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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交锋(上)
    苏墨闲坐在被告席上方,这里正好可以看见林欣雪。而之前的一系列事件,已经让苏墨闲对林欣雪有了一些负面映像,不过在看到真人后,苏墨闲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相信林欣雪是受害者。



    因为她长得很瘦弱,很苍白,而且还很漂亮。现实生活中的她和海报上的她就好像是两个人。这种楚楚可怜的气质和美丽的容貌会给她赢得不少同情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那恶毒的心肠,苏墨闲觉得自己也会被骗过去。



    说起来,虽然和她同是重生者,两人直到今天才正式见面。



    林欣雪脸上笑容很灿烂,就好像法官已经宣布自己胜利了一样。本来只注意着赵昭,但是很快她也注意到了苏墨闲,苏墨闲身上特殊的气质,让林欣雪皱起了眉头。



    首先由法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让原告被告和其律师报告了自己的姓名,年龄,地址等相关资料。



    王律师头发有点花白,今年他有四十五岁了,他已经干了二十多年的律师,在北京这边名声很大。而对方的律师则完完全全是一个年轻律师,长得很俊朗,苏墨闲很怀疑林欣雪是在选美而不是在选律师。



    接下来是由原告宣读起诉书,也就是一堆关于《光影》抄袭《童话》的废话和赔偿要求,虽然不需要苏墨闲上庭,但她还是仔细听着找寻这里面的漏洞,可是很遗憾,对方的那位姓慕容的律师也不是完全靠脸吃饭的,这份起诉书写得可谓完美。



    而且苏墨闲还注意到,林欣雪和其律师提供给法庭的证据里除了专家提供的抄袭对比以外,还有一份派出所的偷窃案报案记录和失窃物证明、东林公司里找出的失物资料。



    法官询问:“被告是否对证物提出质疑?”



    “质疑。”王律师马上道:“从东林公司找出的资料,并不是从正规途径得来,这种非法资料不能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慕容律师很犀利:“东林公司的资料当然是有正规得来途径的,这份资料是负责处理这份资料的东林的内部职员提供给我们的。所以这份资料并不是我们通过非法手段得来的,可以提交给法庭。”



    法官点了点头:“被告方反对无效。”



    “现在由被告进行答辩。”



    王律师自然按照之前的准备进行了答辩,也就是关于两小节雷同不能定为抄袭罪和同样属于专家提供的非抄袭证明。



    “原告方否对证物提出质疑?”



    “不质疑。”



    法官道:“现在原告被告双方交换证物。”



    刚才一轮短暂的交锋,让苏墨闲也重新审视了一下这个慕容律师。看来这个年轻律师也是个厉害角色,相比之下王律师就太温吞了。



    不过好戏才开场,接下来的质证环节是交锋最为激烈的环节。



    苏墨闲也不免隐隐有些担心,看王律师的表现,实在让人觉得他会抵挡不住。不过人家毕竟是经验丰富的老前辈了,应该也不会这么轻易地被打败才是,何况本来证据就对我方有利。



    首先的质证是被告质疑原告,而原告的证据有一项是证人提供的,所以证人要先上庭。



    林欣雪的证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性,长得很普通,精瘦精瘦的,脸上戴着眼镜。虽然他很高,但不知道是不是在环境太严肃了,感觉有些畏畏缩缩。



    “我叫高顺,男,35岁,汉族,任东林唱片的发行副总监。”证人说到这里时,下意识地看了看坐在原告席上的林欣雪。



    苏墨闲心里冷哼一声,果然是这个高顺。在事发后她就委托张健帮忙查询东林相关人员银行账号的资金流向,而这个高顺账户里在近一个月莫名其妙多了十万块,所以她早就猜到是这个人了。



    法官道:“现在你可以向本庭提供证言。”



    高顺点点头,道:“我在东林公司任职,因为东林是个小公司,所以所有专辑的发行工作都是由我来做。而上次被告的专辑在海外卖得不错,所以《光与暗之间》这本专辑公司上下也非常重视。”



