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子快马加鞭, 车队赶到了小庙。
穆腾显然等得无聊至极,正靠着柱子玩倒立。姜安城那四名侍卫被他绑在后面,统一捆得死死的, 堵着嘴, 像是一根绳子串起来的四只蚂蚱。
“怎么才来!”穆腾一脸不高兴,“老子等得都快发霉了。”
“爷不多捞点钱,怎么打北狄?”风长天道,“来,赶紧把东西卸了。”
小庙旁已经有一支镖队待命, 将马车上的东西搬到镖车上去。
姜雍容让穆腾替那四名侍卫松绑。
侍卫们对穆贼怒目而视,不单因为被穆腾绑了, 更是因为穆腾是反贼。
“这里没有陛下,没有皇后,也没有反贼。”姜雍容道,“你们回去时, 先别回姜家,以免被我父亲发现。也别找二哥。直接去上下值的路上等孙通, 把事情告诉他,他会安置你们。”
四人之中,为首一人名叫叶慎,他道:“二公子早有交代,从那夜站在福安桥起, 我们四个便是大小姐的人。大小姐到哪里,我们便到哪里。”
姜雍容当初只想逃离京城,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打算。当初想去北疆, 一是因为北疆够远, 二则大概是总听风长天提起北疆, 下意识便将之作为自己的目的地。
可至于怎么去,去了要做些什么,她还没有想好。
但二哥显然已经帮她想好了。
姜雍容心中一阵温暖。
那个京城没有给她留下过多少美好记忆,和二哥一同长大的日子却是其中的例外之一。
镖师们皆是走南闯北经验丰富,不一会儿就整装待发。为了让镖车更快,风长天将马车扔下,马全用来拉镖车。
这些镖车大约从来没有这么威风过,每一辆都有四匹宝马拉着,轻轻一鞭下去,便如飞一般向前驶去。
“雍容,上车啦。”风长天站在马车旁,道。
“马车太慢了。”姜雍容道,“我骑马。”
风长天眼睛一亮:“你会骑马?”
“我不是说过么?骑射乃君子之艺,我自小便学。”只是话虽这么说,她入宫便失宠,每年的西山狩猎,风长鸣带的都是傅静姝,全然没她什么事。几年没有上过马背,她抓着马鞍,险些上不去。
风长天“哧”地一声轻笑,扶住了她的腰,轻轻将她往上托了托。借着这一点力,姜雍容终于上了久违的马背。
平京很多贵女视骑马如畏途,因为觉得不够娴雅,所以专门去练骑术的贵女已经是少之又少,多半是那些活泼好动玩性大的女孩子会骑上一骑。
但姜原的教女原则是“你可以不做,但不能不会”,姜雍容七岁便有了自己的小马,她至今还记得第一次骑在马背上的感觉。
马儿跑得那么快,快得好像要带她飞起来的感觉。
“脚踩好马镫,抓稳缰绳。”风长天看出了她的生疏,忍不住道,“不如我带你骑吧?”
“多谢,不必。我自己来。”姜雍容照他说的做好,最后看了一眼远处的京城。
坚实的城墙耸立在大地上,高大,恢宏,庄严,肃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它已经在此屹立了千年之久,未来还会继续屹立至少千年。
再见了,京城。
她扬起马鞭,重重落在马臀上。
马儿一声长嘶,迈开四蹄,刹时便带着她飞奔了出去。
一骑绝尘,越来越远。
只有一记清冽的笑声,飘荡在空气里。
*
云川城是北疆最大的城池,北疆督护杨天广的督护府就坐落在这里。
这里是整个北疆的首脑,是北疆最繁华最富庶的地方,大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不绝,房屋栉次鳞比,偶尔有奇异的曲调传来。
姜雍容离开京城,一路往北,基本上是越走越荒凉,常常时一整天都见不到一座城镇,再到后面,两三天能遇见一片村落,已经叫人喜出望外了。
然而一踏进这里,仿佛叫人以为回到了平京。沿途风餐露宿的日子终于结束,这里有最舒适的客栈,有最大的酒楼,只要出得起钱,一切应有尽有,姜雍容甚至还吃到了江南运来的橘子。
眼下,风长天手里别的没有,钱是一大箱一大箱。
一路北上,宫里带出来的东西也在一路发卖。风长天一贯的做法是找到地下黑市,拉着几口箱子去,换回两箱银子来。
当姜雍容弄明白他拖过去那几口箱子里装的是什么的时候,险些吐血。
从此便亲自整理带出来的各式珍宝,先在当地逛上一圈,找到有名的富户,然后再出手。这样一来,银子是成倍地赚,时间也是成倍地花,好在他们早已经甩脱了姜原和文林,可以自由自在想花多久便花多久。
这样一路走,一路变现,到了云川城,从宫里带出来的东西只剩最后两箱。
在城中最好的客栈安置下来之后,风长天叩开姜雍容的房门,“走啦,雍容,带你出去吃饭!”
