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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婴灵
    <>我和明珊同时后退,想要夺门而逃,可是却发现自己像被魇住一样,动都不能动了。

    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姐,脸色青灰地望着你,还脆生生地喊你“妈妈”,怎么想都觉得分外诡异。她的手已经摸到了我的脸上,缓缓下滑,冰冷没有一丝温度,我闻到一股浓浓的令人呕吐的血腥味。然后,她身体蜷成一团,慢慢蹲到地上,用脸蹭我的小腿,一下一下……

    那只蜡黄的手几乎要勾到我的手了。

    就差那么一点点……

    “汪!”一团影子突然扑了上来,把她撞到在地!

    施加在身上的桎梏顿时消失,我和明珊连爬带滚,不顾形象地往门外跑,身后大黄狗“汪汪汪”叫得很凶。

    直到跑到巷子里,阳光从屋檐倾泻下来,我们才像从地狱爬回人间一样大大地喘气。大黄狗很快追了出来,我们两人一狗站在门口望里瞧,就是没胆再踏进一步。

    “文姑,文姑……”我壮着胆子叫了几声。

    没人应。

    糟了!

    明珊说:“看来我们招来了不得了的东西呢。还是我进去探一探,戴佛珠可以防身,我不怕。你立刻跑去喊那算命老伯,顺便打电话给谦叔求助。”

    我拉住她,想和她说换一换。文姑却自己走出来了。

    我们吓得面面相觑。身边有个人走了过去,跟文姑打招呼,文姑倒也神色如常地应和了几句。转头盯住我们俩,左看右看,淡淡地说了句:“没事了。”

    “回去了?”

    她白了我们一眼:“不然呢?当我门顶这面镜子是空摆设吗?”

    “那文姑您还好吧?”我愧疚地问。

    “死不了,多亏给那什么撞了下……哟,原来是这只狗呀……”她弯腰奖励地摸了摸狗耳朵。

    她洗了洗手,使唤我们去给她整理屋子。明珊在旁边低声说:“真没想到,原来你竟然是那王英治的妈!”

    这怎么可能?!我狠狠地掐她一把。

    屋子里果然乱七八糟的,装米的碗给撞翻到地上,米洒了一地。点了灯细看,那米堆上还有小小的一串脚印,歪歪斜斜,连桌案上都有。我捂着嘴差点叫出来,文姑“嗤”了一声,道:“你果然能通阴阳,这印子你旁边那姑娘可看不见。”

    明珊拿了扫帚过来准备扫,给文姑拦住了:“扫什么扫?给我好好用手捡!怕什么,魂都回去了,这米洗洗我中午蒸白米饭吃!”

    文姑坐下翘起脚,喝了口茶,才开始细说刚刚的事。她的魂出窍,去黄泉请王英治上来,可是找不到。结果在准备回来的路上,一团鬼影就蹿到她背上,怎么都甩不掉,顺势跟上来了。被大黄狗撞出去后,满屋子乱跑,因为门口镜子的缘故,也无法离开这间屋子,又回到黄泉了。

    “这种就叫婴灵,凶灵的一种。有的还没出生就死了,有的是出生没多久就夭折,心有不甘,对活人怨念很深。鬼也有分等,寻常鬼啦,缠死鬼啦,厉鬼啦。凶灵最厉害,可以随意附身,还能变幻成人形,只有少数高明的通灵者才分辨得出来。”

    说到附身,我心里一动,问:“有没有那种死于同等情况下,鬼魂借助新死的肉身复活的可能?”

    文姑说:“怎么不能?是鬼就能附身,但时间不能太长。同样凶死于火、水、血等灾的,可以附得久一点。凶灵能杀死原主再附身,还看不出破绽,而寻常鬼是最无害的。”

    这么说起来,王衍之应该是寻常鬼。

    “那刚刚上来的不是王英治?王英治在哪里?是不是投胎了?”明珊插嘴问。

    “要么投胎,要么附身。”文姑答道。

    “如果她没投胎,那死了二十几年,大概也附身了很久,难不成是她杀了原主后附身?”明珊突然严肃地看向我,“王英治不会变成了凶灵吧?”

    我想那一刻我的脸色一定变得很难看。

    “谁知道?我不管这个事。今天接了你们这单烂生意,真是倒霉!啊呸!”文姑见我们收拾得差不多了,就赶我们走。虽然我们给了比说定的酬劳多得多的钱,她还是很气愤地叫我们不准再来了。

    快到巷子口,我忍不住埋怨明珊:“你问王英治的时候干嘛看我?害我心里毛毛的。”

    “我只是在想,连文姑这种职业米婆都知道凶灵能杀死原主附体,那阿恰当年招你魂回来的时候……”

    “别乱说,我和你从小一起长大的。”

    “我知道。但谦叔说王英治没转世,文姑招魂又找不到她,那么真相只有一个……”

    “我是王英治,我杀死了谢春生,对不对,柯南君?”我一掌就劈到她头上,“少看点动漫行不行!”

