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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夜宴
    关客看着李多安不再笑的脸,心中顿时舒服了很多。

    一行人拦了两辆出租车,关客和李多安在前,弟们在后,向着市中心的高岗大酒店驶去。

    路上,李多安虽然不在露出了他瘆人的笑脸,可是嘴巴却也一直没有停过。他绷着一张脸,继续吹嘘着自己的功勋业绩。

    关客只觉得耳畔嗡嗡地鸣响,竟是一个字儿也听不进去。他的眼前时有或黑或红的点,不断地上下左右缓慢跳动。他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一下一下将血液泵到他的脑际。太阳穴处的青筋随着心跳声一起一伏,仿佛是一个顽童在敲着一面鼓,只是这面鼓似乎有些脆弱,随时都可能破碎。

    胸口处那种恶心的感觉一点一点地漫了上来,关客既感到喘不过气来,又感到一阵眩晕。他闭上眼睛,在李多安喋喋不休的言语中掏出了蓝色的镇痛药丸,吞了一粒下去。

    高岗大酒店看起来和它的名字一样不起眼,只不过是市中心一处寻常的二楼商业房,占地不大,楼也不高,在繁华的市中心,比比皆是的高楼大厦,足以能淹没它弱的身躯。远处深蓝色的天空渐渐转黑,夜晚快要到了,红的,黄的,彩色的霓虹灯纷纷亮起,尽管现在还不是特别明亮,但也足以渲染出一番热闹的景象了。高岗大酒店看起来似乎很穷,楼顶上只有抹着红漆的五个用塑料做的大字,一入夜便成了黑漆漆的一片。一楼二楼的暖灯陆续亮了起来,然而大楼的门口却是什么都没有。

    繁荣的商业街里,店面前不仅会有闪烁的彩灯,用灯光拼成店面的名字,豪一点的店家,还会有落博尔特公司研发生产的美女机器人,它们的动作虽然僵硬,但神态绝对妖娆,再加上夜色的笼罩,足以吸引一大批行人光顾。

    高岗大酒店的门前既没有闪烁的彩灯,也没有美女机器人,大堂中只是亮着一盏橘黄色的暖灯。

    高岗大酒店的设备虽然简陋,但是门前绝不冷清。一辆辆或红或白或黑的锃亮轿车陆续抵达,车门打开处,一位又一位穿着笔挺西服的人走了下来。互相认识的人只是彼此的点了点头,既没有大声的喧哗,也没有打算长谈的意思。他们有条理的进入一楼大厅温暖的橘色灯光中,再由楼梯爬了上去。

    入夜的高岗大酒店人虽然来了很多,但却很安静。

    关客和李多安走下出租车的时候,明显感觉这边清净了很多。一位位穿着西服的人从他们面前走过,全是面容严肃,不苟言笑的人。

    李多安刚一下车,便闭上了嘴巴。他整了整自己的衣服,面容严肃,看上去竟然也有了那么点的气质。

    关客点评道:“你很有做神棍的潜质。”

    李多安在嘴旁竖起食指,嘘了一声,提醒他不要说话。

    关客不再多言,和李多安跟着黑色的人潮,涌入一楼的大厅中。

    大厅的过道两旁全部摆满了西式餐桌,满张桌子上都放有两三盘甜点和两瓶红酒。很少有人大声交谈,清一色穿着黑色西服的人们只是偶尔窃窃私语。

    关客刚一来到大厅里,还以为到了上层的名流社会。他刚准备品尝一杯红酒时,李多安拉了拉他的手,声说道:“我们上二楼。”

    整个酒店一共就两层楼,所以没有电梯。一个个大佬们全都平心静气地爬楼梯。

    关客刚转过第一层楼梯的拐角处,就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他感觉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仿佛是一条溺水的鱼。李多安一直注意着身旁年轻人的动静,见他有异,便搀着他一层一层地向上爬去。

    等到爬上二层楼的时候,关客抹了抹额头上的虚汗,在喘息间难免想起了沈月婷。虽然相处短暂,但他仍然记得她身上的香水味,直到现在,他也依然感谢她的帮助。他发现在他渐渐向他的目的走去时,也会渐渐忘掉润可。他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二层楼上摆满了中式餐席,桌与桌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很多,并且食物也要丰富很多,竟然每桌都不一样,但是相较平常人家的宴席,每一桌上的菜肴还是少了很多。同一楼的大厅中人们一样,二楼的人也很少说话,甚至连窃窃私语都不曾出现。

    李多安领着关客来到一桌无人坐的宴席上,看他轻车熟路的模样,明显座位早就安排好了。

    人多话少的环境让关客感到压抑,他忍不住问道:“老大什么时候会来?”

