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将还不知道,那个小嫂子,以后将不再是自己的嫂子了。他在尽力的为嫂子扫平一切的不利言论。代替他的大队还有两名兄弟。
安中队并没有外出,也没有做什么反常的事情,只是对于那些好像是经过鲨将特别对待的人,他再一次的给予了特殊的训练。一时间,海南特种部队掀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训练狂潮。
而徐松,他没有留在海南,因为,他已经有了一个目标,一个怀疑的对象。
很多时候,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内贼,那些自己人的叛变。
自从听了爱笑的话,说小毛曾经和一个军官联系以后,就调查了那天来过海南特种部队营地的军官。出去爱笑认识的,很快就锁定了几个人。
然后,徐松在和鲨将,小安(安中队)分析了一下,那几人中只有一人是通过家族的势力当上的军官,只有一人,和ZF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最重要的是,那人的家族属于那个家族,而那个家族的那一个人,对爱笑感兴趣。这么一来,答案呼之欲出了。
爱笑是不知道徐松他们的推断,也不知道徐松他们已经大概锁定了目标,而且,徐松还一个人犯险了,虽然结果,是那么的出人意料。
现在,爱笑正走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小路上,在此之前,爱笑发誓,她真的没有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个地方,爱笑一直以为,自己的老家在农村,应该已经算是鸟不拉屎的。可是,跟这个地方比起来,那真的是小巫见大巫,完全没有可比性。
如果说现在爱笑走的地方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儿,那爱笑的家乡,至少还可以算得上秀山丽水的称号,除了经济没有那么发达,其他的,很好,真的是很好。
爱笑都不知道那个安中队到底是多么的有才,或者是说那安队到底有多么的恨小毛,竟然会把人家一个好好的特种兵分配到这种地方。
看着自己走过的痕迹,爱笑晕死了,这么久了,自己才走了那么一点儿的路,据那个小战士说,从小路到小毛执勤的地方,可是还有几十里的路呢?那路,才真的叫一个难走。
爱笑都不知道自己国家的军人们竟然是生活在这么艰巨的地方,比起这里,特种部队营地绝对是天堂,是人间的天堂。
爱笑是可以毫不吃力的在原始森林,热带雨林里面走几个小时不带大声喘气的,可是,现在,倒是看看,才这么一会儿,爱笑的脸上已经露出了疲态,额角已经渗出了点点滴滴的汗水,那喘气声,已经大如牛喘了。但是,路程,才不到十分之一。
不管结果怎样,爱笑对于小毛受到这样的惩罚,心里感到一万个满意,哪怕如果不是这样,自己今天根本不需要走那么痛苦的一段路,爱笑还是满意的不的了,因为,小毛的职责是每天需要在这地儿巡回一圈。而这地儿不仅包括爱笑要走的这一段路,还包括除此之外的反方向的那一段路。每天这样走下来,爱笑确定,他,会很幸福。
想到这,爱笑也不觉得那么累了。继续往前走。
甚至想的高兴的时候,爱笑还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爱笑的歌喉是人鱼赋予的。人鱼的歌喉,据说是可以迷惑世间的任何万物的,不过,爱笑没有在意,话说,爱笑好久没有这么好的兴致了,虽然以前是因为嗓子的原因不怎么敢开口,只从获得了人鱼的歌喉,并且吃了那人鱼的歌喉以后,爱笑还是不怎么开口,这次倒不是怕自己唱的太难听了,相反,爱笑是怕自己唱的太动听动听了,会把身边熟悉自己的人引得疑心大起。
现在,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在加上心情也还算可以,爱笑忍不住秀一下自己来自于人鱼的魅惑的歌喉。
在幽深的树林里,在时不时出现的沼泽地里,响起了一个动听的声音,那声音已经超出了现如今那些天王天后太多,深林里的动物不自觉的被魅惑了。
爱笑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引起的**,一点儿也不知道,马上,在这个地方,将会发生一场动物史无前例的**。没有暴动,只是**,只是成千上万的动物,一起的涌向一个地方,而那个地方,就是爱笑的身边。
godisagirl,这是爱笑在上大学的第一个星期学到的第一首英文歌。那时候,爱笑的英语水平很不好,因为,爱笑一直都是偏好于数学的。既然不喜欢英语,当然,对于英文歌曲,爱笑也基本上属于一窍不通的,还好有几个好朋友,不然,爱笑也许这一辈子都无法兴起学习英语的激情。
