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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拐杖
    “有这等勇敢的女子?倒着实叫人佩服!”司马蝶儿也忍不住夸赞道。



    “我也是忍不住夸了她一句勇敢,没想到她居然说,‘我若不勇敢,谁又替我坚强?’,活了这么多年,她是唯一一个让我钦佩的女子。”



    “哦?”司马蝶儿坏笑道:“那她芳龄几许,一定不小了吧?可是丈夫去世了?那也没关系,主要是能让弟弟你为之驻足,要不要姐姐……?”



    司马平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姐姐可莫要胡说,我天生少白发,虽然比逸儿才大五岁,可看上去却有五十。而她,才十六。”



    “十六岁?”沈逸听完舅舅的话,确定这个女子绝对是经历了世间无数的打击,所以才勇敢坚毅,没想到却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那好呀!快说说,她是哪家姑娘,这等骨姿,正好配得上我逸儿。”她的儿子沈逸是个将军,最欣赏这种奇女子,但世间极少有这样的女子,所以他如今二十有三,却连个妾室都没有。她和丈夫可极坏了。



    “姐姐,你想抱孙子想疯了吧?你就不要乱点鸳鸯谱了,这个女子虽然才十六,但她不仅嫁为人妇,育有一个两岁的儿子,还被休了。”真是可惜了这样的女子。



    啊?都成过婚了?纵然欣赏,这样的女子,却不适合做媳妇。“这样难得的女子,却是被毁了。真叫人惋惜啊!”



    这个叫人惋惜的女子白无瑕却不觉得,腿自从打上石膏后,竟然不再每时每刻地疼痛了,她本来还想画个轮椅让爹试试看能不能做出来,但轮椅有很多小关节,她想了半天也没办法想出来。只好退而求其次,让爹给她做了个拐杖。



    白山是个能工巧匠,他做出的拐杖和现代商场里卖的那些一模一样,白无瑕感慨道,就凭爹这手艺,到现代可就是个艺术家了呀!



    现在的拐杖就是一根棍,中间加了一横,胳膊夹着它,嫌顶着难受。手撑着它,又不够力。白山筑起拐杖试了试,脸上露出了惊喜之色。“真是好用极了,雪儿的脑子里到底还装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事?”



    “妈咪,你好聪明!乐乐越来越崇拜妈咪了。”乐乐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白无瑕害羞地捂着脸,装不好意思。她还没把那些儿童玩具设计出来呢!现在她行动方便多了,以后可有得让乐乐崇拜的。



    自从白无瑕赚了钱,白氏夫妻什么也不用干,整天围着两个孩子转。不过白山心里可不舒坦,毕竟他是个大男人,养家糊口可是他的责任,更何况他辛苦了一辈子,突然什么都不用做,有点不习惯。



    白无瑕看爹一脸闷闷不乐的样子,就提议道:“我们闷在家好多天没出去了,爹娘,不如我们今天去外面吃吧?顺便去锦中阁看看,我还没看过锦中阁是什么样子呢?乐乐,想不想出去啊?”



    “想!”小孩子谁不想出去玩呢?自从乐乐在白无瑕的熏陶下恢复了童真,现在的他开朗多了,也可爱多了。



    “还是你们出去吧!我这辈子也没穿过这身衣服,在家没什么不好意思,要我出门见人,总觉得不习惯。”何氏低头看了看自己华丽的衣服,她家祖祖辈辈都是佣人,在家里过过夫人瘾就算了,可不能穿出去,让人笑话。



    “乐乐,奶奶不去,我们也只好在家陪奶奶咯!”白无瑕摊开手,无奈地说道。



    聪明的乐乐领会了白无瑕的意思,冲上去抱住奶奶的大腿就开始撒娇:“奶奶去吧!去吧!奶奶——!”



    何氏实在受不住乐乐这一招,白山心疼地抱起乐乐,对何氏大声道:“妇道人家,让你跟着你就跟着!怕丢人不要说话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