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最终仍是柏兴腾如愿以偿,起诉离婚,并且胜诉。
为了柏源,在媒体那边他也花了不少钱,将事情压下。
毕竟汪茗雨做了太多见不得光的事,一旦被媒体挖出,且不说他的脸没处搁。
光是碰违禁品这一项,就会引起群愤,他不想柏源日后走出去,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他有一个吸毒的妈。
就连原本在她拒绝签字后,若起诉离婚就打算让她净身出户的计划,也在最后一刻做了更改。
仍是按照那份协议,把之前说好给她的都给了,也算是仁至义尽。
普通男人都忍受不了老婆给自己带绿帽,何况他还是一个成功人士。
但为了儿子,也为了创业初期时,汪茗雨对他的陪伴,柏兴腾还是放她一马,没有赶尽杀绝。
此事一了,两人算是真正的分道扬镳,即使汪茗雨始终不愿接受,但事已成定局。
柏源没去法庭看最后的判决,那日从看守所见过汪茗雨最后一面,出来后没几日,他一个人背着包去了西藏。
汪家人最后还是找了关系,把汪茗雨弄了出来。本就除了吸毒一项,其他都是柏兴腾设计的,也留了一手,并没有置她于死地。
只不过她死性不改,出来后对柏兴腾的两个情人各种骚扰,又大闹其公司。
甚至还铤而走险,请人绑架柏兴腾的女儿和小儿子。
好在柏兴腾早有准备,有惊无险。
不仅如此,还找了个油头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关了几天。
汪茗笙又把她弄了出来,从精神病院出来后,汪茗雨在某些方面越发的变本加厉。
不久后,媒体爆出一则新闻,腾达实业董事长的前妻被发现死在情人的床上。
警察给出的死因是,毒品过量至死。
事发时,柏源正在拉萨的一间小酒馆里,喝着酒,谈着吉他,脑海里其雨的身影不时浮现,怎么都挥之不去。
这生活寂寞如雪,身边来来回回,美女如云,却没人再能给他那种温暖的感觉。
他想起初见其雨,她清冷的样子;想起她明知他是在无理取闹,虽已下班,还是尽职尽责的过来给她扎针时的样子。
想起自己躺在雨中,来来回回那么多人,只有其雨停下,救他一命。
模模糊糊中,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以及她那双温暖有力量将他扶起的小手。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爱,亦算不算喜欢。
他没喜欢过,也没爱过,他一直不相信所谓的爱情。
这个东西飘渺虚无,不切实际。
以前有个朋友跟他说,你不相信那是因为你没遇见。
他还记得自己当时问那个朋友,怎样才算爱一个人。
那朋友说,爱一个人就是,你看到她时会心跳加快,见不到时会想念。
但你又找不到任何爱她的理由。
爱情是盲目的,也是没有道理的,或许只是因为在某个时刻,对方的突然出现满足了你心里的某种需求,你由好奇产生了依恋,从而演变成爱。
也或许对方的长相气质,性格举止刚刚好是你喜欢的样子,只需一眼,你就心动了。
朋友说,那是一见钟情。
正被家庭与情感同时困扰的柏源,关掉了一切与外界联系的设备。
躲在拉萨这个不知名的藏式旅馆里,每天跟老板家的小孩学几句藏语,或者晒太阳发呆。
到晚间时,总雷打不动的去小酒馆喝喝酒,跟老板谈谈吉他学唱民谣。
他的自我逃避,让远在京城的柏兴腾心急如焚,却又联系不到他。
柏兴腾不是个好心之人,但汪茗雨一死,他不想和儿子彻底陌路,日后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
他虽有儿有女,但柏源却只有他这个父亲,亦不想柏源,有朝一日想不开,走他母亲的老路。
到这一刻,柏源就像消失一般,无人知道他的去向,柏兴腾这才着了急。
汪茗笙也一样联系不到柏源。
只能自己处理好汪茗雨的后事。
柏兴腾自离婚那一刻起,对汪茗雨已经没有义务,心中并且还对其怀有深深的厌恶,自是不愿管。
他现在就担心柏源别出了事。
立刻又着人去找,最后通过公安的朋友得知他正在拉萨。
柏兴腾的人找到柏源时,他正坐在院落中晒太阳。
原本白皙的脸已经换了颜色,黑黑的,一双眸子清冷无光,整个人瘦了一圈。
听到来人说他母亲死了,父亲正在找他,也没多大涟漪,面无表情,让人觉得他冷血无情。
