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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四章 异界(129)
    “老板……”红劳斯勉强的挤出了一丝微笑,“我快不行了……原谅我……不能陪你走完最后一程……”



    布里奇摩尔根从小就受到了最好的教育,对医学知识不能说精通,但是一般的常识他都懂,疟疾是传染,但必须要通过蚊子的携带和叮咬,所以他现在敢接触红劳斯,不是说出于感情的深厚,是他知道没有生命危险。



    “别说了……”布里奇摩尔根平时都是坚强无比,此刻却有些哽咽,“是我不好,我不该带你来这里的,你放心的去吧,我会照顾好你的家人的。”



    红劳斯的家庭,虽然和布里奇摩尔根无法相比,也算是中产阶级,不过在他成年以后,家道中落,要不是靠布里奇摩尔根的接济,早就沦为了贫民。



    “谢谢你,老板……”红劳斯疲惫的闭上了双眼,刚刚他被疟疾折腾的死去活来,现在他真的累了,他只想闭上眼睛好好的睡一觉,“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我困了……我得好好睡一觉……”



    红劳斯的眼皮缓缓的闭上了,呼吸也越来越微弱,布里奇摩尔根眼看着他在自己的怀里断了气,自己那悲伤的情绪终于没憋住,眼泪如潮水般的涌了出来。



    庞小南在一旁目睹了整个过程,他很想上去帮忙,帮助南德格勒把红劳斯给救回来,但是他也受制于没有必要的设备和药物,这原始丛林里危机四伏,就算现在他出手暂时抑制住了疟疾的扩散,可是那样只能加重红劳斯的痛苦,不如就这样让他长痛不如短痛。



    托泰克差斯基叹了一口气,说“这个年轻人真是命苦,怎么就在这个鬼地方染上疟疾了呢?”



    “你对疟疾也有研究?”庞小南好奇的看向托泰克差斯基,一个海洋生物学家,看起来对微生物也似乎颇有心得。



    “何止是有研究,”小田莉玛在一旁补充道,“我老师可是当年的微生物专家,差点就凭借治疗疟疾的研究成果获得了科学大奖,不,不是差点,是获了奖他没去领。”



    托泰克差斯基摆了摆手,说“那个奖,我受之有愧,我的研究成果,不过是在别人的成果上发展而来,况且,我研究出的成果只是预防和抑制疟疾,并没有实质的治疗作用,不好意思拿奖啊。”



    “怎么个意思,你是海洋生物学家,怎么跑去研究疟疾了?”庞小南百思不得其解,难得科学家不该专心一个领域吗?



    “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小田莉玛指着自己的胸部,“照你的推理,我是古生物学家,为什么会师从一个海洋生物学家呢?你就想不通其中的道理吗?”



    “明白了,你们都是生物学家,生物不分国界,”庞小南打了个响指,“哦,不是,是不分种类,所有生物,你们都研究,只是每个人最后的专长和归属不一样!”



    “算你聪明!”小田莉玛高兴的拍了拍庞小南的肩膀,觉得孺子可教。



    “其实我最早是研究微生物的,”托泰克差斯基摸了摸鼻子,“不过后来我觉得海里的生物多样性更让我着迷,加上我对微生物的灵感源泉枯竭了,所以就专注于海洋生物了。”



    “你对疟疾到底有什么成果?”庞小南只知道托泰克差斯基写的海洋生物的教材很出名,完全不知道他对疟疾的贡献在哪里,此刻队伍里有人因为感染疟疾死去,加深了他对疟疾的好奇心。



    “趁着他们掩埋尸体,我就跟你讲讲疟疾的历史和我的一些成果吧。”托泰克差斯基找了个大树的底下,靠着大树坐了下来,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走了太久,确实有些累了,他向小田莉玛要了个水壶,打开瓶盖喝了一口水,开始侃侃而谈



    在人类传染病家族里,疟疾是一种古老的传染病,作恶时间之久超出你的想象。负责传播它的寄生虫从单细胞动物中发展而来。经过漫长的进化,这种寄生虫感染了爬行动物、鸟类、哺乳动物,之后感染灵长类动物,后来又通过灵长类动物传染给人类。



