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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留魂草
    长戈抿了抿嘴唇,虽说冰天雪地的冻的他们身体不听使唤,可脑子却是异常清醒。自家主子为了姜皖做到如此地步,却不知她是否会感激。用命换来的赌注,是否真的值得还未可知。而他要做的就是陪着主子,完成他的心愿。

    至于夫人能否回心转意,全凭天意。只要主子不后悔,他也愿誓死追随。

    “陛下,您操劳了一上午了,自从早朝之后您都没有休息,还是喝碗安神汤,去床上午睡一会吧。陛下身体安康,国家才能安稳。”东云玉端着一碗汤药进了路之夜的书房,见到路之夜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奏折,心里不由得心疼起来。

    “嗯,放下吧,朕等下喝。”

    东云玉走到路之夜的身侧,将汤药放在了路之夜的手边。

    待批完了这个奏折,陆之夜拍了拍东云玉的手“以后这些事都不用亲自来做了,朕若是累了自然会歇息的,夏日炎炎,可莫要中暑了。”

    “陛下还在操劳着,我怎么能偷闲呢。”东云玉莞尔一笑,她对路之夜更是日久生情,看他每日如此操劳,自然是非常心疼。

    “我们的封后大典订在下月初六可好,届时也快入秋了,天气也不会太过炎热,虽然礼节却是繁琐了些,却也不会中暑。”

    “嗯,一切都听陛下的安排。”

    以东云玉的身份,自然是配得上这大魏的皇后,但她更是怀念路之夜是亲王的时候,虽然没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也是每天潇洒快活。

    而现在却为了国事不停操劳,日渐消瘦。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之位,却也要在其位谋其政,她的政,就是坐好国母的位子,帮路之夜解决后宫繁琐之事,包括纳妃子,添龙嗣。

    一想到这儿,东云玉的心里万分酸涩,就连路之行那般对女子不甚感兴趣的人,后宫嫔妃都数不胜数,虽说大部分女人他都没有宠幸过,但是却要每天都承受着各宫妃子们的争宠。却因为前朝和后宫的密切联系,不得不纳妃。

    就连姜皖那般聪慧的女子都无法平衡这些,东云玉自己又怎么能做到呢。

    东云玉又兴奋又不安,她会不会就是下一个姜皖。陆之夜对她的情,会不会磨灭在这深宫中。

    “皖皖,这胭脂和香水咱们都试过了,接下来是不是该做做别的了啊?”御墨翎眼看着姜皖每天发呆的次数越来越多,终于忍不住想要给姜皖找点正事做。

    “我想做些首饰,小挂坠之类的。”姜皖抬头看着蓝蓝的天空,不知在想谁。

    “金?银?还是翡翠?”

    “寻常老百姓怕是买不起这些吧。”

    “那倒是。虽说江南鱼米之乡,富足了些,但是女子的头饰大多都是银的,只有非常有钱的人家才会有各种样式的头饰。”

    “而且市面上的首饰太过单一,每个人佩戴的都相差无几。”用现代语言来讲,这就是撞款了。

    “所以你确定要做首饰?”

    “自然,不仅要做,还要做的与众不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说完,姜皖就从椅子上跳了下去,又回房间研究首饰了。

    御墨翎总算可以松口气,好在姜皖心里还有些正事,没有被路之行勾走了心魂。若是姜皖日日发呆下去,这店不仅要黄,他也是会吃醋的嘛。

    姜皖回到房间翻了翻书,发现书上所记载的首饰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会引起人们的购买欲。既然古代的不行,但她还有现代的嘛!要是能做出像现代那样的首饰,何愁没人来买。想来销量也是极好的。

    姜皖揉了揉酸痛的脖子,天空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云深不知处。”姜皖眯了眯眸子,正愁没有灵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以云彩做耳环,俏皮可爱不失童真,配上同色系的衣服,更是优雅大气。完美!