    “快了。”李多安怡然自得地吃着桌上的山珍海味,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压抑。

    “为什么他们很少举筷子?这不是宴席嘛?怎么搞得跟丧葬似得。”

    李多安细细嚼着嘴里的一块鸽子肉,慢慢品尝着其中的鲜美滋味,等到觉得味道淡了时,方才咽了下去。他声说道:“这你就不懂了吧。你看桌上的食物多吗?不多呀。所以宴席并不是真的宴席,它只是聚会的一种手段,一种形式,所以大家吃得很少,甚至不吃,因为这场宴席散后,还会有另一场宴席。之后的宴席才是真正的宴席。”

    关客不由咂了咂嘴。现在看着满桌的饭菜只觉得太多了些。他摇头叹息道:“这也太奢侈了。”

    李多安翻了一个白眼,说道:“你懂什么?这叫大气!这叫优雅!”

    关客心中鄙视之,默默想着,这叫装十三。

    一位老人携着一位年轻的女人走了出来。老人脸上带着厚厚的墨镜,那是很普通的老花镜,实际上在路边摊上只卖五块,如果你要买多的话,摊主说不定会给你打个折。但是普通的老花镜戴在红岗老大的眼睛上就会显得不普通了,也许多年以后,它会被当成古代的青花瓷一样保管。年轻的女人穿着一身露肩的红色裙装,头发理成一卷卷的,长度正好及到肩头。她的发型很容易让人回想到遥远的民国时代。她的脸上一直带着浅浅的微笑,帮众们便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于是她不由笑地更欢快了。

    老人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背依旧挺得笔直。由于脸上一直戴着墨镜,所以谁也看不出他的表情。也许这也是墨镜的另一种功效。

    老人站在前面,开始了他的演讲:“孔子曾经对着流水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光匆匆,转眼又到了月底,大家再次聚到了一起。我已快到六十了,所以愈发觉得时间过得很快。这么多年来,红岗经历了无数的风雨,仍然屹立不倒,这不仅仅是我的功劳,也是在座的功劳。大家一起努力,同是一条心,才有了今天辉煌的红岗帝国!我知道在别人的眼中,它已经很大了,可是我还是觉得有些。古人曾说,不进则退,多么简洁的四个字,却蕴含了多么大的道理。这四个字既适用于千年前,也适用于千年后,所以它同样适用于现在。”

    “所以我们这些老人才说,红岗还是太了,要往外走一走。”

    老人开始踱起了步子,一边走一边接着说道:“可是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子嗣。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这是曹操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也是一句很有道理的话。长寿的乌龟尚且仍有死亡的一天,何况是人呢。虽然大家伙常常说,红岗的老大还硬朗着呢,但其实他自己清楚,那只是吉利话,漂亮话,温暖人心的话,并做不得数。对于生死这样的事,谁也做不得数,就是老天爷也未见得知道谁会生,谁会死。”

    老人站定身子,平静望着场下的帮众,说道:“所以我得想想红岗未来的路应该怎么走,更准确得说,我得找到一位合适的继承人。”

    宴席中的人们开始声地窃窃私语起来。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肯定会以为老头子要找一个特别孝顺的义子,在伺候完自己百年后,舒舒服服的归天,哪里会管他身后人的想法。但是今天,我要告诉你们,你们全都想错了,我虽没有子嗣,但是红岗就是我的儿子。红岗为什么要叫红岗呢?因为那是用鲜血染成的,因为那是用鲜血铸就的,正因为它身下的层层白骨,才孕育出今天辉煌的红岗帝国!”

    “义子?”老人嗤笑一声,“只是一个名号罢了。如果我哪天收了一名义子,那这个义子很有可能会成为一头忘恩负义的狼,在我病恹恹时再使劲得捏住我的喉咙!”

    “所以我从不曾有过这个想法。我一直都想着,从你们中选出一位,能堪大用的,来继承我的衣钵,使得红岗始终屹立不倒。只要它矗立在这个世上,我也就还在这个世上活着!”

    老人又重新踱起了步子,他接着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会一直观察你们。品行,处事,待人,能力,修养,等等等等,我会考察你们的所有。我虽老了,眼睛也花了,但是看人却很少失了准头。什么欺瞒,欺骗,诡诈等等阴森伎俩随你们去做,但是最好不要被我察觉到了,否则你会死得很惨。我虽心善,但狠起来也是可以使一个人消失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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