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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八章 开窍
    王永珠恍然,这就是说,她这黄松菇还得送到京城看是什么价格,然后张大老板会亲自来跟她结算

    对于黄松菇居然这么珍贵抢手,王永珠确实没有想到。

    不过这最起码给她提了个醒,黄松菇这种东西确实稀少,今年是为了和张大老板搭上线,才不得不出这么多货。

    加上上半年的,她一个人的出货量,居然差不多占了整个石桥镇黄松菇的一半。

    太出风头了

    最起码明年,明年不能这样了,黄松菇不能再培育了,不然只怕就要引起人的注意了。

    王永珠心中计定,面上不显,将签子收好。

    关一飞抱着那竹篓跟抱着宝贝一样,眼珠子都不敢错一下,告罪了一声,就进了后院。

    宋重锦和王永珠出了院子,两人对视一眼,都知道对方有话说。

    “要不,我们路上说”王永珠建议。

    宋重锦点点头,在路口买了一大笼肉包子,又往王永珠随身带的竹筒里灌了一筒热茶,两人才驾着车往家赶。

    宋重锦赶着马车,将包子推给王永珠“都中午了,先吃点垫垫肚子。”

    王永珠也不推辞,抓起包子,咬一口,皮薄馅美,肉汁又烫又香,难得的美味。

    “这包子真不错,我还从来不知道这家包子好吃”王永珠一边咬着包子,一边含糊的道。

    宋重锦也拿过包子,一口下去去掉了半个“这家是镇上的老字号,唐氏包子。据说祖上曾经在京城就靠这包子,发了家。后来不知道怎么得罪贵人了,一家子卖了房子地,干脆回镇上干起了老本行。”

    “传了几代,在镇上也置下不少地来,家里子女如今都不爱学这个,只有如今不过只有唐老汉一个人做些来卖,卖完就关门。他家的肉好,真材实料,价格又比别人家的贵,一个包子要五个大钱,加上铺子不在赶集的那条街上,除了真喜欢他们家包子,家里又有闲钱的,倒真少人来买。”

    那倒也是,镇上的人家大多家境也只是普通,五文钱可以够一家人一天的菜钱了,谁家舍得去买一个肉包子来吃,还不饱肚子

    王永珠数数那一堆包子,足有二十来个,这就花掉了一百文,估摸着也就够两人一顿。

    确实普通人家吃不起。

    这么好吃的包子,王永珠吃了几个,就停了手,想着这肉包子,张婆子肯定没吃过,王家以前的家境,也不允许会买这个给家里人吃。

    她少吃两个,一会带回去给张婆子他们尝尝。

    宋重锦见王永珠不吃了,哪里还不明白

    硬抓了两个塞给王永珠,以不容置疑的语气“你先吃饱。一会留两个给婶子和叔带回去先尝尝,以后到镇上有的是机会,到时候带上金斗他们,直接到铺子里去吃都行。何必饿着自己”

    王永珠抓着包子,愣愣的看着宋重锦,这还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可眼里不容错辩的关心,让王永珠心中油然而生一点暖意。

    在这个时空,宋重锦是除了张婆子以外,只关心她,以她为先的人。

    眼睛里不由自主的泛起一丝笑意来,王永珠难得十分温顺的点点头,咬了一口包子。

    吃饱喝足了,王永珠也没坐在车厢里,干脆的在车厢外面,和宋重锦肩并肩坐着。

    秋天下午的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看着山路两边层林尽染的群山,王永珠只觉得从来没有过的放松。

    宋重锦看王永珠放松惬意的样子,整个人不像平日里总是绷着,心情也跟着平和下来。

    不过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那黄松菇,今年的货交出去后,明年还是别种了。经过你手的黄松菇,品相个头大小都上佳,就好像精心挑选过一样。黄松菇本来数量稀少,山野里能找到就属不易,品相怎么都会有瑕疵。”

    “要是数量多了,只怕就会被有心人发现。要是被人知道你是用哪种法子就能培育出黄松菇来,惊动了京城的人,恐怕后患不小。”

    宋重锦说道这里,停顿了一下“也是如今我力量还太小,还不能和那些贵人抗衡,只得委屈永珠你了”

    王永珠听到这里,扭头看宋重锦果然一脸的自责,顿时笑了,拍了一下他的胳膊“我知道你是好心提醒我。我也知道这法子不能长久,今年是没法子,最后一批黄松菇卖给张大老板后,这个法子我再也不会用了。山洞里的那些也会毁了去,不会让人发现痕迹的。”

    宋重锦见王永珠能明白自己的一片心意,嘴唇一翘,从怀里摸出一个匣子来,塞到王永珠的手里。

    王永珠诧异的看看手中的匣子,再看宋重锦,虽然面色正常,可耳朵尖一点红出卖了他。

    “这是什么”一边问,一边打开手里的匣子,一片金光映入眼帘。

    宋重锦看起来目不斜视的赶车,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看着王永珠,见王永珠喜滋滋的取出那虫草的簪子来在头上比划,也忍不住眼底沁出笑意来。

    王永珠没想到宋重锦送给自己的是一套首饰,金光闪闪的,她不知道这个是银鎏金,还以为是纯金的。

    以前一直觉得纯金的首饰俗气,可上次宫里娘娘赏赐的黄金首饰富丽堂皇,让她本来就叹为观止了。

    这次的首饰却纤巧精致,看了让人爱不释手。

    尤其是那两只簪子,蜻蜓和蝴蝶栩栩如生,精巧可爱,只是看着总感觉有点眼熟

    王永珠灵光一现,想起在周记买镯子的时候,那个招待自己的小姑娘头上的那支蜜蜂的簪子,和这个好像是一个系列自己还多看了两眼的。

    当时没注意的情景,此刻回想起来,不正是自己多看了两眼那只簪子,宋重锦才拉着那个小哥到了隔壁房间。

    王永珠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没想到宋重锦以前是不开窍,如今开窍后倒真是让人惊喜。

    能主动想着给未婚的妻子买首饰,就值得表扬。

    更何况这首饰真是买到了王永珠的心尖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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