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墨夜司这样的男人,真的很幸福。
一开始,他们本来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才匆匆闪了婚。
她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
那个时候,她哪里能想到,她会这么快就喜欢上了他呢。
而且这份喜欢,还越来越深……
这样的一个男人,本来就魅力无限,就很容易让女人爱上他吧。
他还对她这么好,这么宠她疼她……
除非她是铁石心肠,不然,她怎么可能会不动心呢。
她也一点都不后悔喜欢上了他。
因为墨夜司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
墨夜司让人找的住处距离商场不远,十多分钟后,便到了。
下车后,乔绵绵依旧是空着手,墨夜司负责拎所有的东西。
他让人找的地方,自然是高档小区。
f城最繁华的地段,最高档的公寓,找的是一套二的房间,面积并不是很大,却装修的非常奢华高档。
房门,是安装的指纹锁。
乔绵绵看着墨夜司按了指纹开口,忍不住心里的好奇,问了一句:“这里的公寓怎么会输你的指纹密码啊?那等你离开后,你朋友是不是还得换个指纹锁啊?”
墨夜司开了门,一进去,房间里的灯就自己亮起来了。
他先走进去,换了鞋,然后又拿了一双女士拖鞋出来给乔绵绵,轻描淡写的回她刚才的问题:“这是我的房子,当然是输我的指纹,一会儿你也输个指纹进去,以后就住这边了,别再住在酒店了。”
乔绵绵愣了愣:“你的房子?你之前不是让你朋友帮你找的吗?”
“嗯,那天找到房子后,就买下来了。对了,这边的装修是一早就装修好的,你要是觉得不喜欢这种装修风格,就让人重新来装修下。不过重新装修的话你暂时就不能住这里了。”
乔绵绵:“???”
所以,他那天让人帮他找房子,并不是要借住朋友的房子的意思?
乔绵绵简直震惊了:“这房子,是那天才买下来的?”
“嗯。”
乔绵绵:“……”
“所以,就是为了做糖醋排骨,你才让人去找的房子?然后才临时决定买下来?”
“嗯。”
“……”
她还能说什么呢。
就为了做个糖醋排骨,他在f城市中心最黄金的地段买下了这套一套二的公寓!
就算这公寓不大,再怎么样也有差不多九十平吧。
按照f城的房价,这九十平的房子,得接近上亿的价格了。
为了做个糖醋排骨,花上亿的钱买了套房子。
她觉得就算有钱任性,也不能任性到这样的程度吧。
这也太……任性了。
上亿的钱啊!
只为了有个地方方便做糖醋排骨。
果然是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吗。
这种事情,她想都不敢想的。
这算是豪掷千金博红颜一笑吗。
毕竟,是她提出要吃糖醋排骨的,如果她当时没提过这件事情,他也不会让人去找房子,如果他没有让人去找房子,他就不会把这套公寓买下来。
乔绵绵这么一想,就觉得好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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