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笑,伸手拿起一块曲奇扔进嘴里,入口即化香甜软糯的口感,让他陶醉地眯起了眼睛。
卫生间一阵哗哗的水声,之后又过了好久,等到汪明彥已经啃完了两只鸡翅,方寻才卫生间里磨磨蹭蹭地走出来,脸上的表情颇为复杂。
“哎,你什么时候学的这门手艺,牛还真不是吹的,好吃!”汪明彥伸了伸大拇指。
“你不是说喜欢吃奥尔良烤翅吗?上周我就买了一个烤箱,牺牲了不少猪牛羊鱼,才把手艺给练出来。”方寻说着有些哀怨地看了一眼汪明彥。
“真厉害,这么快就学了这么多花样,可你这个烤翅和奥尔良也不沾边啊,不过,倒是挺好吃的。”汪明彥啧了一声,“以后谁要是嫁给你,还挺有口福。”
“是吗?”他接下去想说,那你嫁给我或者我嫁给你都会让你有口福。可是,他没敢说,把话咽了回去,伸手解了围裙,在汪明彥旁边坐下。
“是啊!”汪明彥似乎全部注意力都在食物上,说话也没怎么经过大脑。
“来,先喝一个,咱俩好久没在一块喝酒了。”他举起杯子,也不等汪明彥拿杯子,就在汪明彥的高脚杯上磕了一下,一仰脖把半杯红酒全倒进了嘴里。
“哎,怎么这么个喝法?找醉么?”汪明彥吃惊地看了他一眼,喝了一小口酒。
“就这酒还找醉呢!”方寻咂了咂嘴,站起来,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想了想,走到客厅一个柜子旁,从里面拿出一个白瓷瓶,朝着汪明彥举了举,“我喝这个,红酒真没劲!”
“你喝吧,我吃完了饭就回去睡觉了,累死了,要不是来你这儿,我今晚这顿饭就省了。”汪明彥低头喝蘑菇汤,“这黄油的味道不错,你以前在部队是不是炊事班的啊?”说完,汪明彥自己先乐了,觉得越笑越好笑,一个浓眉大眼的炊事兵,手里抡着大铁铲,站在一口巨大的锅前,撅着屁股炒菜……
“嗨!说什么呢!我们是野战部队,我是特种兵,特种兵,懂么?不过,当兵的时候我就会烤东西吃,在野外,烤兔子,烤山鸡,烤地瓜,香着呢!”
“唉!编,你使劲编,你们在野外能吃上块压缩饼干就不错了,就算吃肉也得吃生的吧,生堆明火烤肉,把敌人引来了怎么办?”汪明彥不相信,无论是打仗还是演习,都不是去野炊。
“你这人,真损,”方寻喝了一大口白酒,辣得他紧皱了一下眉。
……
汪明彥觉得头疼得厉害,半边脸发麻,腰上似乎有千斤重,他动了一下,听到身后耳边传来一句咕哝声,吓得他差点从床上直接滚到地上去。
顺着自己的身体往下一看,一条长着毛的小腿搭在他腰上,一只脚丫子翘在半空中。
“我操!”一句脏话脱口而出,接着,他抓着那只脚踝,猛地用力把那条腿从自己身上掀了下去。
“哎哟!”——呯!
汪明彥惊愕地转身看过去,只看着两只脚朝天搭在床边,脚的主人已经不见了。
半天,方寻从床边把脚一只一只拿下去,又过了一会,方寻才从床边露出一个脑袋,之后才慢吞吞地又爬回床上,手捂着脑袋,哼哼唧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