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杰瑞!”
“杰瑞,醒醒,快醒醒……”
“让我来!”有人走过来挤开了其他人,贴到李瑞杰耳边直接用大嗓门喊,“杰瑞,伯克希尔哈撒韦的股价涨了,快出手吧!”
“什么!”李瑞杰一骨碌坐起来,直到听到众人的大笑声,才发现被史泰龙坑了。
“杰瑞,你要庆幸媒体都走了,否则他们爆料《洛奇》的投资人,竟然在看自己的电影的时候睡着了,肯定是大新闻。”
“知道了,我的耳朵都快聋了!”
众人走出影院,媒体确实都走了,原本来的就是贝城本地的几份小报和电台,远没有大城市的媒体那么难缠,但还有部分影迷迟迟不肯离开,见到他们出现,立刻围了上来。
史泰龙有求必应,耐心的一一给他们签名,他刚刚成名,还没有过足明星的瘾呢。小孩子们则更喜欢富兰克林威尔逊,威尔逊做了几个凶狠的表情,满足他们合影的要求,也许在他们眼里富兰克林威尔逊扮演的拳王就是个大怪兽吧。一个看起来很腼腆的小伙子,鼓了半天的勇气,终于在同伴的起哄下,给梅丽尔斯特里普送上了一束红玫瑰。
众人又忙了近半个小时,最后一批影迷才渐渐散去,现场除了他们,就只剩几个妙龄女郎,包括刚才那个冲上台的发春少女——看来这次还真不是院线安排的,对史泰龙大抛媚眼,不知道史泰龙最终会带走谁,或者会带走几个。
“杰瑞,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史泰龙倒是很仗义,似乎是不愿吃独食,提出请女孩们喝酒,还邀请富兰克林威尔逊和李瑞杰一起去——1984年,美国出台《最低饮酒年龄法案》,才规定21岁才能饮酒,在此之前,对酒精的管理并不严格。
最终李瑞杰、史泰龙、富兰克林威尔逊和几个女孩一起进了一间酒吧。几瓶xo见底,史泰龙就已经左拥右抱上了,女郎们围着史泰龙,拼命讨好,希望史泰龙带她们去好莱坞发展,史泰龙还没昏头,知道就算《洛奇》取得了成功,他顶多算二线明星,还轮不到他决定电影选角的事,净捡一些惠而不费的话,哄女孩们高兴,连富兰克林威尔逊都一边一个姑娘,唯独李瑞杰这个真正能带她们去好莱坞的却没有人理。史泰龙见状冲旁边一个烫了一头密密麻麻小卷发的女孩耳语了几句,那姑娘看着李瑞杰的眼神立刻放起光来。
“嗨,听说你是投资人,你说我可以做你下一部电影的女主角吗?”女孩靠到李瑞杰身边,冲李瑞杰边眨眼边问,那意思很明显,只要李瑞杰同意,今天晚上她就是李瑞杰的。
李瑞杰瞥了一眼,他都不知道这个时代为什么会流行这种审美——只见这女孩的发型乍一看像个鸟窝一样,还染成了五颜六色,厚厚的嘴唇跟猩猩有的一比,耳朵上还挂着两个夸张的大耳环,几乎垂到肩膀上,这副打扮也许在此时的美国是时髦,但是实在不符合李瑞杰的审美观,“我先给你些建议吧。你今晚就回去把头发洗干净,然后拉直,把嘴唇上注射的硅胶抽出来,耳环也取下来……”
“切!”还没等李瑞杰说完,女孩已经不满的一摆手走掉了。
“杰瑞,你这样是泡不到妞的。这样吧,我再给你个机会,让你随便选一个。”史泰龙冲李瑞杰眨了眨眼,又瞟了一下怀里两个金发女,那意思是让李瑞杰挑,李瑞杰瞟了一眼——只见这两个也是鸡窝头,头发倒是没染成五颜六色,但是嘴唇上、鼻子上各钉着数个唇环、鼻环,浓重的眼影抹得让人连脸都看不清,一个胸部大的像椰子一样,一个像西瓜一样,更奇葩的是,她们脖子上还戴着狗圈,黑色的皮套,尖锐粗大的铁钉向外扎着,也不怕把胸部给戳破了,无论是长相、打扮,李瑞杰对这几个女人都完全没兴趣。
