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去秋来, 天气渐渐转凉。或是这个夏季实在太热, 所以非常短促。
正值农历九月, 与往年的暑气不同,如今已经吹起带着凉意的微风。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 云山村总是夏长秋短,有的人还夸张说这里根本没有秋天,夏天一过就是冬天。
又是一年一度的秋收时节, 村里的人都忙着地里的活儿,徐家人也不列外。
徐家阿爹的身体早就修养好,正是家中的主力,徐浩楠让阿奶代替他去镇上买吃食,自己给家里帮忙。
因着凉爽的天气,徐浩楠已经开始在镇上买吃食,不仅仅是卤豆干, 还有各种凉菜。之前唐晓月的那番话提醒了他, 既然豆干不能作为主菜,那他为什么不弄些可以作为凉菜的菜呢?他想起来以前他家附近买凉菜的摊子, 将各种菜如笋子、香菇、豆皮之类的只用水煮再拌上调料就可以作为主菜。
不过想到这类凉菜容易被模仿, 他就更加用心一下。
正好做卤料是需要高汤, 于是他每次都会多做高汤, 一半用来做卤料, 一半用来煮这些凉菜。不得不说, 用细火慢炖的高汤香味浓郁, 味道鲜美, 用高汤煮过的菜会有淡淡的鲜味。再配上徐浩楠特制的辣椒,味道是极好的,别人想学都学不来。
另外除了卤豆干,还做了一些其他的卤味,方正都要用卤料,但大多都是猪尾巴,猪耳朵这些,鸭脖和鸡爪这些都没有,因为镇上没有专门的鸭脖鸡爪卖。要买就只能买这个鸡和鸭,哪有只买一部分的,这是一个专门卖鸡鸭的小贩的原话,徐浩楠之后放弃鸭脖和鸡爪。
倒是猪尾巴这些倒还好,镇上一天消耗的猪也有上百头,这些部位也没有多少人喜欢,徐浩楠就很轻易地买到了,价格也不贵。有的大叔看他卖的多,还给了些折扣。这倒也是,这些部位大多时候都是卖不出去,这下来了个主顾把这些往日差不多只能送人的给包了,他们咋不高兴,羊毛再少也是出在羊身上。
这些新鲜的吃食倒是受到了镇上人的欢迎,徐浩楠的价钱格得不贵,镇上的人可比他们村里的人有钱多了。就是一般的人家也能三五天买上一次,即使肉类的价格相对贵一下,可他们就买凉菜也行,也能换一种口味。
而那些稍微有些闲钱或是富贵人家出手更是阔绰,特别是家中有些大老爷们的,卖的更多,有时家里有客人,这个一道很好的下酒菜。即使后面也有跟风的,学他的凉菜和卤菜的摊子多了起来,他的生意却没有多少影响,毕竟这味道是不能模仿的,而且大多数人习惯在最初的那家买东西。
当然,收益也很可观,每天都能挣上八百文左右,有时生意好完全能挣上一贯钱,这可比他们辛辛苦苦劳作一年还轻松多了,也挣得多。凉菜虽然价格便宜,但原料也便宜,有的更是不要钱。像笋子、木耳这些都是能在山里找到的,根本不需要花钱,像一些蔬菜家中也种得有,也要不了多少钱,就是最开始的种子钱罢了。因此,镇上这摊子万万不能停下的。
徐浩楠心疼他阿奶,就让两人换一下,自己去收稻子。
这段时间,虽然忙着,他也没忘锻炼,每天傍晚都会在村里跑上一会儿,身后跟着两个小尾巴。云山村算是一个较大的村落,里面也有五十来户人家,村子也是也很宽广,几圈可就有好几十公里,徐浩楠当然没有那么厉害,能跑十几公里,他只是选了一段好跑的路来回地跑。最初他开始跑的时候,村里人都把他当稀奇看呢!有的小孩也好奇地跟在他后面,要是跑不动了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娘。小瑾和小瑜也没跑多久,但他们却是小孩中跑得最久的。
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村里的大人也开始一起跑。
除了下雨天,徐浩楠每天都在坚持,身体自然也变结实不少,有一点遗憾的是,徐浩楠不知道该这样锻炼肌肉,谁叫他之前是个宅男不关注那些,他就只好每天做些俯卧撑,顺着日子的增加,如今他都能一口气坐上五十个了。因此,他坚信此时的自己做农活绝对是没问题的。
在徐浩楠再三的要求下,徐家阿奶总算是答应了他。
这日一大早起床跟着阿爹和阿爷去了地里。
他们离开的时候,徐家阿娘和徐家阿奶还在为镇上的摊子做准备。她们两早就学会凉菜和卤菜做法,这事早就交给了她们。其中有些步骤较为复杂,并且所需的时间长,她们每天就很早起床来做这些,徐浩楠虽然想来帮忙,但是徐家阿奶坚决地拒绝了他,还说:“你一个男人整天待在厨房干啥呢,之前就算了,现在我们都会了,你还来凑什么热闹!”
