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夜试着将他的势力一点一点向着平乐市的偏远东北方向渗透。虽然平乐市的大半地方都已有了主,但有些偏远的地方不但没有什么油水,而且还有些扎手,所以很少有大佬愿意接手。
市井之间多得是疯狂之人,若是惹怒了他们,虽然咬不死你,也会追着你的屁股不放。大佬们自然不害怕有人盯着屁股,但是被人时时刻刻盯着屁股,实在让人心烦。为了让自己的心情舒畅一些,他们宁愿放任那些地方。固守本已有的东西便已经不易,若是再入手更多扎手的地方,恐怕会把本已有的东西都弄丢掉。
喜欢非主流潮流的王晓夜自然不会这么想。在他的眼中只有弱肉强食的准则,其他的一切思考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真正的意义。唯有拥有更多的土地才能显示自己实力的强大。只要多占领一个地方,就会多出一个产出财富的源头。
要把自己的实力像滚雪球一样滚得越来越大,在王晓夜的方中,采取的方式无非就是硬抢硬夺。真枪实弹远比任何方法都更有威胁性。把刀架在那群敢于反抗的人们脖子上,他们反抗的声音就会弱很多。也许有几个不怕死的还会出来叫嚷,那就干脆毙了他,把他拖到阴沟里喂狗。人们看到反抗者的下场,自然会老老实实得臣服。不需要他们从心底里臣服,只要口头上表态就好。
他不需要别人的尊敬,只需要别人绝对的服从。
平乐市的地下世界开始有了轻微的动荡。每到黑夜,东北偏远地方的娱乐场所就会发生几起斗殴事件。轻的情况下,几个人缺胳膊断腿,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半年下不来;重的情况下,会死好几个人,把找乐子的人们吓个半死。当然,第二天的凌晨,你不会再看到尸体,谁也不会看到。报纸上当然像平常的每一天那样报道着趣事,一件斗殴的详情都不会有,更不用说致死的报告了。
起初,王晓夜占领的过程并没有受到什么严重的阻碍。无论是kv,还是地下赌场,还是暗娼所在,在搞定了它们的幕后真正操控者后,这些全部成了王大少的私有产品。十几股地方势力要么被灭,要么选择了逃亡。占领的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使得王晓夜每天带着张润可哼着曲逛街。
没过几天,他的曲子便哼不出来了。李宏死后,跟随他的李氏村庄连夜逃离,一夜之间便撤离了杂货铺。虽然去往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生活是最明智的选择,但谁也没提,因为他们不甘心。这样的一个好人不能就这样死掉,而像王晓夜那样的混账也不应该潇洒得活着。他总得要付出点代价。他不付出点代价对不起死去的人们。
心怀恨意的人们没有选择逃离,而是加入了平乐市东北的一股势力,重组之后他们自称为好汉帮。好汉帮原本没有什么名号,就是十几个人管着当地的一些地下生意。他们也听说过李宏手下的那帮人,当他们真正碰见的时候,颇有些英雄惜英雄的模样,于是这股势力迅速壮大起来,并吃掉了周围的四五股势力。
挡着王晓夜路的地下势力组织,全部被干掉了,你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发现这些组织成员完整的尸体。王晓夜的办事风格,向来是没有最绝只有更绝。在这样残酷手段的震慑下,剩下的那些势力大多望风而逃。他们虽然也想继续过着称王称霸的生活,但总得要有命享受啊。
王晓夜的势力一路渗透过去,几乎占遍了百分之八十的地方。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的时候,好汉帮却成了卡在喉咙中的一根刺。
好汉帮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出击。大块头李余领着弟兄们到处砸场子,到了地方二话不说,先大肆破坏一般,打残几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人,再和他们的头儿说话。如果他们的头儿说的话不合他们的意,自然又是一番好打。
将近两百个穿着西服的人被好汉帮的人打残了,在医院里不躺上个十年半载根本出不来。王晓夜的占领机会终究还是被阻拦下来。
一家装饰得金碧辉煌的酒店里,李余将很重很重的锤子放在一个穿西服的头儿脑袋旁,并一下一下轻轻敲击着地板,吓得穿西服的头儿脑门上流出了更多的汗。李余用大手拍了拍躺在地下人的脸,说道:“回去告诉你们大少,就这点虾鱼蟹将,能济什么事?我是很看好你们大少的,做事够冷酷,够嗜血,不过想要达成目的,还是亲自来一趟的比较好。我最看不起胆懦弱的人,难道大人物都喜欢当缩头乌龟,躲在暗地里操控全局,却让手下人出来打生打死?这样,我们约个地方,来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怎么样?谁打赢了谁就是这个地方的老大。怎么样?很公平吧?”