有些痛,痛到极致就会没了感觉。
柏源想,再离开京城时,他的痛觉神经已经渐失知觉,麻木不仁是他现在的主旋律。
待柏源再回到京城时,汪茗雨已经永睡墓园。
柏源木然的站在她的墓前,看着幕碑上那张笑容灿烂的黑白照片,竟没有一丝感觉。
只觉陌生。
其至,还有一种解脱之感。
一群燕子啼叫着飞过头顶。
时值炎炎夏日,热风习习,汗水浸湿了他的衣衫。
四周的树枝随风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大自然的瑰丽与热闹,依然没能减轻柏源心头的孤单,他抬头看着天空,蓝天白云不知何时起,看在他眼里也失了颜色。
世界就这么毫无预兆的,在他眼里、心里变成了黑白色。就这么一脚轻一脚重的,木然离开墓园。
将生命里最初的某些东西,永久的留在身后。
———
旭恒的身体已经彻底好起来,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因共同度过此劫,变得越发的浓烈。
小天天一天天长大,也越来越皮实。
他们的生活依然平淡而充实,悄然而幸福。在这座喧嚣的城市,一家人把日子过的有声有色。
旭恒从没这么满足过,快乐过,他有时候甚至会想,过去所有的不如意,是不是就为了遇见其雨。
和她组建一个家庭,过今天这样踏实而幸福的柴米油盐生活。
那些一般人为此争吵不休的生活琐碎和鸡毛蒜皮,在他和其雨这里都成了趣事。
他们是那么的合拍,有那么的心有灵犀。
相同的三观,良好的教育,渊博的知识;一年少丧父,一个出生即丧母,他们能理解彼此内心的缺失。
又都善良而小心的帮对方愈合伤口。
那么的心疼彼此,热爱彼此。
这样的精神相通,让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不离不弃,亦成为了灵魂伴侣。
旭恒为了让其雨更好的从事自己热爱的工作,无后顾之忧。
主动将工作减半,半天在公司,半天在家里。
亲自带天天。
在这方面他和其雨观点一致,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在他最需要父母陪伴之时,不要只给他背影。
那会是他一生的缺失与阴影。
他们爱彼此,亦如这般的爱着天天,这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是他们共同孕育的生命。
亦是老天赐予他们的珍贵礼物与无价之宝。
闲暇时,他亦跟着智玉芳学做饭,心里盘算着,等天天大些还是要搬到那边的套房去住。
这里太大了,人太多,他跟其雨很少有二人空间。
最重要的一点,他其实不太喜欢家里有陌生人,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把这些人都辞了,自己亲自带孩子,打理家事。
但天天是他的长子,亦是阎耀远的长孙。
他跟其雨有多爱天天,阎耀远就有多重视天天。
他们斗不过,就只能妥协,以求和平共处,多些与天天相处的时光也是好的。
关于天天的教育,旭恒很清楚,阎耀远是绝不可能妥协。
他和所其雨能做的,就是在天天长大之前,尽他们所能,陪伴他,爱他。
又一个周末,其雨难得休息一天,想在家里烧烤热闹热闹。
旭恒叫了叶依,阎旭豪又去国外出差了,这次去的是中东国家。
人都联系不上,叶依最近正好有些闷。
她已定决定在京城定居,不跑了。
在798艺术区开了间画廊,不图赚钱,每天就躺着当条咸鱼,顺便把爱好当成职业。
就图个高兴。
趁着阎旭豪不在,又把头发给剪了。
她今儿穿一件白衬衫,搭一条黑色七分裤,衬着她那刚比寸头强一点的短发,英气十足。
看的其雨心痒痒的,嚷嚷着也要去剪。
旭恒刚好听到,如临大敌的跑过来,对着叶依就没个好脸色。
“你就不带个好头,头发剪那么短,跟个男人似的,看二哥回来不揍你。
真是一天不打,上房揭瓦。”
又对其雨道:“老婆,咱可不剪,长发多好看。”
“我热。”其雨看了叶依的短发后,是真的想剪了。
好看又舒服,羡慕。
正说着,吴芸两口子和陈平仲也到了。
叶依好像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还有两个人要来,不介意吧。”
“你朋友?”旭恒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