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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我反对
    (特别说明:这一章中发生的事情我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但根据剧情的安排,只能这么写了)



    这是郝好跟着宁丹第二次到看守所来见李小虎,案子已经由警方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检察院的起诉书也已经送达给了李小虎,这次两人来的主要目的,是想要征求一下李小虎对检察院起诉书的意见,以及找李小虎核实一下控方的证据。郝好还有一些疑问,通过自己脑海中播放的视频,他有一种感觉,李小虎和欧阳姗姗之间绝对不只小偷与警察的关系,也许还有其他的关系而不为人知呢。就是不知道这种关系会不会影响案子的结果。



    这个问题他曾经和宁丹沟通过,但从警方调取的服装店里的监控来看,由于距离过远,除了证明欧阳珊珊并没有殴打李小虎外,其他什么都看不清楚。



    在会见时,李小虎仍然坚持自己是被陷害的,坚持不认罪。



    郝好也看过李小虎在警方的口供,他在警方的陈述和现在的陈述一样,都坚决不承认自己偷了别人的钱包,在被问及郝好的钱包为什么会出现在他手里时,他则以沉默对待。



    宁丹要问的都已经问完了,和之前的结果完全一样。她看了看郝好,示意郝好可以就他所关心的李小虎和欧阳珊珊的关系问题进行提问。



    郝好看了一眼宁丹,又看了看李小虎。



    此时的李小虎看上去一脸的轻松,眼睛看着自己的双手,而那双手在不停的翻动,他好像是想找到自己手上是否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李小虎,说说你和欧阳珊珊的关系吧。”郝好突然开口,他想给李小虎一个突然袭击。要知道,人在被问到不被他人所知的秘密是,总是会露出惊讶、慌张等等表情。



    郝好在说话时,眼睛盯着李小虎,一眨不眨。宁丹的眼睛也是一动不动的盯着李小虎。



    李小虎那正在翻动着的双手,有一个轻微的停顿,但眨眼间就过去了,双手继续翻动着,头都没有抬,“欧阳珊珊是谁?我不认识。”



    郝好和宁丹都没有能够发现李小虎的异常,那个停顿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如果不是有心人,跟本就不可能看出来。而郝好的注意力全部在李小虎的脸部,根本就没有注意他的手。



    难道是自己想错了?郝好心想,但很快就否定了。如果两人没有关系,不会有那么长时间的争吵。但郝好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既然李小虎已经否认了,再问他也不会认的。



    结合速写视频内容和李小虎的否认,现在可以确定,李小虎与欧阳珊珊之间一定有特别的关系。



    离开看守所,宁丹开着车,郝好还是坐在副驾驶座上,他已经在驾校报过了名,春节前应该可以拿到驾照了。



    “你是怎么发现的?”宁丹开着车,目光注视着前方,嘴角挂着微笑,看来心情不错。



    说起来也是,自从接手李小虎这个案子,特别是在委托人要求必须做无罪辩护时,宁丹就一直紧锁着眉头,从来没有像这会儿这么高兴过。



    “很简单哦,从服装店的那段视频上看,在李小虎倒地之前,李小虎和欧阳珊珊应该有过一段交谈,而且欧阳珊珊还打了李小虎一下。但那个时候李小虎并没有借机倒地。欧阳珊珊还有一个有一个很不合理的动作,虽然视频看不得不太清楚,但仔细看还是能够分辨的出来,他在打了李小虎那一下后,在李小虎倒地前,有一个转身侧对李小伙的动作,这个动作显然是不合情理的。事实上,在李小虎倒地大喊之前,所发生的事情都透着诡异,而唯一的解释是两个人之前是认识的。如果说之前我还只是怀疑的话,今天李小虎否认认识欧阳姗姗,我可以确定他们之前是认识的,而且关系不一般。”郝好不可能把真想告诉你宁丹,但根据结果来进行逆向推理,特别是在有服装店监控视频的情况下,显然是很有说服力的。



