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还有,大家收藏下吧,」
“啊!”
金文漠跪地惨叫时,凌霄还不摆手,他伸手抓住金文漠衣领,猛力一扯,一声惊呼还没有喊出声来,凌霄就拽着对方磕在酒台的瓷砖上,“砰”!一声闷响在整个大厅回荡。
下一秒,凌霄又在他身上补上一脚。
凌霄的力度很大,大到金文漠无法挣扎反击,在金文漠哀嚎不已时,凌霄就拿出一把锋利小刀,勾起一抹淡淡戏谑,手起刀落,金文漠衣服瞬间被他从身上割裂,简直比剥蛇皮还简单还迅速,随后两人就光如鸡蛋。
“啪!”
金文漠带着的平光镜被凌霄踩了个粉碎。
金文漠的哀嚎戛然而止,生怕自己嘴巴被踩掉!
在金文漠的悲愤神情中,凌霄已经俯下身子。
一份夜不归转让合同出现在凌霄手中,他冷冷的看着金文漠,说道:“签字画押。”说着锋利的小刀在他脖子上轻轻地滑动。
金文漠胆战心惊,不得不在合同上签字。
“把他扔出去。”凌霄收好合同,对身后带来的人道。
“你、、你会不得好死的!”
被扔出夜不归的金文漠凄厉喊道:“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
凌霄冷然一笑,对那个大厅经理招招手:“你过来!”
大厅经理见到凌霄折磨金文漠的这一幕早就吓的心惊胆战,此时听到凌霄的话,顿时面如土色。
战战兢兢来到凌霄面前,大厅经理小心翼翼的问道:“公,公子,你找我……”
“你叫什么名字?”
“毕肖。”
“毕肖?不错,不错,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这夜不归的总经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好好的打理夜不归。”凌霄拍拍对方的肩膀说道。
“啊。”
毕肖一瞬间被巨大的幸福震晕了,本来一还以为自己会像金文漠一样被扔出去,想不到会有这么好的好事落到他的头上。
“怎么,不愿意?”
凌霄冰冷的声音传来,毕肖这才想起来,凌霄正等着他回答呢,毕肖暗骂自己一声,自己真是昏了头了,“愿意,愿意,我愿意。”
凌霄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很好,现在你就是我龙门的一员了。”
龙门是凌霄想建立在势力名字,这是从他第一次想组建自己的势力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以前只是想想,所以也只是把他放在脑海里,现在收服了蒙天放和肖琨,也是建立龙门的时候了。
由于人员少,又在发展之初,凌霄在龙门中只建立了天龙堂、地虎堂和玄衣卫。
天龙堂,负责管理人员,是龙门相当重要的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蒙天放。
地虎堂,管理龙门旗下产业,负责人毕肖。
玄衣卫,由原飞狼帮的成员中挑选二十个精锐人员组成,它是龙门的第一支战队。暂时由凌霄自己负责,龙门的建设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天龙堂和地虎堂有蒙天放和毕肖管理,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努力如何,忠心度如何,但秉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他还是很放心让蒙天放他们去管理的。
更何况在凌霄看来,只要掌握着玄衣卫,就不怕蒙天放他们翻起什么风浪来。玄衣卫虽然只有二十人,不过按照他前世的训练方法,一定能成为一支能征惯战的精锐之师。
……………………
丰南镇。地处西南省和金三角的交界处,它位于群山怀抱之中,只有一条马路通向外面,而马路的一边是号称黄金之地的金三角,一边是华夏的西南省。这也是丰南镇成为华夏和金三角的交通枢纽之一。
金三角的毒品世界闻名。华夏的那些黑道大佬们也想分一块蛋糕,而这条通往金三角的马路也被称为黄金之路。
丰南镇的汽车站外面,凌霄面露难色。这是他来到丰南镇的第三天,三天前,他接到吴诗诗的电话,说杨文虎在金三角遇到麻烦了,希望他去帮忙。
凌霄前些时候已经打听到那天认识吴诗诗的时候看到的那块紫色木头正是吴诗诗从西南边界得到的,本来他准备去西南省边界找找看的,但因为没时间所以就耽搁,此时接到吴诗诗的电话,他觉得是该走一趟了,只要烈阳诀突破第一层,他才能面对更多的敌人。更何况杨文虎是他的朋友,他不能不管。
从吴诗诗口中了解到,杨文虎去金三角是因为购买烟草(毒品),不知什么原因在边界受到袭击,生死不明。
因为这批货是吴诗诗负责的,同时又关系着吴诗诗在红星社的地位,加上杨文虎本身还是吴诗诗手下大将,如果他出了什么事,吴诗诗就更不是雷门的对手了。现在她和雷门之间的争斗到了关键时刻,抽不出人去救杨文虎。
万般无奈之下,吴诗诗想到了他的小男人凌霄,毕竟凌霄的身手她是亲眼所见。
丰南镇虽然是个普通的小镇,但势力错综复杂。现在还不知道杨文虎他们遇到什么麻烦,但像丰南镇这种地方,一定会有对方的耳目的,如果是坐汽车走的话,暴露的机会很大,蹭火车会好点,但是丰南镇却没有火车站。
“朋友,你去什么地方?要做车吗?”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走过来问道。
凌霄背着背包在汽车站前面徘徊,估计被这人看在眼里了,立即就过来拉生意。
凌霄一看就知道这是私运的黑车在拉客,估计是为了逃避运营税之类的,一般的人都不愿意坐这种车,但是有些人为了省钱,选择了坐这种黑车,因为价格便宜。
但是这种车,凌霄却喜欢,因为坐这种车会省去了很多麻烦。
“你们的车到哪里?”凌霄随口问道。
“涪赛镇,怎么样,顺路吗?”男子有些期盼的回答道。
涪赛镇凌霄知道,虽然和自己去的地方有些偏差,但是大致方向不错。于是点了点头,“好,带路吧。”
“灰熊,又来了一个,去涪赛镇的。”这男子将凌霄带到车站外停着的一辆大巴前面叫道。
“就是这辆车,你先上去吧。对了,这是几瓶矿泉水是我们免费供应的,”男子递过来几瓶矿泉水,将凌霄叫上车,继续离开去叫人了。原来他不是司机,而是专门帮大巴拉客的。
凌霄也没有在意,他上车的时候车上已经有三十多人了。大部分是精壮的汉子,凌霄只是看了一眼便走到靠后的位置坐了下来,闭目养神了一会,车上又来了几个人。不过最后上来的一名男子引起了凌霄的注意。这男子戴着金丝边眼镜,长的虽然不是很英俊,但是也不丑,不过看起来很是彪悍,而且身材也相当强壮。
让凌霄注意的不是他强壮的体魄,而是他的杀气。虽然他表面上看起来和别人毫无差别,但是他身上的那种杀气,一上车凌霄就感觉出来了。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佣兵,没有比他对杀气更敏感了,这个男子鼻子上的那个眼镜和他本人的气质却有些格格不入,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戴着假装斯文的。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这是凌霄看到他的第一个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