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新书开始上传,史上最牛,无限冒险,期待大家支持!】
金钟罩,乃属横练功夫,共有十二层,据说,练至最高境界,便能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堪称陆地神仙。
按说,这样一部上乘武学,应当十分珍贵,但现实的情况是,这部武学在江湖中,只不过是一个大路货。不仅各大门派均有秘籍,就连一些不入流的镖局、武行,也多知晓修炼法门。
为何?
一切只因为这功法太难练了,一般习武之人,一辈子也练不到高深境界,久而久之,这门功夫便就成了鸡肋。毕竟,对于江湖中人来说,一门无法修炼成为高手的武功,又怎能算得上上乘武学?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不过,这是对一般的普通人而言,倘若是天赋异禀之人,金钟罩便是难得的上乘武学,甚至是盖世绝学,如江晨!
脱胎换骨,身具千钧神力,再加上超速学习的天赋,江晨修行起金钟罩来,直如跃马飞奔,一日千里。
短短三天,一天三层,他便就轻而易举的将金钟罩修行到了第九层,一切犹如行云流水,水到渠成!
若非得自金钟太保李钢的秘籍只载有九层功法,江晨甚至有把握,再一天,他就能练至十二层圆满之境!
饶是如此,第九层的金钟罩,强悍的肉身,也足以让他拥有匹敌任何一流高手的修为,即便是神兵利器,不能找到他的破绽,也难以伤到他分毫。
除此之外,他还修炼了开碑手和草上飞,比起金钟罩来,这两门武功更加简单,不消一天时间,就被他修炼到了圆满之境。
“难道我就是传说之中万中无一、百年难得一遇的绝世天才?!”
江晨有些自恋的想着,若非没有实战经验,别说黑石三大金牌杀手,就算是黑石首领转轮王、甚至是少林寺的陆竹,他也不虚。
但这还不够!
江晨要的不是不虚,而是要全方位的碾压,才能够保证百分百的完成任务,将黑石彻底覆灭。
“我还需要更多的秘籍,最好是剑法!”
心下定念,江晨当即行动起来,黑石追杀令,为夺罗摩遗体,江湖各路高手都在追杀细雨,这一场风云大势,正是他浑水摸鱼的大好机会!
“细雨带着罗摩遗体在西风山出现,遭遇各路高手围杀,先后斩杀连云七煞、穿云五凶、雁荡三凶等共计二十一人,离去。”
“细雨在西山镇出现,遭遇夺命剑客陆青衣截杀,两人激战三十五回合后,陆青衣败亡”
“细雨已至清风山”
“细雨”
两个月来,细雨在江湖上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每天都有关于她的消息传出,每一个消息传出,都意味着一场杀戮,有人死去。
江晨虽然修行有成,拥有了当世一流高手的能为,但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对细雨出手,甚至,他还暗中出手,帮助细雨解决了一些敌人,毕竟,他的主线任务,可是要在保证细雨不死的情况下才能完成的。
未免出现意外,几乎每一次针对细雨的截杀,他都在场,虽然,几乎每一次,他都是等待杀戮过后,方才出来摸尸捡漏。
“滚石拳、通臂拳、百步神拳”
“鹰爪手、擒拿手、玲珑幻手”
“叠山掌、劈风掌、大须弥掌”
“八步赶蝉、奇门八步、水风行步”
“清风剑法、腾龙剑法、夺命剑法”
“摧心钉、柳叶镖、黑水针、雷火震”
事实证明,摸尸虽然下作,但收获却是巨大的,一路上,就靠着捡尸,江晨居然得到了近百门武学,拳脚兵器,内家暗器,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
虽然,有很多都是大路货,但对于眼下的江晨来说,已经足够了。让他从一个初涉武道的菜鸟,一下子就蜕变成了博览百家之长的武学大家!
