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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寻找渠道
    “哎呀,我终于想到了,我的确见过它。”

    三天的时间,叶枫终于想起了与那金碗的缘分所在。

    想当初在横店时,认识了一个自称罗伯特的金融骗子,糊弄叶枫没糊弄住,但罗伯特的金融知识给叶枫不少启发。

    尤其是罗伯特口中那些富豪们发家的故事,不少人靠着捡漏古董得到第一笔资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后来叶枫又迷上了各种网络小说,尤其是许多淘宝类的,看的叶枫不住的神往,忍不住从人手里,花了一周的伙食费淘换了一本号称入门必备的专业书。

    那是一本叫做《富苏比秋拍20年》还是多少年的书,里面记载了富苏比几十年里各种各样的拍卖物品以及价格、小鉴定知识等等,而那本书里面就有这个金碗的消息。

    之所以对这个金碗印象比较深,一个是因为当时拍出的价钱,是那年秋拍的压轴之一,拍出了2500万的高价。

    力压辫子朝号称累吐血而死的老辫子,雍正珐琅彩诗意小杯拍出的1784万香江币的价格,夺得头彩。

    也是从香江回归之后,连续三年秋拍夺魁都是大明古董的记录,当年不少人都称之为‘反清复明’。

    如今虽然提前了十来年,千万是够呛,自己也没那个机会现在去香江找拍卖行。

    但想办法卖给懂行的人,卖个上百万华元,问题应该不大。

    反正现在急需钱,搞个百来万,足够他用个十年八年了。

    而且手里还有这么多金银币和金条,这些陆续卖掉,换成修炼资源,修炼到成年问题不大。

    而且,有了这么多钱,随便投资点房地产啦之类的挣钱生意,就算不会做买卖,凭着脑子里超前的记忆,想发财还不容易。

    心里有数之后,叶枫已经不再为未来担忧了,反而发愁的是,到底该去哪卖掉这些东西。

    一开始,叶枫只是打算挖掘点大洋和金条之类的东西,拉上王大憨,到府里卖个几千、几万块。

    然后不管府里还是县城,买个门面,凭借脑子里超前的理念,随便搞个生意做,然后等着收钱就行了。

    现在幸福一下子来的这么突然,叶枫心里莫名的有些慌乱。

    两世为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宝贝,心里惴惴不安,甚至有些怀疑这世界是不是真实的。

    一连几天,叶枫都没从这么巨大的财富面前缓过神来,脑子里也是乱糟糟的,想不出个准确的主意来。

    反正这次惊人的发现过后,县城是没必要考虑了,就是手里的这些银元,在县里都处理不完。

    赵都府,也不太好消化。尤其是那个金碗,恐怕州府衡州府都不好找买家,一般的买家,也出不起大价钱。

    “叶哥,叶哥,你什么时候去城里?我还等着吃你的饼干呢。”

    这一天,叶枫正冥思苦想呢,院子外传来了王大憨的声音。

    “别在外面吵吵了,进屋来。”

    叶枫担心别人听到,赶紧将王大憨叫到屋里来。

    “嘿,嘿嘿,叶哥,那个,你啥时候去城里啊?俺还想吃饼干呢。”

    叶枫笑了笑,转身拉开抽屉,从抽屉里拿出两块桃酥来,递给王大憨。

    “来,大憨,先给你桃酥吃。去城里嘛,快了,过两天就去。到时候肯定少不了你的好吃的。”

    “嘿嘿,那就行,俺就知道叶哥你肯定不会忘了俺的。说真的,咱卫东街上,就你家的点心最好吃了。”

    “那是,我这屋里的东西,别说镇上了,去县城都买不到。行了,不说这个了,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玩了?这几天你叔家天天忙的不行,还有让你出来的空?”

    快到暑假了,村里也到了农忙时刻。

    就连镇长家也不例外,毕竟老家还不少地呢,都需要人手。

    王大憨虽然智力不够,但体力充足的很。

    加上没那么多心眼,不会偷懒耍滑,给吃饱饭,干起活来那绝对的死卖力气。

    这时候,镇长家不太会让王大憨随便溜达出来玩。

    别说王大憨了,就连张全、王磊这帮小伙伴们,也都没闲工夫随便串门,白天都得帮忙干些力所能及的农活。

    要不怎么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呢,四五岁的孩子,在这个联合收割机都是稀罕物的年代,假期拿着镰刀割麦子、稻谷,帮大人搓玉米粒、高粱粒,或者帮忙剥花生、大豆等等,总之,有的是活等着干。

    “今天俺叔家来亲戚了,所以今天不干活了。俺叔说了,等会让你上家吃饭去,今天中午饭有肉菜。”

    “哦,是吗,看来你家来的这亲戚不简单啊,能让你婶子这么招待,干啥的?”

    “嘿嘿,那是,那人来的时候,拎了好多东西,什么鸡、鱼、牛羊肉,各种水果,还有两瓶洋酒呢,你肯定都没见过。他是干啥的,俺就不知道了,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

    “是吗,那估计是做生意的。”

    叶枫眼珠转了转,感觉这可能是个机会。

    这年头做买卖发家的,最喜欢收藏的就是黄金类的古董物,要真是大老板,自己这金碗的买家就有着落了。

    不是大老板,卖两个金币,或者金条啥的,也够自己用一阵子了,至少眼前不用发愁了。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叶枫也从王大憨的口中更多的了解了下那个亲戚。

    三十多岁的年纪,有些让叶枫心里没谱。

    但从其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发了财了。至少是遇到个好老板,混的不错。

    这年头,一身西装,穿着锃亮的皮鞋,手上还带着块‘金表’。

    之所以金表打了引号,那是因为当叶枫一听王大憨说完,就觉得不太靠谱。

    劳力士的金表,哪有几千块钱的,几千米金还差不多。

    但不管如何,对方既然锦衣归来,那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发财了,混得不错回来显摆显摆。

    另一种呢,就是个骗子,鼓捣一身人模狗样的,跑到乡下来骗人。

    叶枫的心里,更偏向前者,因为据说这人来的时候,是开着汽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