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叔拉开浅色腊梅纹餐桌布,摆好锦绘白瓷碗、烙花竹筷,请我们入座。过了好一会,他慢慢地呈上五碟精致小菜,两盅炖汤,一盘甜品,样式繁多但都是简单的家常,量刚好够两人份。
二楼的窗户是打开的,可以望见幽暗的院落里点起的盏盏宫灯。钟叔不知何时离去的,只剩下我和对面的王衍之。真是奇怪,我第一次和男生单独吃饭,确切说,是一只男鬼。
沉默是必然的。王衍之也不说话,只是做了个请我用餐的手势。他自己是无法享用这些别致的美食的,低垂着眼帘,嘴角含笑,轻轻地闻了闻掀开盖的汤罐。
我夹了一块柠檬鱼肉,就着香软的米饭,小口小口地吃。终于,忍不住了,我问:“要不要我帮你?”
他愣了愣,几不可见地点了下头。
我便走过去,替他夹了些菜肴,然后把筷子笔直地插在碗里。在我们的地方习俗里,这是给死人吃饭的方式。
他非常腼腆,和我道过谢后,闭上眼睛,像是在享受晚餐。
这样也好,他就看不见我了。饭菜非常可口,我早已是饥肠辘辘,一口气就吃完了整碗饭。我最爱吃鱼,整条都进了我肚子,还有那洒了鲍汁的西兰花,几乎光盘,都是我的功劳。我不是很喜欢吃甜品,几乎不动。
王衍之睁开了眼,有点诧异地望向我,似乎他没想到我会不喜欢。但这个表情像淡淡的波痕,一会就消失了。他按了下窗户边一个按铃,很快,钟叔又端了盆樱桃上来。我一见就笑了,是我最爱吃的水果,一口气就吃了好几个。
王衍之笑着问我:“要不要去园子里走走?”
“不要,”我摇摇头,“吃饱了就开始犯困,动都不想动。”
看到钟叔收拾好桌子又下楼,我问:“那钟叔吃了吗?”
“应该是吃过了。他每天只吃两顿饭,一顿上午十点,一顿下午五点,从不例外。”
他说话时有一股很聪明的精神劲,慢慢地讲,听着舒服。
“你刚刚都不说话,害我很紧张。我这人一紧张,就会拼命吃东西。”索性也就聊开了。
“从前祖父一直教育‘食不言,寝不语’,死后这个习惯也依旧保留下来。”
“你们还真是传统。吃饭都不会浪费,分量刚刚好呢。”
“家业不易,理当如此。”
我打量了四周,布调简洁大方,装饰中西结合,富贵之气被收敛得恰到好处,靠内里的墙边放着一架光彩可鉴的钢琴。“这不会是你们王家的别院吧?”
“准确讲,是我生前私人所有的。”
真是有钱。我随口调笑道:“难道是你藏娇用的金屋?”
他没有正面回答:“假期回来时如果不去莲溪,我一般都住在这里。偶尔留宿穆宅。”
“我以为你会一直留在英国。”
“上学时才在英国,假期一般是在南洋度过,有时也会去香港住几天,后来才比较常回莲溪。”
“你对哈罗公学有什么印象吗?我只在维基百科里见过它。”
“哈罗吗?我在那里交了很多朋友。我喜欢学校的硬草帽,壁球打得还不错。有时周末学校会组织和女校联谊,我常常能见到表姐。她就读于南部的罗丁女校。”
“你和她关系好像挺亲近的。”
“在她没成为我大嫂以前是这样,我们的母亲是亲姐妹。”
说着,他已经走到钢琴边,端端正正地坐下,试了下音,音准依旧精确。
“钟叔在南洋时就是一名调音师,”他淡然地说,“这么多年,还保持着定期检查的习惯。”
我没有发问,听起来钟叔应该和谦叔一样都是人生颇为传奇曲折的人物。人人都有一本厚重的故事,写起来远胜世间的一切戏说。不知道王衍之短暂的十八年里会有什么别样的故事发生?