    这种寄生虫叫疟原虫,造成的传染病就叫疟疾——它,伴随人类起源而出现,祸害人类的时间以万年为单位。全球每年疟疾病例超2亿。



    由于过于古老,疟疾起源详情,存在诸多谜点。



    到底是什么灵长类动物把疟原虫传染给人类,不得而知。具体如何传染,也有不同假说。总之,关于疟疾起源,很多问题没有共识。



    如今,温带地区的人们对疟疾的感受并不深刻。但不可回避的事实是,疟疾依然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疯狂肆虐。疟疾最严重时期,全球每年约有7亿人感染疟疾,约700万人死亡。



    是什么让疟疾如此猖獗?疟疾的始作俑者是疟原虫,恼人的蚊子则是疟原虫的帮凶。统计发现,有80种按蚊可以传播疟疾。



    一只蚊子叮咬一位疟疾患者,它就感染了疟原虫。这只蚊子继续叮咬第二个人,疟原虫就会进入第二个人的身体。疟原虫先进入肝脏,成熟之后进入血液。疟疾症状通常在此时现身轻则高烧、打寒颤、头疼、恶心、呕吐、贫血,重则死亡。



    如果其它蚊子叮咬第二个人,它们又会感染疟原虫,继续将疟原虫“注射”给更多人。如此循环往复,疟疾生生不息地折磨着人类……



    不仅如此,疟疾还可以通过血液传播,比如通过孕妇传染给胎儿。更复杂的是,作为传播疟疾的源头,疟原虫也不止一种。目前已知有5种疟原虫可让人感染疟疾。



    就是这种复杂又顽固的传染病,在蚊子的嗡嗡声中,阴魂不散地游荡在整个人类历史中。



    基于以上原因,疟疾早早被列入人类决定根除的传染病名单。只是这个过程很不顺利。



    60年前,世界卫生大会发起全球性根除疟疾项目,比全球性根除天花项目还要早4年。



    70年前,一种被称为ddt的杀虫剂开始应用。到1952年,疟疾感染人数下降到35亿人,但无疑仍是十分巨大的数目。



    全球性根除疟疾项目启动后,很快成为世卫组织最重要的活动。据统计,根除疟疾项目的投入占世卫组织可支配资金的30以上。这远远超过根除天花项目。可以说,根除疟疾项目是当时资源投入最大的。回头来看,这个项目进展不顺利的原因也显而易见。



    那时的抗疟策略严重依赖单一工具——挨家挨户喷洒ddt。这么做确实可以控制按蚊对疟疾的传播,但人们严重忽略了还应继续寻找更多有效的抗疟策略。当时普遍觉得,人类已掌握根除疟疾的工具。非常不幸的是,蚊子很快具备了对杀虫剂的抗药性。



    这个全球性根除疟疾项目还存在另一个重大“bug”。



    该项目主要在经济快速发展且按蚊繁殖季节没那么长的国家取得进展。一个关键地区,热带地区,被遗忘了。在这些热带地区的国家,疟疾高度流行,全年都是按蚊繁殖季节,而且经济落后,根除疟疾的前景极不明朗。它们事实上被排除在项目之外了。



    高度依赖杀虫剂,蚊子却出现抗药性;名为全球性根除疟疾项目,实则并不“全球”。在推行几年之后,项目进展日益困难。结果,这个根除疟疾项目不了了之,被放弃了。



    托泰克差斯基转过头来看向庞小南,说“接下来,就轮到我出场了。”



    “我在古籍里发现一个华国的药方,叫做疟疾备急方,里面提到了几种药材,能够对疟疾进行治疗,于是我就专门对那几味药材进行了研究,最终发现,绿蒿是一种神奇的能够有效治疗疟疾的药材。”



    托泰克差斯基扯起了地上的一棵不知名的小草,放在手里把玩着。



    “也就是凭这个发现,老师被授予了华国最高的科研奖励。”小田莉玛兴奋的补充道。



    “不不不,”托泰克差斯基连忙纠正道,“我不配,因为我的研究到此为止,而且一开始,绿蒿的临床效果并不如意,抑制率不够高。这个时候我停止了研究,其他人开始继续这个难以攻克的难题。”



