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十年前武正明全军覆没, 人们以为北狄人会打进来那天,云川城也没有这么乱过。
每条街巷里都是人流,紧闭的门板全被拍响,几句话功夫之后, 不管哪扇门内的男人都扛起手边能扛的家伙, 跟同伴出门。
“等等!”
家里的女人追出来。
男人以为女人要劝阻, 正要板起脸训几句,就见女人亮出了菜刀/擀面杖/烧火棍:“一道去!”
就这样, 人群从云川城的每一条街巷里流出, 你叫我,我唤你,万户空巷, 最终在督护府外汇聚,黑压压地站了一片。
“把姜夫子放出来!”
笛笛站在人群的最前端,直面如临大敌的府兵们, 高声道,“把姜夫子还给我们!”
“把姜夫子还给我们!”
所有人都一起振臂高喊, 声浪几乎要掀督护府的屋顶,传进了姜雍容的耳朵。
杨天广自然也听到了, 怒斥:“怎么回事?!”
府兵支支吾吾道:“百、百姓们说大人你贪图姜夫子的美色, 要将姜夫子据为已有, 困为禁脔。”
姜雍容心道:倒也没说错。
但杨天广依旧吼道,“是谁在胡说八道!?”
“姜夫子的丫环笛笛, 就是她到处传播消息, 带着百姓来讨人。”
杨天广怒道:“给我把人轰走!”
“回大人, 轰不走啊, ”那名府兵快哭出来了, “人太多了,全城的人都来了!”
剑光中,姜雍容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当时的情形根本容不得她多告诉笛笛一句,只盼笛笛能去城门处调集天虎山所有的人手——天虎山的人都去了天女山支援,督护府的府兵也被杨天广派出去不少,两边的人手下差不多,只要把人喊来,也许有一线之机。
但她没有想到,笛笛竟然有本事叫来全城百姓。
仿佛为了证明那名府兵的话,外头大门上传来砰砰之声,好像是门外的府兵已经失手,百姓在撞门。
动静之大,即使隔着两重院落,这边还是感觉得到脚下的大地仿佛都在震动。
杨天广一脚踹翻那个府兵,大骂:“废物!本督养你们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连一群百姓都对付不了!”
“大人,一个百姓好对付,上百个就有点麻烦,上千了便十分危险,如今云川城的百姓全来了,少说也有数万。”
姜雍容朗声道,“眼下大人的府兵只不过区区一百来人,对付我一个弱女子是够用了,但若是想挡住门外的百姓,只怕是螳臂当车。”
杨天广咬牙切齿:“你不要得意,就算他们冲进来,也救不了你!来人,上弓箭,不必留活口了!”
“百姓们要是的我,闯进来之后看见的却是我的尸体,大人觉得他们会怎么做?”姜雍容立即道,“大人当了十年太平督护,便把行伍的阅历都忘了么?军中一营之啸就能让几万人全军覆灭,百姓的暴动比之营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要是真死在这里,大人可就是给我陪葬!”
杨天广肃然一惊。
他当督护确实没有处理乱民暴动的经验,但带兵时的营啸也真的见识过。有时候往往只是谁在噩梦中发出一声惨叫,士兵们便会以为外敌杀到,从而自相残杀,怎么都无法喝止。
一只营帐里不过十几二十个人,现在外头的百姓可是有几万人!真的疯起来,整座督护府都要给他们踏平。
“我不想死,大人想必也不想给我陪葬。”姜雍容道,“大人放我一条生路,我去喝退百姓,如何?”
杨天广盯着她:“你又想耍什么花招?”
“我只是不想死!”姜雍容尖声叫道,“我不想死,也不想我的人死!”
杨天广一时不下令,府兵们便不会住手,叶慎面对这样的轮攻,已经是强弩之末,脸色已经白如纸,身上也有几处负伤,每一处都是为了替她挡住攻势。
杨天广有些意动,但这个女人已经知道了当年的事……
姜雍容看出了他的犹豫,立即道,“我对天起誓,若是出去之后把今日之事告诉任何一个人,就让我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就在这时,“轰隆”一声巨响传来,大地当真明显震了震。
都护府的大门被撞倒了。
“放了姜夫子!”