“热带蔷薇木做的琴键,水晶研磨的局漆,全世界只有四台这样的钢琴,”他笑着问我,“饭后余兴节目,你用它想听什么曲?”
“勃拉姆斯钢琴曲。”我按捺住心中的悸动。
他露出亲切而惊讶的神情,目光变得热忱起来:“我很喜欢他。”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无数次地在幻境里梦到。
他的嘴角扬起笑,好像孩童得到了大人的表扬那样高兴,声音也充满活力:“哪一首?”
“摇篮曲。”
“你最喜欢这一首?”
“不是,我只认得这一首,而且是咬牙切齿地认得它。”
“咦?”
“读大学时每天早上六点半,学校广播都会准时放这首曲子叫我们起床晨练。我的床铺正好对着窗外的大广播,吃尽了四年苦头。明明是扰人清梦,还偏偏放什么摇篮曲,真是讨厌!”
他忍不住笑起来,久违了的悠扬曲调在他跳动的指尖流淌出来,整间屋子都是温柔的味道。
一曲终罢,我好像隐约地能理解幻境里表小姐流露出的那份爱慕之情了,可心里某个地方却不由自主地酸涩疼胀。
“你喜欢勃拉姆斯吗?”他问。
我看着他的眼睛回答:“我不是萨冈。”
“那你喜欢我吗?”
“……”我下意识地站起身,想离开。在那段不存在的记忆里,有个人也曾经这么问过我。
“等一下,”王衍之跟了上来,“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你会有王家的记忆吗?”
我霎时站定了身,直直地望向他。
“我现在再问你一次,你真的想知道吗?”他抿紧了嘴唇。
“想。”
他二话不说,带着我走到楼梯拐弯处,这个台阶比任何一处都来得宽大,算是上下连接口,侧面是一堵砖墙。
王衍之摩挲着墙面,然后在某一处停住,手指飞快地按动,像是在碰触什么机关,“哐”地一声,门缓缓地动了,像被注入了生命一样,移开了九十度。里面别有天地。
我没有等王衍之开口,就直接走了进去。每走一步,那种熟悉感就加深一分。
壁灯都亮了起来,屋里铺着地毡,进门左右两边都是白色的书架,高耸几入屋顶,摆上密密麻麻的书,各色的书脊上印上各式各样的文字,其中一本草绿色的叶芝诗集尤为醒目。
“你喜欢叶芝吗?”这回轮到我问他了。
“喜欢。”
“无论是勃拉姆斯,还是叶芝,他们一生都在追求得不到的爱情。”
“令人绝望。”他说。
“不如放手。”我说。
他在窗边的书桌旁坐下,整个人都隐没在亮光里。我没有看他,继续往里走,杏黄色的沙发,柜子上放着唱片机,好像顶了一朵硕大的喇叭花。屋角两个白色的落地大花瓶上插着疏疏落落几把冶艳的花,夹杂枯枝,充满意象美。音乐在这时响了起来:“你知道你是谁,你知道年华如水,你知道秋声添得几分憔悴……”
“萧友梅的《问》。”
我知道,王衍之的祖父王慕白最喜欢这首歌,常常在南洋的大宅里放这首歌。此外,便是高甲戏、梨园戏这样的乡土剧种。有一年,王衍之六岁生日,王慕白特地请了剧团表演布袋戏,流水宴办了一整天,即使不认识的附近的居民,也可以去讨上一杯酒喝。
我呼吸渐渐地急促了起来,心跳仿佛不是我的了。再往里走,右手边还有一个十平米大的开放式空间,墙壁上挂了很多幅水彩画,多为静物写生。有一幅背景是在古宅半开的门后,露出一只小巧洁白的赤脚,看不见人,色调幽暗,细致的线条勾勒出奇异的影像,仿佛有双眼睛正透过图画窥视着我的心灵。
这是怎么回事呢?眼前一阵眩晕,好像所有的东西都在飞速地变幻,被时间的湍流裹挟,耳边呼啸的风像一个女人的高声尖叫,几乎要震破我的鼓膜,地板都在摇晃,视线越来越模糊,周身的血液即将沸腾。然后,安静下来了,我真真切切地看见了。
几乎要蒸干汗水的热浪,电风扇在呼呼转动,透出光亮的百叶窗,被连根拔起的大丽花,弥漫在房间里的沉香味,撕开的旗袍随意地丢掷在地上。
不是说了只是上来喝杯茶的吗?不是说了听完唱片就走的吗?不是说了要看一幅画吗?