    “但是不管怎么说,老师你起了个头,也算是为疟疾的治疗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小田莉玛现在还对托泰克差斯基的这个成果津津乐道。



    “革命尚未成功,大家仍需努力啊,”托泰克差斯基靠在树上,看着密林深处感慨道,“目前全球已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实现了根除疟疾。然而,疟疾阴霾依然沉重地笼罩着热带国家。每年几十万的死亡人数中,超过90发生在热带,而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就是典型的热带环境。”



    托泰克差斯基双腿一伸,脖子朝后一倒,发出咔嚓咔嚓的骨骼活动声音,然后直起腰有些忧虑的说“《世卫组织全球疟疾技术战略》制定过雄心勃勃的目标将疟疾发病率至少降低90,将疟疾死亡率至少降低90。自20年前以来,全球疟疾死亡人数已减少一半。但去年的《全球疟疾报告》指出,近几年抗击疟疾的进展速度有所放缓,可能会错过关键目标。这背后的原因十分复杂。”



    托泰克差斯基看着一旁的小田莉玛,说“我是我最得意的学生,想必你对疟疾也有所了解,你来说说,有哪些原因。”



    小田莉玛点了点头,接过了话题,“杀虫剂抗药性问题又卷土重来。使用杀虫剂是重要控疟策略之一,过去10年间,有27个国家报告,所有主要杀虫剂类别都出现蚊子的抗药性。另外,抗疟药物的抗药性问题也再次出现。在婆罗国及周边地区,恶性疟原虫已出现对治疗疟疾药物的抗药性。”



    小田莉玛移动了一下屁股,让自己坐的更舒适一些“疟疾疫苗被寄予了厚望,但研发历程漫长。30年前年,疟疾疫苗候选株rts,s进入临床试验。迄今为止,rts,s是世界上首种也是唯一一种在大规模临床试验中表明能显著减少热带幼儿疟疾和严重疟疾的疫苗。”



    “这个疫苗仍然不是百分百有效的,只能说达到了一部分的抗击疟疾的目的。”托泰克差斯基虽然退出了对疟疾的研究,但是平常依然十分关注疟疾的治愈进展,“数万年来,疟疾已发展成为人类社会的慢性传染病,顽固难治、久治不愈。但一些区域性成功又说明,根除疟疾是完全可行的。回顾人类一波三折的抗疟历史,教训主要是这几点全球联手抗击传染病,全球二字不能打折扣;不可单一依赖某种工具,要多管齐下,同时重视华医药的潜能;应不断寻找更新、更强大的武器,尤其是疫苗。疟疾在65年前就被列入清除名单的传染病,但愿人类距离真正消灭它不再遥远。”



    那边,黑曼巴护卫队已经要开始对红劳斯进行掩埋,托泰克差斯基走了过去,对布克顿林说“少校,请务必把他的尸体埋得严实一些,因为他的体内还有疟原虫,如果被其他的蚊虫叮咬,又再次咬到我们的身上,我们也会感染疟疾。”



    “嗯,知道了,托泰克差斯基教授,我们也是这么想的。”布克顿林礼貌的回应了一句。其实他心里早就有了打算,疟疾的传播机理在他们这些常年在丛林里生存的人来说,并不陌生。



    布里奇摩尔根现在正呆呆的坐在了一棵大树下,助手去世的事情,他还得好好的消化一下,他任凭黑曼巴护卫队员对红劳斯的尸体进行处理,不再插手,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情绪波动,作为大财团的继承人,他知道克制自己的感情。



    小田莉玛对庞小南说“刚刚布里奇摩尔根发火的神情真恐怖。”



    “男人嘛,总有爆发的时候。”庞小南倒是很理解布里奇摩尔根的心情,毕竟是自己最亲密的助手被弄死了,谁都会失控。



    “但是我很反感他说的话,”小田莉玛是科学家,对资本家可以说是又爱又恨,没有资本家,科学很多时候无法开展项目,但是有了资本家,科学家的众多研究方向却会受到制约,“好像他是我们整个团队的神一样,所有人都要为他服务。”



    “你这么说也没错,”庞小南耸了耸肩,“没有他的资助,我们这次行动根本不会成行,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他请我们来保护你们的。如果你们之中有任何一个人受到了伤害,是我们黑曼巴的失职。”