“还我们姜夫子!”
“姜夫子我们来救你了!”
百姓们如喧腾的大军,冲进都护府。
“住手!”杨天广咬牙大喝,府兵们立即停下攻击,几乎是同时,百姓们已经冲了过来。
书房外就是督护府名闻北疆的花园,小平江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异常开旷,足可立人。百姓像是如洪流一般源源不断,将姜雍容和叶慎等人卷到了自己这边,然后对着杨天广和他的府兵们怒目而视。
从城门处赶来的天虎山士兵冲在最前面,齐齐拔出了刀,迅速将杨天广和他的府兵逼到了角落里。
叶慎遍身都是鲜血,是到了这一刻,整个人才晃了晃,再也站不住,屈膝在地。
姜雍容立即下了两道命令。
一,送叶慎去就医。
二,立即派快马去将邬世南追回来。
“夫子!”笛笛扑过来抱住姜雍容,又是哭又是笑,“太好了,我总算没来晚,夫子你没事吧?”
“笛笛,多谢你,你来得正好。”姜雍容道,“这么短时间内叫来了这么多人,笛笛,你当真厉害。”
笛笛“扑哧”一笑:“夫子,我没那么本事,这么多人都是你叫来的?”
姜雍容一愣。
“你让人替百姓耕土种地,你施粥救济穷人家,你不收一文钱教孩子们念书,你筹集军费,出兵北狄,守卫北疆,你还让当官的把水源还给大家……”笛笛的声音有几分哽咽,“我一个人跑不过城门两头,所以就拜托路上遇上的熟人帮我去另一边城门传讯,一传十,十传百,等我从南门带兄弟们过来的时候,整个云川城的百姓就都来了。”
姜雍容心中深深地震动了一下,像是有钟鼓之声悠悠地回荡。
百姓们七嘴八舌道:“姜夫子待我们好,我们绝不能让姜夫子出事!”
“要是没了姜夫子,谁来管我们的娃娃?”
“没有姜夫子,我们连水都得花钱买!”
“是姜夫子救了我们,所以我们要来救姜夫子!”
仿佛有一道热流从这些声音里涌出来,直接奔流进姜雍容的肺腑当中,在它的所经之处,所有的痛苦、悲伤、失望与愤怒,全部变淡变远,变得不再重要。
“咳,诸位,不要误会,本督只是请夫子来演兵的,绝无他意。”杨天广向众人道,“风爷在前线日夜辛劳,本督也不能坐享其成,于是先是派出了人马增援,尔后又在府中演练出几种阵法,希望能对这场大战有所助益,让风爷早日夺回天女山。姜夫子才华横溢,本督特意请她来指点指点……”
笛笛大怒:“你骗人!我们的叶大哥都伤成那样了!”
杨天广笑道:“叶壮士确实是受伤了,但这正说明新练的阵法厉害,连叶壮士这样的高手都能伤着,要拿下北狄人,那不就是易如反掌吗?”
“放屁!”笛笛道,“夫子只是观阵的话,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百姓们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的姜夫子,都是衣衫整洁,从容优雅,从来没有这样衣衫不整发丝散乱的时候,大家起先还有几分意动,现在怒火又重新升了上来。
一人怒道:“杨天广,你贪财好色,强抢民女的事情做得还少吗?!我妹子好好的大闺女,被强买进府当丫环,不到半个月人就没了,你就是一个牲畜!”
杨天广在北疆作威作福多年,他的每一分财富和享乐都是由百姓的血泪堆积而成,平时大家敢怒不敢言,现在有人开了头,又已经闯了督护府,人们桩桩件件,将昔日的冤屈一字字道来,指着杨天广的鼻子大骂。
杨天广当了十年的土皇帝,向来是高高在上,说一不二,何曾有过这么屈辱的时候?他的眼中掠过一抹杀气,把所有敢指着他骂的人都记下来,等到此事了结,他会一个一个同他们慢慢算账。
但不是现在。
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群暴民哄走,渡过难关。
他一脸沉痛地推说那些事他大半都不知道,小半则是听说过,全是那些手底下人干的,他们仗势欺人,将来他一定会好好责罚,给大家一个交待。
“大家信不过本督,还信不过姜夫子吗?姜夫子方才离阵法近了些,被剑气扫过,还好本督出手相救,才没有酿成惨事。但发簪被打落,衣裳也划破了,唉,所以才引来大家的误会。”
说着,他望向姜雍容,“姜夫子,大家都信得过你,你来说句公道话吧。”
脸上的神情虽诚恳,眸子里却带着一丝寒意——你给我好好说话。就算你胆敢说出些什么来,你可没有真凭实据,只要我矢口不认,你又能耐我何?