对于这首英文歌,爱笑的印象十分深刻。
那时候,这首歌曲在学校中十分的流行,特别是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家既觉得这首英文歌好听,也觉得这学起来简单,听起来也不是很复杂,是学习英语听力的好途径。
所以,在整个寝室里,除了爱笑,大家都是耳朵中塞着耳机,手里拿着笔,在纸上拼命的写着写着自己听到的单词,当然,作为女生,哼歌一般都是十分感兴趣的。所以,爱笑所在的寝室里那几天里一直响着室友们那参差不齐的歌声。
原本,那是不关爱笑什么事情的。哪知,有一次,在小环上厕所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寝室竟然有一个异类,躺在床上看小说,而没有听歌。
然后,结果就很明显了,爱笑从此被拉入了听歌,学歌,记单词的行列中。
爱笑很开心,从此爱上了英语,不过,爱笑不知道的是,她的朋友很悲惨,每每听到她那可怕的歌声还不能表现出厌烦,从此一直在寝室里忍受着爱笑那鬼哭狼嚎的“动听”的歌声。
上帝是一个女孩儿。爱笑不知道为什么在现在这种时刻自己会想唱这首歌,只知道很想唱。
在爱笑的人生旅途中,确实,她的上帝一直以来都是女孩儿。
李慧,李晓梅,小环等等几个大学好友,小路,这个才相遇没有多久就离开了的女孩儿,她们对于爱笑来说确实堪比上帝。
想到这些,爱笑的心情,更好了,一首GODISAGIRL被爱笑唱得几乎可以吸引人世间的一切生物。
嘻嘻唰唰,一阵奇怪的声音传入爱笑的耳朵。刚开始的时候,声音很轻,而且,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渐渐地,声音越来越响了,离爱笑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爱笑还是自己一个人在兴奋的唱歌,不是没有听到那奇怪的声音,而是不想理会。
今天,爱笑还真的没有什么杀生的意愿。只要把小毛的事情解决了,爱笑觉得自己今天的目的目的就达到了。难得有一天,爱笑没有杀生的意愿,爱笑觉得自己今天还是挺善良的。只要那些嘻嘻唰唰的动物不要犯到自己的眼前,一切可以当做没有发生,自己继续独木桥,动物们继续他们的大迁移。
不过,爱笑没有想到,她难得的一次善心竟然没有动物感应的到。
当看到一条超级大蛇出现在自己眼前,拦住自己的去路的时候,爱笑晕死了。
话说这蛇是没有伤害爱笑的能力,可是,它有吓到爱笑心灵的能力好不好
看到这么一条大型动物,爱笑的歌声终于被吓得停止了。
爱笑站住不动,头晕晕的,看着眼前数不清的动物,真的觉得这世界怎么变得这么疯狂?
话说爱笑今天不准备杀生的念头,在看到眼前这么多动物的时候,终于宣告破产,看着这些动物,爱笑恍惚看到一个个的空间在自己眼前晃荡。
空间难得啊!
不过,还好,爱笑的理智还在那么一点点儿。
这些东西怎么会突然出现?而且还聚集在自己身边?
爱笑确定今天自己真的没做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对动物,爱笑也没有杀害,惊吓,她今天可是乖乖的,一直走了那么久的时间,一只动物都没有动。而且,爱笑好像刚才走这条小路,姑且称作小路吧,虽然更像是一条模糊地线。爱笑可是不要说大蛇,连一只小虫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
现在,看着自己周围的动物,可真的是千奇百怪。地上的爬虫,空中的飞鸟,树上的猴子,小沼泽中露出一个头的不明生物。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
爱笑就是不细看,也可以确定,这些动物的总数不会少于一千。话说,难道海南还有猴子?
爱笑不了解,可是,看着在自己眼前的猴子,爱笑瘪瘪嘴,有就有吧,反正和爱笑没有什么关系。不对,爱笑想到自己的空间,这些动物还真的是来的妙啊,有了她们,以后到处寻找动物杀生的日子可就可以节省下来了。
但是,在杀生以前,爱笑必须先弄清楚,这些动物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自己的周围。
爱笑爱是有一点儿自知之明的,说这些动物爱上了她,所以来找她了,这根本就是放屁。
那是为什么呢?原本是鸟不拉屎的地方突然出现种类繁多的生灵,这是不是自然界的本身的一个规律?还是,这是自己做了什么,才导致的动物异常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