穿西服的头儿瞥见一旁有他脑袋一样大的锤子,上面沾着丝丝缕缕的血,不由得就有些发怵。他在红岗里面跟着王大少混了好些年,虽然是个管事的却没有真的打过几次架。这种刀尖见血,性命脆弱的场景他还是第一次见。他吓得便失禁,身下污湿一片。
李余皱了皱眉,掩了掩鼻子,将大锤重重的砸在地上,发出的巨大声响把地下的人失了的魂招了回来。“你还没回我话呢?公平不公平?”
穿西服的头儿在大锤的威慑下,哪里敢说不字?他把头连点了几点,连连说道:“公平,当然公平。”
李余听到了回答,很满意,将大锤移开,说道:“记得要把话带到哦!”
穿西服的头儿再次点头如捣蒜:“一定,一定。”
……
……
转眼之间,已经到了六月三号,便是约定收缴回贷款加利息的最后日期。关客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的任务,只差一个人,就能圆满得给出一个交代。只差一点点,他就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凭着这份答卷,他可以提出一个要求,凭着这份答卷,他相信李怡会答应自己的要求。
在这样一个过程里,最重要的是要完成这份答卷。只差一点点,就是面前这个女人,他就可以写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可是行百里者半九十,到了最后关头往往才是真正的开始。关客不曾放弃努力,他知道努力不一定有成果,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有成果。
直到现在他依然没有成果,但是他已经准备放弃努力了,这倒并不是因为期限已到,而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他说不上来。也许坦然放弃也是一种勇气,也许有时候一条道走到黑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也许十全九美才是真正的完美。
咖啡店里,关客与施枚对坐着喝茶,他们一齐看向窗外行色匆匆的行人,沉默不语。舒缓柔和的音乐在咖啡馆里轻轻得飘荡,在情人的眼中是浪漫,在即将分别人的眼中是离愁。
离愁别绪的氛围并不是很浓,关客只能感受到一点点。在这最后一天与施枚的相处中,他不再提钱的事情,只是默默得陪着他走过马路,穿过巷,默默得陪着她喝茶,沉思。
趴在桌子底下的阿黑面前也放着一杯咖啡,浓郁的香气飘散,诱得他嗅了几嗅。他浅尝一口后,便一口气将杯中物全灌下了肚中。口中香气缭绕,就连从胃里吐出的胀气都是香的。原来除了酒以外,还有这么好喝的东西。阿黑摇着尾巴,疯狂得蹭着施枚的双腿,意思是给我再来一杯。
施枚微笑着看着阿黑鼓囊囊的肚子,说道:“你都喝了十杯咖啡了,不能再喝了。你看你的肚子,撑得鼓鼓的,再喝就要炸开了。”
阿黑加大蹭腿的力度,意思是我还能再喝一杯。
“不行,你还是老老实实的趴着吧。”她的语气虽然很温柔,但却很坚定,给人不容置疑地感觉。
阿黑知道没有可能再喝上一杯,不免垂头丧气。
关客说道:“你就不怕成为史上第一只被撑死的狗?”果然还是气味相投者最懂得彼此的心意,阿黑听到这话,心想世上有千万种死法,若是因喝多了咖啡而撑死,岂不是要贻笑狗界?我是一只有尊严的狗,不能做出这样的蠢事。
看见阿黑老老实实得趴在地上,不再撒娇,两个人方才不再理会,又开始转头沉默得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
关客静静享受着与施枚的相处时光,直到日已偏斜,昏暗来临,他才开始说话:“你有没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事?”
施枚说道:“从来没有想过。”
关客默然半晌,终于说道:“我要走了。”
“我知道。前几天你时时刻刻都在催我还钱,我便知道你要走了。”
“我都要走了,你不能送我一件礼物吗?”
“不能。”
“好歹我也带你看过星星,看过月亮,还让阿黑逗你开心。”
“这十几天可都是我在掏钱,已能抵得上你的看星星,看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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