子不是纯硬梆,所以走路时发出的声音轻,刻意的话,可以做到不发出一丁点声音。



    如果没有像刘轩这般的耳力,一般人很难听得到。



    这种战斗靴非要说缺点的话,就是不耐磨,至少比起那种硬梆梆的军靴来说要软上一些。



    不过饶是如此,战斗靴的寿命可比寻常鞋子要耐用好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