    “可是我拿到相关文件的时候,就发现这资料非常古怪,而且作者,也就是被告人提供的《光影》曲谱也跟市面上的《童话》非常相像。后来我又在这些资料里意外找到一张有标有爱尚公司标记的资料纸,也就是提交的那个证物。”



    “当时我也听闻了爱尚被盗的消息,这个消息在业内还是非常出名的。所以我就怀疑被告是盗用了原告的曲谱。我对被告的举措非常愤慨,因为这不是一个音乐人会做的事,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对此不发一言,于是我就找到了原告,并主动提出当本案的证人。”



    书记官的笔没有一刻停过,证人证言说明完毕,法官便道:“原告对证人的证词有无异议?有无提问?”



    慕容道:“有提问。证人高顺,请问相关文件都是些什么文件,谁提供给你的?”



    高顺答道:“相关文件就是每张专辑出版前作曲人自己提供给公司的曲谱和资料,这是被告提供给我的。除了相关曲子的曲谱外,还有备注,因为可能会拍MV,作曲者需要写一些风格方面的备注,还有自己对于封面的喜好和特殊要求等。”



    “原告没有提问了。”



    法官道:“被告对证人的证词有无异议?有无提问?”



    王律师回答:“有异议。被告说因为夹带了爱尚娱乐公司的纸张而怀疑我的当事人,也就是说你怀疑我的当事人是做出偷窃爱尚公司曲谱的人是吗?”



    “是的。”



    “那么为什么让你这么肯定我年仅8岁的当事人有这个能力潜入满是保安的爱尚公司,偷取曲谱呢?”



    “我怀疑她是因为《光影》和《童话》的雷同,作为一个音乐人很容易看出里面的猫腻。而且这并不代表她要亲自去做,她可以雇佣一些人做。”



    “但是据专家分析《光影》和《童话》只有两个小节雷同,这两个小节的雷同根本不能认为这首歌是抄袭的。”



    “那是因为这首歌修改过!因为太像了所以公司决定修改了一部分。”



    “请问证人可以提供本曲子被修改过的证据吗?”



    高顺垂头丧气:“不能。”



    “既然不能提供证据,根据司法程序这部分证言不能与之采信,被告方证词质疑完毕。”



    法官点头:“被告是否质疑物证?”



    王律师继续道:“质疑。请问爱尚公司的资料这份证据有做过指纹鉴定吗?这份资料上有无我当事人的指纹?”



    苏墨闲笑了,这个突破点是她早和王律师说过的,这份捏造的证物不可能有赵昭的指纹。



    而林欣雪大惊失色,因为这资料压根就是她塞进去的。



    慕容律师还是一脸从容的样子:“有指纹鉴定,而且鉴定表面上面确实有被告的指纹。”



    “什么!”这回轮到赵昭惊讶了。



    苏墨闲也不免吃惊,指纹鉴定,没想到慕容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她迅速写了一张纸条给赵昭:“你是不是提供资料的时候夹了一些白纸?”



    赵昭看了纸条后,对苏墨闲点了点头。



    苏墨闲扶着额头,她明白慕容那张纸上为什么会有赵昭的指纹了,因为那就是用赵昭摸过的白纸打印的。



    不过从刚才林欣雪的反应看来,她并不知道这件事,这又是怎么回事。



    王律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但是长年的律师生涯还能让他保持冷静。



    法官此时询问王律师:“被告方是否继续质疑?”



    王律师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不质疑。”



    苏墨闲皱紧了眉头,不对,这里应该继续质疑的,那个林欣雪的反应,很奇怪。



    可是出庭律师不是她,她只能坐在评审席上干瞪眼。



    法官继续说道:“原告是否质疑被告方的物证?”



    “质疑。原稿提供的非抄袭对比,做对比的专家和被告人的老师有比较亲密的私人关系,所以这种证物不能采信。”



    王律师立马回答道:“我方所提供的证物完全是由北京音乐协会几大专家联名认定,并非原告所说的有私人关系的单一专家的证明。”



    法官听取了两方证言后,又敲击了一下木槌:“休庭三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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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彩亭同学的打赏,如果你能和舞同学一样活泼发言就好了,啊,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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