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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前往天书院
    追到任紫宣时,刘星便立马告诉任紫宣从到两个倒霉强盗所听到的情报,前面就是有人烟的地方,在几公里外更是就有座小镇。

    本以为任紫宣会兴奋不已,因为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布满危险的荒野大地了,离开刘星这个什么也不知道的无赖了,但任紫宣却面无表情的,只是轻轻说了句“哦!”

    走到一处干净的地方,利用空间手环召唤出一席地,躺了下去,并又一举反常的并说了又说了句:“天已经黑了,今晚就在这里休息了,明天再在走吧!”

    刘星望了望天,的确夜幕已经降下七八分,除了夜鸦开始飞出树洞出去觅食,已看不到其它生物的踪影。

    不过,以乘坐赤血神马的速度,几公里应该能在完全天黑前赶到小镇,再找个酒馆躺在舒服的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岂不是更好。

    真是奇了怪,任紫宣没道理不知道的。难道是那两个毛贼的话伤她自尊了?还是离开之际舍不得我?

    “舍不得我?怎么可能。”

    刘星轻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暗示自己觉得自己又想多,但还是忍不住偷看了任紫宣一眼,没想到任紫宣也在这时以不可思议的柔情眼神看了眼刘星,然后温柔的说道:“早点睡。”之后,便把脸转到刘星看不到的地方,做好了睡觉的姿势。

    那眼神,那语气,刘星被任紫宣这莫名其妙的暧昧震得心一跳一跳。

    “真是奇了怪了?”

    刘星挠了挠头自语道,也靠着一颗石头,虽然一直心里默念着“管他呢,明天就各找各妈了。”但还是不禁想着任紫宣刚才的表现是什么意思?

    就这样,刘星自己折腾了凌晨一二点,才能够入睡,由于这块地方靠近人类的领地,所以不用也担心周围会有什么野兽。

    而且刘星这么晚才睡,弄得十分困乏。以至于刘星睡得很熟,甚至没有注意到任紫宣悄悄的起来,有意的看了眼刘星,并故意咳嗽了一声,发现刘星没有丝毫的注意,便蹑手蹑脚的走到赤血神马的身旁,轻拍赤血神马的额头。

    赤血神马被这暖洋洋的手感给惊醒了,睁开眼睛站了起来,任紫宣嘘的一声,示意不要吵醒刘星。

    赤血神马对任紫宣一日的交流倒是很有好感,时不时就拿几味灵药喂它,和刘星不合他心意就揍它一顿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任紫宣给了赤血神马几颗灵药,任紫宣知道赤血神马听得懂人语,就凑上赤血神马的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

    赤血神马眼睛一亮,兴奋的轻叫了一声,半蹲了下来,任紫宣摸了摸赤血神马的背部,最后稳稳坐了上去。

    任紫宣最后露出明亮大大的眼眸,看着眼前熟睡的刘星,只感觉自己好像坐了什么坏事,小脸一红微微有点烫。又急忙把头扭到另一边,自语着永远不会再见了。

    “走了”

    任紫宣念到,赤血神马带这任紫宣飞奔而去,不发出一点儿声音,只是留下刘星缩着身子睡相一如既往难看的样子。

    直到第二天的中午,刘星终于醒来,没想到到天已经这么亮了,奇怪着任紫宣怎么没叫他起来。

    等起到身,才发现人和马都纷纷不见了踪影。

    联想到昨日任紫宣难怪这么反常,猜测道一定是任紫宣这小妮子把他的马给拐跑了,原来是早有预谋的,分散刘星的注意,偷窃马匹。

    随后也是越想越气,忍不住暗骂了一句“真是没有骨气的马,不就是一点灵药嘛!”刘星也是知道那红马的厉害的,在斗者境能有这番厉害也是不凡,任紫宣能够带着那马走,肯定也是靠着一点好处诱拐而去的。

    但事已发生,刘星也没有办法,世界这么大,看来也是找不回来了。

    最后,刘星拿出了一个青色手环,正是任紫宣手里的那个青色手环,刘星一早起来就发现了这个在自己的旁边,应该是任紫宣留下来的。

    “还算有点良心。”

    刘星琢磨着这是什么,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秘密,这个手环是一个类似于可以存储物品的东西,手环还可以变成戒指般大小,刚好可以戴在手指上,避免了一个大男人戴个手环多不好意思的尴尬。