    “但是很多情况并不能怪你们,”小田莉玛倒是通情达理,“毕竟我们面对的都是未知的世界,未知的敌人,未知的危险,你们也不知道如何应对。”



    “话虽如此,但是我们毕竟承担了保护的责任,”庞小南看向神情呆滞的布里奇摩尔根,“他说的没错,没有尽好保护你们的职责,我也感到内疚。”



    “你们尽力了。”小田莉玛拍了拍庞小南的肩膀,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和腰部。



    埋葬好红劳斯,布克顿林又交代负责填土的乌震、吴永强和达沃汗汗,“把土踏坚实一点,防止有蚊虫进去。”



    于是三个人夸张的在埋葬红劳斯的土地上使劲的上蹿下跳,重重的踏在那泥土上,发出“砰砰”的声响。



    布克顿林看了看三三两两或者站着,或者在草地上坐着的队员们,开口发话道“各位科考队成员,还有黑曼巴护卫队的成员们,刚刚大家都看到了,我们的一位队员受到了蚊虫的叮咬,感染了疟疾,很遗憾,他去世了,所以说,在这个新布洛斯的丛林里,任何一种受伤都可能致命,接下来,我会让我们的医务官给大家涂抹防蚊虫的药水,请大家配合一下。”



    布克顿林有想起了什么,补充道“还有,大家尽量把衣服盖住身上的皮肤,有长袖的都穿长袖,脖子也尽量不要露出来,防止蚊虫叮咬。”



    南德格勒依次走到每个人的身边,在手指上沾上特定的药膏,然后朝每个人的脖子上、手上涂抹过去,所有人都感到一股火辣辣的疼痛,这不是那种清凉的驱蚊香水。



    涂到栗三明教授的时候,栗三明教授本能反应的缩了一下脖子,皱着眉头问道“南德格勒医生,你这是什么药水,怎么火辣辣的疼啊,是辣椒油吗?”



    “哈哈,栗三明教授,”南德格勒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你说的没错,这里面确实有一点辣椒的成分,你放心吧,涂了这个,保证没有蚊虫来叮咬你,就算这个丛林里的蚊子再厉害,它也怕这个味道。”



    “有这么好的药物,为什么早一点不给我们涂呢?”栗三明教授觉得红劳斯的死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他们早一点涂抹了这个药水的话。



    “这个嘛,”南德格勒也不隐瞒,也没有内疚,“虽然药物是好药,但是有作用期限的,因为之前的蚊虫叮咬并不明显,所以我是打算在深入丛林一些,蚊虫肆虐的时候再给大家涂抹。这个药只能坚持几个小时,而且我携带的数量有限。”



    栗三明教授看了看南德格勒随身的药箱,确实药箱已经很大了,可是需要携带的药物和工具也很多,不可能样样准备齐全。



    南德格勒在给大家涂抹防蚊液的时候,布克顿林又冲大家说道“涂完了药的人就地休息吧,刚刚没有吃东西的,可以趁这个时间补充一下食物和水分,大家吃东西的时候尽可能节省,我们给大家配的食物很有限,如果到时吃完了,我们就必须就地取材,可是这里的生物我们并不清楚有没有毒,所以能吃我们自己的东西是最好的……”



    布克顿林给队员们配的食物就是几个压缩饼干还有一壶水,因为考虑到赶路,大家身上或多或少还带着自己的物品,不可能增加太多的负担。



    庞小南拿出一块压缩饼干啃了起来,皱起了眉头,这玩意真难吃。自从进入新布洛斯的丛林以来,庞小南也没有机会吸食一下灵力,虽然他感觉这丛林里的灵气十分的浓厚,可是分身乏术,必须应对随时出现的危险,消耗了太多体力,此刻却是肚子里有些饥饿难耐了。