    她捂着头,十分委屈:“不然要怎么解释那婴灵直接喊你妈呢?不是说王英治和王二有过一个孩子吗?没半点关系能那么随意上来吗?你当搭顺风车啊!哎,阿诺,你怎么了……”

    大黄狗毛都竖起了,四肢绷得紧紧的,对着前方狂吠。

    天空中突然飘起了细细的太阳雨。“咦,不还是春天吗?”明珊疑惑道。

    王衍之站在巷子口,任由雨丝从他身上毫无障碍地穿过。他一脸惶然,似乎有很多话想跟我说。

    明珊刚刚说的“顺风车”和“凶灵”,我都有印象,都和这个“人”有关,却都不应该是属于谢春生的记忆。

    ***

    英治十一岁的时候,随养父母返回云山定居,被安排到当地的小学做插班生。她沉默寡言,和同学相处得不是很融洽,跟了半个学期的课还没交到朋友,老师对她印象也不深。说起她,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哦,那个‘小华侨’。”

    这一天,学校里来了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全校学生都被安排去礼堂听讲座。英治那天正好吃坏了肚子,在厕所里磨蹭了好一阵子,刚从后门溜进礼堂时,已经全体起立,所有人都在热烈鼓掌了。

    她扫视了一遍礼堂,五十年代初期由爱国华侨捐建,在之后的二十年间备受时间的冲击,排椅的红漆已经掉了大半,窗户很高很大,顶端是个半圆的形状,阳光从窗外挺拔的南洋杉枝叶间倾泻下来。

    穿着“的确良”校服的学生齐声高唱:“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童声稚嫩,鼓足了劲,声势都要震破屋顶了。英治在这片歌声中,边跟唱边小步地跑到自己班级的座位上。

    年段主任刚好一回头就看到了她,眯着眼睛想了下,似乎想起这个文弱的女孩子是谁了,厚厚的眼镜片藏不住他眼底的欣喜,立刻跑回来拉起英治的手,就一把推到礼台上去。他和副校长耳语了几句,副校长也很高兴,亲切地牵着英治,走到礼台贵宾席最中间的位置。

    英治第一次站在众人目光的聚集处,整个人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大脑空白,四肢机械,傻傻愣愣地看向那位大人物。那是一个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男人,穿着材质高档的深色竖条纹西装,左边翻领的扣眼上还传统地插了朵小花。他长得很美,十一岁的英治只懂得用“美”来形容一个人。他旁边还坐着一个和他外貌极为相像的小男孩,格纹衬衫,卡其色的背带裤,戴了顶鸭舌帽,好奇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轻点了下头,目光移回前方。

    “这位是南洋赫赫有名的王意堂王爵士,以及他的小公子,”副校长十分激动,把英治往前推了推,隆重介绍,“这个小姑娘也是从南洋回来的小华侨呢,名叫……”

    “王英治。”英治小声地说。

    王意堂温和地对她笑了笑:“你也姓王,那我们是本家。”

    “我是莲溪王氏。”

    “真巧,我家祖上也是从莲溪出去的。”王意堂说。

    简简单单地说了几句,陪坐在一旁的校长站起身,鼓励地看向英治:“王同学,你今天为你远道而来的老乡准备了什么好节目啊?”

    英治摇摇头,果断地说:“没有。”

    真是直率干脆,校方领导颇为尴尬,王意堂倒是被逗乐了,开心地笑起来,一扫之前的客套。他问:“小姑娘,那你平常喜欢什么?”

    “看书,画画,高甲戏。”

    “看的是什么书?”

    “哈代的诗,狄更斯的小说,沈从文的散文,宋朝话本小说也看一点。”

    “哦,那很好。画是什么画呢?”

    “水彩画,在南洋时跟伍德小姐学过两年。”

    “怎么学的呢?”

    “周末去她家里给她看画,然后我画画,她看从英国寄来的《泰晤士报》。”

    “哦,那你悟性很好,”王意堂点点头,又问,“小小年纪,你也懂高甲戏?”

    “爸爸妈妈喜欢,所以跟着喜欢。”

    “原来是家学深厚。那你会唱什么?”

    “《陈三五娘》、《桃花搭渡》、《秦香莲》,还有《杏元思钗》。”

    “最喜欢哪首呢?”

    “《陈三五娘》。”

    “为什么?”王意堂心情好像不错。刚刚的演讲也只是简短的几句,现在如此有耐心地跟一个小同学攀谈,连校长都感到诧异。

    英治长长地“嗯”了一声,答道:“结局好,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这个答案在那个人性被桎梏了太久的年代氛围里算是比较新奇的。校长擦擦汗,说:“南洋来的小同学嘛……”

    王意堂很高兴:“能请你唱几句吗?我也喜欢这出戏。”

    “可以。”

    英治清了清嗓子,就在全校三百名师生面前,开了唱:“笙歌解人意,灯前月下游戏,人生乐事,觅新词,题此*百丽……”似着那戏袍,执那纸扇,手势一比,脚步一移,恰如置身琼台。

    眼角余光一扫,王家的小公子正襟倾听,礼貌地跟着点头,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听懂了。

    别人的故事里,唱着自己的戏。英治也懵懵懂懂,只是养父母常唱上几句,听久了便记住了。

    快散场的时候,英治肚子又疼了起来,赶紧小跑地冲去厕所,因此也错过了她此生和南洋王家人可能唯一的一次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