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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各显神通
    萧遥从顾世年手中接过青玉筒,往桌子上一放,慢条斯理抽出一支。



    在大家的众目睽睽之下,展眉笑道“看来,萧某是要当众献丑了。”



    钟桃娇坐不住,催促大哥去看到底酒筹上写的什么。钟子斌只好凑过去看,然后念道“诗词令,限一注香之内,做一首《南歌子》。还好我没抽到。”



    燕容凌笑着看向萧遥“今日可大饱耳福。”



    萧遥不愧是萧遥,起身不过几息,就开口吟道



    “空有怜花意,



    徒挂春归去,



    也难挽留也难弃,



    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



    花谢君休惜,



    燕归君莫喜,



    此去经年两难见,



    冬去春来再见亦枉然。”



    燕容凌和顾世年同时点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即兴写出这样一首词,不亚于七步成诗。



    顾芳华也暗自点头,果然萧遥盛名之下无虚士,萧遥是有真才实学的人。



    萧遥吟完之后,拱手作辑笑道“仓促之下,大家见笑了,下一个该容凌兄了。”



    燕容凌还没有接过青玉筒,顾芳华就娇笑道“我的飞花令呢?还没有玩呢,六表哥,你抽飞花令好不好?”



    “好啊!就看我有没有这个运气。”



    燕容凌坦荡荡一笑,伸手从筒里拿出一支酒筹。那骨骼分明的大手,白皙修长,顾芳华微微恍神。最后在无定河里看见容凌哥哥,就是这只手在执笔画着什么。



    燕少洵暗暗懊恼,希望燕容凌不要抽到飞花令。如果自己能抽飞花令,陪顾明珠玩一回,那才叫有缘。



    结果天不遂燕少洵之愿,燕容凌抽到的,正是另一支飞花令。



    “明珠表妹,请。”



    顾芳华也不客气,张口就道“花开堪折直须折。”



    “落花时节又逢君。”



    “云鬓花颜金步摇。”



    “人面桃花相映红。”



    “无可奈何花落去。”



    “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城何处不飞花。”



    这一轮,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又重新开始。轮到燕容凌开头“花褪残红青杏小。”



    “春花秋月何时了。”



    ……



    如此又说了两轮,眼看没完没了,燕容凌说到花结尾时,故意停顿良久。钟子斌大笑“容凌,你输了,喝酒喝酒!”



    燕容凌含笑执杯,连饮三杯,然后将杯底反转,笑着将青玉筒推到燕少洵面前,笑道“五哥,该你了。”



    燕少洵双手捧起青玉筒,摇晃了一下,里面的墨玉酒筹签叮叮当当发出脆响。



    “那看我收官,能不能来支好签。”



    说着,燕少洵从青玉筒里拈出一支酒筹,递向顾芳华,笑道“明珠表妹,你来帮我看看。”



    人前顾芳华并没有完全不给燕少洵面子,因为燕少洵的记仇和小心眼,已经深入顾芳华的心。



    顾芳华接过墨玉签打开,念道“好啊!五表哥,咦?又是诗词令。一注香之内,做一首《平生志》。”



    燕少洵心中一喜,这对对子,猜谜语他马马虎虎,可这写诗词嘛!张口就来。



    只是用谁的呢?



    为防之前有抄袭客,还是用主席诗词最为保险,况且还气势恢宏。燕少洵有心显摆一下,想出一首适合的,酝酿一下情绪,豪情道



    “西风烈,



    长空雁叫霜晨月。



    霜晨月,



    马蹄声碎,



    琵琶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



    苍山如海,



    残阳如血。”



    率先鼓掌叫好的是萧遥,他有点诧异道“想不到燕五公子的词,做得这样好!”



    燕容凌和顾世年也都称好,钟子斌更是道“我不懂诗词,不过听起来就觉得豪气万丈。”



    顾芳华微微叹息,燕少洵的词一直都作得好,记得皇帝舅舅生日时,他还当众作了一首贺词,震惊朝野。



    燕少洵也暗自得意,他可不是纯粹的抄袭,这大周没有喇叭,用成琵琶更有韵味。



    “献丑了,献丑了。”



    燕少洵装模作样谦虚,萧遥却道“去年我去探寻岷江之源,到了乌古拉山,哪里草原一望无垠。那些石山如雄关,夕阳如火,果真是西风烈,残阳似血!”



    顾世年向往道“可惜我还没有出过京城,听说边关十分荒芜,诗曰春风不度玉门关。真想去玉门关看看。”



    萧遥眼含回忆“那里黄沙遍地,树木稀少,说是春风不度玉门关,的确不错。”



    钟桃娇也无限向往,笑道“那萧公子,你觉得你走过的地方,哪里最漂亮?我还听说那大海是蓝色的,水很咸根本不能喝?”



    这里在座的人,除了燕少洵在后世,大概知道祖国大好河山外,就只有萧遥,才是真正的用足丈量河山。



    萧遥仔细想了想道“海水的确是蓝色,又咸又涩,可是据说风暴太大,我没有出海过。至于哪里最漂亮,你们听说过,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吗?”



    “听过。”



    钟桃娇马上回答。



    “我去过最美的地方就是益州,那里沃野千里,山清水秀。百姓安居乐业,路不拾遗,那里还有种可爱的动物猫熊,黑白二色,只爱吃竹子,憨态可掬可爱至极。”



    萧遥含笑侃侃而谈,大家都露出向往之色。



    这益州就是后世的成都,是燕少洵后世曾经去过的地方,接口道“萧公子有没有去灌县?那里有都江堰,据说是先秦时期李冰父子所造。至今仍在使用,是天府之国的由来。”



    萧遥点点头,惊喜道“去过,原来燕五公子对都江堰也如数家珍。那里的水利工程设计巧妙,李冰父子开山为渠。我还从茶马古道,一直到了松潘,最后到了乌古拉山。”



    顾芳华不禁动容,好奇道“萧公子,听说蜀地多猛兽,你一个文弱书生不怕吗?”



    萧遥掩嘴咳了咳,坦然道“其实萧某还是会一些拳脚功夫,加上家里也有人陪同,还好一路有惊无险。”



    “哇!原来萧公子还会功夫?我以前都没有听人说起过,原来是文武兼备。”



    顾芳华装作很有兴趣,心里却在暗暗思量,既然萧遥有功夫,还有会功夫的随从,那怎么会葬身狼腹?



    没道理走了大半个大周都没有事,轻车熟路回趟辽东还出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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