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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君王的葬礼(续)
    守财生前在村子里最后实行的一件大事则是集资修筑了原来已经破旧的拱形南桥。

    这座桥自从守财降临到这个村子时就已经存在,据父亲所说,它已经存在了将近一百年。宽厚沉重的方形石块作桥基,混泥土和钢筋扎成拱形桥面,两边桥栏上面刻着精美的双龙戏珠花纹,再配以各种精雕细刻的悬浮百花,虽在一百多年的风雨侵蚀下褪去了光彩,青苔丛生,但依然在多年前的那场的水灾中岿然不动。

    谁能想到这座长十米,高度可达五米的石桥,曾接待过上万人的交通纽扣,会承受不住一车三吨的泥土。

    其实,永新他们那天夜里已经在桥上运输了十七辆这样的泥土,都没有任何异样。工人们拉过土已经准备下班了,东边的天空开始出现粉色的曙光。永新为了多挣一车泥土的钱,决定自己装车后把满载已经接近地下水的泥土拉走。就当他因为疲惫困意十足的眼睛没有看准路线而开到桥面靠西一侧时,只听轰隆一声,他疲惫的神经立马紧绷起来,赶紧踩油门,双手握住方向盘,目视前方。幸运的是,桥倒塌之前车子开了出去,但后面的村子里的石桥却已经坍塌如废墟,大小石块犹如被大炮摧毁的圆明园任意横列着,惨不忍睹。

    整个村子里的人们在睡梦中被突如其来的犹如天雷击中大树般的巨响惊醒,他们赶紧从凉席上爬起来,遥遥地向着南桥走来。永新的车停在了南边的小路上,因为自责他没有离开,犹如看到自家亲人的尸体一般眼神空洞地守在烟尘四起的废墟旁边。他们在得知详情后,也知道再指责也无法补救,更何况还是自家的人,只能等待村长的到来,看应该怎么办。

    当时他的身体其实已经被癌细胞快要吞噬殆尽了,可还是激情饱满地承担起了修桥大任,并当作自己人生当中最后一件大事那般的一丝不苟。首先永新拿出了这些天靠投机倒把挣来的辛苦钱的一半交给父亲,然后他又到每个家里去集资。当时很多家庭的孩子都已经到了要说媒的年纪,能拿出来的钱不多,也基本上都大差不差地交了个平均数。胜斌在父亲死后,还要给由妇科隐疾发展成下肢瘫痪的老母亲看病,没有交钱。集资后的钱完全不够再建造一座和之前一样构造的桥梁,尤其是在购买那些石块的问题,在整座县里都找不到卖家。那些建材厂不愿意费时耗工去生产这些笨重的大石块,很少有人要,又卖不出价钱。

    没有办法,他们只能按照如今的形式,修建了一座由砖块和水泥构成的石柱平面桥。花了十天就完工了,守财有些失望,本想大干一场,就像多年以前生产队组织的在村庄周围挖水渠那样干上半年。这里让守财还不满意的是水沟里的那些大石块,石桥的面目全非的残骸没有人过问。他原本想着让村里的男人们下到干枯的水沟里把石块敲碎,然后用架子车拉出来,以便水渠畅通。但那个时候男人们多半在外地,而且习惯了打药施肥,不再下地拔草,粪坑里拉粪的人们清闲惯了,他们感觉石块在干沟里放着也挺好,反正也没有水,发生不了水灾。于是,那些石块就撂在那没有人管了,多年以后,村子里再次发起的水涝将这些大石头冲击地光滑圆润,一如史前巨蛋。水渠两边修建起来的水泥公路也在水的冲击下断裂损毁,不得不让后来当上村长的永成再次组织工人把石块捞出,重新修建公路。

    一四年秋天的第一场雨后的那个万籁俱寂的黄昏,凤琴正在素云独居的家里看着三弟妹收拾院子里飘落的杨树叶。

    那是一棵在沙土地里长了三年后终于在这场大雨中根部折断,齐嚓嚓倒下下了,旁边半腰深的玉米棵子被压断了一大片。守财用脚踹了几下,狠狠骂了一句:“没用的东西”,然后向手心啐了一口唾液,抡起斧头砍起来。

    村子里回荡了几声干脆有力的伐木声,之后,安静下来。过了大约十分钟,一群黑色的乌鸦从村子上空辽远的天际飞翔而过,鸣声凄惨悲壮。

    凤琴突然感到一阵心绞痛,在素云的搀扶中吐出一口鲜血,随着鲜血吐出的还有丈夫的名字:“守财”。像是接受了神的指引,冲出守平家的铁门,穿过村子里曲折的巷道,来到一片荒芜的北面废弃的旧房子后面,再一路向东面的玉米田走去。长长的绿叶掩映之处,那棵被斧头看出白牙的桐树边,守财就在那里,仰面躺着,面色发绿。凤琴在懊悔和恐惧中抱着丈夫泣不成声。随后,素云叫来村里的几个妇女把尸体抬回了家。

