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对于野马奔腾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而他在这个时候突然去世所带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这种影响将不仅局限在野马奔腾一家公司内部,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扩散到整个民营影视传媒行业中。
为了能够在这场影响中尽量多捞到一些好处,李墨甚至连好好安顿古丽美娜都做不到,只是好言好语的说了几句齁甜的情话之后,便让司机将她送回了学校,而他自己,则和冯文第一时间搭乘飞机返回了帝都,以便和宗帅商量接下来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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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韩山平之于天影集团就像是一台列车的司机,当原有司机退休之后,新上任的那位只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就能够保证这辆列车在预定轨道上持续飞奔。
虽然或许不能让这辆列车的速度提高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但至少已经足够保证这辆车可以按部就班的上下乘客,该停的站点,该赚的车票一分钱都不少……
再加上国有资产的背景,这也使得天影集团的‘掌门人’基本上在大多数时候完全不用考虑盈利多少的问题,更多的时候,那个职位只是作为往上晋升的一种资历而已。
但对于诸如一些民营背景的影视传媒公司来说,一个创始人或者是元老级别的人突然离去,对于这家公司来说,将有可能造成极大的影响。
在国内的所有民营传媒公司中,大家公认的是,汪氏集团和光路传媒这两家,在正规化和市场化以及商业化的道路上,的确是比其他公司走得要更远,更正规一些。
当然,他们现在还只能算是处在从家族企业到现代正规传媒公司转型的中间形态上,但至少,即便王长天或者是汪中军出了什么意外,但公司不至于整个都处于崩溃的局面。
和以上这两家公司相比,野马奔腾现在则只能算是还处于家族企业的阶段。
这一点,从野马奔腾的股权分配模式上就能说明问题了。
作为野马奔腾的实际控制人,创始人的李明,在整个公司的股权分配中仅仅占有百分之八的股份,公司的法人李莉是李明的姐姐,财务总监李萍则是李明的妹妹……
……最关键的是,那两姐妹手上的股份并不比李明的少。
这种股份分配模式,自然可以保证在董事会中让李家人有更多的席位和发言权,但却也埋下了分崩离析的种子。
就像这次,一旦李明因为意外原因而身故,野马奔腾从上到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在这种混乱的局面下站出来掌控局面。
李明的姐妹虽然持有股份,并且在公司担任要职,但她们对于如何经营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可以说得上是一窍不通,而公司的其他要员,诸如钟立芳等人,他们倒是不缺管理公司的经验,可却偏偏在董事会没有足够的话语权……
这也就导致李明意外逝世后,整个野马奔腾公司完全是依靠着惯性,按照之前设计好的轨迹往前走,但凡是有点权力,有点资格进入董事会那间会议室的,基本上都在想着如何在这场‘临别盛宴’中给自己捞到厚厚的一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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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从李明去世之后的野马奔腾身上咬下一块肉的不仅仅是他们内部的头头脑脑们。
虽然这些年野马奔腾发展得虽然不像汪氏集团和光路传媒那么大张旗鼓,但十多年的积累,片库版权库里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电影电视剧,对于任何一家有志于做大的传媒公司来说,这些东西都是难得的财富和资源。
不过,相较于财大气粗的汪氏集团和光路传媒,墨龙在这场争夺中最多只能算是小字辈,而宗帅之所以会第一时间通知李墨,更多的还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觉得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以上的人物应该知道的事情。
事实上,宗帅的这个消息来得的确非常及时。
野马奔腾总经理李明的猝死,在原时空是天朝影视传媒行业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更是野马奔腾由盛转衰的关键转折。
一切的问题还是源自于李明生前与投资人建银文化签订的一份协议。
这份协议的内容是建银文化以45亿元购入野马奔腾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以此来协助野马奔腾上市。
而如果野马奔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市操作操作,则野马奔腾需要以原价,全额回购建银文化手中的那百分之十五股权,并且支付高达两亿元的利息。
如果李明尚在,这份协议虽然依然谈不上公平,但野马奔腾上下或许还会为实现上市的目标争取一番,但随着李明猝死,而李家人和公司大小股东开启利益争夺战之后,整个野马奔腾上下,已经没人还关注所谓的上市一事了。
李家人觉得,公司反正已经无望,还不如趁着现在还有机会,捞一些实际的好处;
其他股东则觉得没有了李明这个掌舵之人,野马奔腾很难再继续发展壮大,与其到最后让手中的股份变成废纸,还不如趁着公司有些价值,及早止损变现;
双方虽然目的不同,但有一点却是一样的,那就是双方都在努力争夺着野马奔腾的控制权,以便在面对外来资本时能够最大限度的攫取到足够的好处……
可惜,按照李墨原时空的记忆来看,这场争斗中,这两方到最后都是输家。
当年建银文化与野马奔腾签订协议的时候,野马奔腾的估值是三十亿元;
李明去世前,汪氏集团曾经找上门去,希望以五十四亿元的估值,全资并购野马奔腾;
在李明去世之后,华数传媒曾经开价三十亿元提出过并购要求;
但这些都因为李家人和各路股东的内讧而泡汤了。
当上市失败,建银文化启动合同中的违约回购条款时,野马奔腾的整体估值仅剩38亿元……
别说套现获利,连偿还建银文化那份协议的本金都不够。
而经历了四年多的漫长诉讼周期,截止到李墨穿越的时候为止,野马奔腾的最终接盘人是一家名叫冉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不管是李家人还是原公司的各路股东,最终手里的股份都因为无法偿还建银文化的欠款而被强制拍卖。
而李墨穿越到这个时空之后,由于墨龙传媒的强势崛起,野马奔腾的‘豪赌’比原时空还要夸张。
……在这个时空里,李明还是与建银文化签订了一份对赌协议。
在那份协议中,他压上了野马奔腾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换来了五亿元的资金,但协议中的抵押标的不是野马奔腾的上市,而是定于在2014年下半年上映,由吴雨森导演的特效巨制《太平轮》的盈利。
换言之,如果《太平轮》无法如李明预想的那样获得丰厚回报,那么他基本上只能接受公司易主的现实了。
当李墨从宗帅那里再三确认并且最终相信这个消息之后,不由得仰天长叹。
“果然是不作死就不会死。野马奔腾千挑万选,居然把宝压在了吴雨森的电影上,且不说李明已然去世,即便他没有猝死,估计在看到《太平轮》票房数据的时候,也承受不住那么大的打击吧?”
唏嘘归唏嘘,李墨更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
墨龙可以从这次机会中得到些什么东西……
这当然是他要和宗帅商议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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