徐浩楠觉得自己像是被渣女抛弃的男人,利用完就扔。他的内心收到了严重的伤害。
然并卵,他并不可能改变家里两个女人的主意。
都说男人犟,徐浩楠觉得女人才是天生骨子里带着倔强。但倔强也有倔强的好。而且。很多时候她们的倔强都是为了别人好。
徐浩楠只得乖乖地听她们的话。
走在路上,徐浩楠听着他爹的科普。
原来这稻子也有早稻、中稻和晚稻之分,品质也有很大的差异。早稻生长期短,对光照反应不明感,一年四季都可以种植,早稻米腹白颗粒大,硬质粒少,米质疏松,品质最差。中稻生长期比起早稻又要长上一些,品质也比早稻要好。晚稻是三者中品质最好的一种,但它对短日照非常敏感,生长起来也相对不容易。
品质不一样价格自然也就不一样。晚稻的价格比早稻贵多了,因此这段时间种的人也多,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将其卖去镇上,自家就吃那一年四季都可以种的晚稻。
徐家早稻和晚稻都种得有,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地。他们有几块地是在云山阴影的覆盖下,一年四季晒不到多少太阳,就拿来种早稻了,这些早稻在之前就已经收割好。
这几天他们要收的就是晚稻和糯稻。糯稻倒是不多,晚稻却是很多。
徐浩楠恍然大悟,他就说怎么还有稻子要收。
地离家不远,很快就到了。
徐浩楠看见那一望无际金灿灿的稻田,整个人都有些不好。
“阿爹,这些都是我们家的?”徐浩楠不确定地问道,他之前听说他们家的稻田差不多都是连在一块的,而这周围有没村里的其他人在。
“这些就是我们家的啊,你以前不是来看过吗?”徐家阿爹将带来的水壶放在一旁,将徐家阿娘做的袖笼拿来出来,递了一双给徐浩楠,递了一双给徐家阿爷。
“我忘了。”徐浩楠望天。
“你这记性也太差了,比你阿奶还差,明明还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徐家阿爹有些嫌弃。
徐浩楠:……
这真是亲爹啊!要知道徐家阿爹可是个老实人,从来不会说什么嘲讽别人的话,他的话从来都是表面的意思,没有深层的含义。
可正因为是这样,徐浩楠才感到自己狠狠被插了一刀,有些疼……
老实人说真话才是最可怕的,徐浩楠有些忧伤。
徐浩楠默默接过袖套不说话。
倒是徐家阿爷看不下去了,拍了徐家阿爹一巴掌:“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啊!我也没看见你的记性有多好啊!”
徐家阿爹皮糙肉厚的,而徐家阿爷那一巴掌听着声音大,其实也没有多痛,他根本没有使多大的力。
徐家阿爹摸摸自己的头,有些委屈:“我也没说我记性好啊!”
徐家阿爷:……
他费了好大的力才控制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他真的好想拍死这个蠢儿子!