姜雍容正在打开箱子,把东西拿出来一一检视。
在风长天看来,那些东西瓶不像瓶,壶不像壶,还灰朴朴,绿叽叽,十分难看。也不知是哪个没长眼睛的装进来。
他道:“嗐,实在卖不出去,就扔了得了。咱们现在有钱!不差这么点儿。”
姜雍容:“……”
这些东西她留到最后,不是因为卖不出去,而是因为这些东西是全是上古珍品,有市无价,遇见识货的,就是价值连城,遇上不识货的,卖不出价不说,还糟蹋了东西,因此一直留着。
另外一箱则是一匣一匣的珠宝首饰。
这是风长天最最心水的宝贝,乃是他从内库里翻掏出来的,全是皇宫珍品,项链耳环手镯戒指发簪冠子大钗……那是应有尽有,而且全是成套成套的。姜雍容最后留下来的有三套,一套是鸽子血般的红宝石,一套是碧水般透亮的翡翠,还有一套是精工细制的纯金累金山水楼房冠簪全套。
这一箱风长天就看得懂了,“这箱可难卖,因为没人买得起。”
姜雍容道:“倒也不全是。前面没有卖,是因为买得起的地方离京城都不远,这些全是后位才配享的东西,万一被带到京城就不好了。再往来不怕被京城发现了,又走越偏,当真没人买得起了。”
不过,这里可是云川城。
足够远,又足够有钱。
正是出手的好时机。
风长天忽然取出其中一副大凤钗,往她头上比了比:“雍容,你戴这个好看,别卖。”
姜雍容笑道:“别闹了。我现在的头发哪用得了这种大钗?”
她的头发长长了些,但也只是刚披到背上,此时拿一枚玉簪在头顶挽了个极其简单的发髻,身上入乡随俗,穿的一件圆领胡服——这是北疆女子常穿的样式,是风长天早就司空见惯的衣服,可穿在她的身上,不知是因为腰肢特别纤细,还是因为脖颈特别修长,总之他的雍容就是有本事把一件极其寻常的衣裳穿得十分好看。
虽是一路风尘仆仆,她却依然是肌肤如雪。在宫里她的肤色是一种近乎半透明的苍白,像月光下的白色花瓣,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穿的红色翟衣,清绝凄绝艳绝,让他一见钟情。
而现在,经过这近两个月的长途奔波,她的脸上倒渐渐透出一丝婴儿般的淡粉色,像是涂了一层淡淡的胭脂,被红宝石的光芒一映衬,让风长天终于明白了“娇艳欲滴”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现在短,以后就会长了。”风长天把那一盒收收好,“反正这一套不卖。”
不单这一套不卖,他还要再去给她弄一套翟衣。
那样的雍容,真是美到让人魂飞魄散……呵呵呵呵呵……
风长天眼神望着虚空中的某处,两眼地个,笑容痴痴。
“不是说吃饭?”姜雍容问。
风长天这才回过神来,领着她下楼。
“风爷!”
“风爷好!”
客栈上上下下,不论伙计掌柜还是客人,全都点头哈腰,与其说恭敬,不如说敬畏,敢出声打招呼的只有少数,大多数人一见风长天,都是脸色发白,脚下不由自主往后撑。
大厅上的客人们原本正在呼朋喝友,高声喧哗,十分热闹。但当风长天一走出来,整个大厅顿时悄然无声,只有桌上的锅子无动于衷,仍旧咕嘟咕嘟冒着泡。
客人们面面相觑,想走人,但又不敢走——万一被风老大抓住,问一句“为什么爷一来你们就要走”,怎么答都得破财不可。
可要不走,只怕破财的可能性更大。
当下只是人人坐如针毡,集体全神贯注盯着面前的酒菜,却没有人敢动一下筷子。仿佛统统了习性,准备只用眼睛吃东西。
姜雍容看到原本最热闹的那张桌上,有个白白胖胖的年轻人,头上戴着狼皮帽子,额头底下却开始流汗,看得出整个人在努力镇定,试图和夺门而逃的冲动作斗争,因为他全身都在发抖。
“……”姜雍容忍不住看了风长天一眼,这家伙是做了多少恶?能把人吓成了这样?
风长天的眼神比老鹰还要利,一直子便落在那人身上,“哟,这不是杨公子嘛……”
他一开口,那位杨公子身子一抖,跌坐在地上,“你你你你别过来!我我我我爹请了杀手,很厉害很厉害的杀手,你你你你给我我我我小小小小心心心心——”
“哎呀杨公子这么见外干什么?”风长天走过去,一把把他拎起来,按在椅子上坐下,笑得十分和气,“咱哥俩这么久没见,爷真是想你想得紧……”
那杨公子人在他手里,发出杀猪般的惨叫:“救命啊救命啊放开我!”
姜雍容见杨公子衣饰华贵,身份显然不低,这么一嚎,外头顿时冲进来十来名大汉:“哪个不长眼的找——”
一个“死”字卡在大汉们的喉咙里,大汉们的脸色从凶猛直接转成了绝望,有人几乎是呻/吟般地一声,“风、风、风……”
底下那个名字却死死卡在喉咙里,怎么也吐不出来。
风长天。
这是整座云川城轻易不敢提起、只有在半夜小孩闹起来时才被拿来止哭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