    “吃不吃巧克力?”小田莉玛伸过来一条巧克力,眼睛忽闪忽闪。



    “你吃吧,我就吃这个就行了。”庞小南对吃的不讲究,能饱肚子就成,他估计科考队员们不行,他们肯定吃不惯压缩饼干,所以小田莉玛的好意他也不受。



    “我还有,我带了好几块呢。”小田莉玛给庞小南展示了自己的随身腰包里的货物,确实有不少零食,看来女人爱吃零食放之四海而皆准,不管是小女孩还是老少妇。



    “不用了,我不爱吃甜食。”庞小南还是委婉的拒绝了小田莉玛。



    小田莉玛也不再坚持,自顾吃着巧克力。



    庞小南很好奇,因为红劳斯刚死,小田莉玛却似乎没有什么感觉。



    “小田莉玛教授,”庞小南拍了一下小田莉玛的肩膀,“我采访一下你,作为科考队唯一的女性,看着自己的队友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你有什么感受吗?”



    小田莉玛回过头来,看着庞小南,嘴里还在不停的咀嚼,“说实话,一开始我有点不适应,但是一想起我们来这里,就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死亡已经在我们的计划中,所以现在我渐渐的看开了。”



    “你就不怕死亡?”这话从一个科学家的嘴里说出来,让庞小南有些意外,毕竟,知识分子的心理想来都是毕竟脆弱的。



    “人生自古谁无死,”小田莉玛倒是说了一句名言,“作为一个生物学家,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动物死亡的瞬间,人不也是动物的一种吗,就好像你在海里和怪兽搏斗,怪兽何尝不是一个生命,这个世界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总有人,不,总有生物是要为其他生物的生存付出生命的代价的。”



    不愧是顶尖的科学家,看问题就是高人一等,庞小南冲小田莉玛竖起了大拇指“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那你以后要多多听我的话咯。”小田莉玛冲庞小南调皮的眨了一下左眼。



    “别别别,”庞小南连连摆手,“我最无能为力的就是读书了。”庞小南说的没错,只,他宁愿少吃一顿饭,当然,那些他感兴趣的科目除外。



    “哼,不解风情的家伙。”小田莉玛嘟起了嘴巴,这个世界上,想听她讲课的男人多了去了,而且要花大价钱请她去,她还不愿意去。



    “小田莉玛教授,我看布里奇摩尔根对你挺有好感的。”庞小南开始八卦,在这寂寞的旅途中,八卦是最好打发时间的办法。



    “他呀,富二代嘛,习惯性的对女性产生好感,”小田莉玛撩了一下乌黑的秀发,“尤其是我这样优秀的女性。”



    “看来你对富二代有偏见。”庞小南自己倒是挺喜欢富二代的,巴不得身边全是富二代,那样就能和土豪做朋友蹭吃蹭喝了。



    “没有啊,只是我不喜欢那种到处留情的家伙。”小田莉玛看了看远处颓废的布里奇摩尔根,“哎,其实他也挺悲惨的,一出生就被家里安排好了命运,他那天还跟我说,其实他的愿望是当一个探险家,可是家里不让,人啊,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钱再多也是不快乐的。”



    “他的话你也信,有钱人的快乐,你想象不到啊。”庞小南双手枕头往后倒去,睡在了草地上。



    “他的话虽然不能全信,但是他话语里的那种落寞,我是能感受到的。”小田莉玛也学庞小南的样,躺在了草地上,眼睛看到了天上,天上的白云朵朵,阳光透过枝叶,洒在了绿油油的草地上,把小草都照的亮闪闪的。



    “你还能感受到他的落寞,看来你也是落寞的。”什么叫感同身受,只有具有同样的情感,才能产生这种心有灵犀的感觉。



    “哎,我也不能说落寞,我们搞科研的,有时间就是要耐得住寂寞,寂寞都已经习惯了。”小田莉玛伸手摘了一棵小草,在自己的脸上摩挲,感受那种痒痒的感觉。



    “恕我直言,你年纪不小了吧,”庞小南有些不会聊天了,跟女人聊年纪是大忌,可是他无所顾忌,“怎么不想着嫁个人,相夫教子去呢?”