姜雍容的目光迎向他,不避不让,没有锋芒也没有温度。
他的心里忽然硌登了一下。
就在刚才,他见过她锋利的目光,见过她急惶切的目光,可此刻她的眸子平静宛如大海,仿佛就在刹那间,有什么东西往她的身体里注入了气势与信念,她看上去异常美丽也异常强大。
“诸位,”姜雍容开口,整座花园虽然站满了人,但人人都屏息凝神,只有她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传到每个人耳朵中。
“杨天广在十年前出卖武将军,致令我大央全军覆没,天女山落入北狄之手,让北疆失去了天女山的雪水,让百姓陷入穷苦与掠夺之中!十年后,今天的赛马会上,他又一会和北狄人结盟密谋,意图对风爷的北征大军不利!”
此言一出,人群里像是炸开了锅,人们既惊且怒,一时不敢相信。
“你、你这个贱人为何污蔑本督?!”杨天广厉声道,“你到底有何居心?!”
他待要跳起来,数把天虎山的刀刃立刻架在了他的脖颈上。
姜雍容看也没有看她,只吩咐笛笛,“带进来去搜一搜,他跟北狄结盟,彼此谁也信不过谁,必定留下契书为凭,方便将来兑现交易。”
这活儿是笛笛的看家本领,不一时,她便在书房发现了一处暗格,找到了姜雍容想的东西。
那是两封契书。
一封是订于十年前,写明北狄人每年送给杨天广白银一万两,杨天广则对他们在云川城之外的劫掠放任不管。
另一封正如姜雍容所料,就订于今年赛马会那天,杨天广约定和北狄里应外合,除去风长天。北狄则答应兵马不过云川城,而劫掠照旧。
笛笛朗声将两封契书读出来。
花园里的人听见了,无一义愤填膺,一个传一个,往花园外传,传至外头的街巷时,已经变成——杨天广通敌卖国,不单以前害死了武将军,现在还准备害死风爷,然后把云川城献给北狄人,他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叛徒!
“杀了他!”
所有人都愤怒地吼道。
“这是假的!”杨天广叫道,“这是她用来栽赃陷害我的!我是冤枉的!随便捏造两张纸就要陷害朝廷二品大员,你们好大的胆子!”
人们群里顿时议论纷纷,有咬牙切齿想一刀砍了杨天广的,也有表示要谨慎行事的,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极其粗哑难听的声音传来:“这是真的。”
人群不自觉分开一条道路,一个容貌与身体皆残缺得不成人样的老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笛笛心头一热,喃喃道:“金伯……”
金伯开口道:“我姓金,有个外号叫金锅铲,你们当中上点年纪的人,大概听过。”
这话一落地,不少人纷纷点头。
金锅铲曾是云川城最好的大厨,当年武将军出征,他自愿投奔军医,给武将军当了伙夫长。
“十年前,武将军中了北狄人的埋伏,那一场大战直杀了三天三夜,就连我们伙夫营的都抄起家伙去杀敌了。可是敌人太多了,我们的人越来越少,最后,所有人都倒下来了。”
金伯的声音沙哑沧桑,将所有人带回那场悲惨而壮烈的战争,“我不知道自己被砍了多少刀,我以为自己死了,谁知道却从死人堆里醒了过来……我浑身没有一寸地方不在流血,没有一寸地方不疼,我发现自己少了一只胳膊,少了一条腿,周围隐隐约约好像有呻/吟和呼救声,那是和我一样逃过一死只留了一口气的士兵。
就在那个时候,我听到了马蹄声,然后看到一支十来人的骑兵队伍,穿的正是大央的军服。
有人来救我们了。我当时心里想。周来的呼救声顿时高了不少,所有受伤的人竭力用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发出声音,好让自己被人发现。
我也想叫,可是我的喉咙受伤了,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我很着急,很怕他们发现不了我。
果然,他们翻身下马,朝有声音的地方走去。
我起初什么也看不到,只是发觉声音越来越少了,可能是已经被救起来了吧。
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和我一样无法出声,但他比我好,他的手还能动,于是他一直努力地扬起他的手。
很快,一只脚踏过我的面前,有人走过我的面前,蹲在那人身边,然后,拔出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这一幕是金伯生命中永远的梦魇,反反复复出现在这十年来每一个噩梦中,每一个细节都像是刻进了骨头里,永远也忘不掉。
这就是全军覆灭、无人生还的真相。
“没有一个人活着离开那片战场,不是因为北狄人有多骁勇,是因为我们被自己人的灭了口!”金伯凄厉地大喊,“杨天广!我看得清清楚楚,那个领头的人就是你!”
