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中州市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有一座深山,那里山高林深,常年被一团瘴气所覆盖。
这一天,梓鸳来到此山的一片树林之间,站在刚好有月光落下的空地,她一身白衣,在月色的衬托下,宛如一个绝美的仙子,让人根本无法把她跟僵尸联想到一起。
忽然,地上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一根藤条骤然蹿了出来,朝着梓鸳那白皙的脖子袭去。
梓鸳眸子一缩,下一刻,她的瞳孔由黑变红,诱人的朱唇轻张,两颗锋利无比的僵尸牙瞬间露出嘴外。
“吼”
沉沉的低吼了一声,梓鸳一步斜跨,抬起胳膊,伸展利爪,猛的拍向那根藤条。
刺啦一声,只见爪芒晃过,那根袭来的藤条直接被梓鸳拍成了六截,跌落在地上。
啪啪啪
身后传来鼓掌的声音。
“这么久不见了梓鸳,你的反应还是那么快,不愧是红眼僵尸。”
说话的人是一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小老头,他的眉毛胡子全都花白,但脸上却没有一点皱纹,样子极为古怪,仿佛就像电视里的老顽童一样。
“人参王,好久不见,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捉弄别人。”
梓鸳收起了僵尸爪,脸上挂起一抹迷人的笑容。
“没办法啊,毕竟我们人参的岁月很长,不找点乐子给自己的话,那就太无聊了。”
小老头咧嘴笑道,随即他盯着梓鸳的僵尸牙,继续道
“说说你最近的情况吧,在人类的世界里,可找到能够杀你的驱魔人了吗”
梓鸳轻轻的摇了摇头,说了句没有。
“我早说过那些驱魔人是不可能杀掉你的,虽然你不吸人血,实力也发挥不出红眼僵尸应有的力量,但底子毕竟还是红眼僵尸的底子,除非是九阶的天尊出马,否则要杀你,比登天还难。”
小老头手一挥,凭空用法术变出了两张藤椅,示意梓鸳坐下后,继续道
“要我说,你都成僵尸了,还守着那些人类才有的礼义道德做什么你就应该放纵自己,见到活人就去吸干他们的血,这才是僵尸应该做的事情嘛,当人的时候已经那么辛苦,现在变成僵尸,还要那么累,多不值啊”
小老头对着梓鸳大发感慨。
梓鸳静静的听着小老头的话,只是微笑,并不回答。
“对了,你今天怎么想到了回易水山啊”
说了一大通话,小老头这才想起问梓鸳过来的目的。
“今天是三破日,我想多吸收一些三破日的煞气。”
梓鸳淡淡的回答。
“梓鸳啊,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了,你可是仅次于金眼僵尸下的最强僵尸,竟然沦落到要靠吸收三破日的煞气才能活下去的地步
你知道吗,上个月我外出遇到一只蓝眼僵尸,那家伙牛气的不得了,据说每天晚上都要吸食拥有b型血的貌美女子,那小日子过的别提多爽了。
而同样是僵尸,你却只喝医院的过期血,唉,我都有点心疼你。”
小老头一边叹气,一边心疼的看着这个美女僵尸。
他跟梓鸳相识在六百年前,对这个一直能恪守原则的僵尸非常敬佩,整整六百年的时间,从来没见过梓鸳吸食过一个活人的血。
这要换成其他的僵尸,恐怕早就疯了。
梓鸳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的月亮,忽然向人参王提了一个请求“人参王,能帮我找一个人吗”
“找谁”
小老头一愣,立刻来了兴趣“你说说看,只要是在这地界的任何人,哪怕是鬼,我也能帮你找出来。”
“盖聂。”
梓鸳认真的回答。
“盖聂”
小老头拧着眉头,在想这是哪一号人。
“难道你说的这个盖聂是战国末期、有着天下第一剑之称的剑圣盖聂”
“没错,就是他。”梓鸳点头。
“你、你找他做什么”小老头疑惑的问道。
“我听说中州五市在举行英灵大战,胜出者将能得到天书奖励,我想让自己的男人赢下这场大战,所以得找一个实力强大的英灵协助他,而盖聂正好达到了这个要求。”
梓鸳的眸子泛着光芒,轻声回答。
以她对林天佑的了解,这样的盛事,绝对少不了他的,身为他的女朋友,只需在背后默默的支持就好。
“你说什么你、你有男人了”
闻言,人参王惊的下巴都掉在了地上,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梓鸳,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
一个僵尸居然有男人简直不敢想象,“他、他也是僵尸吗”
就算僵尸之间也很少有谈恋爱的,梓鸳的话显然已经让小老头开始怀疑人生了。
“他是一个捉鬼道士,是一个非常体贴和温柔的男人,我能遇到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梓鸳笑着回答,她的脸上洋溢着无限的幸福之色。
“好吧,我现在越来越搞不懂你了,你是僵尸,而你男朋友却是捉鬼道士,你们这样的组合真的好吗”
在人参王的认知里,僵尸和捉鬼道士是永远对立的存在,是一生的天敌关系,结果倒好,这两种身份的人却走在一起成为了恋人,就算开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
“我男人的事情不需要你多嘴,你只要告诉我,能不能把盖聂找出来”
梓鸳见人参王并不待见她跟林天佑的爱情,脸上的笑容顿时收敛,再次变的冷酷起来。
“盖聂如果是英灵的话,那绝对是英雄级的巅峰英灵,说不定实力还能跟半魔英灵有的一拼,我只是一个人参精而已,万一被他一剑斩杀,我上哪说理去啊”
小老头满脸为难的看着梓鸳,说道。
对于名气大的英灵,人参王本能的有着一种畏惧之情,他担心那个盖聂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见了面连话都不说,直接将他斩杀,这就太亏了。
“如果你能找到他,就把这个交给他看,见到后,他就会明白的,放心,盖聂不是那种噬杀之人。”
梓鸳一边说,一边从身上取出一块墨色的玉佩,交到人参王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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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