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岁月。
这是一家夜总会的名字。
时值晚上八点多,正是这类夜间娱乐场所,生意逐渐火热的时候。
此刻的夜总会大门外面,却围着一群男男女女。
显然,他们在看热闹。
围观的人群中央,站着一对年轻男女,年纪都在二十来岁。
男的打扮中规中矩,一看就是步入职场不久,收入较低的小白领。
女的一身光鲜亮丽,浓妆艳抹格外妖冶。
尽管冬季天气很冷,她裙装的布料却极少。
下摆刚到膝盖上四五寸,两条大白腿迎风摇曳,上面的领口也开得很低,露出白花花的隆起。
此时此刻,她抱着胳膊对男子冷眼旁观,男青年则在怒不可遏咆哮。
“加班?你就是来这种地方加班?!”男青年指着女孩大吼。
他叫项龙。
今年23岁,大学刚毕业一年。
大学学的是设计专业,现在某个小广告公司上班,至于这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则是他女朋友吕小燕。
两人不仅是男女朋友,而且还是大学同学。
上大三时,两个人走到了一块,感情一直都很不错。
但是!
毕业后进入社会,各自有了自己的工作,吕小燕不安于现状,不是嫌他工资太低,就是嫌他买不起房。
刚开始,吕小燕也就嘴上说说,项龙也没有当回事,直到最近一个多月。
不知为什么,女友突然不再说这些,而且每天都说公司加班,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去,还常常喝得烂醉如泥。
每当项龙问起她就说,因为工作陪客户吃饭。
项龙觉得不对劲,今天暗中跟踪女友,才发现她浓妆艳抹,站在这夜总会外。
女友平时可不是这身打扮。
换言之,这种打扮站在夜总会外,八成是干见不得人的事!
“你说完了没有?”
吕小燕一脸不耐烦,冷兮兮看着项龙:“我只是跟朋友出来玩,怎么了?另外,我们只是男女朋友,我又不是你老婆,你凭什么管我?”
“你……”
项龙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吕小燕:“你也知道我是你男朋友?我不能管你?就算你做见不得人的事,我也不能管你?!”
刷地一下。
吕小燕脸色难看起来,怒道:“你给我说清楚,谁做见不得人的事了?”
“还嫌不够丢人?跟我回去!回去说!”项龙快步走过去,抓住吕小燕的手腕。
女朋友做了丢人的事,他哪有脸在大庭广众下,当着这么多人摊开说?
突然!
这时候,几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把围观人群挤开一条道,只见一个三十多岁,剃着光头的男人走来:“放开。”
他的声音很平淡,却透着森然气息。
“你……”
抓住女友手腕的项龙,先是一愣随即怒道:“你是谁?”
“放开我!”
吕小燕用力挣脱后,快步朝光头男人走去,先前对男友态度冷漠,此刻却如鲜花绽放:“宝哥,快进去吧,别理这个神经病,走。”
“吕小燕!你给我说清楚,他是谁?!”项龙被怒火引燃。
“我不用跟你解释,从现在开始——我们分手了。”吕小燕头也不回。
“你给我回来……”项龙突然跑去,要伸手拉女友。
嘭!
可惜,没来及碰到女友的手,腹部被一只脚大力踹中,直接被踹得跪在地上,捂着肚子哪能站起来?
“不知死活的东西。”
光头男子盯着他,双眸中寒光闪烁,对马仔摆手:“给我打!”
吕小燕吓一跳,她看起来好像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眼睁睁看着几个马仔,凶神恶煞般冲向项龙。
此时此刻。
人群中,戴着墨镜和棒球帽,遮住大半边脸的林昊,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正在看手机。
手机里刚传来一份,详细的个人资料——他在想该怎么做。
赫然!
资料上面的那张近照,是理着光头的宝哥!
“段天宝。”
眼看几个马仔冲去,就要群殴地上的项龙,声音从人群中传来:“32岁,12年前就读于汴州理工大学,在大二那年无故肄学。后来加入黑帮组织,从不入流的外围人员,最终成为核心高层。”
嘎!
现场所有人神情明显凝滞,宝哥眼神中写满了震惊。
片刻后,他如同鹰隼般的目光,投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谁?!给我滚出来!”
那个方向的围观市民,深怕惹火烧身纷纷闪开,最后只剩一个人没动。
除了林昊还有谁?
“你是谁?”宝哥死死盯着他。
“我并不觉得,欺负远比自己弱小的人,会让你有任何成就感。”林昊笑眯眯说道。
“哦?”
宝哥眸子里冷光一闪,阴测测说道:“看来,你自认为很强?也就是说,欺负你才有成就感?”
“你可以这么认为。”林昊无所谓的耸耸肩。
“上!”宝哥挥手。
嗖!
嗖!
嗖!
原本要围殴项龙的马仔,立刻调头朝林昊冲来。
然而,三个马仔冲到半路时,还没来得及靠近林昊,脚步毫无征兆停止。
“你们聋了是不是?!”看到手下止步,宝哥大喝。
角度很重要。
三个马仔冲向林昊时,恰好挡住宝哥的视线,他只能看到对方脑袋,并没有看到林昊的手。
“啊……”
“救命……”
“有枪!”
围观人群发出尖叫,一瞬间如鸟兽散。
直到这时宝哥才看到,林昊依然笑眯眯站在那,从头到尾好像没动过,但是跟之前不同的是,他手里拿着一支枪——银色的手枪。
“你的手下好像没打算,认真执行你的命令。”林昊微笑。
“……”
宝哥瞳孔紧缩。
枪!
身为本省某黑帮团伙核心层,他不仅见过枪甚至还有收藏。
但是!
古华国对枪支管控极严,但凡涉及到枪械的案子,无论规模大小都会被,当成最高级别的大案。
因此有枪的人不少,敢用枪的寥寥无几。
可以说,那些持有枪械的黑帮人员,持枪目的主要是防身和装逼,根本不敢轻易用枪杀人。
现在呢?
这里是人流量很大的街道!
大庭广众之下,对方竟敢掏出手枪,这到底是胆大包天,还是活腻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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