最后,徐家阿爷也只是翻了一个白眼说:“好了,还是动手吧,今天的天气好,能多做一些就多做一些。”
今天的天气确实好,对准备秋收的人来说。
天气有些阴沉却不是要下雨的那种黑云滚滚的阴沉,而是因为太阳没有出来,天空中也积起一层层云,似乎将日光也挡住了。时不时还有微风吹过,轻轻地吹动衣袍,钻入衣领,带来阵阵凉意,还让人觉得有些冷。
徐浩楠就袖套带上,这并不是用来防脏的,而是用来挡着割人的稻叶。
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有些短,是很久之前的衣服,这衣服是专门拿来农忙的时候穿。就像徐家阿爹身上这件衣袍是他年轻时的,一直留到现在,只在农忙的时候穿,这样就不会弄脏其他的衣服了。有时候,只忙着收稻子或是做其他的事时,不知怎么回事,衣袍总会出现大大小小的口子,因此,这件衣服上也有很多补丁。
农人都是这样,能节约就节约,绝不浪费。
徐浩楠身上只见衣袍也是他之前的衣袍,如今长高了,也变得有些短。这件袍子已经洗得快发白,也不适合改給家里的两个小孩穿只好拿来现在穿。
袖套就是拿来挡着柚子短的那一截。
另外,他们的衣袍袖子宽大,即使是够长的袖子,有时也会让稻叶钻进去,在手上割出一道有一道的血痕。
三人划分好各自的地就分别行动起来,当然徐浩楠的地是最少的。
这让徐浩楠觉得自己被小瞧了,他默默扬起自己的肱二头肌,发誓要让他爹和阿爷刮目相看。
然而……
事实上他并没有被小看,因为他还真的挺弱的。
他默默看着左边动作迅速的徐家阿爹,再看看右边同样动作迅速的徐家阿爷,他沉默地低下头,重新割起了稻子。
他在心中安慰自己:没事,我还有毅力。
莫约一刻钟之后,徐浩楠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身体酸软无力,他的手都有些颤抖,不过好在他这一次脸色却很正常,也没有眩晕的感觉,看来这段时间的跑步不是无用功。
他再次抬头左顾右盼,阿爹和阿爷仍是精神奕奕,似乎没有一点累。
“小楠,如果你感到累,就在旁边歇一歇,做这些活儿可辛苦了,你又不像我们经常做这些,感到累是很正常的。”徐家阿爹有些心疼地说。
“嗯,我知道了,我在割一会儿再去休息。”说完,徐浩楠蹲下身子又继续做了起来。
徐家阿爹看着他的样子,无奈地摇头。不过看见徐浩楠确实还能坚持,他也就没有说些什么,谁叫他们一家子人都很倔呢!
过了一会儿,徐浩楠有些坚持不住了,只好起身到一旁坐着休息。
他看着徐家阿爹手脚麻利的样子,有些佩服。他们这些农人的劲都是在一年又一年的劳作中锻炼出来的。
最初,谁都和徐浩楠一样,做一点就觉得累,后来做多了也就习惯了,也不感到累了,但是开始的时候,谁还不是细皮嫩肉的?
微风吹过他的脸庞,十分的舒服。只是那已经被滚烫的汗水打湿的背经过休息已经冷了下来,结果让冷风一吹,更冷了。
徐浩楠起身,又开始了新的一轮劳作,身体又重新暖和起来。看着逐渐空下来的地,心中充满成就感。
到了正午,估着时间,三个人都迈着慢悠悠的步子回到了家。即使再忙,该吃饭的时候也得吃饭,该休息的时候也得休息,不然身体可受不了。
刚好徐家阿娘已经做好了饭。
“阿娘,小瑾和小瑜呢?”徐浩楠没有看见两个小孩疑惑地问。一般这个时间点他们应该在家,毕竟这可是吃饭的时间。
“你阿奶带着他们去镇上了,还有小白。”小白就是那只哈士奇,经过两个月的时间,也长大了很多,整天跟在两个小孩身后,形影不离。
“带他们去镇上干嘛,多不安全,要是走丢了怎么办?”徐家阿爷一听这话,脸上的表情就冷了下来,声音也有些冷硬,他这也是担心两个小孩。
“他们非跟着要去,怎么劝都不听。后来他们还说,如果担心他们走丢,就把他们拴在摊子旁就行。”徐家阿娘想到他们的话就有些想笑,脑海里浮现出那是两个小孩信誓旦旦的模样,还不知从哪拿出一个长长的绳子在身上缠绕。
徐浩楠、徐家阿爷、徐家阿爹:……
他们倒是多想去镇上啊,都愿意被栓起来了!