    没想到还有这种宝物,刘星不禁也扬起一丝微笑,但可不代表就能不记任紫宣拐走赤血神马的事。

    而空间手环如果早点到手就好了,在前面的几个月里,因为刘星杀了许多灵兽,有许多有用的东西不方便拿,就自己丢在了那原地。

    刘星直呼浪费,真的是怪可惜的。不过却没有办法,不管是灵药还是珍贵的灵兽尸体,总有有气味散发出来,吸引其它灵兽的注意,抢夺。

    刘星查看了空间戒指,里面只有几十棵灵药,和一些女人的衣服,那个捆仙绳被任紫宣提前拿了出来,再也没有其他东西。

    看着这些女人的衣服刘星真不知要了有什么用,算了,还是等日后,遇见时再还给任紫宣吧!不,大胸妹。

    刘星整理了自己的衣物和情绪便开始继续赶路,毕竟刘星已经知道了在不远处会有一个小镇。

    那才是外面真正的世界,刘星历经了千辛万苦总算到达有人迹的地方,也算完成了自己的一大步,打破了离开包子镇走出外面世界的魔咒。

    这还是让人挺满怀期待的,哼着小调的刘星不久的一抬头,稀疏的白烟飘起,那是人家做饭的烟,在刘星眼前是一个小镇,一个有着许多人的小镇。

    终于到了吗

    这个小镇不算大,只是相当于一个驿站的地方,和包子镇也差不多,看来这里的进程也没有想象得快,打架依旧还是舞刀弄枪的,至于飞机大炮的可能也只能存在刘星在地球的记忆里了。

    毕竟修行灵气这种东西,可是单单靠自身的实力就可以达到毁天灭地的程度,的确好像也不需要高科技的这种东西。

    不过,在靠近边荒的镇子上没有想象中的荒凉,反而里面却有许多人在这里来来往往,整个街道都显得异常拥挤。

    刘星四处张望地在里面行走着,行人对刘星这么陌生来客今天刚见面的人,倒也没有感到太奇怪。

    而刘星听见最多话的就是关于天书院这三个字。

    刘星刚来到这里,自然不知道天书院,想找旁边的人询问时,却被那人很不耐烦的打发走了,说了句:你很无聊吗?怎么会有人连天书院都不知道?

    “不告诉我怎么知道”

    最后,还是一个在街上摆摊的老伯好心的告诉刘星,说起天书院老伯都忍不住眯起了眼睛,眼里满是憧憬。

    天书院是天明帝国最有名的学院,每个修行者都希望可以成为天书院的弟子,因为在里面有你想象不到的造化,还有机遇。

    只是天书院只招收优秀的弟子,无论你是什么背景,什么身份,只有足够强大就可以进去。

    普通人想成为天书院的弟子太过艰难,光是第一项,必须要十八岁以下达到灵者八阶以上才能参加入学考验,就让许多人望而远之。

    不过,在这人口众多的国度,不乏有奇能异士。

    而天书院每三年招收一次,每次都只招二千人,但达到第一个条件也有上万人,所以竞争很激烈。

    再过几天正好就是天书院招收弟子的时间,所以有很多人纷纷赶过来,以至于原本很冷清的小镇变成了这样异常的拥挤。

    原来天书院这么有名,难怪刚才那人一脸不相信的有人不知道天书院。

    刘星想着正好可以去天书院看看,他本来就是想出来寻找机缘,提升自己的修为。

    现在刘星是灵者七阶,还差一阶,刘星暗想去到那里应该也差不过了。

    在接近了半年才走出来,才来到了这里,期间,升级速度不算太快,但刘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无论是身体的强度,还是格斗的技巧,都是在和比他强大的野兽中杀出来的。

    三年一次招生不正好就是刘星出来的机遇吗?

    打定主意,刘星便也不在这小镇里逗留,紧接着赶路前往天书院。

    走的时候,刘星跟那老伯道了声谢,还给了他一株灵药。

    老伯惊讶了,放在手里仔细的端详着这株灵药,就知道是真品,没想到随便跟那人说了天书院的事,竟然就给了他一株灵药。

    等想看清楚刘星的模样时,刘星却早已走远。

    老伯把灵药急忙收好,顺便把摊子也给收拾了,想想,急忙停下了手,激动得连摊子都不要了。

    早早就离开了,老伯心里乐开了花,等卖了这灵药,对于老伯这些普通人来说来说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如果刚才不理会的那人,知道刘星把珍贵的灵药就这样送出去了,一定会懊悔不已。

    刘星很快地走出小镇,现在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只好也就先跟着人流而去,毕竟天书院这么有名,刘星没有道理会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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