他的面容本就可怖,此时当真是像极了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杨天广下意识想后退,背后的刀尖抵住了他。
笛笛的泪水流下来,“金伯,你以前为什么不早说?!”
“我不敢,小姐。”金伯的眼泪也含着泪,“我要是说出来,你一定会找他报仇,那岂不是把你往死路上推?”
“金锅铲,你……你一定是看错了……”杨天广总算找回了心神,“大军覆灭后,我正在虎跳岬阻击,哪里有空去杀人灭口?”
“我呸!你是什么货色?那可是北狄王!武将军尚且视他为劲敌,你凭那点兵力怎么可能挡得住?!”金伯怒道,“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武将军自己跟战士们吃一样的东西,却总是嘱咐我多做一个菜给你,说你人生之中没别的,就好个吃吃喝喝和女人,女人给不了,吃总能给上。可你却害死了他!你不单要了他的性命,还害他身败名裂,害他家破人亡!杨天广,你是个畜牲!”
笛笛一把夺过身边天虎山士兵手里的刀,咬牙道:“我要给我爹报仇!”
“笛笛。”姜雍容唤住她,“他是朝廷命官,我们私自处刑,就当真是形同叛乱了。”
笛笛道:“他害死了那么多人,难道还能让他活着?!”
“他犯了国法,理由由国法裁处。”姜雍容道,“我们先将他关押起来,等战事了结再作打算。”
当年的真相大白,姜夫子也安然无恙,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姜雍容让百姓们散去。于是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像是赶了一场集似的,或议论纷纷,或兴高采烈,要么回家,要么做活去。
杨天广被五花大绑带了下去。
经过姜雍容身边的时候,他咒骂: “贱人!你发过誓的,你等着,你要被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姜雍容淡淡道:“我只不是随便说说,你也信?”
杨天广的眼睛里仿佛要沁出血来,“贱人,你别以为你赢了,告诉你,风长天要完了哈哈哈哈!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找到了要他性命的法子,他死定了!我不在,北狄人会直接南下,云川城挡不住他们,京城也挡不住他们!你们才是叛国,是你们毁了大央!”
“你真是蠢。”姜雍容道,“你以为北狄人一直不南下,是因为顾忌和你的一纸契书?誓言不能当真,契书也一样。他们没有南下,只是因为当年和武将军一战耗空了实力,若是当时你们能一鼓作气杀进他的王廷,此时早没有了北狄了。”
可你们偏偏不。
你们只顾争权夺利,把胜利与疆土,拱手让给敌人。
“笛笛,”姜雍容最后交代,“他的命要留给朝廷,所以不能杀,所以只要不死就行。”
笛笛眼睛一亮:“知道了!”
*
姜雍容站在在城下,手里牵着马,身后跟着天虎山最后所剩的人马。
人人全副铠甲,整装待发,但姜雍容一动不动。
她要等邬世南。
她必须等邬世南。
因为无论她心中有多么焦急,她都要为云川城等到一个可以守护它的人。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邬世南因腿脚不便,坐的是马车。马车的速度再快也有限,因此姜雍容当时派出去的人不用花太长时间便可以追上邬世南。
终于,终于,旷野处等了一队人马,正是清晨离去的邬世南。
这一程他没有坐马车,而是骑马,骑的还是高大的北狄快马,转瞬便到了眼前。
城中所发生的事他已经听说了,此时只看了一眼,便道:“你要去找他?”