徐浩楠心情有些复杂,不知道是该笑呢还是该笑呢。
徐家阿爷脸上舒展开来,扬起淡淡地笑意:“好了,他们去就去吧,他们念了那么久,也该去看看了,不过他们阿奶在,应该是没问题的。”
徐家阿奶可最是操心两个小孩的那个人,虽然总是对两个小孩念念叨叨,但其中的担心之意清晰可见。小瑾和小瑜也是听话懂事的,知道阿奶是担心他们,也不觉得烦。
而此时,答应被栓起来的两个小孩确实也被栓起来了,不过却不是拴在摊子边。徐家阿奶找了一根长长的绳子将她的手腕和两个小孩的手腕套住。绳子很长,因此也并不影响徐家阿奶买东西。这也是没办法,有时摊上忙了起来,她是顾不及照顾两个小孩的。
小瑾他们也不乱跑,在阿奶忙着的时候还会主动上前帮忙,不忙的时候就在一旁和阿奶聊天或者逗小白,虽然他们对镇上的一切都很好奇,非常想到处看看。
徐家阿奶有好几次来镇上帮徐浩楠看摊子,大多数熟客都认识她了,有的热情的还会和她打招呼。小瑾和小瑜倒是第一次来,有好多熟客都很好奇,双胞胎可是不常见的,在他们这里算是一种好事,更何况两个小孩长得十分好,好多客人都会时不时来逗逗他们。
小瑾两个也不胆怯,反而用他们的童言稚语将客人们逗得哈哈大笑,有的心情好的还会多买上一些。
因此,今天的凉菜和卤菜卖得格外的快。
“大娘,今天怎么是你?”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徐家阿奶抬头一看,正是许久不见的唐晓月。她身上仍是穿着男式长袍,她的手里提着一个雕花硬木食盒,看上去非常精致。
唐晓月除了第一次来徐家的摊子上买卤菜时,后来每次都会带上食盒,这样到时让徐浩楠轻松许多,不用忙着用油纸包装。
上一次见面大约都快是半月之前的事了,徐家阿奶时不时来帮徐浩楠的忙,也会经常见着唐晓月来买东西,但最近一段时间徐家阿奶都没有来镇上,也就没有见着她。
唐晓月可是他们摊子的常客,用她的行动来履行了她以前那句来照顾生意的话。徐浩楠都差点都认为唐晓月是可怜他们,才每次都来照顾生意,不过他们现在的生意又不差,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更何况唐晓月看上去也不想圣母那类人,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阿楠忙着帮家里割稻子呢,他想让我休息,他自己去做那累人的活儿。哎,我又拗不过这孩子。”徐家阿奶直叹气。
“大娘,你可别叹气了,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孙子,你该高兴才对。”唐晓月说。
“是啊!”徐家阿奶笑着回答,脸上笑意盎然。
“哟,小瑾和小瑜也在啊?”唐晓月看见了蹲在地上玩狗的两个小孩。“还拿绳子拴着的呢!”唐晓月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唐哥哥。你好呀!”他们看见熟悉的人非常高兴地喊道。
“你们也好。”唐晓月也和他们打招呼,她看着他们手下的毛茸茸总觉得有些眼熟。
“你们手里这是……”
“这是小白,我们养的。”小瑜将小白抱了起来,递到唐晓月的眼前。
视线没有了遮挡,唐晓月看清楚了眼前这生物,她脸上的笑容一滞。
“这不是哈士奇吗?”唐晓月低声呢喃。
“唐哥哥,你认识啊?”小瑾有些惊奇,也有些高兴,他们村里人都不认识小白的品种,有些人还说小白长得怪模怪样的,这样他有些生气,小白明明这么可爱!
“嗯。我家里也有一只哈士奇,不过……”唐晓月有些一言难尽,表情也相当复杂。
“不过什么?”小瑾有些好奇。
“没什么,就是有些爱动。”唐晓月想了想还是没有将实话说出,她不想伤害小孩子天真的心。
“狗狗有些爱动都是正常的。我家小白都算是很安静的了,栓子家的大黄可闹腾了,整天叫个不听,还经常跑出来吓人。”
……如果真的是单纯的爱动唐晓月就不用如此纠结了,这哈士奇可是比她二哥还闹腾的存在!有了它的存在,她家没有了安宁,再也没有一片净土。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具都没有了完璧之身……
唐晓月深刻怀疑她二哥就是被那只狗逼走的。
“呵呵,这倒是。”唐晓月勉强地笑了笑。
她又将目光转到二哈身上说:“这哈士奇小时候都长得挺好看,等长大了就有些……威武雄壮?”唐晓月觉得自己好像侮辱了威武雄壮这词。
她想起来自家那只,小时候也是超级可爱,受到了全家人的宠爱,可不知咋地,越长就越变了模样,不只样貌上的,还有动作神态上的。咋就变成了整天吐着舌头,撒疯乱跑,呜嗷大叫,把自己当狼了,狼才没有这么蠢好吗!有时还装酷地瞪眼……然而并不酷,看上去更蠢了……
唐晓月有时候会忍不住想是不是她的那个不着调的二哥把墨墨给带歪的,墨墨,就是她家的那只哈士奇。她觉得这个可能性相当的大,她家二哥经常和墨墨在一起,总是恶劣地逗着墨墨,然后渐渐地,墨墨已经战胜大魔王,成为家中的霸主……
唐晓月觉得自己发现了真相。
若是唐武在这里,一定会大叫着喊冤。呵呵,我恶劣地逗那条心机狗?宝宝心里苦!