    他的尸体被装进棺材,在他东面废弃的老房子里摆放了三天后,终于在第二场大雨中下葬。前来吊孝的不仅有远嫁出去的本村的姑娘,还有本族外迁过去的爷们们以及周围村庄的慕名而来的人们再加上本村的族人邻居,人数多达五千多人。白花花的孝服涌进狭小的村庄,充塞在每条窄窄的巷口,每个人都心怀悲痛,如丧考妣。为了招待这些原来的客人,运营请来了年近十的“金勺子”陶爱华。

    陶爱华虽然头发已经全白,但人还是依旧精神。只见他穿上白色的厨师服,每只手上拿起一把足有十斤重的铜勺子,在空中挥了一下,便让他的徒弟生火。四个火炉同时升起,油锅沸腾,热气撩人。他还像是当年那样,生龙活虎,一个人管四口锅,然后同时出菜。摆在村子中央大棚下的五百张桌子不到三个小时就已经上满了热气腾腾的十个荤素搭配的菜品。

    就在守财的棺材因为墓穴里的积水太多而无法下葬时,从北面走来了一银须白发,肩挂撘链的道士模样打扮的老人,他脚速极快,犹如风电疾驰。一直走到让所有疼痛的墓穴前,他才停下脚步,在众人疑惑地望着他时定定看了一会墓穴,然后念了一分钟谁也听不清的咒语,之后将撘链中掏出的一颗金色桐子扔进了墓穴中。神奇的事发生了,不仅墓穴里的满满的积水消失了,头顶的雨竟然也停了,太阳穿透厚密的云层普照着湿润的大地。

    人们惊讶地看着这个神秘的男人,忍不住好奇,“你是谁?”

    “我是来参加君王的葬礼。”这时那个神秘的道士已经从人们面前消失,可他的这句话却像是在人们面前那般清晰,响亮。

    那天的葬礼举行到很晚,直到下午五点多村子里才把远来的客人们送走。他们拉着风琴的手,安慰着死者的家属节哀,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当天夜里,永成骑着他的电动三轮到邻村喝酒,彻夜未回,酩酊大醉地在别人的家里睡了三天。这种长期流窜在各个村庄喝到不省人事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三年后,他当上村长才稍有收敛。整日惶惶如如一只丧家之犬。

    永新也从这天夜里开始丧失了胃口,觉也不睡,一直沉浸在丧失父亲的巨大悲痛里。谁和他说话,他也不回答,就是围绕着他买来的拉土的三轮车以及挖掘机不断地敲击,修理,要么就是到地里看庄稼的长势。他的妻子和母亲看着日渐消瘦,眼睛红肿的永新,十分心疼,可又无可奈何,毕竟这个家族的男人都太倔了,像是拉不回头的驴。

    恒悦在爷爷去世和下葬其间,一声哭泣都没有,他还是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般忙着饲养鹌鹑。人们也可以理解,毕竟这个孩子和这个家族没有半点血缘之亲。可是,他的爷爷是那样宠他,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孙子呀!再不懂事,也该做做样子哭上一两滴眼泪吧。不,恒悦绝对不哭,即使面对村里人当面的指责和劝解,他也绝对不当着众人的面露出半点悲伤。仿佛在别人面前哭泣就是向他们认输了,谁也不能嘲笑他。

    直到人群散尽,他一个人独自走上二楼。夕阳落尽余晖,明月摇摇晃晃半悬在东面低矮的天空。恒悦打开二楼紧闭的木门,然后又把每一个精致的竹笼打开,一只鹌鹑咕咕飞出,随后一大群鹌鹑都从笼子里飞出,叽叽喳喳把门框蹭出嚓嚓的声响,并在门框处留下几片柔软的灰色羽毛。

    恒悦这个十七岁的男孩,一个人坐在满是鹌鹑粪的没有开灯的屋子里,背靠着墙土脱落的砖墙,抱着双腿偷偷抽噎。仿佛是要把全身浓浓的痛苦通过细小的双眼流出来,满腔的郁闷在细长的喉咙里发泄出来。可是这样太难了,他全身抽搐,歪倒在白色的鸟粪上,泪水流进耳朵,闭塞的听觉。这一刻,那个美好的世界放弃了他。

    这个未经世事的孩子还没有经历过死亡带来的永久的离别之痛,甚至死代表着什么他都不太清楚。是那个人再也找不到了?还是那个个人永远不会回来?对他来说,以后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这件事却是最让他恐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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