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8章借酒消愁愁更愁
一个多月前,月戒幻化成法杖,照亮了光之宫殿时,光织的月色长衫,便将轻歌的墨袍取而代之,落在了西北山坡上,至于墨袍上的血迹,是林崇的,不过大多数都是低级、中级魔兽身亡时候沾染上去的,而夜青天看见到处都是血的墨袍,便以为轻歌遇见了危险,本就得了慢性疾病的他,一瞬,病情加重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而当轻歌出现后,夜青天也慢慢恢复。
不知何时,轻歌,成了这个孤寡老人的天。
十几俩牢固的马车前来,将轻歌一行人栽回了帝都城。
轻歌抱着扶希,与夜倾城、夜青天同乘一辆马车。
扶希绅士的握住轻歌的手,低头蜻蜓点水般在白嫩的手背上吻了下后,把捡来的月戒戴在轻歌的无名指上,扶希扬起脸,笑意浓浓,“姐姐,这下你就要嫁给我了。”
哪知,不等扶希把话说完,夜青天就一巴掌打在了小孩的后脑勺上,一本正经的道:“小小年纪就耍流氓,长大了岂不是要去当土匪?”
扶希委屈的揉了揉后脑勺上肿起的包。
夜青天突地眉开眼笑的看向轻歌,“歌儿,我觉得东陵国王不错,墨邪也行,刚才那个男人也可以,叫什么来着,无忧对不对?不如你来个一妻多夫吧,这么好的男人们,可不能便宜了其他小婊子们,要牢牢的攥在手心。”老人恶毒的道。
轻歌:“……”她爷爷不一直都是正人君子吗,怎么忽然成了恶劣的老顽童?
“那个,其实小倾城也不错,要不你都收了吧,省的我天天不知道选哪个烦闷的很。”夜青天看了眼边上独自抱着琴坐的夜倾城,道。
闻声,夜倾城脊椎骨一酸。
轻歌眼角嘴角疯狂的抽搐。
夜青天皱起眉,头疼的揉了揉额,“北凰那小子也蛮优秀的,南皇的沐七也很好,萧如风洵洵儒雅,未来绝对会是个好丈夫,欧阳澈那兔崽子天赋不行,不过长得不错,你那什么刑天战队的头儿,叫林崇是吧?一天到晚腻在你身边,是不是对你有意思?这个弄死我这把老骨头,也不会同意,长相太磕碜了。”夜青天表示很嫌弃。
林崇泪!
长得丑怪他咯?
他不靠脸那是因为他有才华!
倒是轻歌,颇有些风中凌乱的看着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夜青天。
回到夜府后,夜青天进了厨房,忙乎了半晚,子夜时分,竟是做出了五六桌的满汉全席,大部分人上了饭桌,都赞不绝口。
轻歌眯起眼睛,打趣儿道:“看来以后穷不死了,爷爷一下厨房,金银财宝就要源源不断的进入荷包了。”
夜青天见轻歌吃的享受,便欣慰了。
北凰举起溢满酒水的夜光杯,道:“二剑灵师大长老亲自做的饭菜,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吃到。”
“的确。”轻歌重重的点了点头,道:“皇上,饭菜费就不要你很多了,半个国库意思意思下。”
北凰:“……”
其言下之意,难道是说,他吃两顿饭,国库就没了?
若非夜倾城在,北凰想多欣赏会儿美人,只怕就要脚底抹油逃之夭夭了。
拿国库来吃饭?
他还没这么奢侈。
不过话说回来,为何别人的臣子都是为自家君主着想,恨不得把金山银山塞进国库,他的侯爷,怎么总打着国库的主意呢?
“咦,这不是梅子酒吗?”连夜赶来吃夜青天一顿饭的殷凉刹,端起白玉杯,摇晃了几下,瞥了眼轻歌,道:“半年前,北月帝国内所有的梅子酒,都被人买走了,若是不买,那人便抢,就连酿梅子酒的大师,也都被请走了,故此,将近半年的时间,北月帝国内都没有梅子酒的存在,没想到来夜府,能一饱口福,今晚,果然没白来,轻歌,看来跟着你,可以平步青云荣华富贵啊。”
轻歌挑了挑眉,关于梅子酒之事,她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她钟爱梅子酒,也不算什么秘密,夜青天和夜无痕知道后,便把全城的梅子酒塞进了夜家,特地建造出一所地窖,专门藏梅子酒。
东陵鳕对着明月举着酒杯,沉吟片刻,抿唇忧郁一笑,薄唇轻启,似是流泉,温柔悦耳,“梅雨落,暑风和,桃花灼灼杨柳依。小亭轩榭鱼戏荷,轻纱薄,知酒意,姑娘一笑三生醉。”
半醉半醒的男子起身,脚步虚浮的靠近轻歌,靠着水晶石桌,笑望着她,敬酒,“侯爷好气魄,巾帼不让须眉,朕,敬你一杯。”
他从未在轻歌面前提及君王的自称,他把自己放在与她平等的位置上,希望有朝一日,她的视线里能容下他。
年少不知情爱,等他幡然醒悟,心心念念的姑娘却与别人私定终身。
可那像是酒水般浓烈的感情,挡也挡不住,哪怕万劫不复,他也会跌跌撞撞的弄塌那南墙。
轻歌心思惆怅,千回百转。
许久,她直接拿起晶莹剔透的酒壶,与东陵鳕的夜光杯相碰,“东陵国王雄韬武略,心怀天下,本侯佩服。”
言罢,她仰起头,举起酒壶,往下倒。
壶嘴里蔓延出一条线,准确的落入了轻歌的口中。
梅子酒最出名的便是百感交集,五味杂陈,有三分酸甜,三分香醇,三分苦涩和那一分的浓烈。
人生往往如此,喜乐参半,福祸相依。
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谁又知三十年后,何人笑傲风云?
今夜,注定是要不醉不休。
东陵鳕像是着了魔,不停的灌酒,借酒消愁,却是愁更愁。
东陵鳕凑在轻歌耳边,眉开眼笑,眸子里却全都是忧郁,他呵气如兰,问,“与你并肩的人,一定要比我更欢喜你,不然,我会难过的。”
忧郁的男子从不知露骨为何意,却坦然告白。
他笑,眼角寒光闪烁。
夜色妖娆,谁又看得清是眼泪还是酒水?
玉碎斑驳的男子,并非无家而归,而是找不到家。
他是踏着七彩祥云而来的英雄,他也不会做逃兵,只是他想守护一生的姑娘,能够徒手劈榴莲罢了。
要他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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