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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红宝石
    那些在今天参加相亲大会而没有找到伴侣的男士,只能和围观群众一样,在一旁干咽口水,有着说不出来的羡慕。



    吃完烛光晚餐后,相亲大会也算是圆满结束,除了个别女生拒绝了向她示爱的男士外,其他的女生都是凑对成功了的。



    苏陌想着,幸好之前建造房屋的标准是按照龙部落的女性人数来的,而且每一位成功入驻龙部落的女性,龙部落都会提前建好房屋,以备不时之需。



    毕竟在狼多肉少的龙部落里,女伴侣的竞争可是非常激烈的,分分钟就有可能被预定的节奏。



    就今天相亲成功的情况来说,上千对成功配对的新人需要选取他们的小窝,龙部落要是不提前准备着,那真的是会乱套的。



    烛光晚餐结束后,苏陌再次让人敲响了锣鼓,宣布龙部落的第一届相亲大会圆满结束。



    今天相亲配对成功的新人明日便可凭借着龙部落出品的结婚证明到工部领取一套房屋。



    而且今日烛光晚餐上的鸳鸯锅他们可以自行带回家。



    今日好不容易凭借本事赢得自己伴侣的垂青的男士们,不停地欢喜雀跃着,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他们终于有自己的老婆,还有房子了。



    不仅如此,龙部落居然还将这个可以直接烫菜就可以吃的鸳鸯锅送给他们了,今天真的是一个好日子啊!



    不仅如此,以前总是看到别人在自己的面前秀恩爱,现在他们自己也可以了,一个个的高兴的有些不能自已。



    苏陌看着这些像是发疯了的男士们,笑了笑,没酒都可以疯成这样,要是有酒了,那岂不是更加的疯狂了?



    苏陌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丝亮光,她空间里还有麦子,稻谷也可以收获了,那她是不是可以试着酿酒了。



    这个酒可是个好东西,应天绝对喜欢!



    苏陌想着,便看了眼身旁的应天,应天是特意晚餐的时候赶过来陪她一起吃的。



    他们也趁着相亲最后一个环节,两人一起吃了个烛光晚餐。



    相亲大会结束后,龙部落又进入到稳定的日常的工作中了。



    可能是受北部天气的影响,龙部落也逐渐下起淅淅沥沥的雨来。



    但这雨来的很及时,不仅帮助了龙部落的作物的生长,而且并没有对龙部落造成多大的影响。



    但是应天等人为了未雨绸缪,还是将苏陌说的防范措施一个个的认真执行了。



    王宫里自从星冉住进来之后,苏陌每天都按时按点的亲自下厨为众人补身体。



    惹得姜北、姜东和姜南几个人也一起来做蹭饭了。



    王宫一时间热闹了起来。



    神龙部落的族人自从点过一次狼烟后,交易了许多的食物和兽皮,就再也没有过什么动静,重明和毕方也就闲下来了。



    重明一闲下来就屁颠屁颠的跟在苏陌的身后跑,一步也不肯离开,晚上睡觉都恨不得待在王宫,可惜,应天根本就不给他这个机会。



    白亦一见有伴了,也前来凑热闹了,之前重明不在,他一个人被应天针对,实在是有些吃不消。



    他觉得他已经很努力的修炼了,不知道这个应天是怎么变得,他每升一级就去挑战应天的时候,应天都能压制的住他。



    没有办法,他每次去找苏陌的时候都会避着点应天,但是应天却又留了个心眼,将阿瓦那个小子留在苏陌的身边防着他。



    不过对付阿瓦可比对付应天好多了,虽然每次对付完后,应天又对付回来了。



    但是这次有重明这个不怕死的在,总算有人可以为他分担一些了。



    重明很是心塞,他终于回来了。



    毕方那个没人性的,直接把他派到神龙部落那里去监工。



    要不是神龙部落下暴雨,可能他现在都还回不来呢?



    还好,还好一回来就可以吃到天女大人做的饭菜,总算是心里有些安慰。



    重明吃着吃着,突然从身后拿出了一块红宝石放在桌上,红宝石璀璨无比,重明一拿出来,苏陌就被吸引住了目光。



    桌子上一起吃饭的几个人也愣住了。



    几小只没有说话,愣了一下,继续吃自己的饭,这种场面他们见识多了,也知道怎么处理。



    往往这种时候,不掺和总是好的。



    白亦却白了一眼重明,重明这个家伙,居然敢学他。



    他可是知道,他送给苏陌的珍珠,苏陌至今都喜爱不已。



    而且还做成了项链放到新成立的配饰工坊,说是成为镇店之宝。



    重明学他也要学的到位一些,就这种石头,他以前到处都看的到,一点也不珍贵。



    而且这种红的、黄的、绿的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比他那粉粉的珠子好看吗?



    青雀和苏陌一样,看到重明拿出来的红宝石顿时移不开眼,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石头,比上次白亦带来的粉色珍珠还要好看。



    应天看着重明直皱眉,他就知道,留下这些人吃饭准没什么好事情。



    他和苏陌孩子都有这么多了,这些人还是不死心。



    要爆发的边缘的时候,重明还非常作死的挑眉看了眼应天,转眼对着苏陌说道,“天女大人,这是我特意为你去找的漂亮石头,你看着喜欢吗?”



    重明说完,苏陌不自觉的点了点头,“喜欢,喜欢。”



    苏陌心想,红宝石啊,这可是红宝石啊!谁会不喜欢。



    据说红宝石在圣经中是所有宝石中最珍贵的。



    传说佩戴红宝石的人将会健康长寿、爱情美满、家庭和谐。



    血红色的红宝石最受人们珍爱,俗称“鸽血红”。



    其颜色鲜红、美艳,可以称得上是“红色宝石之冠”。



    瑰丽、华贵的红宝石是宝石之王,是宝中之宝,其优点超过所有的宝石。



    有的古书中认为红宝石是“上帝创造万物时所创造的十二种宝石中最珍贵的。”



    苏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重明的身旁,小手不自觉的就摸上了重明摆放在桌子上的红宝石。



    心里有点痒痒的,这就是红宝石吗?她没有看错吧!



    她有生之年居然可以摸到真的红宝石,这简直是太完美了!



    好在,感受到红宝石的真实的苏陌并没有陷入混乱,可怜巴巴的看了一眼身后的应天,想着要是这红宝石是应天送给她的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