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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迫人出府
    沈青琬这才点了下头,挑了下眉梢:“坐下吧,有烤鹿肉吃。”



    说着,沈青琬看了眼跟在芳书华身边的小厮,笑着说道:“你们都去玩儿吧,旁边给你们备好点心了。我跟芳书华要一块儿吃烤肉,你们看着我们吃烤肉,怪不落忍的,可今儿的鹿肉又着实有限……”



    那些小厮也从后院的丫头婆子那里知道了沈青琬的脾气,而芳书华又不是他们的正经儿主子。这些人自然不敢违背沈青琬的意思,也没问过芳书华,就先退后了几步。只有个小子看到喜月呆愣了一下,慢了几步才红着脸退后。



    芳书华见那些小厮果然没把他当回事儿,心中恼怒,但却仍旧皱了下眉头,顺着沈青琬的话坐在了沈青琬身边,然后芳书华就看着跟在沈青琬身边的两个小丫头退远了。沈青琬身边的人,芳书华都莫名其妙的记在心中,那退后的两个小丫头一个是欢星,另一个容貌很好的小丫头名叫乐晨。



    芳书华看沈青琬遣走了丫头与小厮,猜着沈青琬这是有事对他说,就有些心虚的僵硬笑道:“三姑娘,今日学堂里还安排了些课业……”



    沈青琬翻了一下烤在铁网子上的鹿肉,笑着说道:“学堂里除了教孔孟之道四书五经,还教怎么用个猫儿啊狗儿啊的陷害了么?”



    芳书华虽然比周臻那个养尊处优的小子老成了许多,但毕竟还只是个六岁的孩子,之前能被沈红琇身边的丫头蛊惑着布下陷阱,已是到了芳书华的极限。芳书华原以为这事儿隐蔽,沈青琬又把那被训练过的猫儿送走了,这事儿就了结了,但芳书华没想到沈青琬竟然嬉笑着直接把话说开。



    芳书华脸上一白,颤声回道:“什么狗?我不明白。”



    沈青琬斜了芳书华一眼,笑着说道:“你怎么会不明白,芳书华你在沈家住得够久了,能走就走吧。你们芳家如今也算个富户了,听说有好几个店铺呢,你不回去做正经儿的芳少爷,留在这里做什么?”



    沈青琬提到的正是芳书华最为羞愧的事,芳书华抿了下嘴唇,磨了下细白的牙齿说道:“侯爷他一片盛情……”



    沈青琬压低了声音,笑着说道:“父亲那是给芳姨娘的一片盛情,你从什么人手里弄来的猫儿,你不清楚么?你与芳姨娘的对头走的那么近,不会让芳姨娘觉得你是白眼狼?”



    芳书华脸色一白,抿了下嘴角,颤声回道:“我……我听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而且这话也是姑娘你能说的么?我姑妈她有什么对头?”



    沈青琬眯着眼睛看了眼芳书华,见芳书华的年纪还是太小,竟然想不通他如今的状况,还贪恋着沈家富贵。



    但沈青琬实在不耐烦在沈家再见到芳书华,就冷笑道:“我和你说了这么久的话,你当没人知道?有人为了撇清自己,也会先害了你,可能顺手害上芳姨娘一把。若不肯离了沈家,等不到锦姨娘生下我的弟弟,你就被别人赶出去,可没这时候自己走的体面。”



    芳书华苍白着脸,僵硬笑道:“侯府一片和乐,哪有谁害谁的说法?琬妹妹……”



    沈青琬白了芳书华一眼,又拿铁夹子打了下芳书华的手背,丝毫不客气的说道:“我说得话你听着就是!再扯什么旁的事?年前你就离了沈府吧,不然自有你好受的。”



    芳书华手背被沈青琬打的疼得一缩,心里又是一阵痛快,嘴上就不假思索的答应着:“我听姑娘的话!”



    才说完话,芳书华似乎也被他能这么痛快的答应了沈青琬的话吓了一跳。芳书华抿了下粉嫩的嘴唇,小心翼翼的看着沈青琬,眯起了水杏眼,鬼使神差的问道:“姑娘的鞭子呢?”



    见沈青琬冷冷的扫了他一眼,芳书华就是一愣。因几年的寄人篱下,芳书华已比同龄人早熟许多,至少比如今仍闹着与芳姨娘闹别扭的沈柔柳更加老成。但比起重生一世的沈青琬,才刚六岁的芳书华就太过稚嫩了。



    被沈青琬冷冷的目光一扫,芳书华就不敢再提刚才的话,转而一派天真的说道:“三姑娘不喜欢我,所以不喜我在侯府留着。但我个小孩子,侯府有什么人会为难我?”



    沈青琬也不说话,只冷笑了看着芳书华,说道:“这鹿肉还不够嫩,那不见天日的鹿胎肉才是最嫩的。我们这样的小孩儿吃不了,最近听母亲因要养身体,厨房里备了些,真不知道这胎儿该怎么弄死了去吃呢。”



    芳书华年纪还是有些小,并不能完全明白沈青琬话里隐晦的意思。但听着沈青琬话里的“胎儿”,芳书华就有些心虚的慌了起来,疑心沈青琬说话这样狠绝,是沈青琬手里握有他想趁机谋害锦姨娘肚中胎儿的证据了。除了想借沈青琬的手害了锦姨娘落胎,芳书华自己先前也动手想法子去贴到锦姨娘身边害了锦姨娘肚子里的胎儿。



    因为他毕竟在沈府势单力弱,年纪又小思量不足,芳书华完全没有留下谋算痕迹的把握。也许哪次就被沈青琬知道了,且掌握了证据,因他这次得罪沈青琬得罪的狠了,沈青琬才一并发作起来。



    其实芳书华赖在沈家的念头简单,就是等着沈继科没有子嗣,从族中过继的必然不够贴心,肯定不如他自小长在沈继科身边有情谊。往后他再娶了沈青琬,入赘到沈家,往后沈家的家业也许多半都会落在他的身上。



    这是芳姨娘一直劝着他贴近沈青琬的时候说的,也是他父母在每年偶尔的几次会面,说给他听的。可这一切都建立在沈继科没有子嗣,如果沈继科有了儿子,或他害了沈继科子嗣被沈继科知道,那他一切都全完了。



    然后年幼的芳书华又恍恍惚惚的明白了沈青琬之前说的话,既然沈青琬知道这么多,那夫人与他姑妈怕是知道的更多。尤其是夫人明氏,那只猫儿不就是从沈红琇身边的丫头手里得的么?若是出了什么事儿,不用沈青琬说话,这两个人肯定会把祸事推到他的身上。



    也许,这个时候确实是离开沈府的最佳时候,再拖下去,他也许就沈家这内斗中白白丢了小命儿。



    芳书华害怕的微微颤抖起来,细白的牙齿反复咬着粉红的嘴唇,而后定定的看着沈青琬,勉强笑道:“临近过年,我也想爹娘了。”



    芳书华说着,心里又很不舍得。不舍得这沈府的富贵,不舍得他自沈府得到的荣耀。这些公侯家的公子姑娘也许不知道她们一出生就得到的权势与富贵有多金贵,但芳书华明白权势的好处,权势能让别人都看得起他,没人敢瞧不起他。



    就像沈青琬,如果不是他能贴着富贵的边儿钻进了侯府里。沈青琬这个骄横跋扈的小丫头,怎么会都看他一眼,别说此时坐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