“我”光着脚,被抵到墙上,黑胶唱片洒得到处都是,书柜剧烈地震动,书本被纷纷摇下。“我”半张着嘴,失神地望着那些水彩画,好像一伸手就能够得着。可是手却被紧紧握住,顺势就勾住了“他”的脖子,另一只手苦苦地攥住窗帘,痛和快乐疯狂地交织在一起,“我”的视线里也只剩下“他”了……
我转过身,王衍之正站在身后,他的手虚虚地环抱住我的腰,靠得太近,几乎要吻上我的额头。他长得真好,惑人心智,然后像小说里美丽的妖,一点一点地把你引入地狱去。
是的,很多年以前的一个暑假,就是在这间屋子,在这个地方,用这样的姿势,“我”的故事就开始了。也许更早一点,但无论如何,一个因为爱欲贪恋引发的悲剧,就是在这里烧毁了“我”所有的理智。
不,那人不是我,只是住在我身体里的一个灵魂的记忆。
我大叫一声,夺路狂奔,不管不顾钟叔诧异的目光,一口气冲出了那个宅子,远远地逃离这个巷子。
强忍着泪水,不敢回头。
我是一路跑回家的。家里灯火是亮着的,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一看我就皱眉:“去哪里野了?满头大汗,手机还关机。”
我拿起手机看,果然是黑屏的。
“吃饭了吗?”
“吃过了。你怎么回来了?爷爷那边呢?”
妈妈没有看出我的不对劲,絮絮叨叨地念:“你爸和明珊留守着,你那叔叔真是枉费两个老的那么看重,带着老婆孩子还在外面撒欢呢,明天才会回来。所以说啊……”
我边听她说,边走到饮水机旁倒水,冷不防,看到沙发上躺了个人。竟是奶奶,盖了条毯子,看着电视睡着了。
妈妈招手叫我过去,凑到我耳旁说:“你爷爷说中风就中风,你奶奶看着也怕了,说什么都不敢自己住旧居,非要到咱们家里来睡,我这才陪她回来。晚上你就在家照顾你奶奶了。”
“妈妈,你还要回去医院吗?”
“不然呢?就你爸爸那个大男人懂什么!明珊也是跑上跑下,累了一天了。这孩子真不容易,甩她爸妈十条街!”
“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你能帮个屁忙,越帮越忙。有这个功夫,去好好找找对象才是正经事。”
“爷爷怎么会突然中风啊?”
“谁知道?从三楼楼梯摔了下来,还好是顺手扶到了楼梯角那幅画,不然整个头都给栽地上去了。”
“画?那幅水彩画?”
“不然还有哪幅?不过那画也坏了个彻底了。”
我捏紧了杯子,问:“妈妈,怎么会有那么一幅画?”
妈妈疑惑地看我:“咦,怎么突然问起来?你小时候天天在那来来去去的。”
“看着好奇嘛。”
“哎,你可别和你爸说,不然又要怪我多嘴。是妈妈结婚前一个朋友送的啦,看着新鲜,那时的人文化水平都不高,贺礼送画的就更少见啦。反正挂在墙上也挺好看的,就一直挂着了。”
“妈妈,你那个朋友,叫什么名字?”大脑里有根弦轻轻地拨动了下。
妈妈眯起眼睛,想了想,轻轻叹了口气。
“英治。她叫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