一路追逐着细雨脚步,这一日,江晨来到淮阳府境内,抬头看看太阳,已然是晌午时分,天上的炎日正淫威大盛,肆无忌惮的烤炙着万物,江晨亦在此列。
整个淮阳城内宛如一个大大的火炉,好在他练功时日虽短,功力却已不俗,漫步在这火热的日头下,仍能悠然自在,浑厚内力在体内缓缓流转,将火热的气息吸收掉,身体一片清凉。
这样的天气,人们的脾气也格外的火爆,他正在打量道路两旁的建筑时,恰巧与人撞了一下,却是对方撞到了他。那是个络腮胡子大汉,雄壮魁梧。眼如铜铃,一瞪大眼,怒哼一声:“你这位老兄,眼睛长哪儿了?”
江晨转身一看,见他正揉着肩膀,一脸恼怒,便抱拳道了一声歉,态度颇佳,对方才气哼哼的离开。他修为初成,身体遇袭,内力会自行反击,对方虽然撞了自己,但遭到自己内力的反震,定不会好受,也难怪火气不小。
他看着对方的背影,摇头苦笑,毕竟是修炼的时间还不够长,自己颇不习惯这个武林高手的身份,虽然很享受成为高手的感觉,事实上却与一般常人无异,换做一个精修多年的真正高手,刚才那一撞本可避免。毕竟,常在江湖之中行走的人都知道,只有眼观六路,耳闻八光,方才能够保住小命。
这一对撞,却是令江晨警惕心大起,他注重起来,当即将心神分出一部分,用来关注外界。这倒还不算是一心二用的本事,只能算是一种心神运用的精妙之法,江湖之上,凡是修炼上乘武功的人,大多都是会一点的,这种东西,就像是是一层薄纱,如果将之捅破了,便会觉得不过如此,如果捅不破,便觉得千难万难,怎么也无法学会。
江晨走了一会儿,在一座颇是简陋的的酒肆前停下,抬头打量了一眼。这处地方,却是他辗转打听得来,虽然不起眼,菜做得却是不俗,酒也是不俗。他看中的不是菜,而是酒,前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爱酒之人,如今重来一次,加上心中又藏着许多事情,更是对酒近乎痴迷。
这一路走来,他靠着捡尸得来的钱财虽多,但都已被他花得精光,只因他老是周济一些贫苦百姓,而这年代,贫苦的百姓也实在太多了,他得到的财帛虽多,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没多久便分发完了。行路时,在一处镇上,打听了一位为富不仁的财主,晚上光临了一番,颇是费一番手脚,弄到一些不义之财。
如今他腰囊颇鼓,也能够尽量吃得好一些。身后是车水马龙的人们,他站在门口,里面并没有人迎出来,便自己掀开竹帘,踏步进去,只觉十几道目光齐唰唰的射了过来。里面有些昏暗,他站在门口,朝里面打量一眼。左对面是柜台,掌柜地正趴在柜台上,似乎已然睡过去,柜台对面,则是几张桌子,显得颇是狭小,已然坐得满满当当。
“咳!”
江晨重重咳嗽一声,粗重的眉头皱了皱。他颇是不满意环境,但饭菜不错,最重要的是据说酒也不错,却是要尝尝,只是没有了位置,坐不下来。他目光忽然停住,却是发现了一个空位。
“客官,请进罢。”
趴在柜台上的掌柜揉着眼睛,懒洋洋的伸了伸手,他身形矮胖,圆墩墩的甚是可亲。
“先上一坛你们店最好的酒!”
江晨招呼一声,缓缓走了过去,来到一张桌子前。
桌子上正坐着三个人,一个将近五十来岁的中年男子并两个青年,恰好空了一位,其余桌子,皆已满座。
“劳驾,可否搭个位子?”
江晨走上前来,抱了抱拳,望向当中正坐的中年人,温和笑道。
中年人抬头望他一眼,寒光一闪,在他脸上一转,点点头,一手伸出:“请”他虽然坐在那里,却自有一股泰然若渊的气息,比之江晨先前所见的诸多江湖好手,胜出何止十倍?