“唐哥哥,威武雄壮是什么样子啊,好不好看?小白是不是也会变得它那样?”一直在旁边撸狗的小瑾好奇地问,乌黑的眼中如夜空中的星子般明亮。
看着如此期待的眼神,唐晓月默默地吞下想要脱口而出的话,脑中将眼前的小白和自家的墨墨比了比,嗯……小白看上去还有那么蠢。
“小白应该更好看些。”唐晓月笃定地说 ,她相信应该没有其他的狗能达到默默那地步了。
“真的吗?”小瑜非常高兴,他可喜欢小白了,恨不得让小白和他一起说,可是哥哥和阿奶都不同意。
“嗯。”应该没有比墨墨还蠢的狗了吧。
小瑜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唐晓月突然想起她的正事,懊恼地拍拍头说:“哎,大娘,给我来一点猪耳朵,猪尾巴,豆干……”唐晓月指了摊上好几样东西。
“要多少?”徐家阿奶夹着筷子说。
“多要一点。嗯……还要……好了,差不多了。”
“你今天要得可真多啊,家里有客人?”徐家阿奶一边利落地切着各种卤味,一边也和唐晓月闲聊。
“不是客人,是我二哥回来了。”
“这可是好事啊!一家人团聚。”
“呵呵。”唐晓月笑了笑,笑容有些奇怪。
“和平时味道一样?”徐家阿奶问。
“嗯。”
唐晓月经常来摊子上买卤菜,她要的味道都是很辣的。
“你们一家吃辣可真厉害啊,这么辣的味道还要这么多。”徐家阿奶感叹地说。其实卤菜本不需要放辣椒,直接就这样吃就行。事实上他们摊子也没有准备卤菜的辣椒,但唐晓月嗜辣,非得要加辣椒不可,于是他们只好把凉菜的辣椒放在卤菜上,唐晓月非常喜欢这味道。
“是啊!”唐晓月自己都有些感叹,按理说他们家那么多人总有口味不一样,可他们全家居然都爱辣,就连一把年纪的老太太也要是不是吃些辣的东西。但是每次只能吃一点,毕竟上了年纪,肠胃没有那么好了。
与徐家阿奶和两个小孩道别后,唐晓月提着食盒去了百味楼。
唐宗华是百味楼的老板,早就从大厨这一活儿上退下来了,但他今天又得重出江湖给家里人做顿好吃的。至于为什么非得在百味酒楼,当然是因为酒楼里材料多,而且唐宗华只用做几个拿手菜,剩下的让酒楼的大厨做就行。
好在他仍是宝刀未老,以前那手艺也并未退步,没过一会儿,厨房里就传出阵阵香味。
“小二,今天上了什么新菜?咋这么香呢?”一位坐在包厢里的公子哥大声包厢外喊道。
包厢外一直都有小二在守着,若是客人有需要他就会进包厢解决客人的需要。这样也可以给客人吃饭时留下一个独立的空间。
小二走进包厢,脸上带着一抹并不刻意的笑容,让人看了不会反感。他说:“哎呀,爷,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百味楼上了新菜都会告知各位爷的,想您这样都是百味楼的常客,我们更是不会忘了您。我估摸着是今天风有些大吧,把各种香味都吹了进来。”
“是吗?我咋觉得这香味以前没有闻到过。”公子哥有些疑惑。
“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今天确实是没有新菜的。”小二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或许是真的是闻错了吧。公子哥不再多想,摆摆手说“好了好了,你下去吧。”
“好勒,那客官您就慢慢吃,我就不打扰了。”小二退了出去。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其他好几个包厢。
掌柜愁眉苦脸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唐宗华忙来忙去的身影,眉头都看能打结了。
“我说老板,你还有多久啊?这都有好几个客官问是不是有了新菜。”他终于忍不住抱怨。
掌柜的也是挺无语的,他知道自己老板厨艺好,酒楼里的大厨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都有些比不上他,这也没什么,这些大厨的手艺在他们这里可算是数一数二的,可这是在没有对比的情况下啊。
如果他家老板愿意是不是来酒楼里露上一两把,他绝对非常高兴,这样酒楼就会更有嚎头,也就会把对面那醉霄楼的客人吸引过来。想到上次醉霄楼的小二竟然跑他们门口来拉客,他就那个气啊,雪白的小胡子也一抖一抖的。
哼!好好一个酒楼叫什么醉霄楼,又不是专门给那些文人办的酒楼!好好一个酒楼一天到晚不去研究着怎么讲菜做好吃,非得整日盯着我们百味楼的菜品,还非要学着做,弄得个菜不像菜的结果。还有对面那个老不死的,好好的掌柜不当,非要来我们酒楼看看,酒楼有什么好看的!你们家就是开酒楼的,这明摆着是来偷师学艺的,不仅菜品要学,脸我们酒楼的装饰都要学,真是太不要脸了!
