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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四章 回到学校
    刘嫚稍作休整,当天下午便去了一趟学校销假,顺便从同学们手里借到这段时间她缺课的课程笔记。六月份是期末考试月,她得从今天起开始复习。

    她没有办法跟普通学生那样,按部就班的完成大三下学期的学业。工作和学业,她无法兼顾,只能舍弃一个,她和江乘风一样,选择舍弃学业。学习不也是为了将来能好好工作吗?他们只是把工作时间提前了而已。

    学校领导老师都能理解她,凭刘嫚如今所取得的成就,其实她上不上大学、有没有那张大学毕业证书都无所谓了。相反,首都大学因为有她这个优秀学生代表,名气更胜一筹,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世界知名大学非常看中杰出校友的原因。

    再说许多教授都因为学文涂墨赚到了合法外快收入,学校也是学文涂墨的股东,他们和刘嫚、江乘风是利益共同体,所以,只要刘嫚所有科目及格,成绩不至于太难看,她不来上课,老师们便睁只眼闭只眼吧。

    不过她突然出现在学校里,还是引起无数同学们的围观。

    梁胜男笑称刘嫚已经成为国际网红。

    她在美国发生的每一件大事,都由媒体和热心网友事无巨细转述回国内,大学生们都感慨,同样是大三的学生,同样的年纪,刘嫚怎么像做了窜天火箭似的,冲到云霄之上,而他们这群凡人还在地上仰头观望。

    刘嫚班上的同学还算淡定,他们都有先见之明,早早抱住刘嫚这条大腿,跟着她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别的不说,就兜里的兼职收入,比公司高级白领还高,而梁胜男和熊杰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两个人的精气神儿都变了,尤其是熊杰,之前总是呆在角落里,毫无存在感。现在刘嫚到班上,第一眼就看到了他。

    熊杰在《诗词风云会》已经连续五期守擂成功,每周都得去国家台录制节目,大概是经过电视台造型师的指点,厚重的眼睛换成了清爽的金属款,不修边幅的着装变成了年轻时尚款,他就是个子稍微矮了一点,看模样还是很顺眼的,毕竟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啊。

    熊杰早已放下了对刘嫚那点小绮念,但还是主动热心的把自己的笔记本、做过笔记的课本和打印的学习课件借给刘嫚,“这些没电子版,你只能拿回去复印,要不我帮你复印也行。”

    “不不,我自己来,谢谢你,”刘嫚很感激熊杰,只要把他和梁胜男(年级第一和第二)的笔记重点背下来,她想不及格都难。

    刘嫚抱着厚厚一叠文件书籍从教学楼走出来,等在楼下的司机连忙上前道,

    “刘总,我来吧。”

    “叫我刘嫚有那么难吗?”刘嫚很无奈。

    “您别为难我了,哪有司机直呼老板名字的?”

    司机叫彭凯,就是爱直播总裁李笑舟之前帮刘嫚聘用的专职司机。

    刘嫚都快忘了这茬,她离开公寓准备拦出租车的时候,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司机!打通电话,彭凯说他马上就到。

    彭凯是个老司机,今年三十六岁,年轻时跑大货车,三十岁之后开始给老板们开车,他之前的老板是李笑舟的朋友,那位老板手底下的司机比较多,经过介绍,彭凯就变成刘嫚的司机。刘嫚的座驾是一辆黑色凌志车,很低调,车也是爱直播公司的。

    汽车仍然不能进校园,刘嫚和彭凯是徒步进来的,彭凯一米八的壮硕汉子,看起来就很有安全感,同学们看到他们俩的组合,都以为彭凯是刘嫚的保镖。刘嫚把东西都交给彭凯,让他先放到车上,她还要去见苏教授。

    刘嫚一直和苏教授保持联系,她在美国住院期间,苏教授还打电话问她住哪家医院,他要叫他在美国旅居的外孙女去探望她。刘嫚赶紧各种保证自己没事,才让老人家打住想法。

    在刘嫚心里,苏教授已经是她除张佩以外,另一位亲人。

    见到她,苏邑按住桌子,从椅子上站起来,笑道,“折腾一圈,总算平安回来了!”

    刘嫚连忙迎上去,扶着他,“您别激动,还是坐下吧。”

    苏邑拒绝,“我都坐了一整天,得活动活动筋骨,我还没到瘫痪老人那一步,”他捶捶自己的腰,问刘嫚,“什么时候回来的?”

    “上午的飞机刚落地。”

    “也不好好休息一下,学校不着急这半天一天的,”苏教授看刘嫚的神态,是有些疲色,“你出去一趟,觉得美国怎么样?”

    刘嫚想了想说道,“纽约的夜景挺好看的。”

    “就这?”

    “嗯,其他方面没什么特别的。”

    苏邑意有所指的说,“我以为你第一次出国,会有种见大世面的感觉。”

    刘嫚笑起来,在她穿越到这个世界,睁开眼睛那一刻,就已经见过此生最大的世面,“只是换了一个国家,谈不上大世面,美国人也没多长一个眼睛鼻子。”

    苏邑很满意她波澜不惊的心性。他其实很担心,刘嫚和他外孙女一样,去了美国,便再也不回来了,但看刘嫚的反应,他应该是想多了。

    两人又聊了一些刘嫚在美国的见闻,苏邑非常好奇,她是怎么说服美国人把书法纹在身上的。

    由于jason的i演出保密效果做得太好,媒体兴师动众搞那么多前奏,结果一直没能窥见演出内容,网络上也没有任何图片或者视频流露出来,新闻都不好写!

    那他们写啥?

    纹身!

    to在看完演出的第二天上午,去bang的纹身工作室,把“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十个楷书字体纹在自己的肱二头肌上,猛男与这句话简直不能再配。

    他纹完后超满意,当即拍照一张,po在自己的s上,并且艾特了aria和汉朝公主,说了一句“thanks”。

    他是继jason和aria之后,第三个在公开场合晒刘嫚汉字书法纹身的美国名人,在媒体们都在挖空心思找新闻素材的时候,这条s真是及时雨。

    一家知名媒体找到bang,说他们想做一个关于汉字纹身的专题报道,希望他能接受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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