“对。”姜雍容翻身上马,“云川城交给你了。”
邬世南蹙了一下眉头,还是忍不住道,“若事情真的已至不可收拾的地步,你去了也没有用,不如留下来和我一起守城。”
“有他在,我相信事情绝不会到那一步。”姜雍容面容平静,声音也是,平静中带着一丝决然,“就算真的到了……他出征,我送行,他战死,我收尸。”
这是她留给邬世南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一个字还回荡在空气中,马儿已经带着她离弦而出,笔直地朝着北方奔去。
*
姜雍容赶到天女山的时候,已经是夜最深的时候。
星辰灿烂,冷月无声。
姜雍容一路上滴水未尽,片刻未停,一分一毫的时间也不想耽搁,可冷月之下的营帐已经是火光冲天,杀声远远地就听得见。
一颗心重重地沉了一下,她来晚了。
不过她强行将它揪起来,胸膛里像是有冰凉的火焰在燃烧,她带着人冲了进去。
营中到处在混战,天虎山的士兵和杨天广派来的士兵服色本就差不多,再加之天色,将士们都很难分得清敌友,往往是一通打斗之后才发现对方是自己人。
也不知是太过混乱,还是人们觉得风长天的营帐根本不需要护卫,带着两队人马开路,姜雍容竟顺顺利利找到了中军大帐。
她翻身下马,正要掀开帐帘,忽然“砰”地一声响,帐帘自内被掀飞。
帐中情形一览无余,姜雍容的心立刻紧紧地揪了起来。
大帐十分开阔,里面十几个人,年纪不一,装束不一,兵器也不一,看上去都颇有几分江湖气息。他们仿佛用的是一种颇为复杂的阵法,风长天正处在他们的围攻当中。
旁边已经有十多人倒下,也就是说杨天广为了除去风长天,动用了三十多名江湖高手。
风长天虽已料理了一半的人手,但明显这个阵法十分消耗体力,他原本总像是永不知疲倦似的,现在额角竟然沁出了汗珠。
姜雍容不懂阵法,但发现这些人跟风长天动手之时,往往是其中一人接上几招,几损毁过后立即换另一个人。
车轮战。
她立刻明白了杨天广的用心。
——不管武功有多厉害,风长天终究是人。只要是人,就一定会累,一定会有体力耗尽的时候。
而那个时候,他还能刀枪不入、毫发无伤吗?
中军帐外没有人,显然是作战的士兵故意将人引走了,杨天广的目的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风长天,杀了这个一直骑在他头顶上的男人!
忽地,被困在阵法中的风长天看到了她,眼中掠过一丝明亮的神采。
“雍容!”
他大叫一声,还对她挥了挥手,好像下一瞬就会像从前每一次那样,转瞬便冲到她的面前来。
但这一次,在他抬手的一个瞬间,姜雍容看见有什么东西在空气中微微一闪。
一切都被拉长,变慢。
那是一柄薄薄的小刀,近乎半透明,在空气中隐匿于无形。
这才是杨天广安排的真正的杀招,阵法只是耗住风长天,真正夺命的人,一直隐身在暗处,等待风长天的一个破绽。
现在,等到了。
“小心!”姜雍容大叫。
她的声音跟不上小刀的速度。
它轻盈迅疾迅地,无可阻挡地,触及了风长天的胸膛。
没事没事没事!
没有什么东西能刺伤拥有化鲲神功的风长天,它像从前任何一件触及风长天的兵器一样无功而返。
可是,仿佛是一个噩梦,一切都被拉长,变慢,她清晰地看到,半透明的刀尖切进了风长天的衣料,紧跟着殷红的鲜血冒了出来,在火光的照耀下像针扎一般刺眼。
“风长天!”
姜雍容听到自己叫了一声,声音之尖利,仿佛能撕碎自己的耳朵。