越想掌柜越气,连带着就唐宗华也气了起来。
“你好好的一个老板非得跑来酒楼做菜,平日让你做你偏不做,现在不让你做的时候呢又做得起劲,偏偏你还是做给自己吃!你在你家做不行嘛?”掌柜的也是气昏了头,连自己老板都骂了起来。
唐宗华倒是不在意,这掌柜的是他刚开百味酒楼时请的,过了这么多年依旧在百味酒楼,凭着这么长的时间,唐宗华也不会生气。更何况掌柜的这人做事有度,为人正直,也不会贪图钱财,在酒楼最低谷的时候也没有离开。
“这不是因为酒楼东西多嘛。”唐宗华粗犷的声音还带着点委屈。
掌柜的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酒楼不仅东西多,还客人多!人家客人都闻着你这味道正好奇呢,你让我怎么去说!你要是隔着十天半个月来酒楼做一次,也不会这样了。可怜我都一打把年纪了,还得怎么想着给你补上你捅的篓子,我容易吗我!”
唐宗华不回话还好,一会话就遭到了掌柜的炮轰,此时不知作何反应。
“我就一个掌柜,非得给你愁这种事情,那种事情,可你呢?就叫你做点小小的事都不愿意!”
唐宗华:……
“得了,你的话我也听出来了,你不就是想我隔几日来酒楼做一次菜嘛。”唐宗华有些无奈。他以前不想再来酒楼做菜是因为自己做菜那么多年也累了,也开始有些厌烦,就干脆把后厨交了出去。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为了他那两个刚出师的弟子。
想他唐宗华经过各种磨练才练成一身好手艺,可偏偏他的几个儿子都对厨艺不敢兴趣。大儿子唐文只爱看书,各种名篇古籍。二儿子爱武,一心想学得一身好功夫出门闯荡。前两个儿子还算正常,这第三个儿子唐礼可就有些一言难尽。他既不爱文也不爱武,他爱胭脂水粉!!!
当然这并不是说唐礼爱往脸上涂抹胭脂水粉,要是真这样他非得打死这个蠢儿子不可。唐礼他爱制造各种胭脂水粉,不知道从哪学来的方法,做出的那些竟然比好多市面上的都好。
都这样了,唐宗华还能说些什么,他只好给唐礼出资给唐礼开了一个胭脂铺子,没想到卖得还挺好,都卖到京城去了,每天的利润比他这酒楼还好,于是,唐宗华就更没意见了。
他就还剩个女儿,他又不想将这手艺传给女儿,倒不是因为什么传男不传的说法,而是她舍不得让自己的乖乖女儿整日泡在厨房里。像他这样经常在厨房里做事的人都知道,厨房里的油烟对身体可不好了。当然,最为关键的是,唐晓月也不对厨艺感兴趣,她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吃。
于是唐宗华就受了两个关门弟子。俗话说得好,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他虽然没有被饿死但这徒弟都出师了,也得让他们有发展的机会,他就干脆地把后厨交给了两个徒弟,自己就整日吃吃喝喝玩乐,日子倒是过得逍遥快活。
他不想给两个弟子压力,就拒绝了掌柜的要求,他没想到为了这事 掌柜的都念叨他好多次了,基本上他每次来酒楼都会念叨。
嗯……掌柜的也是挺有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