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揉头了,唐时玥的火气一下子就消了,意思意思的哼了一声,这才牵着祈阳的手出去了。
几个人等在外头,唐时玥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小瑶儿和霍祈阳身上,没有骨折,只有青紫和一些荆棘划破的伤口,幸好天还不是太冷,否则小孩子昏迷在外头,很容易冻伤的。
霍祈旌不一会儿就出来了,低声吩咐了梁大胡子几句,随手接过小瑶儿,抱在怀里,一行人便往山下走。
他轻声道:“他自尽了。”
唐时玥没说话,他半晌才道:“我允他若自尽,等烧了他的尸身,便将他的骨灰送回家乡,与家人葬在一处。”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一处,已经飘起了烟。
霍祈旌轻轻按了一下祈阳的脑袋:“阿阳,我是你兄长,他几次三番要杀你,我绝不能容,但,他们父子都曾浴血沙场,所以即便他死有余辜,我也要给他一个体面,你可明白?”
他只是说,并没指望祈阳会回答。
半晌,小祈阳却道:“明白。”
霍祈旌微微一愣。
然后他便笑了一下:“明白就好,阿兄不愿因此与你生了隔阂。那流言也不知是什么人编造,家中从未在意过,你出生时,祖父、爹娘和我,都是欣喜的。”
又隔了半晌。
小祈阳:“嗯。”
霍祈旌喜出望外。
唐时玥认识他这么久,还是头一次见他笑的如此欢畅,那双眼真的像书里说的“盛满了星星”似的,好看极了。叫人忍不住要跟着笑起来。
霍祈阳和小瑶儿伤的都不重,但小瑶儿还是恹恹的病了好几日。
直到唐时玥晚上看到小瑶儿病中抽泣,才发现,其实她早就存了心事。
这个年代的孩子本来就早慧,小瑶儿又是个心细敏感的,虽然不问,但听着大家说,也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又没人可以说,估计是沉了心,遇上事,便发了出来。
唐时玥只能又充当暖宝宝,陪了她好几天,觉得自己在又当爹又当娘的路上前进了一大步。
趁着这个时间,她还干了一桩大事儿。
之前她找霍祈旌要白叠子,霍祈旌倒是给她找了一些来,好几处一凑,算着也就够种个两三亩地的,这远远不够。
唐时玥就想着,棉花喜热,可以把垒了火炕的房间当温室用,顺便把外头的校场也都做了火墙出来,搭了棚子,赶着种一批出来。
正常来说,棉花其实是“节节高”的,养分供上了,不打顶就可以一直长。
但这年头的棉花种,估计也就能打二三十个桃,再怎么精心护理,也多不了多少,只能是尽量种,算着也种了一亩多地,能多出四五万个棉桃来,也像那么回事儿。
她就这么折腾,霍祈旌也不多问,她要怎么做,他全都依着她,倒有几分予取予求的妻奴架势。
而且,更大的惊喜就是,他找来的种子里头,居然还有西!瓜!
据说这是永嘉的寒瓜。南朝有一个叫陶弘景的医学家,曾在《本草经集注》里描述过一种奇特的瓜,“永嘉有寒瓜甚大,可藏至春”。
原来寒瓜就是西瓜!原来西瓜早就有了!史学家误我!还说西瓜是“自五代时始入中国”!
唐时玥美滋滋,觉得明年夏天好过了。
等她这边忙完,小瑶儿的病也好的差不多了,继续去许家上课,一进门,就看到许问渠和小祈阳一坐一站,正自对答。
虽然霍祈阳仍是能说一个字,绝不说两个字的……但是能对答,对霍祈阳来说,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唐时玥又惊又喜,问了唐时嵘才知道,自从饶休那事儿之后,祈阳便一日比一日好,现在已经能够与大家简短交流,但是像唐俊琛贱了嗖嗖的去撩他,他还是会听而不闻的。
但这已经很好了!