“呕,我要出去清醒一下!”说起来,这是穿越以来李瑞杰第一次喝酒,不知道为什么才喝了半杯xo,就觉得头晕目眩,尤其是闻到酒吧里四处弥漫的烟味后,还有一股强烈的呕吐感,记得不错的话这种状态应该是喝醉了,杰瑞李这么好的体格,肝功能应该很好,怎么这么浅的酒量?想李瑞杰上辈子在国企当秘书的时候,一斤以下基本没感觉,曾经一次晚宴喝了两斤52度的白酒,还连夜给领导写好了年终总结。
寒冷的空气登时让李瑞杰的脑子清醒了很多,李瑞杰估计外面的稳定已经降到五度以下,紧裹了裹身上的羊绒大衣。
贝城位于五大湖区,这里是美国最先发展起来的地区,虽然后世这里是美国的铁锈带,但是此时经济发达,虽然比不上纽约、洛杉矶灯红酒绿,但是贫富差距小,百姓普遍丰衣足食,街头甚至连个流浪汉都看不到。如果是在此时的纽约时代广场,李瑞杰可不敢夜晚一个人走——据史泰龙说,时代广场周围是纽约的贫民区,一到晚上,卖淫的,贩毒的,抢劫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跟李瑞杰后世记忆中那个时代广场完全不一样。
但是李瑞杰站了还没多大会,又是一股刺鼻的烟味传来,浓烈的烟草气息中间,还隐隐夹杂着一股腥臭。几个半大孩子从李瑞杰身边走过,看来路是刚刚看完电影,从影院出来的,他们的穿着吸引了李瑞杰的注意。一个穿着兜帽卫衣的孩子,背后竟然印了个洛奇的头像。其他几个孩子虽然外套上没有,但是前襟露出的衣服也印着各种洛奇的照片,让李瑞杰想起了后世各种主题的印花服饰,可是李瑞杰记得没有授权任何一家公司生产《洛奇》的印花服饰啊。
李瑞杰紧赶两步,走到那穿卫衣的孩子身后,才发现原来衣服是几个孩子自己diy的,他们用透明胶带把《洛奇》的宣传海报粘在了衣服上。这时几个孩子的说话声,也传进了李瑞杰耳朵里。
“嗨,麦当娜,跟我们一起喝点带劲的东西吧,而且我这里还有更带劲的东西奥。”
“麦当娜?”虽然美国人的重名率比华国高,任何时候站在任何街头叫一声苏珊或者米歇尔,肯定有几个女人会答应,但是麦当娜这个名字在美国可不常见。这个名字来自拉丁语,有夫人、太太的意思,同时又指圣母玛利亚。在美国取这个名字,就跟在华国取个名叫“武则天”或“王母娘娘”一样奇葩。
而李瑞杰知道的美国叫麦当娜的更只有一个,那就是那个流行音乐大姐大麦当娜。五十多岁了,一身皱皮赘肉,还喜欢晒各种暴露照片,高居美国人最讨厌的明星第一位,连贾斯汀比伯都被她打败了。
小混混仍然在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卖力推销着他所谓的好东西,李瑞杰顺着小混混的目光看过去,见那是一名个子不高的女孩,穿着一身女式校服,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女孩歪戴一定货车帽,帽檐四周露出的头发都是黑色的,女孩白了小混混一眼,没理他。
李瑞杰笑着摇了摇头,就说怎么可能这么巧就碰到麦当娜,他可是清楚的记得那位未来的流行音乐天后是金发。
“不要跟她说话,马文!她是个怪胎!”旁边有人给小混混帮腔。
“你看,麦迪,你这样会没有朋友的!”小混混再次尝试拉女孩下水。
“我不需要朋友!”黑发女孩酷酷的瞥了小混混一眼,扭头就走。
“嗨,麦迪,麦当娜!真是个怪胎!”小混混叫了半天也不见黑发女孩回头,悻悻的骂了一句,领着其他几个孩子离开。
“险些把大生意忘了!”李瑞杰一拍脑袋,之前光盯着《洛奇》的票房,险些把更大的生意忘记了,连几个孩子都不如,后世美国电影的周边收入可是远超电影票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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