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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是渣奶
    余“娘。”

    余四狗挺不舍的。

    就是再有毛病,那也是他的娃。

    白招弟却躺在炕上不动弹。

    沈临仙气的又踹了余四狗一脚:“没骨气的玩意,连你媳妇都管不了,连娃都养不了,别叫俺娘,叫也得抱走,俺不抱走,你能养得活?”

    余四狗低了头,彻底不说话了。

    “老大,咱们走。”

    沈临仙抱着孩子往外走,走出去几步,又返回身来:“白招弟,你这次生孩子是俺出的钱,赶明写个欠条,这钱你得还,还有,写欠条的时候顺带写个证明,就说这俩孩子是你不要的,以后万万不会寻了,俺后以后孩子好了你又后悔。”

    “好。”白招弟咬牙答应了:“娘养着吧,俺只有感激您的,万万没有再要回的道理。”

    沈临仙冷笑一声,催着余大狗往回走。

    余家一屋子人都在家里等着,看着沈临仙和余大狗抱了孩子回来,宋小菊和柳枝赶紧迎上前去。

    她俩已经把家里孩子小时候用的尿布以及旧衣服都翻了出来,就准备养孩子呢。

    看起来,这两人也看出白招弟不想养活孩子,沈临仙肯定要把孩子抱回来了。

    沈临仙把孩子给宋小菊和柳枝抱着,回屋翻了半天,翻出一罐麦乳精来,她弄了碗麦乳精喂饱了俩孩子,等着俩孩子睡着了,沈临仙才把大狗两口子和二狗两口子叫到跟前来。

    余大狗和余二狗坐定了,沈临仙才开口:“你们也知道四狗两口子不想要孩子,这孩子怎么说也是咱老余家的骨肉,都是条命,不能扔了不管,我就想着过继给你们,你们看怎么样?”

    沈临仙又看看余大狗:“老大你家俩儿子还缺个丫头,这闺女你们养了行不,老二家缺个小子,就过继这个小子行不?”

    余大狗和余二狗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就像是沈临仙说的一样,这孩子是他们的亲侄子亲侄女,活脱脱的两条命,不可能扔了不管的。

    而且沈临仙分配的很好,老大家确实缺闺女,养个闺女挺不错的。

    而余二狗其实也盼着有个儿子养老送终。

    宋小菊和柳枝虽说有点不愿意,可也没狠下心说不要。

    沈临仙笑了笑:“就这么说定了。”

    她看看宋小菊和柳枝轻声道:“我看着两个孩子毛病也不是多大,等再大点应该能治得好,算起来,是你们白得俩孩子。”

    “真的?”柳枝一听眉眼间就带了几分喜色。

    她其实比宋小菊更不愿意要这孩子的。

    宋小菊这边是个闺女,养大了一副嫁妆打发出去就行了,而她养的是儿子,还是白招弟生的儿子,万一养大了和白招弟亲近可咋办?

    何况这孩子还是有毛病的,将来不好娶媳妇啊。

    不过一听沈临仙说能治好,柳枝就动了心思。

    她是不能生了,养了三个闺女没养一个儿子总觉得对不住余二狗。

    如果真能养了这个儿子,总归都是余家的骨肉,也算是对余二狗有个交待了。

    沈临仙点头:“真真的,不过白招弟那么狠心,又那么糊涂,俺不稀的和她说。”

    柳枝听了这话,越发的高兴。

    余秀坐在一旁不说话,可满心的糊涂。

    她记得上一世可没有这样的事呢。

    前一世白招弟头一胎生了个闺女,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俩孩子都没毛病的,而且这俩孩子长的很漂亮,又十分聪明。

    余秀记得这俩孩子后头好像是十分有本事的。

    她想到前一世白招弟生的儿子后头考上了大学,好像还娶了白富美,总归日子过的很好,心中一动。

    再想着,莫不是自家要养的这个弟弟就是上一世那个出息的孩子?

    这么想着,余秀对于白得的便宜弟弟就多了一分亲热。

    她到底出身农村,根深蒂固的观念不好改变,她还是认为家里没个兄弟挺不起腰杆子来,如果真有个兄弟,还是个很出息的兄弟,那往后她们姐妹就有了依靠。

    余秀笑了笑,对柳枝道:“娘,俺去看看俺弟。”

    沈临仙朝余秀赞赏的笑了笑:“瞧秀儿多懂事,多疼她弟。”

    余秀进屋去看那孩子,越看,越觉得这孩子眉眼俊秀,和前世那个堂弟长的挺像,她就更加认定了这就是前世那个出息的堂弟。

    沈临仙给柳枝解释:“你家那个小子虽说缺一只耳朵,但是我看了,只是缺外头那一部分,里头是全乎的,不影响听力,等再长些时候,我想办法配点药,再和小韩大夫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让他长出耳朵来。”

    “俺听娘的。”柳枝笑着应声。

    沈临仙又对宋小菊道:“至于你家那闺女的长短脚,其实差的也不多,长到一岁多点用点催骨的药,有个一年半载的就好了。”

    宋小菊也欢喜起来。

    沈临仙把这件事情搞定,到了晚上她就守着两个孩子睡。

    一来是怕孩子万一再有什么事,二来,她也方便好好的观察一下这俩孩子到底咋回事。

    等到所有的人都睡了,沈临仙在屋内设了结界,然后将结界内弄的亮亮堂堂,她又从空间里取出一些设备给两个孩子检查。

    检查的结果就是这俩孩子其实真没多大的毛病。

    那个女孩长短脚并不能治,要是沈临仙出手,不过一两个月就能治好,那个男孩的耳朵倒是为难一些,不过也能治好的。

    就像沈临仙所说的那样,其实他的耳朵能听得到声音,只是缺了外边那一块,其实也不是缺,而是没发育好,外边那块也长出来一点,不过只长出来一小块,看起来就像是缺了一只耳朵一样。

    沈临仙盘算了一会儿,先给俩孩子小心的梳理了一番经脉,给那个女孩把腿部经脉好好的打理了一番,那个男孩耳朵那边也梳理一番,如此一来,长上几个月,再用些药,这俩孩子就能好了。

    沈临仙几乎一夜没睡,都在照顾两个孩子。

    等到第二天天一亮,她就把孩子交给柳枝和宋小菊。

    同时,吃过早饭,沈临仙就提着东西去了王支书那里,她把白招弟的事情跟王支书说了一遍,又道:“俺是孩子的亲奶,总不能看着俩孩子没命吧,不管有啥毛病,总归都是俺们老余家的,俺得想法子保下来,实在是逼的没法子了,只能抱过来过继给大狗和二狗,俺想着请你和几个老人做个见证,写个文书,再把孩子的户口写到大狗和二狗名下。”

    既然是四狗两口子不要的,还是老余家的骨肉,那叫大狗二狗养的确理所当然。

    王支书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后头又请了几个人去四狗那里问了一遍,确定四狗和白招弟说不要了,就直接把户口填到了余大狗和余二狗名下。

    填户口的时候,沈临仙还给俩孩子取了名字。

    那个女孩是老大,沈临仙给她取名余齐,意思是让她的腿长齐。

    老二是个男孩,沈临仙取名余全,想让他的耳朵长全,俩孩子的名字合在一起就是齐全,也寓意了一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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