    “嫁谁啊,嫁你啊?”小田莉玛虽然是科学家,不过撩汉的本领并不欠缺。



    “我还是小孩子,你可别打我主意。”庞小南也不是吃素的,毫不客气的回应道。



    “你表面上是小孩子,可是我看你,怎么都像个老司机。”小田莉玛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庞小南扯淡,这种感觉,自从进入丛林以来,现在是最放松的。



    “你这话倒是不假,我开车好多年驾龄了,堪称赛车小王子。”庞小南想起了自己的牧羊人,哦,不,那是王刚强的牧羊人,那车开着还是不如赛车有飞一般的感觉,底盘太高了。



    “庞小南,你老实说,你伤过多少个女孩子的心了。”小田莉玛一直觉得庞小南在女人中间肯定是个周旋的老手,那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老手,这跟那些只会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你这话说反了,应该是我被多少个女孩子伤了心了。”庞小南突然有些想睡觉,因为天上的太阳洒下的光芒让人有些慵懒,“我这个人,向来都是被动的,不可能去伤害别人。”



    “就是你这种渣男,才更让人伤心。”小田莉玛算是看清庞小南了,嘴里打着被动的旗号,却悄悄偷走了人家的芳心,结果还不让人如愿,这比那些专偷别人身子的男人,更让人觉得可耻。



    “我怎么是渣男呢,渣男现在这么不值钱了吗?”庞小南一直觉得,渣男是一个褒义词,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吗,我要烫大波浪,我要去勾引渣男。现在的女人,应该都喜欢渣男吧。



    “渣男,说,你在学校有多少个女朋友……不,有多少个女生喜欢你,老实交代!”小田莉玛想起了自己的上学时代,她也被渣男伤害过。那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学长,那种师妹都喜欢的学长,学生会主席,家世好,人也帅,关键还彬彬有礼,自己进入大学没多久,就被他虏获了芳心,结果稀里糊涂的失去了第一次,但之后才知道,这个学长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不知道骗了多少个师妹,从此以后,小田莉玛再也不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和唬人外表。



    “我在学校啊,确实还是有些粉丝的,”庞小南想起自己在擂台上,场下的欢呼声从来没断过,“但是她们那种懵懂的喜欢,算不得是爱吧,就像你追星一样,明知没有结果,还奋不顾身。当然,明星也不会把你的喜欢当真……”



    “你这个狂妄的家伙,你的意思是你在学校是明星咯,喜欢你的妹子一大把咯。”小田莉玛打断了庞小南,这小子还真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口水就泛滥。



    “也算不上明星,不过我得过格斗大赛的冠军,你想啊,是个女生都喜欢有安全感的男人,所以我在她们眼里,比那些书呆子稍微有点优势咯。”庞小南大言不惭,他觉得自己的魅力都来源于自己一身的好功夫。



    “当过冠军了不起啊,我还得过世界科学大奖呢。”小田莉玛毫不示弱,对付庞小南这种狂妄的家伙,就是要和他比实力,比硬核的实力。



    “我跟你比不了,你是科学之光,你是国宝级的科学家,我就是一介武夫。”庞小南开始谦虚起来,思维相当跳跃。



    “你……”显然小田莉玛没有适应庞小南一会儿自夸一会儿自黑的节奏,“你能不能专一一点,要么就一直狂妄下去,要么就一直谦虚,啊?”小田莉玛转过头来,伸手就朝庞小南的头上打去,但是动作相当的轻巧。



    “我狂妄吗?”庞小南也不躲,“我那是自信好不好,不是说,自信的男人最美丽吗?我要是没一点自信,怎么有勇气和怪兽搏斗呢,我如果没有勇气和怪兽搏斗,怎么保护你们呢?是不是?”



    “是,你是很自信!”小田莉玛被庞小南的歪理说的毫无脾气,自己一个科学家,在这样的无赖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诶,小田莉玛教授,我很好奇啊,像你这样的女人,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庞小南是真的很好奇,他从来没遇见过三十几岁的女科学家,还是美女科学家,这些品种到底有什么样的择偶标准呢。



    “我啊,我也喜欢让人有安全感的男人,能保护我的男人。”小田莉玛看着天上,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再坚强的女汉子,都有小鸟依人的那一刻。



    “你要是喜欢安全感,那么布里奇摩尔根确实是个好选择。”庞小南嘴里嚼着一根小草,“他有钱,能够让任何人都有安全感,要是你觉得不安全,他能雇佣一个保卫团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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