唐时玥坐在一旁,笑着看了一会儿,然后她随手抽了笔,一边写,一边轻描淡写的道:“这有什么奇怪的,你知道那条路上有狗,当然就害怕那条路,现在你知道狗死了,当然就不怕了!这很正常。”
说完了,她把刚写的字贴到了脑门上,上书:“事后诸葛亮。”
几个人都被她逗的喷笑出声。
然后许问渠咦了一声:“玥儿原来在习字了么,这字……”他站起想过来。
唐时玥一僵。然后她飞快的收起纸,一把团成一团,丢进了废纸筐里:“没有!你看错了!我没有!”她站起来飞快的跑了。
许问渠失笑摇头。
然后他过去拣起那张纸,一边展开一边笑道:“嵘儿教她的?”
“没有,”唐时嵘也有点稀奇:“我都不知道她在习字。”
他又问:“阳儿教的?”
小祈阳摇了摇头,许问渠已经把纸团小心的摊平,仔细看了看,道:“应该是祈旌了。”
这字虽然笔触稚嫩,但看的出,所临的帖子,应该是铁画银钩入木三分的风格。
许问渠仔细看了,笑道:“其实写的算不错了,但女子还是不要学太铿锵的笔风,将来必定写不了这么有力,看起来反倒古怪。”
唐俊琛也看了,笑道:“师父,这也叫写的不错?这要是我写的,师父你肯定罚我抄一百遍!”
许问渠微笑道:“哦?既这么说,你今天的课业就改成三篇罢!”
唐俊琛:“……”
他满脸崩溃。
明知道师父偏心,他到底为什么要多这句嘴的!!尤其那个对他从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霍祈阳,还不屑的看了他一眼,脸上明明白白的写着“我会告状”。
许问渠道:“我写个字帖,嵘儿回头带给玥儿,叫她临罢。”
唐时嵘含笑应了。
于是等唐时玥再练字时,霍祈旌就发现,她临的字帖换了。
许问渠能写各家子体,他给唐时玥写的字帖,字迹秀美,又风雅洒脱,唐时玥一看就爱上了。
而且临起来也觉得十分得心应手,每时每刻都沉浸在“哇我原来是个天才,未来的王羲之就是我了”的兴奋中无法自拔。
第二天,她就厚着脸皮过去许家,声称是“武馆一个孩子”写的,让许问渠给看看。
许问渠也就心照不宣的接了过来。
他一本正经的拿着朱笔,圈了一笔,又是一笔:“这一笔写的不错,十分秀美,嗯,这个字也十分漂亮,这一勾着实是点晴之笔……”
然后唐时玥就拿着圈满了的纸,喜滋滋的回去了。
目睹了这一切的夏余晖神情复杂。
他自觉得他也很不要脸了,但是这把丑字,就算看在“她是东家”的份上,也顶多给她硬圈两三个字鼓励鼓励?
许先生云淡风轻的起身:“圣人也曾有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之言。对玥儿这性子,是要哄着她,她才乐意学的。”
夏余晖感叹:“几年不见,你的性子愈发好了。”
天天被师父罚做文章罚抄书罚罚罚的弟子们:“……”
夏先生,你的眼是什么时候瞎的?
就算学武有霍祈旌哄,学文还有许问渠哄,唐时玥也非常冷静的没有上瘾。
相比起这两种,织毛衣反倒成了最轻松的活儿。
唐时玥织完了霍祈旌的羊毛短袍,把其它人的,全都推给乔桑榆和叶婆子他们去织,然后就开始给几个人织围巾了。
因为袜子在贵妇人圈推广的太顺利,所以唐时玥已经改了主意,把注重保暖的脖套,改成了注重美观的围巾。
她织的是元宝扣,一长条很容易织,尤其适合书生,等织出来给许问渠先试了一下,一身长棉袍,搭着长围巾的样子,又斯文又儒雅,让她瞬间有一种穿到民国的感觉。
那个时候的青年还真有不少做这种打扮的。
但也只适合文人,农人武人垂这么一条,啥活儿也别干了。
于是唐时玥又织出来一副半指手套,手腕略长,送给许问渠试用。
起先戴上的确不大舒服,但戴习惯了之后,也的确暖和,唐时玥准备等羊绒来了,再织分指的手套,目前这个也可以推广了,唐时玥起了个名字,叫“四宝半”。
大俗即大雅,这既可以说是文房四宝之外的半宝,又可以表示四个指头之外又有一个单独的宝,总之合适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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