    服装店的监控视频宁丹是看过的,但毕竟离得太远了,李小虎倒地之前的时间也不长,即便有人注意到,也很容易被忽视掉,没想到郝好竟然注意到了,而且看得是那么的仔细。可她哪里知道,郝好是通过脑海中形成的速写视频发现的,和服装店的监控视频根本扯不上关系。



    宁丹有种感觉,有了郝好的这个发现,对于无罪辩护可能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



    “带被告人李小虎到庭。”随着审判长的口令,穿着便装的李小虎被法警带上了法庭,然后在审判席正前方的被告人座席坐定。



    早在几年前,最高法院就已经禁止被告人上庭时穿着那种印有某某看守所字样的马甲囚服了。



    李小虎涉嫌盗窃案正式开庭审理。



    ……



    “审判长,对于公诉人提交的,平原春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郝好的询问笔录,本辩护人有异议。平原春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郝好,是本辩护人的律师助理,此时,正以被告人李小虎辩护人的身份,坐在本辩护人身旁。作为被告人李小虎的辩护人,他不能成为本案的证人,对他的询问笔录,也不应当成为本案中认定被告人李小虎有罪的证据。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被告人的辩护人来证明被告人有罪,……”



    在公诉人将本案唯一找到的被害人——郝好的笔录提交给法庭时,宁丹立刻提出了异议。



    正如宁丹所说,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辩护律师指证被告人有罪,否则,被破坏的将是整个刑事辩护制度,危害的将是整个刑事审判制度。



    在宁丹坐下后,合议庭成员做了简单的交流,然后审判长举起了法槌。



    “反对有效,郝好的询问笔录,本庭将不作为本案定案证据。”审判长短暂的停顿了一下后,问道,“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需要向本庭提交?”



    “申请商业街派出所社区警官欧阳姗姗到庭,她是第一个抓获被告人的警官。她可以证明被告人的盗窃事实。”公诉人平息了一下心情,把刚刚证据被当庭确定无效后的失落仍在脑后,按计划要求法庭通知欧阳姗姗出庭作证。



    不大一会儿,穿着一身干净整洁警服的欧阳珊珊在法警的带领下走进了法庭。



    她看到了郝好,显得有些惊讶。



    被告席上坐着一个涉嫌盗窃的小偷,而受害人则坐在辩护席上,为偷自己钱包的小偷做辩护。这一幕让她有些不能适应。



    郝好也看到了欧阳珊珊,微微的对她点了点头,并报以我们又见面了的微笑。可这个微笑在欧阳珊珊看来,则更应该是尴尬的笑。



    在证人席站好,例行的宣誓仪式后,欧阳珊珊开始向法庭讲述自己当天的经历:



    “那天我离开派出所,准备前往社区,可刚走到商业街不久,就看到被告人在偷一个女子的钱包,然后我就开始追被告人,被告人在逃跑的过程中,又顺手偷走了另外一名受害人,也就是他”欧阳姗姗一指郝好,“他的钱包。我在后面一直追,直到追到了小巷子里,在取得了赃物,并且在受害人指认后,我把被告人带回了派出所,并给受害人做了笔录。此后的事情我没有再参与,而是交给了刑警队。”



    “辩护人可以发问了。”审判长见欧阳山陈述结束,开始让辩护人发问。



    宁丹坐直了身子,双手整理了一下律师袍,然后从桌子上拿起了一摞纸,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看向欧阳珊珊。



    “欧阳警官,我想请你如实的向法庭讲述一下,在被告人倒地之前的那一段时间里,你和被告说了什么?”



    如果换一个人,换一个场合,宁丹就不会这样问了。在民事法庭上,向证人如此发问,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什么也得不到。但这里是刑事审判厅,而欧阳珊珊又是一名警察,更重要的是,她从郝好那里得知,欧阳珊珊在当警察之前还是一名军人。正是由于欧阳珊珊的这两个身份,宁丹决定不绕弯子,而是直奔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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