此人身形瘦高,脸庞长方,面色黑,仿佛日夜风骨颇高,显得脸庞极为瘦削,一双浓眉之下,两只大眼炯炯有神,神情端正。他鼻梁挺直,嘴唇不厚不薄,微抿之时,既显坚毅,又显纯厚,颇能得人信任。
江晨暗中赞叹一声,虽然他对于相学并没有多少涉猎,但也看出此人的相貌,颇是不俗。看他身上流露出地气质,与两旁端坐的两个青年,江晨不猜即知,这个人地身份应该不低。
“多谢了。”
江晨抱拳道了声谢,与他眼神一碰,友好的点点头,稳稳坐了下来。
“客官,酒来了!”
掌柜地亲自提着一坛酒,另一手拿着酒壶酒杯,送了上来。
“不必这般麻烦,换大碗便是。”
江晨摆摆手。掌柜圆圆的脸庞呵呵一笑,跑回去,一溜小跑回来,拿了一只大海碗,脸上一直挂着笑。
对面地中年汉子见状,亦呵呵笑道:“这家掌柜的是个好酒之人,见到酒量好的人,便多几分亲热。”
“原来如此。”
江晨笑着点头,拍开封泥,攥着坛颈,哗哗的倒了满满一大海碗。这一碗酒金黄带绿,色泽宛如玉色,颇是诱人,醇厚的香气涌出,在整个屋子里飘荡,绵绵不绝。江晨一手端起海碗,稳稳放至嘴边,仰天痛饮,汨汨而下,一口气满饮此碗。重重放下海碗,他一抹嘴角,神情舒爽,慨然长叹:“痛快!虽说店小,但这酒倒还不错!”
“这可是上好的竹叶青!”
中年男子鼻子耸了耸,笑道:“应有不少年份了!”他炯炯的目光微露讶意,对于江晨如此豪饮,颇感吃惊,虽然北方的汉子饮酒豪爽,但这般饮法,却需极深的酒量。
“来上一碗?”
江晨指了指大碗,对中年男子说道。
“呵呵,好,难得遇到如此爽快之人,在下也来上碗!”
中年男子点头。掌柜的一溜小跑,再次送上来一只大海碗。江晨随之提坛将两只海碗满上,酒香四溢,周围诸人都偷偷朝这边瞥来,甚是惊奇。
“师父。”
旁边一个青年低声道,身形枯瘦,虽然年轻,脸上却布满深刻的风霜,一双眸子却光灿灿的夺目,显然是常年风雨之中闯过来的扎手人物。另一个青年身形精壮,黄铜色皮肤,目光凌厉,双手粗大,似是外家高手。
中年男子一摆手:“无妨。”两个青年便不再劝,抬头深深看了江晨一眼,隐隐透出责怪之色。
江晨当作没看到,放下酒坛,双手端碗,笑道:“来,请!”说罢,端至嘴边,仰头痛饮,咕嘟咕嘟,几口喝完,将海碗在桌上重重一放,抹着酒渍,一脸畅快。
“好,痛快!哈哈……”
中年男子也重重一放海碗,抹着嘴角,纵声长笑,一幅豪气干云之态。江晨也不多说,再次提坛,帮他满上,两人轻轻一碰碗,再次端至嘴边,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
如此几碗下去,转眼之间,一坛竹叶青已然喝光。江晨面不改色,仿佛喝的是水,中年男子却已脸染红意,目光朦胧,微微醺然,变得甚是多话,不停拍着江晨的肩膀,亲熟非常的道:“在下乃南天剑派掌门方擎天,不知小兄弟尊姓大名?”
“比不得兄台一派之尊,在下江晨,不过江湖一散人。”江晨身形不动,淡淡笑了笑,温声回答。
“江兄弟太谦虚了。”
方擎天眼睛一睁,哈哈笑道:“我看江兄弟绝非一般江湖散人,他日必能有所作为,掌柜的,再来一坛!”
“再来一坛也好!”
江晨微微点头,转身冲掌柜的招了招手。掌柜的圆滚滚的身子再次一溜小跑,提着一坛酒,脸上笑成一团花,望着江晨,双目放光,他虽然做掌柜,看多了酒客,却从未见到这般豪爽之人,极投他的脾气。
江晨不多说一句,拍开封泥,提坛倒酒,两人再次碗碗见底,喝得痛快之极。倒是边上两个青年,看在眼中,不免流露出几分担忧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