    又是将近五天的时间,姜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陆之行和长戈,终于到达了雪山之巅。

    “这雪山,真是高的无法想象,走了五天才到顶端。”

    这几天,二人轮流休息,却也不敢谁太久,怕一睡就醒不过来了。饿了随便吃着带的干粮,渴了就含一口雪。

    终于,在天快亮的时候,二人终于发现了如大拇指般大小的留魂草。由于御墨翎给他们看的都是精心处理过得,是可直接用药的那部分。所以御墨翎给他们画了张画,那是整个留魂草的模样。

    “主子,这东西好像和御墨翎给咱们的一模一样,这应该就是留魂草了。”

    “嗯,但是这些,居然还不足二十株。”

    “夫人说过,香水一年左右才能用完,而这么多留魂草,够夫人用好几年的了。”

    “嗯,长戈,我们拔出来吧。”

    留魂草上有些小刺,非常尖锐,碰到了十分的疼。但由于雪山的温度很低,陆之行和长戈的手早已没有了知觉。只能看到血流出来,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

    终于,二人合力拔光了整个雪山,拿到了这二十株留魂草。

    “主子,咱们快走吧,再待下去,咱们真的要死在这儿了。”长戈扶住摇摇欲晃的路之行,急得不知该如何是好。主子要是倒下了,这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不用,我没事。”陆之行眯了眯眼睛,“长戈,你看哪里,那是不是雪狐?”

    在离二人较远些的地方,有一只小动物,大着胆子舔着他们留下来的血。

    那小动物通体雪白,若不是这满地的血,还不能发现它呢,不能这样。

    “主子,那应该就是雪狐。”

    “你在这等着,我去把它抓过来。”

    “主子,未经训化的雪狐可是会伤人的,那东西爪子极为尖利,伤到您那就不好了。”

    “无妨。”

    “若是主子定要那雪狐,就由属下替您去吧。主子身体现在太虚弱了,不适合再活动。”

    “不用,送给皖皖的礼物,自然是要我亲自来才有诚

    意。”陆之行挥开了长戈拦着的手,慢慢的靠近那雪狐。

    长戈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家主子还真是任性,身子都这样了,居然还想着给夫人带礼物。若是当年夫人还在主子身边时,主子能像现在这般如此珍惜夫人,二人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本是少年夫妻,世人皆羡慕的青梅竹马,主子却将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想来这报应已经来了。主子却已经陷得如此之深。

    长戈只好离陆之行五步的距离慢慢跟着,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这样既能保护好主子,又不会吓跑雪狐。

    这一切,注定不平静。

    “御公子,你知道陆公子他们去哪了嘛?”桃依晃荡着两个小辫子,手指扭在了一起,十分的不好意思。但她终于忍不住了,一定要问问御墨翎。

    御墨翎轻轻一笑,唇眼微勾,这颜值果然如同妖孽一般,让人挪不开眼。

    “怎么?桃依小丫头着急了?难不成是想念自己的情哥哥了?”

    “御公子,我才没有呢!”桃依支支吾吾的,听了御墨翎这话,脸都红透了。

    “只是……只是他们走的太久了,七八天却还是毫无音讯,我能看得出来陆公子对主子的态度,离开之前他们也没有吵架,按理说不应该悄无声息的就走了啊?”

    “那不知道桃依是在关心陆之行和你主子,还是在关心长戈呢?”

    “我……我当然是关心主子啊,怎么可能关心长戈。”

    “也对,反正陆之行回来长戈也就回来了。”

    “御公子,你真的不知道吗?”

    “怎么?你觉得本公子应该知道陆之行的事儿?”御墨翎暗暗的挑挑眉,难不成这就是皖皖经常说的女人的直觉?可桃依也算不上女人,顶多是个小丫头啊!

    “对,我总觉得你知道些什么。我从第一天就能猜出来这跟你有关。若是换做平常陆公子自己走了,你一定会很开心,但是你却毫无表情,所以你一定是知道些什么的。”桃依非常肯定自己的想法,怎么说自己也算半个女人嘛,想来猜的也不会差太多。

    御墨翎差点没有咽下自己的口水,险些呛到了。姜皖都没有发现这些,却被一个小丫头给戳穿了。想自己英明神武一世,却栽在了一个小丫头手上。

    “丫头,你还真猜错了,陆之行走了我确实不知情,而且就算我知情又能怎么样呢?陆之行在这儿耽误我和皖皖的二人世界,碍我的眼,我巴不得他赶紧走呢,所以我是定然不会拦着他的,没准还帮他出谋划策呢。”

    御墨翎这些有的没的的话,把桃依这个不经世事的小丫头说的五迷三道的。

    趁着桃依正在思索之际,御墨抄起轻功,直接翻了出去。

    连桃依都察觉到了什么,想来姜皖自然也是有所怀疑了。依据御墨翎对姜皖的了解,她不是不想问,而是在麻痹自己,逼自己不去想陆之行,似乎这样,姜皖才会得到些许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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